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创建达标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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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创建达标评分细则

 (基本指标80分,先锋指标20分)

 按照“先锋党支部、合格党支部、软弱党支部”三个类别,评定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等次。对市直机关党支部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设置基本指标80分和先锋指标20分。达到基本指标80分的,评为合格党支部;在基本指标达标的基础上(80分及以上),先锋指标评分在10分以上、总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评为先锋党支部;达不到基本指标(80分)的,评为软弱党支部。

 指标类型

 及分值

 考评项目及分值

 加减分标准

 基本指标

 80分

 支部设置

 标准化

 (10分)

 组织设置(4分)。①正式党员3人以上未成立党支部的,扣2分;②党员人数不足3人,未成立联合党支部的,扣1分;③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扣2分。

 审批程序(1分)。党支部成立、变更、调整或撤销,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批复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扣1分。

 班子配备(4分)。①支委会委员未按规定名额配备的,扣2分;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空缺超过3个月的,扣2分;③党支部书记未具有1年以上党龄的,扣1分。

 按期换届(1分)。①党的支部委员会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按期换届的,扣1分;②换届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的,扣0.5分。

 基本指标

 80分

 组织生活正常化

 (20分)

 “三会一课”(10分)。①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少1次扣0.5分;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少1次扣0.5分;③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组(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每缺一项扣2分;④“三会一课”未单独召开,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或用其他会议代替的,扣1分;⑤未按要求推行纪实管理,在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明确专人如实记录,每半年未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情况的,扣1分。

 组织生活会(3分)。①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未召开扣1分;②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扣1分;③未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查摆支部班子存在问题,逐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扣1分;④未落实整改措施的扣1分。

 民主评议党员(2分)。①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的扣2分;②未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步骤,结合党员积分确定评议等次的,扣1分;③对不合格党员未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的,扣1分。

 谈心谈话(3分)。①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每少1人次扣0.5分;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每少1人次扣0.5分;③对受到处分处置、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未及时谈话的,每例扣0.5分。

 主题党日(2分)。①党支部每月未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的,扣0.5分;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1次,每少1次扣0.5分;③主题党日未围绕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内容进行的,扣1分。

 基本指标

 80分

 管理服务

 精细化

 (20分)

 发展党员(3分)。发展党员标准、程序不到位的,每例扣1分。

 组织关系管理(2分)。①每年未对党员组织关系及违纪违法处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排查的,扣1分;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不规范的,每例扣0.5分。

 党费管理使用(2分)。①党员未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的,每例扣0.5分;②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党费的,扣1分;③党支部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少1次扣0.5分。

 党员承诺践诺(4分)。①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缺一项扣2分。②公开承诺内容没有结合工作岗位实际的,每人次扣0.5分;③公开承诺内容雷同的,每人次扣0.5分。

 党员积分管理(1分)。①未制定积分考核办法的,扣1分;②积分管理未按“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综合评定,并强化结果运用的,扣1分。

 党员教育培训(2分)。①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少于56学时的,扣0.5分;②党支部书记全年未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的,扣0.5分;③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的,每例扣0.2分。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2分)。①未开展党内表彰工作的,扣1分;②未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的,扣0.5分;③未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的,扣0.5分。

 共驻共建(4分)。①至少与1个村(社区)、困难企业等基层单位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没有开展的扣2分;②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没有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的,每例扣1分;③未按要求与结对社区党支部开展“四联”活动(联建“五化”党支部、联创文明社区、联解区域难题、联推惠民服务)的,扣2分;④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志愿服务,每少1人次扣0.5分。

 基本指标

 80分

 工作制度 体系化

 (20分)

 党建工作责任制(3分)。①党支部年初未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扣1分;②未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的,扣1分;③班子成员未分工落实责任的,扣1分。

 请示报告制度(4分)。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等事前未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的扣2分;党员、干部未按规定向党支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每例扣0.5分。

 “双述双评”制度(6分)。党支部书记每年未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的,缺一项扣3分。

 经费保障制度(4分)。①党支部活动经费未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的,扣3分;②未建立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的,扣1分。

 联系服务群众制度(3分)。党员、干部至少结对帮扶1名以上贫困户,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每少1人扣1分。

 基本指标

 80分

 阵地建设规范化

 (10分)

 党支部办公室(6分)。未做到“三个一”(一个党组织门牌、一个文件档案资料柜、一个岗位职责公示栏)的,每项扣2分。

 党员活动场所(4分)。可与干部职工活动场所(室)、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一室多用”。①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4分;②党组织标识标牌未悬挂在醒目位置,功能室门牌设置不规范,党员活动室未悬挂党旗、入党誓词,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未上墙的,每项扣0.5分;③未设置党务公开和政策宣传栏的,扣1分。

 先锋指标

 20分

 带头人

 作用发挥

 (5分)

 ①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示范带头作用突出的,加2分;②党支部书记是最近一届“两代表一委员”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③机关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由单位一把手担任的,加1分;④党支部书记在“双述双评”中被评为“好”等次的,加1分。

 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

 (5分)

 ①近三年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或党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市直工委加2分,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加1分;②党员队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脱贫攻坚、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担起责任,受到通报表扬、表彰或宣传推介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市直工委加2分,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加1分。

 先锋指标

 20分

 工作成效

 (10分)

 ①近三年创造了先进性的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受到宣传推介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市直工委加2分,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加1分;②近三年单位在文明单位等各类综合评比中获得荣誉称号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③当年在绩效评估等综合考核中被评为第一等次的,加2分。④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体系健全,落实有效,加2分。⑤在考核时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干部群众认可度达90%以上的,加2分。

 负面清单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不力的;

 2、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党员群众反映大的;

 3、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中被评为“差”的;

 4、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被立案查处的;

 5、违规发展党员的;

 6、组织制度形同虚设、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的;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差,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

 8、党费管理混乱,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

 9、发生群体性上访、闹事或越级上访;

 10、出现其他重大负面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说明

 1、评分以工作台帐、原始资料、测评结果、现场查看和询问的结果为依据,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据的,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

 2、基本指标扣分项以第三级分值为准,扣完为止。

 3、先锋指标相同加分内容只加1次,以最高加分为准;总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单项加分不超过最高分值。

 4、加减分标准以市直机关工委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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