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法治化 [有关对我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对我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 设调研报告

 关于对我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化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夯

 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基础,根据区政协常委会 20xx年

 度工作安排,6月中句至8月底,区政协法制社团三胞联谊 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张莉带领下,围绕“我 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主题开展了为期二个多月 的专题调研活动。调研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重 点走访、实地视察等方式进行,同时还组织赴浙江省 **市、江山市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基本状况及工作成效

 我区现有人口 90. 1万,下辖23个乡镇(街道),236 个行政村。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力 度,大力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 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在推动我区新农村建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基本状况

 发展基层民主制度、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党的十八大 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近年来,区 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加快了法治某某建设进程。1、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区委、区 政府将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提高到事关某某工作大局和某 某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如 20xx年2月16日下发了《中共某 某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某某建设的实施办法》(广发〔20xx〕1号)文件,明确了大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提 出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等 6项措施。

 2、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建设。乡村两级均成立了

 相应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乡镇(街道)设立了综治办、

 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群众工作站、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6个

 中心乡镇设有法庭,村居健全了综治维稳室、警务室、调委

 会、治保会建设,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了警民联合 巡防队等,基层治理预警机制健全, 群众表达诉求渠道畅通。

 如排山镇的人民调解规范化试点、永丰街道创美小区的法治 长廊、毛村镇的法治新农村、区实验小学的青少年法制教育 基地和南屏中学的法治校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筑牢了 干群心中的法治底线。3、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依法行政环境。截至 20xx年9 月,我区精简行政审批项目 198项,精简率达80%,办理平 均时限缩减77%以上,解决了群众办事难、手续繁问题。(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主要成效

 1、 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近年来,区 委、区政府加强了对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同感,基层领 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增强,做 到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调研中发现,如在社会抚养 费征收、征地拆迁等基层工作中大都能按法律程序办事。2、 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村“两委”班子

 选举过程平稳。到目前为止,我区共进行了四届村“两委” 班子换届选举,通过海选和差额投票选举直选 “两委”班子,改变了过去“上级定名单,群众画圈圈”来确定村干部的方

 式,真正体现出了选举的民主性、公正性,真正体现了群众 意愿,融洽了干群关系,从而大大减小了农村基层矛盾;二 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提 高了广大干群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了农 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办事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的社会稳定 和经济发展。目前,我区已有 个村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是依法治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实效。

 信访工作方面,20xx年,我县赴京非正常访访虽位列全省第 一,赴京正常访、赴省访访H均排列在全市前三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在全省排名靠后。光泉书记到任后,通过 坚持四个原则、树立八种理念和强化十个抓手,严厉打击歪 风邪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xx年至20xx年我区赴京访、越级访、非访数虽明显下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 工作方面,由20xx年全省倒数跃升至全省第 53位,成为全 省排名提升最快的三个县之一。今年第二季度,全区公众安 全感位次前移至全省第二方阵,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有三家 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四是调解委员会作用明显。区道路事故 交通调解委员会每年调解交通案件达 300多起,排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0xx年成功调处矛盾纠纷 167宗,立案27宗, 调处成功率达100%,做到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 基层。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调研中发现,近年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进程明显 加快,但受思想认识、利益驱动、固有观念等因素的影响, 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少数干部对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认识不够高。一 是少数农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法治治理 新常态。部分乡村干部思想观念、思维习惯、工作方法、工 作作风仍停留于过去的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民 主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较差, 甚至有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如计划生 育工作,部分基层干部不能适应新的以服务育龄妇女为主的 工作导向,尤其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上,因计生与户籍管理 脱钩,征收到位率大幅度降低,主动上缴者少之乂少,陷入 了 “穷的征不着、富的征不足、贵的征不了”的艰难局面, 而提请进入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程序,则由于执法程序多、耗 时长,加上容易与群众产生对立面,少数干部拉不下面子, 甚至用转移支付等费用垫付。二是对社会治理法治化认识上 存在误区。少数基层干部错误认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就 是普法,仅片面强调群众知法、守法,而忽略了引导群众用 法,致使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效果不理想。

 且在普法上也大都流于形式,方式单J。多数采用横幅、标 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时虽然内容详 细,但不贴近生活,干群不感兴趣,普法达不到预期目的, 普法考试时以抄答案,甚至代考为主流,而普法的实际效果 无从考核,无奖罚措施。(二)部分群众不依法解决利益诉求。一是群众“信访 不信法”。群众存在“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 法”的思想观念误区,认为法律服务、司法手段门槛高,成 本大,负担不起,习惯于依赖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

 且无理访、非法访代价低廉,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小,导致群 众信访随意性很大。二是政府信访压力大。 ##现行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轻则通报批评、告诫谈话,重则评优降级、 一票否决,使得各地党政府一把手都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信 访维稳工作牵制基层干部太多的精力。三是别有用心者挑 动。尤其体现在土地归属、征地拆迁、山林纠纷等涉及群体利益时,在一些另U有用心的人鼓动下,抱着“不闹不解决、

 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违法集体上访,甚至出 现过激行为。

 (三)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主要体现在村居两 委班子建设上,一是综合素质不高。目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班子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对党的政策宣传、贯彻能力偏低, 难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由 于前年报销比例大幅度下降,加上医保报销手续繁琐,办事 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村居干部对政策理解不深、宣传不透, 不但增加了收取参合资金的难度,且使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 信力也下降。二是协调配合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不 团结”。部分村(居)两委之间、村(居)支书和主任之间 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拆台,思想和工作上存在“两张皮”, 未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不办事”。三年一届的选举,时间 短,部分新当选的村(居)干部业务还不甚熟悉,乂将面临 选举考验,致使基层干部人员不稳定,也沉下不心干事业, 部分村(居)两委班子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真心实意 地为群众着想,工作不主动,或者是缺乏办实事的能力,缺 乏自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创业激情与本领;三 是“不公正”。部分村(居)干部民主意识不强,办事不公 开,处事不公正。如近年来群众反映最多的低保问题。目前 还存在城乡低保制度还不完善,管理操作还不规范,优亲厚 友仍然存在的现象;保障范围确定还不科学,动态管理还没 有完全实现,有一部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没有及时退出 保障范围,导致部分真正生活困难的群众没有及时纳入保障 范围。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 聚力、号召力,也妨碍了其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中战 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创新意识缺乏。(四)不稳定因素扰乱社会治理法治化秩序。 据有些镇、

 村等反映,有个别地方不法势力不同程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农村土地流转、工程招投标、农副产品流通等经济活动,通 过威胁恐吓、低价下标、高价转手、垄断土地流转或工程招 投标;利用复杂的农村社会关系作掩护,通过暴力、引诱、 胁迫等手段操纵民主选举。由于手段隐蔽,公安、司法机关 一时难以介入,易使部分不法势力逍遥法外。如随着土地价 值的不断升高,近几年,邻里地界纠纷、非法转让、倒卖土 地等涉及农村土地的纠纷和案件有上升趋势,致使解决大虽 的土地矛盾纠纷成为目前乡村两级工作的重头戏,如去年 *'镇余村村一农户因承包土地归属多次进省赴京访,当地镇村 花了大虽的人力物力安控和解决问题。再如对城市重点工程 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漫天要价,胡搅蛮缠,导致工程进度 推动缓慢,严重影响城镇化进程。更有违章建筑、乱搭乱建 现象屡禁不止,城市规划执法大队有人员 名,且无节假日在巡逻,但违章建筑还此起彼伏,防不胜防。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有以下四 点:一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不适应农村政制改革的新形势, 对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感到茫然,以致消极被动应付。二 是部分农村普法教育不到位,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甚 至流于形式。据了解,大部分群众是通过电视、 报纸、网络、 微信等渠道获取法律知识。而普法资源整合不足,普法经费 投入不够,区电视台、区报社、区电台至今还未建立普法平 台。有部分基层干部和村民认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 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普法、法律服务不够。三是由于个别人为 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打着为民争利、为民请命的旗号, 借机利用农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策划并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 误入圈套,违反规定越级、多次重复上访。四是由于农村社 会关系复杂,部分党组织统筹全局的能力不强,村委会成员 素质较低,使一些不法势力、宗族势力乘机制造事端,严重 干扰了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理选举。三、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区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全面推进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 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法治建设,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对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推进体制改 革,解决基层深层次矛盾具有保障性作用。因此,必须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法制 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常抓不懈。为此,提出以下工作意 见和建议:(一)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要全面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 效性,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重点:一是要创 新普法方式。要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上的“法律需求”, 建立多样化的普法平台,设计多样化的普法形式和载体,除 媒体、横幅、宣传栏等常规宣传方式处,建议组建一支以本 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某某区法制巡讲团,在城 乡适当位置规划建设“法制广场”(浙江省 **市的做法)、“法制家园” (**乡竹岩村正规划建设)等法制宣传硕件设 施;二是要提高法治信仰。通过以案说法教育,进一步提高 农村基层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 处理个人事务、依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着力在农村形成信 仰法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二) 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夯实法治工作阵地。

 建议从农村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入手,加强组织网络 建设,选优配强治保会、调委会干部队伍,选派在村里有威 望、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干部和村民担任治保会、调委会委 员;可借鉴排山镇的做法,健全完善治保会、调委会工作机 制,明确治保会、调委会干部在平安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 纷、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探索解决报酬待遇, 激发治保会、调委会队伍工作积极性,全面促进治保会、调 委会组织作用的发挥。要鼓励基层建立村级“老娘舅”、法 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等群众性组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基 层依法治理。要积极引导、推荐优秀法治干部到基层挂职、 任职或驻地服务,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要统筹协调, 着力帮助一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遇到的工作人员 少、工作经费紧等问题。(三)抓好制度执行落实,促进基层依法自治。

 要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将村规民约修 订实施作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原有村规民约操作性不强、合 法性不够、执行度不佳的问题,强化修订完善、教育宣传和 执行落实,注重制度的刚性约束,注重文化的道德约束力虽, 全面陶冶民风、改善村风,提升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要加 强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建设, 达到“多演一场戏,多一份和谐” “多一个球场,少一个赌场”的目的(浙江省 **市枫桥镇的做法)。要抓好农村现有民主、法治制度的执行落实,鼓励 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通过抓好制度执行落实来促进 村级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要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 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激励基层通过开展法治 创建活动来提高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四) 增强法治为民意识,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基层干部直接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发生具体行政行为, 基层干部能否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就直接影响着法律在群 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民主法治建设的信心。但在 现实中,我们也看到基层干部中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 甚至徇私枉法现象还大虽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 还较为普遍。在碰到诸如环境污染、计划生育、土地征用、 房屋拆迁、民间纠纷等难点热点问题时,还习惯于用“老路 子” “土办法”去解决,甚至“卖关系” “送人情”,以权 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导致社 会矛盾增加,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过程中,需要把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 要条件,以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五)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维护法律权威尊严。

 要针对当前全区农村群众违法行为以及导致这些行为 发生的因素进行严厉的打击和调处,让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是轻易不可触犯的“地 雷”。一是要对农村群众非法闹访、 缠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使他们在得不到任何好处的同时,乂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群众私下随意卖买农村土地行为的打 击力度,切实依法保护好农村耕地;三是加大对农村群众反 映强烈的一些司法不公行为所涉及工作人员的处理力度,筑 好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火墙;四是加大对一些农村群众闹访、 缠访事件的背后策划者(调研中发现有少数干部 、教师、律师等参与其中)的处理力度,促使他们增强社会公德意识。

 (六)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强化组织队伍保障。

 要更加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软弱涣散党组 织整顿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 化中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 基层工作依法开展、 基层事务依法办理、 基层关系依法理顺、 基层问题依法解决。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 法治教育,增强村(居)干部法治为民的意识,提升村(居) 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发挥党员在带头学法、 懂法、守法、用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保护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推进农村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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