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创新工作法将争创一流活动引向深入工作汇报]

  某县创新工作法将争创一流活动引向深入工作汇报

 为增强争创一流的合力和向心力,xx县坚持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为核心,探索推行“431”工作法,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龙头带动作用、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广大党员和群众吸引到活动中来,使争创一流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一、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四种模式”,形成以点带面、条块结合、横向联系、纵向推进的辐射带动网络

 一是“农村(社区)党支部+党员+群众”模式,即支部全面对标、干部勇于承诺、党员示范承诺、带动群众共同承诺。在城内村建立了争创一流“承诺墙”,村党支部成员率先亮诺,骨干党员上墙承诺,进而带动全村除行动不便和外出务工之外的其他x名非骨干党员和x多名群众也都进行了承诺。目前,该村在党支部和党员的带动下,勇于亮诺、主动参与的群众已超过x人。

 二是“业务工作+主体理念”模式,即发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就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做出承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在政务大厅推行了“党员亮身份、办事亮流程、工作亮承诺”的“三亮”活动。县住建局结合“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实行“工作理念+工作目标”双承诺,局领导班子和科股室围绕城建工作“六个方面上水平”进行集体承诺,并组织所辖x个基层党支部建立了工作理念承诺走廊。

 三是“学校党员+学生+家长”模式,即针对学校争创一流活动的特点,从创建“美丽校园、人文校园、和谐校园”入手,实行“双诺四评四延伸”:通过党员带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带普通教师“双向承诺”,实行“四项评选”,实现“四个延伸”,即评选教学能手,延伸到教研科室;评选师德标兵,延伸到普通教师;评选校园之星,延伸到学生;评选优秀家长,延伸到学生家庭。

 四是“亮诺一条街+社会监督”模式,即县委、县政府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外建立“对标承诺公开一条街”,选定教育、农业等x个职能部门,从“优化环境、提高效能、夺旗争星、推进工作”四个方面进行对标承诺。县报社、电视台分别开办“一年之计,一诺千金”、“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承诺亮诺专栏,将相关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以及实施过程和落实结果,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发挥激励效应,健全“三项机制”,把加快发展的要求转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是上下联动、上评下议的考评机制。针对县直机关活动开展,制定出台《县直部门大事实事公开承诺和公开述职测评制度》,组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通过报纸、电视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公开承诺,每半年就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述职,由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公开评议、集中打分。针对各乡镇活动开展,制定出台《乡镇大事实事互看联查工作制度》,由乡镇自选工作亮点,半年组织一次互看联查和集中打分,把评议权真正交给大家,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慵懒”问题。

 二是全程督导、系统指导的推进机制。分别成立乡镇推进组和系统指导组,由x名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包乡联村,x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分抓系统,实行基础工作分片督导、重点工作专项督导、薄弱环节专项调度,各基层党组织也分别组建督导队伍。同时,创新督查方式,实行“内部曝光警示”制度,通过深入乡村座谈走访、核实印证、录制影像,在调度会上定格播放、直查直报,予以内部曝光,并限期整改,起到了极大的警示推动作用。

 三是彰先策后、长期投入的激励机制。建立党建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按照每年不少于x万元的标准加强投入,对为xx发展出力多、贡献大的党组织和党员优先倾斜补贴资金、优先提拔重用、优先子女就学、优先推荐评优。对其中的纳税大户、明星企业或优秀企业家优先提供金融支持。对农村干部“一定三有”激励关爱机制进行深化创新,实行绩效工资考核,每年评选一次红旗支部,每三年评选一次“实绩突出村党支部书记”,对其中10-15名特别优秀的,比照乡镇公务员工资待遇给予专项补贴,并实行动态管理,其他给予一次性奖励或上浮补贴标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在争创一流活动中不愿承诺、不敢亮诺、不抓落实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公开承诺全部兑现。

 三、创新社会管理,构筑“一个平台”,架起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直通车”、“连心桥”

 以为民服务为落脚点,以“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关注民生、优质服务”为宗旨,依托群众工作站组织机构,在全省率先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

 一是建立代理服务机构。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总结完善、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解决群众办事难为根本出发点,以群众工作站依托,县、乡、村三级分别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村级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点”,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代理组织做到明确专门地点,明确专人负责,明确专门职责,使全程代理事项做到集中受理、规范运行、限期办理、及时反馈。

 二是明确代理服务内容。选择涉及民生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不需群众亲自出面办理的事项列为全程代理事项(A类);对必须由申办人到场或者审批权不在县内的列为咨询服务项目(B类)。经过认真梳理汇总,首批共选择x余项代理事项实施全程代理,筛选x余项咨询服务类事项,共涉及x个县直部门。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适时再对服务项目进行深化细化和调整拓展,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

 三是规范代理服务程序。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基本操作程序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在受理环节,主要发挥农村(社区)群众工作站人员和农村(社区)干部的作用,在基层设立代理点,受理群众申办事项,汇总转交乡镇代理站。在承办环节,对乡级部门可以办理的实施二级代理。对需要县级部门办理的,报县代理中心归口交办,办结后统一返回乡代理站。在回复环节,由群众工作站人员将办结事项向群众反馈。

 四是加强代理服务管理。为将代理制办成规范运行的群众满意工程,建立健全了例会、通报、督查、考核、投诉等项制度,完善了各环节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考核细则,对违反规定、工作拖拉和其它群众投诉举报事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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