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廉政风险综合防控措施疾控

 岗位廉政风险综合防控措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避免发生失职、渎职、不廉洁等问题。根据已确定的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廉政风险点,特制定本综合防控措施。

  第二条 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综合防控措施做到六个结合,即与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全面履职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年度工作重点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结合,与机制制度建设相结合。

  1.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明确各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做到人人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明确。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和医务公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人心促发展。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工作主题化、主题载体化、载体多样化的工作理念,开展结贫思廉、典型导廉、制度强廉、教育倡廉、活动宣廉、谈话促廉等活动,增加廉政文化建设的互动力、感染力、吸引力、渗透力和预警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素质。

  5.加强考核,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

  6.广泛征求意见,每年不定期组织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发放意见征求表、设立意见征求箱、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等形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搞好民主测评,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7.加强监督,实行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

  8.发挥制度钢性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工作权力、科室主要职能、重要岗位、岗位性质及工作流程入手,结合全中心近年来工作情况寻找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一级为涉及组织人事、财务审批、财务管理、药品器械设备采购管理、物品采购管理、基建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具有决策决定、审批、部门事务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二级为涉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医疗服务中具有处方权、后勤服务工作等,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和非领导岗位。

  第一部分:共性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公性类风险点也称公共类风险点,是指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有共性特征,它包括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和机制制度建设,防控措施为:

  一、思想道德风险点防控措施

  1.加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认真落实党支部中心组以及科室(单位)学习计划,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3.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党员先进性;要牢固树立大中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发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敬业奉献、猛进如潮"海宁精神。

  4. 党支部与党支部要联手共建,推进和谐建设。在发展党员环节中坚持原则,按程序办事,禁止违规转正预备党员或发展不合格党员。

  5.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强化执行力,提升人推进事。

  7.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等制度。

  8.严格遵守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树立"八种良好风气"。

  9.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机制,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争优创先。

  10.开展谈心谈话、科室(单位)座谈、上门走访等活动,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八小时以外的业余嗜好、家庭关系以及交友情况。

  11. 发挥警示教育园地、廉政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洁自律短信,扩大廉政管理范围,思想管理向八小时以外有效延伸。

  12.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引导家属积极协助单位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少吹腐败的"枕边风",多敲廉洁的"枕边钟",有效构建"第二道防线"。

  二、行为规范风险点防控措施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规定。中层以上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中心主要领导要做到"五个亲自",中心副职要做到"三个抓好",严格履行领导和监督职责,同时准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精神,有效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全体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省委政府"十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不得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故意损毁有关记录或者证据,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不接受行政相对人、请托人的馈赠、宴请等。

  3.中心领导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格管理,平时加强教育,多提醒,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4.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不能错过解决的最佳时机,防止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要增强责任心,克服本位主义,勇于承担责任。

  5.全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礼仪、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严格遵守疾控中心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防止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引起当事人不满而发生上访、投诉等。

  6.办公室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要明,严格把关,防止发生不良影响。

  7.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维护网络,防止随意安装软件,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信息数据丢失、网络瘫痪等问题的发生。

  8.从事各类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守档案秘密,遵守档案管理制度,防止丢失和损坏。

  9.加强对印章印鉴的管理,要严格遵守《印章印鉴使用管理制度》,认真登记,不得出具空白介绍信和不经批准的证明文件。正确使用印章、印纸,确保印章管理安全,防止印章盗用、丢失及损坏。

  10.中心收发在接听电话、收发邮件后要及时转达给领导或相关人员,并做好相应的提醒,防止给本单位工作带来失误。

  11.涉密文件收发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传阅、保管、流转工作过程中的文件安全,不得随意泄露信息。

  12.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13.公开《健康证明》办理工作时限和标准

  三、机制制度风险点防控措施

  1.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符合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2.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制度的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之中。

  3.对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提示提醒或告诫,必要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部分:个性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个性类风险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后果,具有个性特点,它包括执法监督、行政管理、技术服务、事务管理四类。

  一、执法监督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一)监督检查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二、行政管理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风险点防控措施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风险点是指行政许可、审批受理、审查、核准的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防控措施为:

  1.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遵守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防止因业务不熟导致工作失职。

  2.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应按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对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发证情况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出,严禁出现提前发证、违规出具证明,向申请人收受好处,或者不应许可的给予许可,从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或不廉洁行为的问题发生。

  3.对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在审查或现场核查时不得故意刁难企业或设置不必要条件,不得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4.对申请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各种资料要做到及时归档,防止丢失、缺损等问题的发生。

  6.要做到用心做事、以情待人,积极开展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二)行政登记风险点防控措施

  三、技术服务类风险点的防控措施

  (一)检验检测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检验检测类风险点指技术机构在行使产品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正等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检验检测检定规程要求,造成检验检测检定结果不准确,引起申诉、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及可能发生不廉洁的行为等不良后果,防控措施为:

  1.从事检验检测检定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满足或超越顾客期望。

  2.严格执行《样品管理规定》,对送检的样品按规定接收、保管、流转,加强样品流转标识管理,防止送检产品丢失而无法完成检验的问题发生。

  3.对行政机关、企业委托检验产品应按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程序、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检测,严禁伪造检测数据、不按约定检验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

  4.对行政机关委托抽检的样品,应按规定派出2名以上不从事该抽检样品检验检测的人员,按抽样程序抽取样品,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索取样品或者不按规定开具正规发票收取检验费用,抽取食品样品时应按规定购买样品。

  5.按《试剂管理规定》妥善保管试剂,防止试剂过期或有毒有害试剂外泄。

  6.严禁无资质对外出其公正数据,禁止伪造、涂改、转让、出租或者出借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监督检验认可证书。

  7.及时告知受检企业或相对人对监督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法定期限,让企业充分享有知情权、申诉权、复议权等。

  8.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处理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存档资料保管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

  9.在检验检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情况或区域性、行业性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行政管理机构,避免造成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给消费者、用户造成损失。

  10.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赞助和以加班费、误餐费、过节费等名义支付的现金或有价证券;严禁由服务对象支付或报销应该由本人或者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严禁参加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唱歌、洗浴、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权谋私强制或暗示服务对象接受指定产品或指定企业的服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事与检验检测检定相关的生产、经销等营利活动、向企业推荐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经营活动、以个人名义私自从事讲课、咨询等有偿服务,确保检验检测的公正性。

  11.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坚决杜绝将不合格检验结果直接泄露给企业;严禁泄露企业产品信息或商业秘密或利用检测权力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和收受好处后给予合格等问题的发生。

  (二)认评咨询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三)技能培训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技能培训风险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在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岗操作证等培训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不廉洁的行为等不良后果,防控措施为:

  1.开展技能培训要按规定编印教材,组织老师授课,确保受训质量和效果,达到训练技能、传授原理、启发思维、打牢基础的目的。

  2.培训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规定,严禁搭车收费或变相涨价。

  3.严禁擅自委托无资质单位开展各类培训或利用培训名义收受企业费用或拉赞助费等。

  4.严格考试制度,确保培训质量,严禁不经培训给予资质证明。

  四、事务管理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事务管理类风险点指工作人员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物品)采购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而产生不廉洁的行为等后果,防控措施为:

  (一)财务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财务管理风险点指财务人员在执行财务收费、财务支出、财务决算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结合中心实际,精心制定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认真执行年初的财政预算,不挪用、误用财政资金。杜绝"小金库"、"帐外帐"。

  2.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必须经集体讨论。

  3.按照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财务收支业务,按照程序审核账目,做到账目清、财务明。

  4.加强对现金、空白支票、收据、票据的管理,防止丢失;过夜库存现金控制在合理范围并符合有关规定;对支出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使用转账支票。

  5. 严格落实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借款、报销审批权限和工作流程。

  6.严格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包括:会计主管岗位、出纳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预算外资金核算岗位等。

  (二)人事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人事管理风险点是指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在对单位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人事变动、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社保、招聘、定岗定员、干部考核考察、日常考勤、评优评先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定职、定级等方面的各类规定,并按照规定要求,制定人事工作流程,在各个环节上体现相互提醒、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纠正的运行机制。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弄虚作假,不偏听偏信,不泄露相关信息,不私下许诺,防止失察失误或用人不当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3.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自律,恪守原则,在干部考察、任免过程中坚决拒收不该接受的礼品馈赠及宴请,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枉法。

  4.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凡是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重新培训,并将培训工作与干部考核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与定岗挂钩。

  5.严格管理人事档案,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无损,不泄露档案信息,做好保密工作,维护档案的严肃性。

  6.在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中,坚持原则,防止错案发生。

  (三)物品(基建)采购类风险点防控措施

  物品采购风险点是指从事物品(基建)采购工作人员在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设施改造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对物品的采购应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的规定目录、程序实施采购,禁止超预算实施采购。

  2.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零星物品采购,由办公室组织采购,一般应2人以上,严禁虚开发票,并执行必要的验收程序;对大额度资金支出,须经中心办公会议或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基建项目须经中心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后,经立项批准后按招标程序建设,避免不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发生。

  4.办公用品等物品采购实行"申请、审批、归口购买、专人管理、发放或领用"的原则,并参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5.申报、审批、购买、领用办公用品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最大效益原则,不重复购置,不虚报冒领,达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目的。

  6.职能科室一次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必须由职能科室先申报计划,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7.库存物品要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8.非紧急情况特殊原因,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到外购置办公用品。

  9.对采购物品时经销商给予的回扣应上交中心财务室统一登记保管,必要时经中心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统一处置。

  10.加强对干部职工爱护、节约公用物品的教育,做到不浪费和破坏公物,不将公用物品挪作私用。

  (四)资产管理风险点防控措施

  资产管理风险点是指从事资产管理人员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等,产生的不廉洁行为,防控措施为:

  1.分配资产时,深入调查研究,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不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违反规定分配,最大限度的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

  2.固定资产管理要到位,及时组织资产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等工作,资产录入要及时,加强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丢失。

  3.资产处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不随意处置,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并做好各类台账资料,完备交接手续。

  4.严格落实财产清查登记制度。

  第四条 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性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不断修正风险点防控措施的内容。

  第五条 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每年初结合工作要点和上年度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开展一次,确定年度防控重点,明确任务分解。

  附件:岗位廉政风险点

 岗位廉政风险点

  第一条 根据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共查找出各类风险点99个。其中,共性类风险点21个,个性类风险点78个。

  第二条 岗位廉政风险点是从疾控中心主要职能、重要岗位、岗位性质及工作流程入手,结合全省系统内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查找出来的。海宁疾控中心主要职能是"安全监管、服务经济、行政执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咨询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根据这些职能,岗位廉政风险点被划分为共性和个性两部分,并实施以权为级分级管理,一级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检验检测、认评咨询、财务管理;二级为行政登记、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物品)采购、技能培训;三级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机制制度风险点。一级为最高等级。

  第三条 思想道德风险点是从党员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等,在思想道德方面可能因约束不够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入手查找出来的。

  第四条 行为规范风险点是从党员干部职工在执行办事程序、上级禁令、制度规定时,不能照章按程序办理而可能发生不廉洁的行为入手查找出来的。

  第五条 机制制度风险点是从中心制定的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入手,在工作机制规章制度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查找出来的。

  第六条 控制好重要岗位、岗位职责、思想道德、行为规范、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风险点,就形成了点、线、面的立体风险防控体系,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七条 岗位廉政风险点

  第一部分:共性类风险点

  共性类风险点又称公共类风险点,是指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它包括思想道德、行为规范、机制制度等,具有共性特征。

  一、思想道德风险点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有轻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的倾向,可能产生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质下降。

  2.工作中有为难情绪,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可能产生工作一般化,不能开拓工作局面。

  3.不服从领导,消极怠工,不能及时安排、有效落实自己份内工作,可能导致工作出现偏差或失误。

  4.不能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形成本位主义、官僚主义思想,独断专行,可能导致思想腐败、决策失误等问题的发生。

  5.八小时以外不能有效规范压缩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可能造成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二、行为规范风险点

  1.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 ,造成本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人事管理等过程中产生违反法律和纪律规定、为当事人说情、干扰办事、收授请托人的好处等不廉洁问题。

  3.在公务接待中,管理、监督不到位,可能产生不经审批接待、超标准接待、收受或索要回扣、虚开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4.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5.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可能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

  6.工作中不注重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可能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等问题的发生。

  7.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故意损毁有关记录或者证据等,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8.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不明,把关不严,随意发布,可能给本中心和政府造成不良影响。

  9.不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随意安装软件,可能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导致网络瘫痪、信息数据丢失。

  10.档案管理不严格,特别是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出现丢失和损坏,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11.印章印鉴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印章印鉴或印章被盗用、丢失,可能对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

  12.接听电话、收发邮件不及时,可能导致本单位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后果。

  13.密级文件收发、传阅、保管、流转等工作过程中不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可能出现失密,给本中心工作带来影响。

  14.公车使用管理中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可能造成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夜间不按规定入库等不廉洁行为。

  15.不按规定程序受理、无原因超时办理从业人员体检《健康证明》或故意刁难申请人,向申请人吃拿卡要。

  三、制度机制风险点

  1.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些制度不够科学、严谨,缺乏时效性,没有约束力,不能及时对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可能造成工作中出现偏差。或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等不良后果。

  2.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可能导致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不能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

  第二部分:个性类风险点

  个性类风险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后果,具有个性特点,它包括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技术服务、事务管理四类。

  一、行政执法类风险点

  (一)监督检查风险点

  (二)行政处罚风险点

  二、行政管理类风险点

  (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风险点

  (二)行政登记风险点

  三、技术服务类风险点

  (一)检验检测风险点

  检验检测风险点指技术机构在行使产品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正等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检验检测检定规程要求,造成检验检测检定结果不准确,引起申诉、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等不良后果。

  1.对行政机关或企业送检的样品管理不严,造成送检样品丢失,无法完成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计量检定等不良后果。

  2.对行政机关送检样品当检验不合格后,对检验不合格的信息直接泄露给企业,收受好处或利用检测权力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或以其他名义签订服务协议,造成检验检测结果失实,产生不廉洁行为。

  3.对行政机关、企业委托检验产品不按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程序、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检测,或伪造检测结果,给委托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企业不满,产生投诉或发生不廉洁行为,对全面了解本地产品质量状况带来不良后果。

  4.对行政机关委托抽检的样品,不按规定派出抽样人员,按抽样程序抽取样品,可能产生收受企业好处,产生不廉洁行为。

  5.对行政机关委托抽检的产品,超过规定的数量索取样品或者不按规定收取检验检定费用,抽取食品样品时不按规定购买样品等。

  6.不遵守保密规定,泄露企业产品信息或商业秘密,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等。

  7.不妥善保管试剂,造成检测结果不准确或有毒有害试剂外泄,造成伤害等。

  8.无资质对外出其公正数据或者超出检验服务范围实施检验,可能产生收受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9.伪造、涂改、转让、出租或者出借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监督检验认可证书,可能产生收受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10.不告知受检企业或相对人对监督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法定期限,引起企业不满,产生投诉或行政复议的不良后果。

  11.检验机构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任务,给委托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处理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造成一定的损害等。

  12.未经委托人同意,将检验任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给委托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者接受转委托方好处的。

  13.在检验检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情况或区域性、行业性的质量问题未及时报告行政管理机构,造成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给消费者、用户造成损失等。

  14.接受或收受受检产品客户的赞助,或参加受检客户的商业和娱乐活动,影响产品检测公正性,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15.检验机构或检验人向企业推荐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经营活动,可能产生接受企业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16.存档资料保管不善,给产品质量分析带来不利影响或随意上报产品检验结果分析报告,给行政机关宏观分析本地产品质量形势,制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计划带来不利后果。

  17.上门开展检验检测检定服务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企业好处,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认评咨询风险点

  (三)技能培训风险点

  技能培训风险点是指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开展持证上岗培训、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等培训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

  1.不按规定开展技能培训或培训不按要求授课,使受训人员产生不满情绪,可能导致其向上级进行投诉。

  2.培训时不按规定收费,或搭车收费,使受训单位或受训人产生不满情绪,可能导致其向上级进行投诉。

  3.擅自委托无资质单位开展各类培训或利用培训名义收受费用,可能存在收受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4.不经培训擅自为他人出具培训资质证明,造成当事人不具备操作技能而上岗操作,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产生操作事故的发生。

  四、事务管理类风险点

  事务管理类风险点指工作人员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物品)采购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而产生不廉洁的行为。

  (一)财务管理风险点

  财务管理风险点指财务人员在执行财务收费、财务支出、财务决算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

  1.不认真执行年初的财经预算,可能导致开支不合理,造成挪用、误用财政资金,影响工作正常运转。年终财务决算时,由于帐表不符,可能造成财务数据不准,给财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2.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未经集体讨论,可能导致资金使用不当,给工作造成不利。

  3. 不执行财务规定,擅自设立"小金库"、"帐外帐",擅自向外借用账户或擅自将资金借他人使用,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收受他人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4.现金、支票、收据、票据、印鉴管理不严,过夜现金超过规定范围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发生被盗事件等。

  5.执收人员挪用、坐支、贪污非税收入,或乱收费,收人情费,造成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人事管理风险点

  人事管理风险点是指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在对单位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人事变动、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社保、招聘、定岗定员、干部考核考察、日常考勤、评优评先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

  1.在人事管理、干部任用、考核、评先等方面,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具体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可能导致领导决策失误。

  2.在干部考察任用时,不按规定深入基层调查,偏听偏信,可能造成失察失误。

  3.在人事管理、干部任用、考核、评先工作中,泄露相关信息,可能存在收受好处等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4.违反人事纪律,私下许诺评选结果、职级评定等,可能造成收受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5.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不按程序办理,不经集体讨论,可能存在收受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6.在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中,坚持原则不够,查办不深入,可能造成错案或违纪人得不到相应的处罚。

  (三)物品采购类风险点

  物品采购风险点是的指从事物品(基建)采购工作人员在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设施改造等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不廉洁行为。

  1.物品采购时,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不经政府招标采购;对未纳入目录的产品不经批准随意采购,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2.对采购的物品不登记、不验收,可能导致账、财、物不符,产生不廉洁行为。

  3.对价格较高物品(设备)采购或大额度资金支出,不执行集体讨论制,不纳入年度预算,可能产生资金运转困难或收受采购单位好处等不良后果。

  4.基建项目不经立项批准或批准后不经招标程序擅自建设,可能存在收受好处,产生不廉洁行为。

  5.采购物品时开具虚假发票,可能产生少买多开或为自己购买物品公款报销等不廉洁行为。

  6.对采购物品时经销商给予的回扣不上交或变相私分,产生不廉洁行为。

  (四)资产管理类风险点

  资产管理风险点是指从事资产管理人员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等,产生的不廉洁行为。

  1.固定资产出租时,不按规定经集体讨论,公开招标,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违反规定出租,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

  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录入不及时,可能造成固定资产丢失。

  3.资产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合规,随意处置,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流失。

  第八条 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性质不断修正风险点的内容。

  第九条 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每年初结合工作要点和上年度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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