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青少年活动方案

  关爱青少年活动方案

 篇一: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 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违法青少年帮教挽救 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把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保 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纳雍县综治委《关于印发纳雍县 2012 年社 会管理创新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纳综治委【 2012 】

 11 号 )文件要求,结合共青团的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 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统筹兼顾。为 进一步解决好青少年在文化教育、家庭生活、心理健康、社会保护 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其充分营造健康、轻松的学习条件和成长环 境,促进问题青少年健康、快乐、平等、全面成长,为建设 “平安和 谐幸福纳雍 ”,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与全市同 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如下:

 组 长:栾亚庆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杨 丹 (团县委书记) 王光良 (县教育局局长) 邓 斌 (检察院检察长) 张升科 (人力社保局局长) 杨雪梅 (民政局副局长) 刘青良 (司法局局长) 高勇强 (发改局局长) 蒙文燕 (财政局局长) 孙敬东 (公安局局长) 卢起成 (综治办主任) 董 均 (法治办主任)

 三、工作目标

 、健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和违法青少年帮教挽救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司法 “四位一体 ”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 体系,控制和消除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 增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4、力争在 2012 年建立 “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 ”的违法青少年帮 教工作动态监测机制。

 5 、力争在 2013 年建立 “信息明晰、传递快捷、交换顺畅 ”的违法青 少年帮教工作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建立 “分类教化、结对帮教、责任 落实 ”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责任制度、建立 “定期联系、流动跟踪、 注重实效 ”的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跟踪帮教机制和对违法青少年 “定 期评估、适时解除 ”的帮教工作解除机制,全面落实对违法青少年的 帮教工作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12 年 9 月 —12 月)。本阶段工作重在宣传动 员,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领导机 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信息档 案。

 (二)实施及整体推进阶段( 2013 年 1 月— 2013 年 9 月)。本阶 段工作重在实施,即落实相关措施,务求工作实效。抓好学校软硬 件设施建设;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开展谈心、家 访、心理咨询、校内外学习辅导等活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 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引导有违法倾向的青少年,教化挽救失足 青少年;对广大青少年动态跟踪、实时引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13 年 9 月—2013 年 12 月)。本阶段重在 抓好总结工作,要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课题研究成果;要开展好 系列表彰活动,宣传典型,树立示范;修订完善相关规 章制度、职责,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挖掘工作潜力,拓展发展空间, 扩大帮教规模,提升帮教水平,将帮教问题青少年工作推向纵深发 展。

 五、工作实施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法 制课,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实现教学计 划、课时、教材、师资 “四落实 ”;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实行 “四结 合”,即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教学相结合,校内 教育和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用法相结合,把传授知识和法 纪教育融为一体,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

 、实施中小学校 “校园净化工程 ”。在中小学生中开展 “远离不良文 化 ”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不买、不看、不传有害健康的 “口袋书 ”,

 不传、不唱 “粗口歌 ”、不使用侵权盗版读物,自觉上缴不良文化产 品。向中小学生推荐一批优秀少儿图书、歌曲、童谣和音像制品。

 要疏堵结合,加强少儿传媒、未成年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青少 年文化产品和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提供优秀精神食粮,发挥 文化科技体育设施的教育功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 文化条件。

 、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围绕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文 化技能等方面,在建筑、服务等重点行业,充分利用双休日、长假 时间,依托现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公益性 培训,鼓励支持进城务工青年取得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使他们顺利通过就业 “门槛 ”。

 、巩固和发展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 法。建立家长学校的定期培训制度,推进教学场所、师资、教材的 “三落实 ”,着力为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提供家庭 教育指导与帮助,提高他们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教育能力。

 、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 ”。以抵制毒品、参与禁毒为主题, 积极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利用社区各种活动阵地和宣传阵地,开 展多种活动,向青少年介绍有关毒品的知识,使广大青少年在活动 中充分了解毒品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屈辱历史和给社会、家庭、个人 带来的危害,增强广大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

 、开展防邪反邪活动。深入学校、社区、街道、集市等积极组织反 邪防邪公益宣传,尤其是在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重要组织开展主题 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各村 和中小学要书写 1-2 幅醒目的反邪防邪永久性标语,掀起反邪防邪新 高潮。

 、广泛开展 “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 ”活动。由共青团组织共同组织实 施,综治、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劳动保障、 建设、工商、文广、新闻出版等部门参与,深化创建优秀 “青少年维 权岗 ”活动,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

 篇二: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实施意见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关工委、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 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 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市关工委、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 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 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 6 月 18 日 市关工委 市综治办 市教育局 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第二届 “关 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 2012 〕

 3 号)和省关工委、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开 展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鲁 关工委〔 2012 〕 4 号)文件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 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关于继续做好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 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有效预防 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 长,按照我市 “六五 ”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 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按照我市 “六五 ”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开展各类富有针对性 和实效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着力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 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 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 识,促进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

 三、活动安排

 自 2012 年 6 月至 2014 年 7 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2 年 6 月至 7 月) 市及各县区都要成立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 导小组,调整充实 “青少

 年普法教育宣讲团 ”和“五老 ”法律志愿者队伍。联合相关部门,研究 制定活动方案。市、各县区和较大规模的学校都要适时召开相应规 格的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各级各类媒体要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社会各方 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 各级参与单位按照具体的活动方案开展宣讲、法律知识普及和体验 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各级参与学校开展 “零犯罪学校 ”的创建活动; 有计划地组织各级参与单位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课题研究和交流研 讨活动;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宣传典型事迹,推广先进经验。

 (三)总结表彰阶段( 2014 年 6 月至 7 月)

 1 .总结上报。市、各县区都要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 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办和主管单位汇报。

 申报创建 “零犯罪学校 ”。认真按照 “零犯罪学校 ”创建原则做好创 建工作。达到 “零犯罪学校 ”创建标准的学校即参与 “零犯罪学校 ”的 申报,对获得 “零犯罪学校 ”的学校将颁发证书。组织较好且取得显 著成效的县区可参评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对获得 “全国青 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的县区将颁发铜牌和证书。

 评选先进。为表彰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学校和单位,活动 设立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项为优秀学生、优秀辅导员、全市青 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集体奖项为优秀组织奖、全市青少年普法 教育先进单位。

 大会表彰。召开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 和宣传,并颁发证书或奖牌。

 5. 全国参评。本着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好中选优的原则,选出优 秀典型上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活动办公室,参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 个人和集体奖项。

 四、活动内容

 (一)是组织开展法律常识的普及活动。

 充分发挥课堂作为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落实《中小学法制教 育指导纲要》,严格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 “四落实 ”。参与

 学校和各级参与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订阅《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 本》,原则上读本的数量至少要占到学生总数的 15% ,所需经费从

 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收费。要注重在日 常的课堂教学中,把青少年普法教育与中小学生的文明礼仪教育相 结合,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与感恩教育相结合,不断突出普法教育 的趣味性、互动性和引导性。

 各级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要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为 基本教材,认真组织青少年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法活动,观看《代 号 12348 》、《 “六五 ”普法系列音像教材 —— 青少年普法系列光盘》 等普法教育专题片,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加强对青少年法 律常识的普及教育。

 各级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 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二 )组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充分发挥全市普法宣讲团和法制副校长、 “五老 ”法律志愿者的积 极作用,分期、分批、分不同类型走进学校,有的放矢地进行普法 宣讲活动。普法宣讲团成员、法律志愿者要具体分工,明确每位成 员所负责的学校。针对中小学生,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引 导他们从小崇尚法律、尊重法律;针对大中专院校学生,侧重于关 于刑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并适时增加关于民法、婚姻法等相关内 容。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大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关注、关爱和帮教 力度。

 深入开展送法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居活动。要依托家长学校、 家长委员会,组织普法 宣讲团成员和法律志愿者队伍走进家庭,走进社区,走进村居,走 进机关,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继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 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不断加大对家长的普法教育宣传力度。

 (三 )组织开展普法体验教育活动。

 1. 不断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参观少年法庭 等各类校外普法教育基地,使法律意识在青少年中入脑入心,筑牢 青少年终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根基。

 2. 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演讲 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摄影比赛、作文比赛等带有示范性和导 向性的体验教育活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 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

 (四)开展 “零犯罪学校 ”创建活动。

 在开展普法教育的活动中,每县区可推荐 10 所中小学校参加由活动 办公室组织开展的 “零犯罪学校 ”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学法、知法、 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学校零犯罪、零辍学、零重大安全事 故,扎实推进平安校园与和谐校园建设。

 (五 )组织开展好签订承诺书工作。

 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学校、家长、社会各方 均担负重要责任。学校要向家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做出学生在校 期间无违法、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社区、村居要与家长共同向 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做出辖区内学生无违法、无辍学、无重大安全事 故的承诺。学生要向家长和学校主动做出自觉学法、守法,争做好 孩子、好学生的承诺。

 (六 )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长效机制。

 1.继续大力推广滨城区清怡中学 “十个有 ”(有机构、有方 案、有氛围、有榜样、有课程、有教师、有课时、有教材、有教案、 有效果)、 “八个一 ”(每学期观看一次普法教育专题片、至少举办 一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举办一次 “法律在我心中 ”演讲比赛、召开一 次普法教育主题班会、举行一次 “知法、学法、守法 ”读书征文比赛、 开展一次普法漫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一次模拟法 庭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橱窗、宣传栏这一阵地,搞好法律知识 普及工作) “四位一体 ”(政府主导、学校实施、家庭参与、社会共 管)的普法教育先进经验,并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新经 验,培养和推广先进典型。

 2. 各参与学校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活动的开展情况参与全国活 动办公室组织开展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课题研究。课题研究的具体形 式和内容,根据全国活动办公室申请的国家级课题的实际情况另行 通知。随着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 “五老 ”、普法教育专家、

 法律志愿者、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交流研

 讨活动。全国活动办公室将有计划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学 校和单位参与全国性、区域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交流研讨活动。

 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法制课教师的培训力度。有计划组织普法宣讲 团和专业法律志愿者队伍有针对性地对学校的法制课教师进行培训, 进一步提升学校进行普法教育的水平和能力。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 大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协作,扎实有效地 推进活动开展。

 (二)各司其职,尽职尽责。中小学校的活动由教育部门负责;入 校宣讲活动由普法宣讲团、法律志愿者和学校共同负责。各部门既 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共同把活动开展好。

 (三)求真务实,注重成效。既要注意活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更 要讲求实效。要确保实现开展活动的学校受教面和参与率达到 100%;

 力求自觉学法、守法率达到 100%;辍学率稳定在国家规定的最低指 标内。

 (四)强化督导,推进提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适时进行督 导检查,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宣传、表扬;对行动迟缓、 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限期改进,从而推动活动 健康发展。

 (五)总结经验,创新机制。通过活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符合自身 实际且有效可行的经验,尤其在如何建立和创新长效机制上进行深 入探讨。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市关工委《简 报》、网站等多种宣传渠道对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 影响面,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关心和支持活动开展,广泛动员青少年 参与到活动中来。

 附件:滨州市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炳山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张兆宏 副市长

 郭德刚 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高中兴 市教育局局长、市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书记、市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红军 共青团市委书记、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玉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建泉 市司法局局长

 张英锋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郑洪河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普法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郑洪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双 成、宁绍海、刘相忠、张忠强、李云涛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全市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 普法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

 请认真查看实施意见,按照要求组织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 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校结合实施意见要 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活动要紧贴实施意见主题,保留 好图片、方案、总结等过程资料

 王琼

 2012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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