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XXX厂企业标准

 事务管理工作

 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办法 XXXX-XXX-XXX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等事项,以加大决策程序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国XX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中国XX集团公司XX公司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3 总则

 3.1 目的本标准建立的目的在于完善和规范企业重大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确保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全厂持续快速科学发展。

 3.2 原则

 本厂重大决策应遵循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原则。

 3.3 重大决策内容

 本标准所称重大决策是指:

 ——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免,董事、监事委派、推荐等重大人事问题;

 ——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等;

 ——制定内部重大改制改革方案,企业组织机构重大调整变更;

 ——制定企业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生产计划、融资计划、财务预算计划(包括经营目标预算、资本性收支预算等);

 ——制定公司财务决算方案;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指标确定及考核评定,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拟定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向金融机构贷款和提供担保以及向其他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

 ——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项目建设重大投资,科技环保重大投资,金融股权投资,资产并购等;

 ——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重大违法违纪和监察、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生产运营、工程建设、市场营销、信息化建设、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出资参与地方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其他重大事项。

 3.4 决策准备及审议决定主体

 3.4.1 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议题,由本厂党委书记确定;提交厂长办公会审议的重大决策议题,由厂长确定。

 3.4.2 决策送审材料由承办部门负责准备,包括计划方案、投资方案和专项方案等。

 3.4.3 承办部门应当深入开展决策调研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保证决策送审材料真实可靠,不得失真或过时,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3.4.4党委会议审议重大决策,应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4.5厂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决策,应遵守下列规定:

 ——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可举行;

 ——承办部门向会议作决策事项说明,回答参会人员的询问;

 ——决策事项的分管厂领导重点阐述意见,并提出决策建议;

 ——厂长主持讨论和作出决定。

 3.4.6厂长可以对审议的决策事项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搁置及再次审议的决定。作出同意决定的,由厂长或授权分管领导签发;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决策方案不得实施;作出修改决定的,属文字性修改的,由厂长工作部或指定的部门修改;属重大原则或实质内容修改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作出搁置决定的,超过三个月期限,决策方案自动废止;作出再次审议决定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

 3.5 厂长工作部应当做好重大决策会议的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包括:

 ——决策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单位及人员、记录人等基本情况;

 ——决策事项及主要问题;

 ——会议形成的意见和决定。

 3.6 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厂保密规定,对会议未定和决定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以及会议讨论情况,不得对外泄漏。

 3.7 决策程序

 3.7.1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免,董事、监事委派、推荐等重大人事问题的决策:

 a) 厂级领导的选拔任免由上一级公司决定。

 b) 本厂中层干部选拔任免:厂长或党委书记提出初步人选→干部人事部门组织考察并提出任免意见(个别中干任免报XXX公司同意)→报厂党政联席会议或厂党委会讨论→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c) 董事、监事委派、推荐: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人选→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并提出任免意见→报厂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核并进行会前酝酿→厂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个别中干任免报XXX公司) →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7.2 企业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发展营销部组织研究咨询论证→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审议→提交厂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计划发展营销部办文。

 3.7.3制定内部重大改制改革方案,企业组织机构重大调整变更:人力资源部调查研究→报厂长办公会讨论审议→形成初步方案报上级公司审批→提交厂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人力资源部办文。

 3.7.4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生产计划:计划发展营销部提出方案→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审议→上报上级公司审批→上级公司下达计划→计划发展营销部办文。

 3.7.5年度融资计划、财务预算计划:财务资产部提出议案→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审议→上报上级公司审批→上级公司下达主要预算指标→财务资产部办文下达执行。

 3.7.6 财务决算方案:财务资产部编制方案→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审议→报上级公司审查。

 3.7.7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指标确定及考核评定: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提交年度或任期业绩完成情况→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厂长办公会审议→人力资源部办文。

 3.7.8 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各部门上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厂长办公会审议→人力资源部下达考核情况。

 3.7.9 评先创优:根据计划,由各奖项承办部门下发通知→各部门或相关人员申报→承办部门负责组织考核检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提交党委会或厂长办公会审议→各奖项承办部门办文。

 3.7.10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向金融机构贷款:财务资产部提出方案→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厂长办公会审议→上报上级公司批准→财务资产部办理相关手续。

 3.7.11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以及向其他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财务资产部提出方案→厂长工作部(法律方面)进行论证→分管厂领导组织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上报上级公司批准→财务资产部办理相关手续。

 3.7.12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金融股权投资,资产并购:财务资产部提出议案→厂长工作部(法律方面)进行论证→分管厂领导组织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上报上级公司批准→财务资产部办理相关手续。

 3.7.13项目建设重大投资,科技环保重大投资:计划发展营销部提出议案→厂长工作部(法律方面)进行论证→分管厂领导组织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上报上级公司批准→计划发展营销部办理相关手续。

 3.7.14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安全监察部根据地方政府的事故处理意见提出企业内部处理建议→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讨论→上报上级公司批准→安全监察部下发处理通报。

 3.7.15 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处理: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方案→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提交厂党委会议讨论→上报上级公司批准→按程序下发处理意见。

 3.7.16 监察、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监察审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分管厂领导主持审查→提交厂长办公会审议→监察审计部门下发监察审计处理意见。

 3.8 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时,厂领导可以通过传签方式进行决策。

 3.9 决策事项需要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应按照厂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4 决策执行和责任

 4.1 承办部门负责重大决策的执行、评估和报告,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决策目标的实现。

 4.2 在执行过程,承办部门认为决策需要调整完善、暂缓执行或停止执行的,应及时向分管厂领导汇报,并报党委书记或厂长决定。

 4.3 厂长工作部负责重大决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党委书记或厂长报告督查情况。

 4.4 违反本标准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或严重影响重大决策执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5 违反本标准规定,泄漏应当保密的重大决策信息或丢失重大决策档案材料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XX集团公司XXX厂厂长工作部提出

 本标准由厂长工作部起草、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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