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总工会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市总工会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省、州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问题调研工作的要求,市总工会采取深入基层、走访职工、抽样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围绕我市困难职工、困难职工生产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及工会组织应采取的帮扶对策、建立完善帮扶体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调研。困难职工所属企业绝大部分是停产或半停产企业,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企业改制和并轨工作的进行,职工同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在这些困难职工中,只有少数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上岗,而绝大多数职工处于非稳定的灵活就业状态。相当一部分困难职工的就业还没有着落,并且大都年龄偏大。一家人在同一个企业的比较多,加之企业收入比较低,工资发放又不及时。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是xx回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全州政治、经济、文化和商旅中心,区域总面积88.6平方公里,辖4个镇、7个街道,30个行政村、43个社区,总人口38万人,境内有汉、回、东乡、保安、撒拉等18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2.9%。全市已建立各类非公企业基层工会330家,会员数19570人、其中农民工16750人。

 二、所做的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和保障力度的指示精神,把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融入全市脱贫攻坚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健全帮扶机制、完善帮扶方式、拓展帮扶范围、提高帮扶水平,帮助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为建设幸福美好xx市作出积极努力。

 (一) 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我县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将全县城市困难职工应纳入低保范围的职工家庭 已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全县城市困难职工中有 359人纳入低保;有自身具备脱困条件、有自救能力的困难职工269 户,经国家制度保障后仍然面临较大脱困压力的职工家庭 844 户。二是我县困难职工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普遍存 在再就业难的问题。困难职工群体中的绝大部分人根本不可能在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实现再就业。有些找到工作或零活的下岗失业人员较多,没有稳定的工作环境和收入,主要是靠打零工和社保生活费来生活。三是我县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目前还未纳入扶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目前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方面主要是采取四季送活动和元旦、春节送温暖等帮扶。另外,对于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极其困难的职工进行大病帮扶、及时给予帮助解决。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困难职工与普通人群相比,由于收入少,生活更加困顿,许多困难职工的收入增长赶不上通胀,他们的实际收入等于在逐年下降,生活质量也在逐年下降。

 二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困难职工普遍存在四怕心理:一怕下岗失业,失去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二怕得病,无钱住院;三怕开学,筹不到钱为子女交学杂费;四怕意外,无钱应对。调查结果显示,对摆脱目前的家庭困境有信心的困难职工仅有 16.6%,61%的困难职工表示信心不足,22.4%的困难职工则表示无信心。对摆脱家庭困境有信心的困难职工,大都是因为有孩子在上大学,盼望孩子大学毕业后能找到一份好工作高收入,帮助家庭脱困。但是,目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也相当严峻,令困难职工十分担忧。

 三是生活的艰辛没有改变困难职工对美好生活的期 望。他们表示一方面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家庭的困境,另一方面希望党和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的帮助。

 三、解决城镇困难职工群体问题的建议 一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就业是解困的根本途径。要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首要的发展目标,制定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政府要帮助困难职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就要切实落实劳动、财政、税务、工商和金融信贷方面优惠政策。要加大督查落实政策的力度。利用优惠政策鼓励非正轨就业,通过多种就业渠道,保证职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保险政策的重点要由生活保障向就业保障转移。一方面要扩大生活保障的内容和范围,如扩大互助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在就医、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应对困难职工群体辅之以必要保险政策和特殊照顾。另一方面要对帮助就业的保障进行探索。要多渠道筹集就业基金,要动员社会捐助,地方财政要保证支出一定比例的就业基金。

 三是完善帮扶制度。帮扶困难职工,解决困难企业的问题党政要负主要责任,帮助困难职工活动应该是党和政府的工作,工会不能大包大揽,工会也不能代替党委政府做帮扶工作,工会充其量做些辅助的解困工作。特别是以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帮扶困难职工活动,主要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这是解决困难职工问 题的关键。完善和落实好各项社会政策,是解困的根本所在。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帮助困难职工群体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和措施。

  1.强化精准识别,坚持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困难职工标准,准确界定解困脱困对象。按照标准对困难职工档案重新核查,符合标准的保留,不符合的退出。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困难职工规模、数量、分布等情况。深入分析致困原因,找准解困脱困措施,户策对接,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因户施策,分类帮扶。

  2.制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到2020年实现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目标要求,在全面摸清困难职工家庭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今后5年的工作规划,统筹规划政策对接、项目安排、成效目标等具体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合理、措施精准到位。

  (二)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开展分类帮扶。

  1.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以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主导的积极就业政策,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政策等,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更多关注就业特殊困难群体,协助政府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实施“技能培训促就业”计划,发挥各级工会培训阵地作用,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掌握技能,实现再就业。实施“创业援助”计划,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条件的困难职工,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无息贷款、小额贷款贴息、生产资料支持等多种扶持,帮助他们创业。实施“阳光就业”计划,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2.针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将其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协同政府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厂办大集体改革、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等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困难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推动政府和企业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和待遇的落实。困难职工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而不能办理退休的,要督促企业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职工,要推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推动落实待遇;符合低保条件的,帮助其按政策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3.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将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积极推动因病致困职工纳入基本医疗制度保障范围。推动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推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协调慈善机构给予相关特殊病种免费救治。实施“职工医疗互助”计划,将大病致困职工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和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工会可以出资开展大病专项救助活动。

  4.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一批。协助政府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提高低保标准,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加大分类施救力度,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予以特别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实施“金秋助学”计划,推动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按年度适当补助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路费,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

  5.高度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生产生活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同政府妥善解决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企业中的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组织困难企业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岗位创新创效、创建“工人先锋号”等活动,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职工素质的要求,依托工会院校、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校企结合、工学结合,加强技能培训。围绕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效益下滑的情况,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法律援助。

  (三)整合资源提升解困脱困效益。

  1.创新解困脱困工作方法。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把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政考核体系,推动政府出台并用好各项政策以及困难群体专项帮扶政策,对接困难职工需求,形成推进工作合力。以工会改革创新为契机,建立以困难职工需求为导向,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统一、互为补充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充分发挥280万个基层工会组织、20多万个帮扶中心和站点作用,拓展服务功能,推动政策帮扶、制度保障;探索建设“互联网+”服务职工平台,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普惠性服务。鼓励工会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市场运作模式开展工作。大力开展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2.深入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确保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都有单位帮扶,都有解困脱困责任人,坚持一帮到底,不达目标不脱钩。各级干部要深入困难职工家中,详细了解家庭状况、致困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重点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实现稳定就业,帮助困难职工尽快脱困致富。要帮助困难职工树立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3.做实做细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进一步健全送温暖机制,强化雪中送炭、纾难解困功能,把有限的资金瞄准最困难的职工。转变送温暖集中在节日发放慰问金方式,对特别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职工,按月或按季度定期发放生活补贴,实现送温暖经常化、常态化。深入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中,开展日常定期走访,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存在的问题,开展定向、专项的帮扶和服务。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吸引企业和社会组织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多的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摆上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研究谋划、带头部署推进、带头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严格考核考察办法,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工会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工会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投入。各级工会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加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精准对接,争取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全总回拨的工会经费要向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进一步倾斜。要加强帮扶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占用帮扶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中央主流媒体和工会新闻宣传阵地以及网络、微信、微博、手机等新媒体,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中央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宣传各级工会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把社会各方面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遇到的暂时困难,提振信心、凝心聚力,积极支持参与推动改革。

  (四)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工会要把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困难职工群体,摸实情、出实招,加强分类指导、推动解决问题,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到工会组织是真正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值得他们信赖的“娘家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全国总工会备案。全国总工会每年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组织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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