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
安全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
区教育提高区区。
(一)统筹规划、遵从标准。各教育机构要统筹规划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按统一归口管理、与信息化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预测、研判、化解、处置网络信息管理和使用风险。
(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自治区教育厅
(三)自主防护、明确责任。各教育机构按“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完善
第六条 各教育机构每年要安排网络与信息安全专用经费,用于配备设备、、培训等网络信息安全专项经费投入机制
第七条 各教育机构要保障安全。生产厂商测评内容安全与敏感时期24小时值班系统的健全局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漏洞教育机构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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