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工作报告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开展情况

严密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刻要求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应对不同季节天气变化,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提醒工作人员防范多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确保设施正常和人身安全。加强电工安全学习,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安全操作。现有路灯维护工作人员持证上岗,4名考取低压电工证书;

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遵章守法意识,严格按驾驶规程谨慎操作高空作业车,确保了安全作业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开展巡查专项活动,建立长效巡查机制。一是对雨污水井、雨水篦子、机动车防撞隔离栏等市政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的清理、维修、增补;

及时处理被大风吹断的柳树枝,并对高大树木进行修枝、降矮,对空心树木进行砍伐,以减少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每年对城区路灯用电线路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汛期期间强化排查力度,力争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二是每月对翰林公园游乐园进行安全检查。对游乐园的设施设备、用电、人员管理、环境卫生等开展安全检查,要求游乐园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切实做好日常安全自检自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2020年工作情况

(一)严密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树立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市政公用设施巡查制度,每月对照明用电、市政、绿化设施开展日常检修工作,确保设施正常和人身安全,防范多类可能发生的事故

(二)加强翰林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游乐园各项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日常安全自检自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城区桥梁安全排查工作,强化城市桥梁设施巡查养护力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辖区内城市桥梁安全平稳运行。

三、十四五时期工作打算

坚持“以人为本、寓精细化管理于服务”的基本导向,对既有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围绕区“十四五”规划提出以下工作思路、举措。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科学规划市政管网、景观绿化、led照明等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通过智慧城管+大数据的方式科学掌握市政设施安全动态,保障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五、2021工作要点健全完善翰林公园游乐园运行期间和市政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及相关制度。

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程序

一、目的

确保及时更新、改造、维护维修公用设施,保证其适时适量增容和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园管理处管理的公用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三、参考文件

1、《设施和工作环境管制程序》。

2、《分供的选择与评估管制程序》。

3、《采购管制程序》。

四、定义

1、公用设施的抢修:是指损坏的公用设施,已经严重影响到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其正常生活,必须对其及时进行的维修。

2、外委:指委托公司外单位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3、自修:指管理处人员自行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五、职责

1、管理处职责:

(1) 负责做好本管理区域内维修(改造)、保养的年度及季度计划和半年总结;

(2) 负责单项预算费用3000元以下的项目的申报、实施及结算;

(3) 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由其它部门负责实施的本辖区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结算工作;

(4) 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管理处负责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参与本管理区域内其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5) 管理处主任作为管理处负责的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须督促工程项目直接负责人做好工程的实施、安全质量监督、总结工作;
同时须督促员工做好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半年总结、管理处所负责项目的实施。

2、工程技术部职责

(1) 作为维修(改造)项目的主审部门,负责立项工程方案及预算的审核;

(2) 负责做好维修(改造)工程的年度总结;

(3) 负责单项预算费用3000元以上的项目的申报、实施及结算;

(4) 为各管理处提供工程方案、预算上的技术支持;

(5) 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部负责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反馈给该项目所属管理区域内管理处;
参与其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6) 工程技术部经理为部门负责的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须督促工程项目直接负责人做好工程的实施、安全质量监督、总结工作;
同时须督促员工做好工程项目的年度总结和部门所负责项目的实施。

3、财务部职责

(1) 做好立项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监督和控制工程费用的预算执行情况;

(2) 负责为各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的结算;

(3) 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六、资格和培训

执行本程序无需特别的资格和培训。

七、程序

1、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的确认

(1) 物业管理原制作《公用设施一览表》并徐备用相应管网图、供电线路图、结构图、原理图、说明书等资料。资料应予编号。

(2) 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应包括如下几种:

A、供电、供水设施。

注:不包括水泵房、开关站、变(配)电所,该部分公用设施的控制按《供电供水设施控制程序》进行。

B、路灯、公共通道灯、庭院灯、应急灯。

C、花园内休闲娱乐设施。

D、消防设施。

E、公共天线、公用电信线路。

F、清洁卫生设施。

G、公共防盗设施。

H、其他公用设施。

2、责任范围划分

管理处主任根据《公用设施一览表》和物业管理员人数及特长划分各物业管理员责任范围,并在一览表相应栏目注明。

3、维修(改造)计划

(1)“年度计划”的制定

各管理处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做好下一年度的工程维修(改造)、设备保养计划,维修(改造)、保养项目主要包括:电梯、空调机组、高(低)压配电系统、发电机组、消防系统、生活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防盗监控系统、电脑(网络)设施、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公共照明系统、楼宇及公共场地、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出租房屋及设施、避雷设施等。

须报计划的项目是指单项预算费用2000元以上的项目。做计划时必须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做到方案切实可行、预算基本准确。各管理处将编制好的《年度维修(改造)计划》送至总经理、财务部、工程技术部(送往工程技术部时须附送上用Excel编制的计划表磁盘,下同)。

(2)、季度计划的制定

各管理处须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管理情况,于每季度末做好下一季度的维修(改造)计划(单项预算2000元以上的项目),编制《季度维修(改造)计划》表,并将计划表送至总经理、财务部、工程技术部。

4、日常巡视检查

(1)物业管理员对自己责任范围的公用设施在正常工作日内

每天巡视检查,并作《公用设施巡视记录》。

(2)物业管理员对重要公用设施应适当增加巡视频次,必要时,对其性能状况可进行试验。

5、计划外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

(1) 物业管理员根据下列资料提出计划外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项目。

A、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B、客户投诉记录。

C、访问客户记录。

D、上级指示。

(2) 经批准的计划外项目由物业管理员按规定实施。

6、公用设施的抢修

(1) 管理处主任当班时,由主任组织实施抢修;
管理处主任不在时,由责任物业管理员组织实施抢修。

(2) 必要时,抢修负责人可向上级报告抢修情况或请求帮助。

(3) 管理处所有人力、财力、物力应优先满足抢修的需要。

(4) 抢修完毕,管理处主任应向经理报告抢修情况,包括:

A、事故原因;

B、损失情况;

C、抢修结果;

D、抢修费用;

E、纠正和预防措施。

7、除抢修外,公用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物业管理员书面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处理。

8、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的检查。

(1) 管理处主任重点检查费用500元以上的项目质量和抢修项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员处理。

(2) 公司经理随机检查公用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处主任处理并要求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八、相关表格记录

《公用设施一览表》GD/E-QE-001-037-01

《年度维修(改造)计划》GD/E-QE-001-037-02

《季度维修(改造)计划》GD/E-QE-001-037-03

《公用设施巡视记录》GD/E-QE-001-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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