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与要求

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与要求
  
  一、按时上班下班,上下班时间按指纹,每缺一次扣2分。
  
  二、上下班必须做好交接手续,要有记录,每缺一次记录扣2分。(交接记录中必有①上次当班情况;②要传达的内容;③接待的物品等)
  
  三、上班期间不许看电视、书报刊等,若因此影响了工作,每次扣5分。
  
  四、上班期间必须着装,不许随便离岗,不许在值班室会客或与外人闲谈。没有着装一次扣2分,发现会客或与人闲谈一次扣5分。
  
  五、值班期间要做好人、车辆出入记录,凡没有登记一次扣2分。(学校常出入的小车除外)
  
  六、凡来访人员必须先通知所访人员,若所访人员允许入校则登记入校,没有所访人员允许私自放入,每一人次扣5分,一个月内出现三次此类错误立即辞退。
  
  七、确保校门口卫生清洁,秩序井然,严禁校门口乱停放车辆。不论哪一班接班,首先要打扫卫生,清理车辆,凡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办的每人扣2分。
  
  八、做好走读生迟到登记,走读生放学时要监督按指纹,凡漏放一人次扣2分。
  
  九、学生晚间下自习在教室熄灯铃响后,必须到教学楼检查①门窗是否关好锁好;③电是否关好;③水是否关好。每次检查做好记载,第二天交到政教处,若没有交一次扣2分。
  
  十、值晚班必须坚持每小时四次巡视,若发现不巡视每次扣10分。
  
  十一、学生请假离校必须有政教处印制的正规请假条,且有政教处人员批字或盖章,同时做好出校门的登记。若没有上述条件放走了学生,每人次扣5分(不论周六或周日)。若因私自放走了学生引发事故立即辞退。
  
  十二、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出校门凭假条,没有假条或没有领导打招呼放走一人次扣5分。学校行政领导在上班期间出校门要进行登记,没有登记又不报告一人次扣5分。
  
  十三、严禁少儿在无人带领且不登记的情况进入校园(无论节日或假日)。发现一人次扣5分。
  
  附注
  
  1、 保卫科工作人员每月考勤满分为200分。绩效工资发放公式为:
  
  实得绩效工资=×200
  
  2、在出现差错分不清具体值班人员时,所有值班人员同时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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