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镇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促进农村文化建设, 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产品,认真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活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吴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化站、财政所共同对年新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有42个行政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于2013年8月22日到账,总金额为235200元。

二、使用情况:

2013年使用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为:160788元,资金用途分为3部分:1.用于文化信息基层服务点资金43825元;
2.用于农村文艺演出活动资金81263元;
3.用于农村体育活动资金35700元;
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
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资金使用与申请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文化活动开展问题。

三、主要成效:1.夯实了各村文化基础。各村通过使用文化资金补充了网线、相机,有的还邀请文艺骨干讲课,刺激了文艺队伍力量的壮大。

2、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许多村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约300场,放映电影588场、送戏下乡20场,其中有省豫剧团专业演出,也有本地豫剧团,还有自己本土的怀邦戏、自编歌舞、现代戏等;
在电影放映中使农民群众通过观看影片受到教育和启发,在镇文体活动中,很多村结合本村特色的进行了娱乐活动比赛,如书法、戏曲比赛、农民趣味游戏等。通过活动的开展,极大的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从一定程度上遏止了麻将风、赌博风的漫延,营造了健康、和谐、文明的农村文化氛围。

四、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1.部分村使用资金积极性不高,嫌程序麻烦,干脆不用。2.由于农村文化人才少,还有很多人不愿去观看文化活动,更不去参加相关活动。

五、建议:
1.要扩大资金投入力度的范围。农村文化活动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加大对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及室外健身场所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2.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文化能人、文化中心户的作用,不断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年开始在深圳试点实施政府效益审计。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把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为审计工作总体目标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进政府绩效审计增强审计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免疫系统”作用,指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

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责任追究制。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重要组成内容,其目的是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管理,落实国家的农业政策,然而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建立

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尚无专门的规范或准则,虽然“绩效审计”在审计机关的文件中屡被提及,但审计实务中并未构建统一的绩效审计工作标准,仅对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有一些计划或要求,对绩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并不明确,无法将其作为绩效审计工作的执行依据,使得审计人员在进行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操作时缺乏必要的方法、规范和评价依据,加大了绩效审计的难度。在已出台的国家审计准则和行业审计规范中,都缺乏绩效审计方面的审计规范和统一的评价体系,更无分类操作指南。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时,往往是凭已有的经验开展,不利于进行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影响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二)审计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足、认知不足

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复合的知识结构。从审计队伍的现状看,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大部分审计人员是财会类专业背景,法律、工程、计算机、宏观经济等专业人才缺乏,明显不能够满足绩效审计的要求。此外,大多数审计人员目前的观点是,在会计信息失真还比较普遍的前提下,审计人员对农业专项资金合规性审计都疲于应付,根本无暇顾及绩效审计。在绩效审计方法和评价体系不明晰、不健全,审计自身能力、素质还不足以掌控审计方式的前提下,审计人员依照惯例,还是会选择驾轻就熟的领域。何况合规性审计任务本身已经非常繁重,需要审计人员满负荷应对。

(三)缺乏完整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绩效审计评价应根据权威的,可信的和可操作的性能指标和基于标准的。目前,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评估的绩效考核主要是通过固定的资金,技术和其他方法和手段,仍然缺乏科学,规范,合理的指标体系,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尚未形成一整套建立在科学数据和调查分析基础上,以满足不同的项目和一个全面的需求评估和三维指标和标准,从而影响了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统

一、不健全,存在一些性能评价标准的空白。评价标准问题一直是制约绩效审计,特别是在农业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有效开展的技术因素。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对象各有不同,衡量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标准难以统一。使用不同的标准,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这使得每个农业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必须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寻求一种全面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

(四)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技术方法落后

从事绩效审计是新时期审计人员面临的一项更为复杂而系统的审计工作,并不是以往简单地查账,绩效审计涉及的对象各不一样,采取什么样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是审计部门碰到的第一个难题。例如某个工程项目单位的效益性审计、例如某个对外投资企业的效果性审计,从事审计的人员采用实地审计的办法,并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对审查的效益性的评价出预期结果;
例如某个医疗、教育和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审计,从事审计的人员要采用有关的政治、经济、社会学观点和行业审计方法来衡量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审计的开展尚处于探索之中,没有传承的经验、没有相关的审计方法体系指导,致使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按以往经验选定的审计方法和技术与绩效审计项目不相适应,审计预期效果难以达到,更有可能出现不公正的审计结论,加大了绩效审计的风险。

(五)后续审计不重视、审计结果利用不够

绩效审计主要是向后看、面向未来发展的建设性审计,其最终目的是让相关单位认可提出的审计结论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增效措施,进而帮助被审单位提高其经济效益。绩效审计效果的关键问题是绩效审计的结论如何落实,能否让被审计单位采纳和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尤为重要。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往往是以审计报告

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调研报告

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调研报告

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领域的专项资金运行管理非常重视,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力度的倾斜和加大,民生资金量也越来越突飞增长,这样也给监督检查部门无形增加了超常的工作压力,反思过去,我们在审计民生专项资金中发现的问题,其手段之刁,危害之深,金额之多,影响之大,值得我们监督检查部门和民生资金项目单位领导和对象认真思考

一,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生专项资金的种类主要有:民政低保专项资金、扶贫建设专项资金、林改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农业开发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卫生防疫及改造资金,从资金的来源分类,有中央财政的,有省市县财政的,有国债,有省市和地方配套的;
从资金的性质分类,有无偿的,有有偿的,无偿的表现为政府对某一项目的扶持所拨给的资金不用偿还,有偿的表现为政府对某一项目扶持的专项低息贷款需要偿还;
从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

(一)账目管理不规范;
一是一些单位专项资金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专户专账管理,或者虽然设置了专项资金专户,但很大程度上起着过渡账户的作用,与单位日常性开支混同一起核算反映,致使收支不能一目了然,资金结余情况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支出票据不合规,收支核算不规范,表现在将“拨入专款”列入“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以隐蔽专项资金的收支,从其账本报表上看,“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已销声匿迹。例如:我们在一单位的民生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账面上发现,专款已拨完毕,拨付方向在单位经费账上,工程支出与单位支出混在一起,无法分清。

(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民生专项资金,一是借其他已完工的项目做替身,通过签订假合同,做假预决算,列假支出,暗箱操作,骗取民生专项资金,有的甚至在本系统内交替发生的基础上,还与系统外相似的项目上替身重复多次套取财政资金,二是申请项目大,实施项目小,虚增项目工程量,套取专项资金。三是采取拨入专款项目资金回流手段,以专款、赞助、设计、修理等形式向项目单位要回部分资金,例如我们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一笔教育专项资金按规定数额已全部拨入项目单位(下属部门),可一边拨入,又一边用仪器费形式上交,向下属(项目)单位收回部分金额。

(三)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将民生专项资金直接拨入单位的经费账户,支出使用和单位的经费使用混在一起;
其实民生专项资金充当了一部分单位经费支出。例如:我们在一审计单位下拨的民生专项资金过程中,发现上级专项资金通过财政以全部拨入其经费账户,从经费账户中反映用于专项使用的不符下拨的金额,单位领导解释,因未结清专项支出,有待以后处理。其实通过了解分析,专项资金已被单位的经费支出挤占挪用。

(四)在专项资金的列支中,直接以争取项目的接待费、礼品费、请客送礼费还有用招商名义支出来充当一些金额。

(五)在专项资金的安排上,有的是项目单位为了弥补单位经费不足,以某项名义,通过各种关系,向上级申报,使得上级安排有一些专项资金,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戴帽子资金,而这些专项资金其实都全部花费在单位的经费上,一丝没有用在民生项目上,

(六)民生专项资金工程操作上,有的根本没有招投标,因此谈不上什么招投标书,合同、预决算和竣工验收手续等合法文书,造成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形成“豆腐渣”工程。

二,产生的影响和根源

在民生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的许许多多的问题中,绝大部分是由领导干部主观原因造成的,但也不排除少数客观因素的存在和业务人员的操作技能差等原因,这些问题的发生和存在对民生专项资金的健康运行和作用的有效发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造成安全隐患,得不到应有效果。同时也为领导干部自身造成违纪、腐败现象的机会。一从民生专项资金账目管理不规范讲,由于没有专账专户管理,支出混为一谈,分不清科目支出,容易造成项目资金流失,作为他用。专项资金不能用到专项上,使专项资金不能达到相应的效果和目的。同时流失的专项资金到哪里,很可能造成有关人员和干部浑水摸鱼,挥霍浪费,为违纪现象的发生创造条件;
二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看,直接导致专项资金的使用不能到位,民生专项资金用在其它风马牛不相及的支出上,使专项资金安排应做的事不能做,或者做了也不能按标准竣工,达到目的和效果。三从虚报冒领套取民生专项资金讲,一是没有使专项资金真正使用在应发挥效益的民生项目上,形成滥用专项资金现象,二是民生专项资金流失浪费,造成民生专项资金失去专项作用,三是民生专项资金不能全部用于该用的民生项目上,通过隐蔽手段和手中职权分配或指意下级下属利用各种形式拨回部分专项资金,造成该用的专项资金只能部分使用,从而形成项目资金紧缺,工作不能完成到位,影响质量,也埋下了不必要的隐患。四从民生专项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未实行招投标、专项资金的列支用部分不该冲抵的请客、送礼、接待费用等问题讲,一是给有关项目掌权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条件,他们可通过行贿、受贿手段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二是给民生项目工程质量、项目的效益带来了重大影响和安全隐患,要么容易出现豆腐渣工程,要么出现不必有的夸大浪费;
五从拉关系、通过各种渠道要取专项资金来弥补经费讲,一是使民生专项资金没有体现专项效益作用,失去了专项资金的意义,也浪费了财力,二是使得一些该使用民生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因为关系不畅不能达到该享有的公平政策和保障,三是为拉关系争取专项资金的上下领导创造了行贿受贿、腐败堕落的机会。以上造成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诸多问题的根源:一,是民生专项资金项目单位的领导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认识不足,认为自己向上争取的资金不分来源高低,不管制度多严,不论资金多少,可以为所欲为;
二,是部分单位的业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较低,没有民生专项资金和经费概念的区别,混为一谈,对拨入的资金不能区别性质正确核算,更谈不上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定、民生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建议,三,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部分单位民生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与财务核算脱节,财务人员对具体的项目实施情况不清楚,只负责拨付的资金和设账,造成责任不明确,四,监督不严,处罚不力,由于专项资金的监督体系和程序不十分规范和健全,没有做到事前事中监督,只有事后检查,而在事后的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甚至是严重的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罚,不管涉及到的人还是涉及到的事,都不了了之,因而造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继续蔓延。

三、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

为了防止和杜绝民生专项资金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民生专项资金健康有序的运行,使民生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首先,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宣传,树立县乡部门主要领导的法纪意识,政策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单位领导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他们自觉履行经济政策、经济规律和经济秩序的法制观念,尤其是使他们思想上筑牢维护专项资金健康运行、保障民生专项资金发挥作用的道德防线;
其次,由政府牵头,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体系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方案,并成立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组,做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事前、事中、事后有人问,有人查,有人管。同时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各部门要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奖惩,实行部门问责制;
三,加大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提高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政治、法规素质,使他们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建议;
四,建立健全民生资金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申报计划、项目报告程序、资金拨付手段。具体讲:

1、规范项目申报计划:凡民生资金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向上申请安排专项资金的前期,必须到政府审计组进行报告备案,同时请求审计组实地考察专项资金项目的合理性,有无弄虚作假,立项是否结合本地实际,资金分配是否合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损失浪费和决策失误现象。

2、规范民生专项资金项目报告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在取得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权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审计组书面报告民生专项资金的立项情况,资金规模来源,专项用途和资金管理方案等,审计组对项目及资金审查时有不符合政策、法规等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3、规范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程序:需要分配拨付的资金,主管部门在拟定分配方案时,必须通知县审计组派员参与、审核。县审计组对所审核事项应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并备案登记,按资金流向跟踪审计。财政部门、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审计组审核意见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4、规范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程序:建设工程项目除遵守其他民生专项资金程序外,还必须从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县审计组书面报告项目的总体概况。在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控制价编制、招投标、订立合同、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等环节,必须通知县审计组派员参与,县审计组应将审计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必须经决算审计后,才能进行资金结算。

5、明确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责任人:加强项目管理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的协调,避免双方在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脱节和扯皮。

五、加大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力度。

(一)监督的内容:(1)民生专项资金的立项情况。立项是否结合实际、资金分配是否合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损失浪费和决策失误现象。(2)民生专项资金实施情况。是否按批准执行,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计划,突破资金规模。(3)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虚报冒领和损失浪费。(4)民生项目结余资金是否解缴县财政,有无未经批准随意动用。(5)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单独设帐,单独核算。

(二)监督的程序:

1、申报项目程序是否合规,

2、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

3、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程序是否合规。六,加大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一是追究监督部门存在的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失职、渎职现象,涉及到相关的当事人,要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对号入座,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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