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诚信承诺书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诚信承诺书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承诺: 1.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目前未留在疫情严重地区;

3.进校前14天内未有境外旅居史;

4.进校前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

5.进校前14天内未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有密切接触;

6.进校前14天内未接触过境外归国人员;

7.进校前14天未在疫情严重地区停留或未与从疫情严重地区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

8.属于已解除相应管控的原疫情严重地区,在管辖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说明:

1.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有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2.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人员,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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