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

  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

 2003年12月23日,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境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川东北气矿所有由川东钻探公司司钻的“罗家16H”气井突然发生井喷,大量剧毒的硫化氢气体迅速扩散,波及开县高桥镇及周边的4个乡镇28个村,导致233人中毒死亡,受灾群众达数万人。2004年4月16日,位于主城区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氢分厂发生液氯泄漏爆炸事故,危及方圆5公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两起事故前后间隔不到半年,都具有突发性强、危险性高、规模大的共同特点。重庆市公安局在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成功处置了这两起事故。认真总结这两起事故的处置工作,对于我们今后处置类似的大规模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这两起事故的成功处置,首先应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由于他们的迅速决策和亲切关怀,给了参战民警莫大的支持和鼓舞,产生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增添了战胜灾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信心和决心。这是事故成功处置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此外,我们认为有以下三条经验值得总结。

  

  一、正确、灵敏、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是事故成功处置的重要前提

  

  “12?23”井喷灾难是重庆直辖以来最大的责任事故,先期情况极其复杂,波及面广、死伤群众多、社会恐怖感严重,涉及救援的单位多、警种多、警力多,现场救援的交通简陋、通讯条件基本不具备。“4?16”事故由于地处重庆主城区,人口密集、需疏散群众多,现场救援难度大,稍有不慎,四个氯气罐就可能发生连环爆炸,危及现场救援人员和方圆5公里以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会对主城区的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源造成灾害性后果。如何快速高效地组织好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伤亡,是对现场指挥员决策指挥能力的考验。在这两场巨大灾难面前,各级指挥员镇定自若、临危不乱、准确果断的指挥,起到了关键作用。

  2003年12月24日上午10时31分,市公安局接到开县公安局“井喷”事故的报告后,立即电令开县公安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指示市公安局处突中心万州分中心迅速启动处置预案,就近紧急调集警力,赶往现场增援。先后指派市公安局两名副局长率领150名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期处置,迅速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置总指挥部。市公安局增援的500名警力连夜启程,于第二天早上5时前全部到达救灾现场。同时,增调就近区县和市公安局直属单位、武警、消防近千余力量赶往现场集结,24小时机动,随时听命调遣。12月25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赴一线,现场指挥,根据事态发展,果断将原“公安现场指挥部”改为“公安现场搜救警戒指挥部”,组织警力加强事故现场警戒,维护好现场周边沿线的交通秩序,对划定的重点地区实行分片逐户搜寻,连夜开展灾区清场工作,作好在更大范围疏散群众、扩展警戒线及群众稳定工作的准备,排查失踪人员及核实死亡人员身份。同时,根据井喷现场地处偏僻山区,是移动通信盲点的情况,迅速抽调4台通信指挥车,组建起350兆无线应急指挥网,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在现场指挥车上指挥和通话,保证了各抢险救援部门通讯畅通和情报信息传递的畅通。12月26日深夜,为了配合压井,市公安局领导亲自到“井喷”中心现场检查,迅速整合警力,围绕中心现场层层设立警戒区域,投入2000余名警力,组成80多个搜救组和15个守卡警戒组,将抢险搜救和警戒区域内的32个村、349个社按危险程度分别划分为特别危险村社、危险较大村社和危险性相对较大的村社,展开搜救和紧急疏散,为尽快安置转移群众、减少伤亡赢得了先机。压井成功后,又及时把工作重点从事故处置转移到善后处理上来,成立了善后处理指挥部,制定了治安巡逻防范方案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预案,配合政府做好生产自救等工作,迅速开展公安调查取证工作,开展灾区治安秩序整顿,使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迅速得到恢复,迅速安定了民心。由于指挥到位,组织周密,措施得力,抢险救灾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在四天四夜惊心动魄的救援工作中,广大公安民警、武警和消防官兵共安全疏散转移群众6万余人,搜救出未及时撤离的群众1300余人,其中中毒群众200余人,确保了无一疏漏。参加抢险救援的党政干部、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及基层群众无一伤亡,做到了万无一失。

  2004年4月16日7时许,市公安局接到天原化工总厂发生氯气泄露事故的报告后,立即调集消防官兵160余名、消防战车11辆前往事故现场组织抢险,紧急抽调2500余名民警奔赴事故现场。市公安局领导亲临现场指挥,迅速成立公安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工作组、事故原因调查组、治安巡逻防范组、情报信息组、疏散工作组等五个工作组,迅速展开抢险救援工作。4月16日17时53分,4个液氯储槽突然发生爆炸,大量氯气向周围扩散,需要组织大规模的群众转移。公安现场指挥部从容应对,立即组织消防特勤大队用高压水枪连续向空中喷射碱液,形成保护屏障,在较短时间内控制了氯气扩散。同时将750余名备勤警力增投到抢险救灾现场,对事发地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群众进行安全转移,重新设立警戒区域和警戒卡点。110巡逻车在街道穿梭喊话,动员疏散,民警挨家逐户敲门检查,确保不遗一户一人,公安民警仅用短短的几个小时,就安全转移疏散了15万多群众,转移过程中秩序良好,没有出现混乱、恐慌场面。在群众疏散的同时,市公安局迅速调集足够警力,对事故现场及群众转移地区进行全时空密集型巡逻防范。4月17日市指挥部决定用引爆方式消除危险源后,市局公安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现场安全距离和反应罐爆炸可能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种引爆方案,并按三种方案进行了精心准备,安全引爆了储氯反应罐,消除了危险源。为密切配合事故处置工作,强化了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分析,密切掌握社会动态,防止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借机造谣生事、进行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稳定。险情排除后,又及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善后处理工作上,安排警力做好路面的巡逻防范工作,维护好治安秩序,保证群众安全返家。配合市政府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和专家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证据的收集固定,寻找死者尸体,采集DNA样本,将调查取证与事故处置同步,为事故定性处理奠定了基础。

  

  二、较为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为事故的成功处置奠定了坚实基础

  

  美国“9?11”事件后,重庆市公安局未雨绸缪,建立完善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预警、快速处置和责任追究“三大机制”,制定了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突发性事件的规模、处置力量、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工作措施等都进行了明确规范,并通过“非典”防治、AAPP会议安全保卫等一系列实战演练,使处突工作机制日臻完善。2003年7月20日,又根据直辖后的地域分布现状,成立了万州、涪陵、黔江三个处置突发事件分中心,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分中心有权调动各县警力增援,进行先期处置。建立了分级处置突发事件的系列预案,在组织指挥、人员、装备、程序等方面都作了充分准备。

  “12?23”井喷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公安局立即指令重庆市万州处理突发事件分中心启动处理突发事件预案,迅速成立了公安现场指挥部,调派大批警力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现场方圆两公里的范围进行了封锁,设立了警戒线;维护好安置点的治安秩序,加强灾区及安置点的治安巡逻;维护好现场沿线的交通秩序,保证救灾车辆、人员和物资的顺利运输;全面展开搜救工作,对划定的重点地区分片逐户搜救;配合气矿压井工作,组织警力连夜开展灾区清场。同时做好了压井时井口万一着火的扑救工作准备,制定更大范围疏散群众、扩展封锁线及群众稳定工作等处置预案。随着事故现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突发事件紧急预案”也不断升级,现场拉网式搜救、紧急疏散转移、压井消防、善后处理、调查取证等各项工作均按照事先设置的“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做到了紧张而不忙乱。

  由于有“12?23”事故的成功处置经验,“4?16”事故的抢险工作紧张有序。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紧急抽调市局直属单位和江北区、渝中区公安分局的2500余名民警奔赴事故现场,开展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及周边地区治安和交通秩序等工作。市局主要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成立公安现场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现场抢险救灾以及维护现场及周边地区治安、交通秩序,事故原因调查组协助专家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治安巡逻防范组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500米为半径的封闭区和渝中区临界区域社会面的治安巡逻防范,情报信息组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及网上动态反映,疏散工作组配合有关部门疏散市政府划定的疏散区群众。市局指挥中心全力以赴,灵通信息,协调指挥,周密调度,准确传达上级决策,迅速反馈现场信息,随时调动备勤警力,保证了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由于预案在先,准备在前,在这两次多部门、多警种、大兵团、大规模的协同作战中,出动及时、处置快速、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群众伤亡,减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事实证明,面对这两次突如其来、始料未及的特大灾难,重庆市公安局启动“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在抢险救援工作中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公安为人民”思想的根植和体现,是事故成功处置的思想保证

  

  “12?23”井喷事故和“4?16”氯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了严重威胁,市公安局领导在调兵遣将的同时,明确指示:“要千方百计抢救受害人员,疏散群众,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把活着的人员一个不漏地疏散出来”。全体抢险救灾民警和消防、武警官兵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让”的精神,投入抢险救灾第一线,哪里最危险、哪里最艰苦、哪里最需要,哪里就有人民警察的身影。

  “我们和大家始终在一起。”在抢险现场,在危险没有彻底排除之前,这是各级指挥员经常说的一句话。各级领导干部指挥在前、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这两次特大事故的成功处置,来源于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领会,来源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民警思想中的根植,来源于公安机关坚持不懈的“执法为民”思想教育,来源于各级公安指挥员的率先垂范。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较量中,重庆公安队伍经受住了突如其来的严峻考验。

  从以上两起特大事故中,我们也得到了不少有益的启示,概括起来有如下四点。

  一是应尽快建立特大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当今社会,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各种恐怖活动日益猖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必须未雨绸缪,变被动为主动,从中央到地方逐级建立起特大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资金集中、资源集中、信息共享、统一指挥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是要建立特大突发事件和事故的社会救援体系。“12?23”井喷特大责任事故和“4?16”氯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开展了抢险救援工作。但是,在“12?23”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受当地交通条件、通讯条件、装备条件的限制,初期社会救援资金、设备、物资难以及时到达,影响了疏散效果。在“4?16”氯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汲取了“12?23”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各级党委政府、公安、财政、民政、卫生、环境、宣传等政府职能部门围绕抢险救灾这个中心,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救援体系,在现场抢险排险、治安秩序维护、危险区域人群疏散、疏散人员安置、受伤群众救治、居民灾后安抚等工作中形成了联系紧密的救援网络。在这次事故中,15万名群众得到紧急安全疏散,没有一名群众因氯气泄漏爆炸造成伤亡。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特大突发事故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建议从中央到地方逐级建立特大突发事件和事故的社会救援体系,以此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以便在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和事故的时候,能够迅速动员各方面力量,前往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三是要加强对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12?23”井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员工违规操作造成的。实践证明,只有管理规范才能够保证生产安全。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在规划建设高危行业的相关工程时,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必须考虑周边居民的安全,确保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强化监管意识,切实担负起安全监管的责任。对在居民集中的主城区的高危企业,该关停并转的要坚决关停并转。各级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必须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从作业现场入手,切实加强安全技术工作,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控制在未果之前。

  四是要加大防毒、防化知识的宣传力度。在“12?23”井喷事故发生的初期,由于当地群众缺乏基本的化学知识,对“井喷”造成的灾难程度认识不够,对事故发生后如何紧急避险、如何现场自救的基本防护知识不了解,造成很多群众在不知不觉中就中毒死亡,还有一些群众撤离后又返回去,导致中毒伤亡。“4?16”事故发生后,由于宣传到位,疏散及时,居民对防毒防化知识和疏散方案比较了解,没有发生一名群众伤亡。今后,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大防毒、防化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防化、防毒、自救等方面的知识,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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