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镇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三甲镇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我镇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夯实劳动力转移工作基础,科学推进我镇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加快我镇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关于印发阳春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春府办〔2011〕190号)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的总体数量、基本结构、个人基本情况和收入、就业、培训需求等,为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促进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科学管理劳动力转移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镇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三甲镇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 燚(镇委委员、政府负责人)

 副组长:刘映晖(镇委委员、妇联主席)

 成 员:苏章艺(新农合办主任)

 范绍万(党政办副主任、统计站站长)

 叶 浓(企业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陈家福(派出所副所长)

 刘 伟(财政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苏章艺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新农合办公室,电话:7345151。

 各村要指定专门的农村劳动力普查员,负责本村劳动力资源表的填报工作。

 三、普查时点、普查对象、形式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普查时点:2011年12月1日。

 (二)普查对象。阳春市三甲镇农村户籍人员,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

 (三)普查形式。本次普查采取入户登记调查的方式,以公安部门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部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中调取农村户籍劳动年龄人口基本信息作为调查的基础数,由调查人员入户按调查表登记。

 (四)普查内容。

 1、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婚姻状况等。

 2、就业状况。包括目前是否就业、从事的职业状况,打算从事的职业、从事职业的地区等。

 3、技能和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愿意参加政府资助的培训、培训的工种和技能等级等。

 4、收入情况。包括个人主要经济来源和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等。

 四、普查工作步骤

 村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在本辖区内逐户进行调查,填报调查表,完成表格审核工作。本阶段工作分三步完成。

 第一步(9月10日前完成)。村委会组织人员根据派出所提供的本辖区农村户籍人员,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名册,到各村民小组收集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汇总表送镇普查办,镇普查办审核汇总后送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步(9月

 第三步(10月1日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度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精心部署实施,共同落实好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使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强责任考核。根据《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村委会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有关奖惩规定。

 主题词:劳动 资源  普查  方案  通知

   

 三甲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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