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通用

  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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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考核评价 1

  第三章 评先评优 4

  第四章 考核方式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最终结果,分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部分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第四条 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核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二章 考核评价

 第五条 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

 一、考核评价各单位本部,使用附表1、2、3,标准分为200分。

 二、考核评价项目部、二级单位,使用附表4、5、6、7,标准分为200分。

 三、对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时,既考评各单位本部,又考评项目部(考评项目为联营体时,联营体考核得分按股权比例计入各单位),使用附表8,标准分为200分。

 考核得分180-200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 160-17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单位;140—15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单位;140分以下,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单位。

 四、对夹江水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评价时,考虑其生产的特殊性,按照附表9—14及其相应的说明要求进行考核。

 五、对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得分,折合成百分制后,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得分,计入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 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的构成及考核评价说明:

 一、附表1为考核各单位本部评分汇总表。

 二、附表2为考核各单位事故控制评价表,事故包括生产性死亡、生产性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三、附表3为考核各单位本部安全管理评价表。

 四、附表4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评分汇总表。

 五、附表5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事故控制评价表。

 六、附表6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安全管理评价表。

 七、附表7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现场管理评价表。

 八、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

 九、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项最低得分为0分。

 第七条 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

 第八条 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

 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主要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是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的,计入分包单位。

 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

 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劳务合同划分,计入用人单位。

 第三章 评先评优

 第九条 公司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对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予以表彰。

 第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单位。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公司或所在单位考核(需经公司核准)得分160分以上;

 2、项目开工满一年以上;

 3、自项目开工或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项目部;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的项目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

 2、本人在该项目任职满一年以上;

 3、本人近两年内没有安全生产管理的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在考评为良好和优秀的单位中产生,具体的评选数量,由公司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控制在良好和优秀单位总数的30%左右。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优秀项目经理的产生由各单位推荐,报公司批准。推荐的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数量(优秀项目经理的人数)规定如下:

 1、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5个(人);

 2、年产值10-20亿元的,不超过3 个(人);

 3、年产值5—10亿元的,不超过2 个(人);

 4、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不超过1个(人)。

 第十五条 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10% ,以示嘉奖;被考评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及以上单位的,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3%,以示鼓励。

 第十六条 被评为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由公司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受表彰的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由公司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所在单位被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3、部门工作规范、钻研业务、工作敬业、坚持原则;

 4、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5、安全信息、报表和述职报告等报送齐全、及时、准确。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十八条 公司负责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每年下半年,组成若干考核组,考核组长由公司任命,并就考核任务、具体要求、组织纪律等进行专项培训,确保考核规范、公正。考核结束后,集中总结汇报,归类分析,反馈整改意见和要求。以考核检查为载体,不断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第十九条 对项目部的考核检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的抽查数量不少于2个项目部。为使抽查结果具有代表性,被抽查的项目部,应在考核组长培训期间(或在考核单位本部时)随机确定,不得提前通知被检单位或项目部。

 第二十条 各单位负责对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和实施办法,考核面不应低于项目总数的30%;包括本年度其他各类方式的安全检查在内的考核检查面,应达到项目总数的100%。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一月初(或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公司,并按要求推荐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优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附表1:

 单位本部安全生产考核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得 分

 1

 事故控制

 70

 2

 安全管理

 130

 3

 总分

 200

 附表2:

 事故控制考核评分表

 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序号

 考核

 项目

 基本要求

 扣分原则

 基准分

 得分

 1

 生产性死亡

 不发生生产性死亡事故

 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0.15人时,每死亡1人扣15分;亿元产值死亡率高于0.15人时,超出部分每死亡1人扣20分。

 40

 2

 生产性重伤

 生产性重伤人数控制在0.6人/每亿元产值以内

 重伤人数低于0.6人/每亿元产值时,每重伤1人扣6分,重伤人数高于0.6人/每亿元产值时,每发生1人次扣10分

 10

 3

 30万元以上重大事故

 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设备事故

 发生一起扣10分

 10

 4

 职工群体健康事故

 发生一起扣10分

 10

 5

 合计

 70

 附表3:

 安全管理考核评分汇总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得分

 1

 第一责任者职责到位情况

 40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0

 3

 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

 50

 4

 总 分

 130

 附表3-1: 第一责任者职责到位考核评分表

 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序号

 考核

 项目

 基本要求

 扣分原则

 基准分

 得分

 1

 贯彻上级要求

 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和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根据会议文件精神及时布置工作

 没有传达贯彻、没有组织落实每次、项各扣2分。

 3

 2

 督促

 检查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没有组织做或组织工作不落实

 4

 3

 应急

 救援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无或不全

 2

 4

 安全

 投入

 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没有在报表中明确安全费用报价每次扣2分

 6

 5

 安委

 会议

 每年至少四次,了解动态,制定对策,督促落实

 没有开会每缺一次扣2分,会议内容空泛扣2分

 6

 6

 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体系。

 责任制不完善扣2分,各级人员安全职责不清扣2分,规章制度不全扣2分,执行不认真扣2分。

 10

 7

 事故

 管理

 按要求报告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没有按要求报告事故扣9分,没按照有关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扣5分

 9

 8

 合计

 40

 附表3-2: 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考核评分表

 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序号

 考核

 项目

 基本要求

 扣分原则

 基准

 分

 得分

 1

 机构设置

 设置独立安全部门,成立安委会并及时调整组成人员

 无独立机构,扣8分;没有及时调整组成人员扣4分

 8

 2

 专管领导

 设有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领导分管多项工作,增一项扣1分,没有设置扣5分

 5

 3

 人员配备

 不少于3人,满足工作需要

 每少一人扣4分,人员素质不能满足要求扣2分

 8

 4

 人员考核

 每年对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

 发现1人未考核扣1分

 5

 5

 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扣1分

 4

 6

 培训情况

 安监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接受公司或ZF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

 没有参加培训,1 人扣1分

 10

 7

 合计

 40

 附表3-3: 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

 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序号

 考核

 项目

 基本要求

 扣分原则

 基准

 分

 得分

 1

 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没有制定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每一位扣1分

 10

 2

 安全制度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计划

 没有制定制度和操作规程扣5分,没有工作计划扣2分。

 5

 3

 培训

 教育

 有计划、有落实、有培训教育及考试档案

 没有计划扣2分,

 没有档案扣3分,

 没开展培训扣5分。

 5

 4

 安全

 检查

 按规定组织检查,对重大危险隐患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监控

 没有组织检查扣5分,检查项目数少于15%扣2分

 5

 5

 信息

 报送

 及时全面反映安全动态和信息,

 不及时一次扣0.5分

 2

 6

 考核

 每年对二级单位进行考核评定

 一个单位未被考评扣1 分

 5

 7

 事故

 管理

 报告及时,调查清楚,处理严肃,整改落实,建档立案

 不符合每一次、项各扣1分

 5

 8

 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

 掌握重大危险因素分布,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

 未做扣5分

 5

 9

 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

 对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按规定进行管理

 未按规定有效开展管理扣8分

 8

 10

 合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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