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政局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能,全面实施四项民政民生工程,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充分调动各级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高度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使我县民政民生工程达到省市目标要求,为构建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确保“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调整充实民政局“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目标任务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加大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工作力度,加强程序管理和规范操作,确保农村低保有序、规范、健康运行。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按照农村五保应保尽保的要求,实行农村五保对象动态管理、严格审核制度,完善核销和增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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