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支教方案

关于切实做好2010~2011学年支教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
做好县城中小学教师定期到农村支教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实现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赣州市进一步加强城镇学校和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08〕34号)精神和县政府2010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0~2011学年县城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县城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农村学校支教,以及农村学校派员到县城学校跟班学习的方式,建立我县城乡学校相对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支持和帮助受援学校提升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1.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支教学校要协助受援学校找准管理的突破口、诊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出适合农村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本校特色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受援学校的管理水平。
2.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支教教师通过承担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听课、与教师交谈等多种方式,找准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途径,为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教教师通过举办讲座、上示范课、专题研讨等多种途径,帮助受援学校培训教师,提高受援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3.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支教学校和教师为受援学校出谋划策,通过采取农村学生喜爱的教育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支教形式和对象
1.采取帮扶结对,互派教师,分二批支教一年(每批一个学期)的形式开展支教活动。县城学校每批派2人到农村学校支教,受援学校每批派2人到支教学校跟班学习。
2.支教对象为县城小学、初中县以上骨干教师(具体指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重点培养的中层领导。采取本人报名,学校研究决定的形式确定支教和跟班学习人选,并于7月10日前将《会昌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跟班学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上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支教时间和对口支援单位
支教时间为2010年9月起至2011年7月止。对口支援学校如下:
实验学校—小密初中(2010年秋)
实验学校—庄口初中(2011年春)
会昌二中—筠门岭初中(2010年秋)
会昌二中—周田中学(2011年春)
会昌小学—筠门岭中心小学(2010年秋)
会昌小学—周田中心小学(2011年春)
希望小学—小密中心小学(2010年秋)
希望小学—庄口中心小学(2011年春)
四、工作要求
支教教师要保证出色完成支教工作任务,主要要求如下:
1.服从受援学校的安排,担任原学校所任教学科,是学校领导的参与学校管理。
2.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早退,积极参加学校会议、活动,一个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或15个课时。
3.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教学常规》,教学成绩不低于学校同级同科平均成绩。
4.认真指导学校教学、班主任等工作,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6节,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举行讲座不少于2次,并取得实效。
5.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五、政策措施
1.支教期间,支教教师和跟班学习教师的行政和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是党员的可开具党员临时介绍信到所在学校,参加当地组织生活。
2.在农村学校支教人员原学校的一切待遇(含工资、奖金福利等)不变,绩效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同时享受受援学校的奖金、福利。跟班学习人员原学校的一切待遇(含工资、奖金福利等)不变,表现好的可享受受援学校的奖金、福利。
3.支教期间,支教教师完成了县局支教工作要求,经考核合格,由县财政(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发给每位支教教师交通费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学期享受5个月。
4.对积极参与支教工作的领导、教师,在提拔重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聘任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照顾和适当倾斜。
六、支教人员的管理和使用
1.支教人员由受援学校按本校教师的要求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跟班学习人员由支教学校按本校教师的要求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
2.县教育局负责支教工作的工作规划、协调联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受援学校和支教学校要制定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的具体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及时了解、掌握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等情况,适时向县教育局汇报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根据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的德才表现,提出使用建议。
4.对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劳动纪律、工作表现等方面表现较差的教师,或思想动摇、不完成支教工作的教师,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县教育局研究后按规定程序给予纪律处分,五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聘任进岗和评优、评模。
5.对在支教过程中工作不认真,影响不良,考核不合格的,经县教育局研究后,直接调到农村中小学工作,是骨干教师的取消其称号,是学校领导的免除其职务。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支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会昌县县城学校教师定期到农村服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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