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提纲安全

汇 报 提 纲 大同区城管局 2014 年 5 月 27 日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所涉及的安全工作主要是市政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燃气、路桥、街路路灯及亮化设施。燃气方面主要负责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督查企业燃气设施安全维护,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道路桥梁方面主要负责大同镇内道路的维修养护、属地内桥梁的使用安全;
路灯及亮化设施方面主要负责用电安全及设施完好率。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安全管理方面,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提出各基层单位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局机关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人身安全、生产车辆和执法车辆安全、生产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形成了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同时,加大了燃气市场、供水、供热、供气、排污、公共场所行业监督管理力度,保证居民用水、用气、用热、休闲娱乐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一线安全生产无事故。在学习

各类安全事故材料的基础上,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对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对保洁员、垃圾清运工、司机的安全生产教育,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实现工作有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目标。全年共组织各类员工安全教育 4 次,提高了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有效管理车辆安全。为了保证执法车辆和生产车辆安全出行,加强了对司机的安全警示教育,建立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车辆管理机制。节假日车辆一律入库,未经批准,个人不得私自用车,不得用公车办私事。组织司机观看交通肇事记录片,提高司机安全驾驶意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告诫司机不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加强车辆保养,定期检查车况,及时维修,减少事故发生。

三、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加强自查和安全检查,排除燃气安全隐患。按照近期开展的燃气市场安全检查要求,我局采取各燃气企业自查自纠、局燃气办与监察大队联合检查的方式,共发现安全隐患 41 处,目前已解决 22 处,需要逐步解决并已制定整改计划的 19 处,未解决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燃气基础设施方面,包括个别路段缺少标志桩,林源地区的多数管线老化,需要逐年改造,大同门站的长输管线存在占压问题。另处,部分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加强维修和建设,确保路桥基础设施功能正常。自 3 月份以来,我局市政办通过道路巡查,发现个别道路存在翻浆、裂缝、面层破损等问题,影响行车安全。存在问题主要是局里没有专业的养护队伍,不能做到随坏随修,养护工作不及时。在桥梁方面,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林源跨线桥(K377)的管理责任已划归我区,去年经专业机构检测,桥梁主体不存在安全问题,主要是表面病害,并已进行了维修,现使用状况良好。

(三)加强维修和养护,确保亮化设施功能完好。有部分街路路灯灯杆老化,灯杆底部已严重腐蚀。另外,同庆街两侧临街楼体亮化设施部分松动,容易出现坠落现象。

四、整改措施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巡查检查制度。要求亮化办工作人员坚持日巡查、周维修、季度集中检修的工作方式,重点巡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同庆街楼体亮化设施和其他路段亮化设施,尤其是大风天加强重点巡查,发现有问题马上解决。对同乐街、同政二号路的破损严重的灯杆进行更换,确保亮化设施使用安全。

(二)加大燃气安全用气宣传。按照年初制定的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利用电视、“今日大同”报纸、广场大屏幕、

现场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提高居民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同时,督促燃气企业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确保燃气市场安全,居民用气安全。

(三)推进市政道路建设进程。投资 147 万元对破损严重的同源路进行维修,我们将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施工过程开展全过程监督,在选料、施工、后期维护中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市政道路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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