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长白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问题25)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长白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任务

 2013年以来,吉林省在实施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过程中,未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毁林毁湿开垦面积多达1500公顷,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

 2018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排查。2020年12月底前,退耕还湿、还草,恢复生态功能。杜绝在自然保护区安排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

 整改措施

 (一)2018年4月底前,对2013年以来实施的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逐一排查,逐个对照区块位置、面积、投资金额、批复要求等,查清涉及的自然保护区毁林毁湿开垦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二)2018年12月底前,组织逐个地块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对已立项未实施的项目,立即撤销或终止,不再开工建设;对正在实施的项目,立即停止施工,拆除自然保护区内已实施的工程项目;2020年12月底前,对已建成的项目,拆除自然保护区内已实施的工程项目,逐渐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尽快恢复生态功能。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全过程。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完成

 情况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我县高度重视,经排查,我县自2013年至今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项目区全部在基本农田范围内。2013年以来没有占用自然保护区情况,没有与保护区重叠面积及毁林、毁湿开垦情况。此项整改任务现已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

 党政主要

 领导(签字)

 县党政主要

 领导(签字)

 时间:2018.9.3

推荐访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督察 整改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