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盛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管理制度《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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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篇 企业借款补充协议范本

  〖预览〗借款补充协议范本1贷款人:借款人:抵押担保人: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一、 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二、 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三、 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四、 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五、 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六、 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七、……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3

 第3篇 县纪检委工作职责

  〖预览〗一、机构设置情况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设置内设机构11个,依次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二、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办公室(人数:4人)1、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委局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2、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县纪委、监察局及办公室名义的发布的公文;3、督促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县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县纪委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局贯彻落实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4、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县纪委、监察局及县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室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5、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协调、值班工作;6、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4

 第4篇 工程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预览〗七、承办社区(村)党组织和街工 作 职 责一、在街道纪工委指导、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社区(村)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法规的情况,监督全社区(村)党员干部特别是“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二、落实街道纪工委部署的纪检监督工作任务,督促“两委”抓好本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三、协助街道纪工委对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及评议工作。四、参与对本社区(村)党务公开、社区(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和重要资产及重大项目的监督。五、做好本社区(村)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各类信访问题的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苗头性问题。六、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本社区(村)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上级纪委在本社区(村)开展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七、承办社区(村)党组织和街道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议 事 制 度一、会议由纪检监督小组组长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均应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二、定期组织召开纪检监督小组成员会议,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策。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小组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四、纪检……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5

 第5篇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预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第二章聘用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3、二寸免冠照片2张。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员工的权利: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权利;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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