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镇人民政府 2015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示精神,为保障我镇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应急机构,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特成立煎茶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董 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陈学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继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长清(副镇长) 谢启文(副镇长) 周 茂(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史旭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5699018。

二、编制应急预案目的

1 提高全镇各村、企事业单位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应急预案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川府发[2005]18号),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成管发[2014]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应急预案分类分级

本级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世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

2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五、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贮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要加强应急中心建设,整合公安

110、交通 3 1

22、消防1

19、急救120等主要应急资源,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应急人员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制定,报新区管委会备案,指导全镇应急工作。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牵头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镇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

(4)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镇属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市、新区级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由有关应急管理部门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5)单项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 4 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审定。

(6)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七、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所管辖区内各类特别重大、重大或者需要镇政府负责处置的跨镇级行政区的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八、应急预案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机构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是本管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各类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构。

九、应急预案预测、预警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十、应急信息监测与预测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

十一、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5 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一般(Ⅳ级)的预警信息,由镇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十二、应急预案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天府新区管委会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十三、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启动镇专项应急预案和镇总体应急预案,镇级有关部门预案和有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预案必须同时启动。各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主要负责人等在接到命令后迅即到位,专业应急队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现场。

十四、应急预案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处置工作,或镇政府、派出所工作组赴现场指导。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组织协调有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点,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十五、其他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天府新区煎茶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

为规范全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矿区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及陕煤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澄合煤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响应分级

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Ⅰ、Ⅱ、Ⅲ、Ⅳ级四个响应级别。

Ⅰ级:指造成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

大事故;

Ⅱ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

Ⅲ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危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

Ⅳ级: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澄合煤业公司(局)辖区内Ⅲ级及以上,或Ⅲ级以下,或公司(局)领导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及时预报和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积极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灾难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局)和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各矿统一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业救护队伍和职工发挥骨干和基础作用。公司(局)各相关部门、事故矿井和救护大队依据各自职责和权限,按照煤矿事故等级分级响应、分级管理,进行及时、安全有效地指挥和处置。

(3)各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企业行政首长负责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公司(局)或矿井为主。必要时报请上一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直接组织指挥。事故矿井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立即先期处置,逐级迅速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煤矿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把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矿井及专业救护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依靠科学,提高水平。采用先进的检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充分发挥矿区各方面,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6)依法规范,快速反应。依法规范煤矿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公司和各矿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发挥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协同作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全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公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抢险指挥部和救

护大队、矿井等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并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

2.1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及其办公

成立澄合煤业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局长)任组长;分管生产技术、安全副总经理、后勤副局长、矿区工会主席等其他领导,生产、机电、安全副总工程师,救护大队长任副组长;生产技术部(调度、生产、动力、通风)、安全监察部、电力中心、信息中心、医疗中心、新城分局、总经理办公室、供销公司、物业中心、职工培训部、规划发展部、行政事务处、党委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监察部、矿区工会、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专业救护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长兼任。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生产、动力、通风)、党委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救护大队、新城分局、总经理办公室为成员。

2.2工作职责

2.2.1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

(1)贯彻省和集团公司煤矿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并及时汇报有关工作;(2)确定公司(局)Ⅲ级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3)指挥矿井Ⅳ级和协助矿井Ⅲ级事故的响应,领导、指挥和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5)负责发布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6)审议批准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报告;(7)审定全公司(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工作规划;(8)其它相关重大事项。2.2.2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贯彻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具体工作并及时汇报相关工作;(2)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专业组的工作;(3)搜集和分析矿井事故应急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4)发布矿井事故有关信息;(5)组织编制、修订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和检查各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6)组织或参加矿井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7)完成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

公司调度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接警值班和应急联络;(2)按事故报告程序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3)根据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发布应急行动命令,保证信息通畅;(4)负责做好事故处置通讯记录,确保各项纪录齐全完整(包括灾害程度、处置预案、抢救措施、行动指令、人员情况、救灾进度、灾区状况等),并严格管理应急救援资料

安全监察部:(1)负责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管理;(1)负责公司(局)救护大队的调度和指挥;(2)指导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3)指挥调动全公司(局)事故应急资源;(4)指导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培训、演练工作;(5)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安全监察工作;(6)负责组织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生产技术部(通风、动力、生产):(1)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安全监督工作;(2)参与煤矿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行动;(3)参加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工作;(4)参与组织事故调查

处理等工作。

职工培训部:负责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等工作。

新城分局:(1)负责按需要控制事故灾难责任人;(2)指挥维护应急工作秩序和矿区事故灾难关联地区的社会治安;(3)负责警戒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4)保障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医疗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医疗救治,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纪委(监察):监督检查有关单位、部门在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矿区工会等: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灾难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事故矿井:分别参与事故救灾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相应的事故抢救、后勤保障及善后等工作。

公司(局)其它有关部门和矿井的事故应急机构:应根据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公司(局)应急

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需要其它单位和个人协助时,单位和个人须积极增援和配合。

2.3专业工作组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具体指挥和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专业工作小组对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

事故抢救组:组长由公司(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救护大队、新城分局、医疗中心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灾难抢救方案的制定,在公司(局)范围内协调、调度救护队和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聘请技术专家等。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局)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新城分局、纪委(监察)、矿区工会、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等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经过和原因进行全面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局)分管后勤副局长或矿区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医疗中心、新城分局、行政事务处、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矿区工会等部

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遇难人员抚恤、亲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专家组: 组长由公司(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聘请的技术专家和事故矿井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审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事故灾难的处置工作。

2.4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在事故抢救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事故抢救组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抢救方案,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灾调度命令,批准救灾人员入井许可。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指挥长:由事故矿井矿长担任。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险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指挥长及其他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版)

第一章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提高前程远大有限公司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快速做出正确反应,有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 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正常的 生产秩序,根据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下列法规、规章制度及预案编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 9002—2006)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当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发生满足前程远大有限公司Ⅱ级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对应的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级专项预案,如果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厂级专项预案体系中没有应对该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时,启动本预案。

第四条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可以与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和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合使用,在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各类专项预案无法完全满足某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求时使用本预案。

第五条

工作原则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先人后物”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第二章

单位概况

第六条

应急资源概况

(1)内部应急力量: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外部应急力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当地医疗部门,设备、备品配件制造厂家及其技术服务人员等。

(3)应急物资装备资源: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备品备件、通信装备、交通工(器)具、移动式起重机械、交通车辆、维修工具、防汛设施、照明装置、防护装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等。

第七条

危险分析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可能面对的突发事件包括:

(1)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

(2)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问题,可能因信息中断导致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全厂或相关环节不能正常运转。

(3)基建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

(4)受自然灾害等非内部生产因素的影响,包括地震、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洪水漫坝、水淹厂房等次生、衍生灾害等。

(5)其他突发事件还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以及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等。

第三章

应急保障

第八条

机构与职责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由前程远大有限公司行政正职任委员会主任, 其它厂级领导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厂长助理、副总师、厂属各部门的行政正职等组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

(1)应急委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5)通报或发布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

6)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2)应急委办公室的职责:

1)处理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3)对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4)组织《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

5)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协调。

(3)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分工:

1)安监部为一般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部门;

2)生技部为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指挥部门;

3)总经理工作部为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部门;

4)服务有限公司为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指挥部门;

5)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由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4)总经理工作部的应急职责:

1)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2)负责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3)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5)安全监察部的应急职责:

1)在人身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2)负责前程远大有限公司人身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在人身事故、火灾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监督各部门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5)负责人身事故、火灾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拟定;

6)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7)协助、监督其他部门的事故应急工作。

(6)生技部的应急职责:

1)在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各部门做好上述事故的应急工作;

2)负责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监督各部门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4)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5)协助安监部开展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6)配合安监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7)服务有限公司的应急职责:

1)在交通事故、食品中毒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2)负责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负责交通事故、食品中毒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8)人资部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9)党群部的应急职责:

1)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和对外发布。

2) 负责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10)物资公司负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协调应急物资。

第九条

物资与装备

物资与装备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各部门必须根据潜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后果分析,合理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交通工具、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及其他保障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条

通信与信息

应急通信是有效开展应急响应的基本保证,其保障功能主要包括:指挥现场应急组织的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地把现场的应急状况向外部通报,接受外部的应急指示以及向外部应急组织求援等。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配合应急行动的部门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在应急行动中,随时保持应急通信联络畅通。

通信工具使用现有的资源,如:微波电话、程控电话、卫星电话、手机、对讲机等通信设备;
通信工具由前程远大有限公司通讯班进行维护,应急通信的负责人为通讯班班长。

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培训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人资部利用已有的资源,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针对各类应急指挥人员、技术人员、监测人员和应急小组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开展专项的培训。

第十二条

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各部门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性和有效、迅速地开展。同时,要求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对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

(1)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厂级预案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2)各现场(部门)级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员工的应急安全意识和能力是减少事故损失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各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包含突发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
应注重对员工的日常教育,尤其是工作过程中接触或靠近危险源(危险点)的员工,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路线。

第十四条

互助协议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根据需要与当地医院、消防部门、设备厂家等签订互助协议,寻求必要的外部应急支持。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1)前程远大有限公司接警电话:

(2)相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事件的以下信息

1)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3)突发事件对发电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5)报告部门、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

(3)接到报警的部门如果不是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接到报警的部门必须告知报警人向负责的指挥部门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各部门的应急联系电话见附件《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联系电话》。

(4)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应急相关部门和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位,开展突发事件分析、抢险、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应急负责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华电集团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见第三十五条)确定该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

(一)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为Ⅲ级响应

(1)前程远大有限公司不进行应急启动,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流程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将事件情况通知相关的部门。

(3)与事件部门的应急指挥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进展。

(4)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流程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单位应急指挥部门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5)通知并督促突发事件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

(1)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应急委办公室进行应急启动,启动本应急预案。

(2)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应急委办公室成立应急指挥部,指定事件应急总指挥,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
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和执行应急决策。

(3)相关应急部门和与应急有关的责任人员就位,各有关各部门相关应急部门全面启动,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4)与突发事件部门的应急指挥部和突发事件现场建立通信联系,指导、协助现场突发事件指挥进行应急处理。

(5)按需要派出现场指挥协调组和专家组。

(6)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调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前程远大有限公司或当地政府部门。

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突发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1)各部门按规定在0.5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问清重要信息和情况,立即报告厂领导,并将厂领导做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部门,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事发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前程远大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向政府部门或上级报告一,以及负责对外发布公告。

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建立对事故现场及场外进行监测和评估的程序。事态监测在应急救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其结果不仅是控制事故现场、制定抢险措施的重要决策依据,也是划分现场工作区域、保障现场应急人员安全、实施公众保护措施的重要依据。既使在现场恢复阶段,也应当对现场和环境提供监测。因此,必须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事态监测的结果是控制突发事件现场、制定抢险措施的重要决策依据。

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工作组要将各阶段的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相应应急指挥部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公共关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前程远大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件影响的相关方和安排公众的咨询,并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其他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或发表对突发事件的评论。

第二十条

应急人员安全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往往较大。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明确紧急撤离应急人员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免受突发事件的伤害。

第二十一条

抢险

抢险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是为尽快地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从而最终控制住事故,并积极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尤其是涉及坍塌、火灾事故,其抢险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十分巨大,应对抢险的器材和物资、人员的培训、方法和策略以及现场指挥等做好周密的安排和准备。抢险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对控制事态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承担着救人、破拆、重要物资转移、设备更换等重要职责。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各部门必须针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存在突发事件风险的现场,结合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对现场应急工作进行细致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

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突发事件现场周围应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其目的是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突发事件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为保证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出于安全和保护事故现场完整的需要,保卫警戒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以后立刻赶赴现场担任警戒工作,并保证在执行任务期间,所进行的警戒活动不得干扰应急行动。由于警戒人员距离事故现场较近,因此,警戒人员必须经过事故方面的相关培训。

第二十三条

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对疏散的紧急情况、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第二十四条

医疗与卫生

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以及合理的转送医院进行治疗,是减少突发事件现场人员伤亡的关键。医护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并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对受伤害人员进行正确消毒和治疗的方法。

与当地医疗部门签订互助协议,必要时请求提供专家、医疗人员、药品、器材的支援。

第二十五条

现场恢复

在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二十六条

应急结束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第五章 预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备案

本预案由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备案。

第二十八条

维护和更新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应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九条

制定与解释部门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

第三十条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0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六章

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第三十一条

专项预案

本预案对前程远大有限公司整体突发事件风险的应急处理进行了概括性的说明,对于每一项典型突发事件可以通过专项预案进行更进一步的处理。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的专项预案包括15类,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应急工作进一步提高,可以对专项应急预案的类型和内容进行扩充、删减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专项预案名称列表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大坝垮坝事故应急预案》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全厂停电事故、黑启动保厂用电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通讯中断事故应急预案》

《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其他生产事件应急预案》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社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七章

响应程序

第三十三条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一)接警

应急指挥部门或应急值班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应做好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方面的记录。

(二)响应级别确定

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应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对警情做出判断,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

(三)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指挥部门有关人员到位、启用信息与通信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小组和物资、装备等)、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组等。

(四)应急行动

应急小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五)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六)应急结束

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第八章

附 件

第三十四条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联系电话,见附录。

第三十五条

《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摘录

一、Ⅰ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序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预期为重特大事故。

(2)质量事故状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水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限制条件运行或不影响运行但寿命极差的;

2)水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事故处理所需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

3)水电工程的混凝土、金属结构、机电安装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在500万元以上;

4)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开挖、薄壁混凝土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100万元以上。

5)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

6)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30万元及以上。

(3)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公司重要的信息系统(FAM、OA、网络等关键系统)发生故障,已经或预期超72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4)超出公事所属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公司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Ⅱ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序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预期为一般事故。

(2)质量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响应:
1)水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不影响运行但寿命差的;

2)水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事故处理所需时间达1个月以上的;

3)水电工程的混凝土、金属结构、机电安装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在100万元以上;

4)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开挖、薄壁混凝土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30万元以上。

(3)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

(4)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10万元及以上。

(5)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公司重要的信息系统(FAM、OA、网络等关键系统)发生故障,已经或预期超72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6)超出公司所属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突发事件单位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

Ⅲ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序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响应:

1)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重伤1人及以上,或造成轻伤10人及以上;

2)设备故障已经或预期为一类障碍者;

3)生产设备或厂区建筑发生火灾,已经(或预期)造成经济损失0.5万元及以上。

(2)质量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响应:

1)水电工程的混凝土、金属结构、机电安装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在20万元以上;

2)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开挖、薄壁混凝土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10万元以上。

(3)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

(4)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5万元及以上。

(5)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公司所属单位的OA、网络等关键系统已经或预期超48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或PI、MIS等其他业务系统已经或预期超过96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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