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协议书

附件3:

电子缴税协议书

甲方:国家税务局

乙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国库)

丙方:银行分(支)行(经收处)

为了适应我市国税系统税收缴库方式的改革、实现税银库一体化建设和税款报解入库业务电子化的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优势,实现税、银、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达到税款征收无纸化、税款解缴一体化、收入对账和核算电子化,为纳税人缴纳税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税、银、库三方的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程度,促进税款的及时解缴入库。为明确各方的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应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按时向丙方发送扣税信息。

第二条丙方在收到甲方传送的应扣税信息后,即时在纳税人账户中进行扣款,并将扣税成功与否信息告知纳税人。

第三条甲、丙双方应在征期每一天工作时间结束后,进行实时扣款对账。在对账过程中如出现税有银无、税无银有、金额突变几种情况,以甲方的信息为准,在查明原因后的一天时间内,由甲方书面通知丙方退款给纳税人。

第四条甲方在日终对账、电子申报数据回导结束后,应将当天的开票信息以文本形式传送给丙方。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信息后,

与已扣税信息对账,并向甲方返还已成功扣税信息和有扣税信息无申报信息的详细名单。

第五条对扣税成功的,由丙方负责开具一联式“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返还给纳税人。

第六条丙方应每日将所扣税款在“待解算财政款项”科目中核算,同时产生报解清单,所收纳的款项应在当日办理报解入库手续,不得延解、占压和挪用,如当日确实不能报解的,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办理报解国库工作(年末另行通知),并将划解税款电子信息发送给甲方和乙方,同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国库经收处印章的“税款划解分户清册”纸质资料

第七条甲方应将丙方返回的“税款划解分户清册”纸质资料按日、按次装订成册,视同税收会计核算档案资料保管。

第八条乙方应每日产生收入日报单,并反馈给甲方,作为甲方入库销号的依据。

第九条对于经审核已入库的税款,如发现预算科目或级次使用不正确,且错误是由甲方造成的,应由甲方计征部门填制纸质“更正通知书”,附加盖甲方征收专用章后的计算机内原税票信息打印件送乙方逐笔更正。

第十条对于纳税人办理税款退库的,国税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退库审批后,将“税收收入退还书”,并附相关文件、退库审批表和加盖国税部门征收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复印件等已缴款凭证送国库办理退库。

第十一条甲方要严格按照票证管理办法办理票证的领发、结报和缴销手续,切实加强对“一联式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的

管理。

第十二条丙方要把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与银行支票一样作为重要凭证严格管理,并建立台账登记、管理票证的领用和使用情况,每月按顺序打印税票结报清单及作废的一联式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于次月月初由县(市)行负责向甲方征收机关结报票证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甲方: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________税务分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_(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 清算行行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行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SB71

电子缴税(费)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或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方税务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安全、准确、及时入库,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电子缴税(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甲方在丙方设立账户,并同意丙方按规定从该账户划转税款,该账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须提前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甲方应于缴纳税(费)款时,保证在缴税(费)账户中存足不低于应纳税(费)款额的可用金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为甲方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提供免费咨询,并对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甲方在乙方信息系统中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税务登记号码及计算机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甲方缴税(费)账户主动划扣税(费)款;
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且无需甲方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甲方授权的缴税(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甲方的缴税(费)账户可用余额不小于申报税款额前提下,从甲方的缴税(费)账户即时足额划转相应金额税(费)款。乙、丙双方每日进行对账,确保双方账目无误,税(费)款正常划转。丙方要在收到乙方《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的当天或次日将税款划转国库。丙方不得延压、截留、转移、挪用税款。

乙、丙双方应密切协作,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做好电子缴税(费)方式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各自网络与通信系统的维护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四、甲、乙、丙三方应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互相签发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文件送达乙、丙方之前,本协议始终有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预留银行印鉴)

使用说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设置。

2.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三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各存一份。

电子申报委托缴税协议书(重庆国税局)

No.□□□□□□□-□□□□-□□□□□

甲方(税务机关):

乙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丙方(金融机构):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进行申报、缴纳税(费)款(包括登记、发票工本费等,下同)有关事宜,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申报纳税方式进行认定。

(二)甲方提供网上申报系统、电话申报系统(以下简称自助申报系统)供乙方使用,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系统使用培训和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自助申报系统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当自助申报系统在申报期内出现功能异常且无法及时修复时,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申报、缴纳税(费)款。

(四)甲方依据乙方授权或乙方从自助申报系统发出的税(费)款申报缴纳申请,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并由丙方从乙方指定账户划缴相应税(费)款。

(五)甲方依法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保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自愿申请采用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向甲方申报、缴纳当期税(费)款,并经甲方审核批准。如果乙方需要变更申报纳税方式,应当向甲方重新书面申请,由甲方再次确认后,申报方式变更方为有效。

(二)乙方在首次使用自助申报系统时,应立即修改系统初始密码。乙方有义务保护密码安全,凡使用乙方密码在甲方自助申报系统进行的相关操作,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采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时,可以申请安装数字证书以提高报税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以及身份的安全性。乙方未安装数字证书而引起的信息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乙方授权丙方按甲方发送的定额信息直接从指定账户划缴税(费)款。

(四)乙方指定一个在丙方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账 户 全 称: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税务机关代码:

)并经丙方审核后,作为缴纳税(费)款的指定账户,同时向甲方备案。乙方保证指定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应保证划缴税(费)款时指定账户内必须存有不少于当期划缴税(费)款的存款。

(五)乙方应在法定申报期内,正确使用自助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纳税。乙方的申报和缴款是否成功以甲方申报系统提示信息为准,申报系统提示申报和缴款未成功的,乙方需重新进行申报和缴款。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携带纳税申报资料到甲方所在地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1.接甲方通知,自助申报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2.通过自助申报系统申报缴款不成功。

3.需要缴纳缓欠税款、被查补的税款及滞纳金、罚款。

4.代开发票需要缴纳的税款。

5.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划款成功信息后可以到丙方领取加盖银行收(转)讫章的电子缴税(费)付款凭证,该凭证与完税凭证具有同等证明效力,作为缴纳税费的会计核算凭证。特殊情况下,乙方也可持该凭证向甲方申请开具完税凭证。

(八)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定期向甲方报送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或填报的各种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丙方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保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丙方负责确认乙方指定的缴税账户的合法有效性。

(三)丙方接到甲方划款指令后,需核对付款人户名和账号与乙方指定的账户信息是否一致,并查验乙方指定账户余额大于划款金额后,按照甲方指令及时划转乙方账户资金。

(四)丙方划转税(费)款成功后,为乙方开具加盖银行收(转)讫章的电子缴税(费)付款凭证,作其缴纳税(费)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同时可以提供“存款变动情况”的短信服务。

(五)丙方业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丙方应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缴款。

第四条 协议的解除

本协议将长期有效,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协议解除:

(一)国家取消网络(电话)等电子申报纳税方式。

(二)甲方根据管理需要,取消乙方电子申报纳税的资格。

(三)乙方变更名称、开户银行、指定缴税账号。

(四)乙方书面提出终止网络(电话)等电子申报缴税方式,并经甲方确认。

(五)乙方注销税务登记或对指定缴款账户进行销户。

(六)发生法律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或其它约定的情况。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发生以上其他款项变更时,任何一方都有义务通知其他各方。甲方、丙方可以采用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文书办理。

第五条 各方应当严格履行协议的条款,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一)因甲方或丙方原因错划税款,按照过错归属分别由一方或双方承担有关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第一条第三款、丙方违反协议第三条第五款,未及时通知乙方改变申报缴款方式的,造成乙方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按照过错归属分别由甲方、丙方承担相关责任。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密码泄密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乙方违反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造成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违反协议第四条的规定,不及时向甲方、丙方通知变更项目,不及时终止协议,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从次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甲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乙方:(公章)丙方:(印章)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

委托银行扣缴税(基金、费)款协议书

甲方( 税务机关):江苏省XX地方税务局

乙方( 纳税人):丙方( 纳税人开户银行):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确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托丙方扣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各项税款、基金、费[以下简称税(费)]。

二、乙方应当在丙方开立缴税(费)指定账户并取得丙方的确认。

三、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后,其电子缴款信息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实时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并由该系统自动将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传至丙方,丙方根据接收到的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将乙方应缴税(费)款适时划缴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并实时将划缴税(费)款信息通过(TIPS)系统传至甲方。

四、乙方在办理缴款涉税事项时,应保证缴税(费)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因乙方缴税(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费)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丙方应保证缴税(费)账户的真实性、有效性,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方、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费)账户信息保密。

六、甲方、丙方应保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及正确操作。因甲方、丙方业务系统、网络或操作原因导致丙方划缴税(费)款错误、失败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别由问题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瘫痪,三方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办理,未按应急预案办理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因系统网络故障造成账务差错的,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七、乙方申报并缴税(费)成功后,可以登录地税网站自行打印电子税票,也可以到丙方柜台打印付款凭证;
需甲方开具纸质完税凭证的,可到甲方办税服务厅换开。

八、税(费)款扣缴成功后,丙方保证将当天成功扣缴的所有税(费)款,全部划解到国库,不得占压。

九、因甲方或丙方工作失误造成国家税款或乙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十、若乙方确需变更名称、账户账号、主管税务机关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十一、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将长期有效。乙方如注销税务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乙方有正当理由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通知甲方、丙方,并向甲方申报新的缴税方式。

十二、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当事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起仲裁或诉讼。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资料由甲方填写2-3项,乙方填写4-8项、丙方填写9-10项并打钩确认6-8项:

1.协议书编号:□□□□□□□□□□□□

2.征收机关代码:

3.纳税人识别码:

4.联系电话:5.联系地址:

6.开户银行全称:□

7.缴税(费)账户全称:□

8.缴税(费)账号:□

9.开户银行行号(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清算行行号:

甲方填写人:乙方填写人:丙方填写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税银企网络(电话)申报缴税协议书

甲方(主管税务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银行):

银行

地址:
邮编:
电话:
负责人:
职务:
丙方(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丙方自愿申请采取网络(电话)申报缴税方式,甲方和乙方也同意提供此项服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根据授权,按照《网络(电话)申报缴税系统应用协议书》中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证丙方在网络(电话)申报缴税过程中安全有效使用申报数据和银行存款。

二、丙方有义务填写《网络(电话)申报缴税登记(变更、注销)审批表》(见附件1),向甲方书面申请具体的申报方式,由甲方确认申报缴税方式。如果丙方需要变更申报缴税方式,应当向甲方重新书面申请,由甲方再次确认后,申报方式变更方为有效。

三、丙方在首次运行系统前自行设置密码,该密码一经确认,即为有效。丙方有权单方面修改密码,有义务保护密码安全。

密码遗忘,丙方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填报《网络(电话)申报缴税登记(变更、注销)审批表》,到甲方自行重新设置密码。

四、网络(电话)申报缴税是一种运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和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实现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三者之间网络、电话联结并通过网络、电话进行数据传递的一种申报缴税方式。使用网络(电话)申报缴税系统的纳税人可以在各税种申报期内,通过INTERNET、电话完成申报缴税义务。

五、丙方申报的数据逻辑关系正确,通过了系统校验,系统接收了丙方的申报数据视为完成申报,丙方完成申报后,不得修改其已申报数据;
丙方报送的申报数据逻辑关系错误,系统的校验程序将发出不予接收申报的提示,丙方应当重新申报,否则视为丙方当期未申报。

六、甲方网络(电话)申报缴税系统为7乘24小时运行。甲方受理申报的期限为各税种法定的申报期限。

乙方

内为网络(电话)申报缴税服务的运行时间。

七、丙方必须预先在乙方开设账户,开户银行 (全称), 账号 作为丙方网络(电话)申报缴税账号,该账号应与丙方在甲方的报备账号一致。在各税种法定申报期限内,丙方应保证划缴税款时该账户必须存有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存款。

八、丙方必须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通过网络、电话或上门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按甲方的要求通过网络(电话)报送企业财务报表等电子文件,并按甲方要求定期报送纸质资料。

九、丙方发出划缴税款通知时,如果完成税款划拨,系统会自动提示“划税成功”;
如果丙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以缴纳本期应纳税款,系统将自动提示“余额不足”,丙方必须在征期内到乙方补足账户的存款, 重新进行划税操作。

十、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到甲方所在地办理申报缴税,采用网络、电话申报缴税无效。

1、逾期办理纳税申报的;

2、征期内网络、电话划税不成功;

3、丙方在网络、电话完成申报后,又发现错误须补充或修订的;

4、需要缴纳被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5、一项纳税申报包括两个以上行业;

6、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因计算机、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不能实现网络(电话)申报缴税时,甲乙双方有义务及时通过大连市国家税务局金贝网(http://www.dawendou.com)或大连市国税局12366服务热线,通告通知丙方,丙方应当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到甲方所在地办理申报缴税。

十二、网络(电话)申报缴税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简称完税证,见附件2)。

丙方不必在完税证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和经办人印章,直接由乙方在完税证上加盖有转讫日期(清讫日期)的转讫章(清讫章)即行生效。

丙方需要在完税证上加盖主管税务局印章时,甲方核实后可以加盖“征税专用章”。

十三、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下列不可抗力以及下列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下列原因致使网络(电话)申报缴税系统不能有效工作,甲方、乙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电信线路问题引起的中断事件;

2、由网络服务提供商问题引起的中断事件;

3、由Internet管理部门问题引起的中断事件。

四、本协议执行期间,各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订事项,由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或修订,补充、修订协议一式三份,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当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在同一主管税务机关内)、银行账号(不涉及改变开户银行)项目时,三方应当不经协商,直接签订《税银企网络(电话)申报缴税变更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十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协议自动终止。

1、协议有效期满;

2、国家取消网络(电话)申报缴税方式;

3、丙方变更缴税银行;

4、协议主体不存在;

5、协议主体的权利、义务被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6、丙方书面提出终止网络(电话)申报缴税方式,并经甲方确认;

7、发生法律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或其它约定的情况。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发生以上其他款项变更时,任何一方都有义务主动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协议不得自动终止。

十六、如果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或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且三方协商无法达成合意的,可以解除协议。

十七、各方应当严格履行协议的条款,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1、违反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错划税款,按照过错归属分别由一方或双方承担有关责任。

2、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密码泄密,由丙方承担责任。

3、丙方违反协议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造成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由丙方承担责任。

4、丙方违反协议第十条的规定,采用无效的网络、电话申报缴税、造成逾期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的,由丙方承担责任。

5、甲方、乙方违反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按照过错归属分别由甲方、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6、丙方违反协议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及时向甲方、乙方通知变更项目,不及时签订变更协议,造成的自身财产损失均由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八、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本协议自签订(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丙方的主管税务机关):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办银行):大连 银行(公章) 负责人:

丙方(纳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的开户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委托缴税(费、基金)三方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主管地税机关)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纳税人) 纳税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开户银行)

地址:

联系电话:

为简化办税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甲、丙方确认,三方就网上申报实时缴税费(以下简称税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系统和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以实时划款方式进行税款的申报、缴纳。

数字证书是指:甲方认可的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

指定帐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并向甲方备案的用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的结算帐户。

第二条

乙方自愿按照甲方关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采取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方式进行税款的申报、缴纳。

1 第三条 乙方适用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的范围是:

1、乙方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对当期税款的申报、缴纳。

2、乙方缓、欠税款的缴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网上申报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协调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正常运行的有关事宜。

2、向乙方提供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操作手册,并对乙方进行操作培训

3、依据乙方从网上申报发出的税款申报缴纳申请,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并由丙方从乙方指定帐户划转税款。

4、为乙方的申请资料和网上申报实时缴税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在网上申报系统或税库银联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6、乙方需换取正式完税凭证的,甲方按规定程序为乙方开具。

7、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提供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服务,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责任。

8、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主管地税机关变更的,由甲方自行调整甲方信息系统数据,无需重签协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地税机关制定的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相关的各项规定。

2、自愿采用有效的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缴税。

3、对所有使用乙方数字证书所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乙方的自愿行为,该操作所产生的信息记录均作为甲方处理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的有效凭据。

4、对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操作不成功的,乙方需重新办理申报、缴税。

5、保证指定帐户可正常使用。乙方授权丙方直接依据甲方指令对其帐户进行划款,保证帐户中存款余额不少于划缴税款金额。若乙方帐户存款余额不足或帐户冻结等情况造成丙方划款不成功时,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缴税(费)专用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6、保证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在纳税申报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应纳税零申报。

8、在网上申报系统或税库银联网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时,按甲方告知的申报方式在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缴税。因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发生错误无法成功报税的,应携带纳税申报资料在纳税申报期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

9、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网上申报的,必须携带纳税申报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依法承担未按期申报的责任。

10、有权决定终止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方式,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申请,到税务机关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执行本协议。

11、因乙方名称变更的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缴税银行或指定帐户的,乙方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终止执行原协议,重新签定新协议。

12、税款扣缴成功后,可于次日起向丙方索取加盖有效印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如需完税凭证的,凭《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到甲方指定的办税服务厅换取完税凭证。

第六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本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2、在签订本协议时应确认乙方提供的帐户名称、银行帐号合法有效。

3、接到甲方划款信息后,需核对付款人户名和账号是否与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一致,并查验乙方账户余额大于划款金额后,划转乙方账户资金。

4、未接到划款指令对乙方帐户进行划款,或未按划款指令对乙方帐户进行划款,或对乙方的非指定帐户进行划款,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在丙方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以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6、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依法为乙方缴税(费)专用账户信息保密。 第七条 协议变更

1、本协议的变更需经三方协调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本协议。

2、乙方基本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或变更主管地税机关、缴税银行或指定缴税帐户的,应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终止三方协议申请表》,批准后到丙方办理原协议废止手续。同时按变更后的内容与主管地税机关和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的终止需经三方协调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甲、丙方可按有关规定解除协议,但须向乙方书面告知。

3、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提交《终止三方协议申请表》,经甲方批准后到丙方办理签约解除手续。

第九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协商或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当事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复议、仲裁或诉讼。

第十条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

丙方(印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缴税流程:A.符合减免,先填承诺书取号查档,再取号缴税;
B.不符合减免,取号缴税。

缴交契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1.契税纳税申请表

2.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5页、13页)

3.买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契税减免的需另提供:

4.购房所在地家庭住房(查档)证明,广东省非惠城区户口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

证明

5.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诚信纳税承诺书

契税减免条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人子女)在广东内唯一住房的。

普通住房标准(以下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1.小区建筑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

2.建筑面积在144m²以下

3.

委托缴税三方协议书

缴款协议书

代缴契税委托书

扣税协议书(共11篇)

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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