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作风_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

  *****区财政局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一、严肃工作纪律

 (一)实行工作考勤制度。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须提前履行请销假手续,并签记注明,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每月由一名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负责,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轮流参与,对全局职工考勤情况不定期抽查二次,抽查到的违纪情况在局内部通报批评,并将扣分计入年终考评。

 (二)坚持请销假制度。凡因事、因病须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病假须处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在半天内由股长批准,一天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两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因急来不及具备书面假条的,应事先报告获得批准,事手完善请假手续。假条统一交由办公室存档,每季度公布依次请假情况。

 (三)认真务实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准做私活、上街购物等,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准上网聊天、娱乐等。对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各股(室)、所、直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学习制度,认真进行组织,精心选择内容,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至1次。对参学人员、学习时间等认真做好记载,并纳入年终考评。

 (五)建立通报督办制度。按照各职能职责和全局的安排部署,各股(室)、所、直属事业单位每月第一周内形成当月工作计划和上月工作小结,送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全局通报(局领导和各部门),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心得体会和其他材料。

 (六)加强重大事项督办。对上级决定的事项和部署的各项工作,相关股室责任人要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反馈给局领导,并向办公室通报。

 (七)严格规范内务管理。各股(室)、所、直属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做到摆放规范,堆码整齐,整洁有序,切实做到人要精神、衣要整着、物要整洁,并妥善保管好重要物品、资料

 二、联系帮助群众

 (一)热情接待群众。对来访、办事的群众,要热情相迎,文明接待,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办理或解答,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引导其到相关股室办理。

 (二)做好挂包帮扶。继续推行挂包帮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村、社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基层蹲点走访、倾听民声、解决民难。为贫困群众出谋划策,开辟致富门路,帮助解决字女入学,病入就医,生存就业等问题,完善民意表达制度,继续做好热线回复和处置,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

 (三)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来信(电),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反馈、限时办结,并切实解决好群众困难。

 三、厉行勤俭节约

 (一)严控公款消费。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互赠礼品、公车私用、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卡支出消费,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二)严格会议接待。承办上级指定或其他单位的会议、调研、检查等,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周到热情,务实节俭。

 (三)坚持勤俭节约。各股(室)、所、直属事业单位等要对办公用品登记造册、定期清理、爱护保管、节俭使用,从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电脑耗材等点滴做起,厉行勤俭。

 四、加强廉洁自律

 (一)严守廉政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严禁以任何名义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钱物、有价证券、购物卡等。

 (三)坚持依法办事。深入贯彻落实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推行集中审批。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方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和法律规定办事。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管采分离”及《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依法严肃查处。坚决维护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任务不坚决,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公开曝光,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区财政局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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