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讲话稿

打击传销

雷春英

(2011年9月15日)

一、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大学生被好友骗去传销

2010年1月13日,在天津某高校二级学院读大四的巩义人周文滔,带着简单的行李,乘火车前往河北,此行的目的地是河北保定徐水县。

同寝室的同学兼好友张友(化名)说他在徐水县和别人做生意,临近春节生意很好急需人帮忙。

早在一两个月之前,周文滔就多次接到张友请他过去帮忙的电话。

坐火车转汽车,周文滔顺利来到徐水县,并见到张友以及张友的众多“生意伙伴”。在一所高墙大院里,周文滔被人收走手机和银行卡等随身物品。

很快,周文滔意识到这是一个传销团伙。

周文滔被带到一个放置了很多小凳子的屋子里,里面黑压压的都是和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他们都在接受“金字塔”式的敛财“教育”。

一周后,周文滔基本弄清了这个团伙的结构:15人左右为一个小团体,头目叫“领导”;
5个小团体组成一个“家”,头目叫“大导”;
若干个“家”组成一个更大的团体,头目叫“经理”。整个传销团伙最高的头目为“总经理”。

而各个不同的团伙,又有不同的名称,分别按省份划分为“山东网”、“四川网”及“云南网”等。

团伙内等级森严、分工明确。要想从这个团伙中逃出去,比登天还难。

被迫从家里要6万元“做生意”

周文滔来后没多久,团伙成员、特别是“介绍人”张友就对他不断展开攻心战,让他向家人及亲戚朋友要钱,投资“回报丰厚”的“生意”。周文滔通过电话,违心地向两个同学借了2000元,并拿出了自己上学时打工挣的1000元。

周文滔说,当时他天真地认为,拿出3000元后就会取得团伙成员的信任,说不定可以趁机逃出去。但事实则不然,张友等人还是不停地催他“上钱”,并称他们要投资的电器生意,是需要两人合伙经营的,每人至少需要六七万元。

转眼间在传销团伙里待了一个月,其间周文滔没有找到出逃的机会。

想着春节已过,马上就要开学,周文滔只得按照团伙成员设计的台词,拨通巩义老家的电话,以做生意为由,向父母、姨妈、叔叔等6家,共索要了6万多元。

周文滔说,因他从小到大都听话、懂事,父母和亲戚对他都很信任。这些东拼西凑的钱,很快便打入传销团伙的账户。“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当时我死的心都有了”。

案例2:大学生上网玩游戏被传销“洗脑”想拉母亲

晚报讯 “我儿子在外地上大学,今年就毕业了,这几天催着我给他汇2000元钱,说是要在网上赚钱,我怎么觉得有点蹊跷呢? ”昨天,市民王女士来到工商李沧分局永安路工商所,希望执法人员能帮她出出主意,免得耽误了儿子。

“我儿子说是要购买一个网上的账户,每天点击里面的广告就能挣钱,每月收回一部分资金,不用多长时间就能收回成本。如果发展下线,可以拿到提成,那样收入会更高,听说有的人一个月能挣好几万。

”王女士说,她的儿子有点“走火入魔”,不但说这项工作非常适合上网时间比较长的人来做,还劝王女士跟他一起做,“就当是兼职,干得好就比正常工作赚得还多呢,没几个月我就成了小老板啦”。儿子口中的“网资”、“电子商务”,是新型的高科技投资模式,王女士犹豫再三,决定先到工商部门咨询一下。

执法人员打开了王女士提供的网址,网页上赫然写着“看网站赚钱,点击广告赚钱,做任务赚钱”、“下线推广:本站支持5级下线,您可以从下线的收入中额外获得30%-45%的提成。之所以强调额外,是因为提成丝毫不影响下线朋友的收入,五级下线都有提成奖励”。该网站的经营和会员管理涉及“入门费”和“拉人头”,出现了上下级关系,形成了“人员链”和“资金链”。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网站涉嫌网络传销行为。

“近年来,随着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传统的传销组织活动在工商部门的严厉打击下,已有极大遏制。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激增,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将传销活动转入互联网。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案例3:草率应聘落陷阱 惊险脱逃出牢笼

刘英丽大学毕业后原本在北京一家公司打工,因不满公司的待遇,一直想找

个高薪职位。2009年1月,她把个人求职信息传到网上,不久即接到一个公司的电话,对方称短时间内能使她迅速致富。刘英丽简单询问了情况,就做出应聘决定。

可到了公司的“宿舍”,刘英丽看到两间民房里肮脏、杂乱,十几个年轻的男女混宿在一起。她暗想:上当了!刘英丽转身就跑,可她哪里还能跑得了啊。一个被大家叫做“老板”的人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们是做产品直销的,网上的信息都是假的,骗你的,发展一个新成员不容易,怎么能轻易让你走呢,留你考察几天吧。”在接下来的5天里,刘英丽每天都在别人的监视下吃饭、睡觉,被胁迫“听课”,同屋的“科长”、“经理”们轮流劝说她交3800元钱恢复自由、加入组织,还不断威胁她。刘英丽对非法传销很反感,誓死不从。她不停地大声哭闹,与同屋的人争吵。终于在第5天,持续大声的哭闹引起了来此调查案件的民警的注意,民警敲开了这间民房的门,刘英丽才得以脱身。

刚从非法传销窝点逃出的李中洋也有着同样的经历。2009年2月,他在网上看到一家机械有限公司急招员工,就按网上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告诉他刚好有一个职位和他学的专业机械一体化对口,邀他尽快前往应聘。

应聘地点在一个村庄的集资楼里,李中洋先是被搜走手机和身份证,然后被以接受考察为由限制了人身自由。李中洋拒绝交纳“加盟费”,他下定决心一定要逃出“魔窟”。2月15日深夜,在经历了一番搏斗,刺伤了两个看管人员后,李中洋惊险逃脱。

尽管非法传销窝点随即被捣毁,骗子们也进了监狱,但想起这噩梦般的经历,刘英丽和李中洋都还心有余悸。

二、传销的发展历程

(一)萌芽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Japan Life)公司“偷渡”到大陆,标志着传销进入中国。这是一家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公司。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并没有加以干预。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立足,而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极快,连这日本公司自己都吃惊。与此同时,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了,这个阶段,笔者将其定位为传销的萌芽阶段。

(二)正式开始阶段

1990年11月14日雅芳为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正式名称为“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
此后,各种名目传销公司遍地开花。

(三)混乱阶段

到1990年代中期,以销售化妆品为主的雅芳逐渐成为一家成功企业,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随处可以接触到“雅芳小姐”。1992年开始,国外传销公司打着独资、合资旗号进入中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转入传销;
到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1995年后传销开始演化。

(四)全禁与整顿阶段

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不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把所有无论是非法还是合法的直销公司全部停止并开始清理整顿。

1、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3、杭州玫琳凯有限公司

4、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5、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6、上海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7、苏州百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8、特百惠(中国)有限公司

9、日晖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10、上海娜丽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三、传销的概念和本质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本质:传销销售对象则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

四、传销特征及骗人的惯用手段

(一)特征

1.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2.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敛财行为;
其中最本质的特征在于:没有实际的商品交易或是商品低价高卖,纯粹以拉人头收取高额入会费来获取暴利。

(二)骗人手段

1.打着“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进行传销

2.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从事传销活动

3.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

五、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

六、传销的危害

传销的危害极大,它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还会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由于大学生的心理防线比较脆弱,禁不起金钱的诱惑,很容易上当受骗,一旦陷入传销,如果没有外力的帮助,自己很难退出来。可总结为以下四点:

1.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传销破坏社会道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4.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

七、打击传销,规范秩序,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传销相对集中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当前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打击传销,提升意识是基础。工商部门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种现代信息手段和宣传资源,采取新闻专题报道、张贴宣传画、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知识,揭示传销的特点、惯用手段、欺骗本质和严重危害,掀起集中宣传教育的新高潮,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

打击传销,从法入手是关键。首先,国家有关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法规,或进一步完善现有相关传销的法律法规,使网络传销监管有法可依。其次,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和社区配合,组成一支集中打传执法队伍,对各种传销活动进行有力打击,并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办法,查处一批传销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

打击传销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从法入手,运用法律武器,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干劲,非比寻常的过硬措施,非比寻常的工作成效,同心协力,团结一致,毫不手软的予以打击。

全区打击传销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1月26日,全区打击传销百日联合行动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县设立分会场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全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副组长梁胜利在会上总结了前一阶段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情况。6月份以来,全区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8419人次,查处传销案件258件,全区公安机关出动执法人员28850人次,刑事拘留传销人员804人,遣返传销人员2万多人。打击传销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梁胜利要求,全区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要延长到明年3月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惩处传销头目分子及涉案人员。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全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温卡华强调,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表彰了前一阶段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南宁市、来宾市作了经验介绍。

全区会议结束后,河池市也召开了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昌军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作了安排。

莫智深 报道

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重的“经济邪教”,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务”、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 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动。

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

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二、识别传销,严密防范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 “拉人头”、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识从计酬方式看,传从销售方式看,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

12315,公安机关110。

苏州联胜化学行政部2013年08月23日

惠济区教体系统

开展集中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总结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保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郑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市集中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1月初,惠济区教体局在本系统开展集中打击传销活动。

惠济区教体局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管综治工作局长任组长,局勤管办、办公室、各中心学校、局直单位、各学校(园)等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勤管办,具体负责全区学校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协调及督办,各校都成立有相应的领导小组和配备工作专干,加强了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

惠济区各校都广泛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途径宣传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使师生了解国家政策,了解传销活动特征,提高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让师生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

在活动中,各校都加强了日常“打、防、控”措施,在传销活动多发时节,开展了整治行动,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摸排调查,一经发现有人直接或变相参加传销活动,要指定专人找其谈心,做好帮教工作,让其自觉脱离传销组织,坚决杜绝传销活动进校园。

另外,惠济区教体系统还实行了责任追究。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进行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惠济区教体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解放社区打击传销活动的工作计划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根据锦铁街道《锦铁街道创建无传销城区活动责任状》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将在社区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侯艳艳书记担任组长,温旭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片区负责人组成。

二、行动重点

(一)召开打击传销培训会议,坚持做好《打击传销举报电话记录本》、《传销行为巡查记录本》、《房屋出租记录本》的记录工作。

(二)对于举报,涉嫌有传销迹象的,及时通知派出所协助将对其进行彻底清查并捣毁其窝点。

(三)在社区大规模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剖析传销的特点,揭露传销的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大力宣传国家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社区居民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识能力。

XX社区

二○一一年六月

2013打击传销新闻

据合肥晚报报道,今天早上,合肥庐阳区“皖剑—2013”集中打击非法传销清剿活动第五次集中行动开展,20个事先摸排好的传销窝点被执法人员逐一清剿。

早上7点,记者跟随杏花村街道综治办、庐阳区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以及小区物业公司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打传小组来到位于北二环和蒙城北路交口的金都华庭小区一期8楼的一户人家。敲开门,偌大的客厅里,竟然坐着两个5岁大小的孩子,听有人进来,从卧室里又跑出两个孩子和五个大人、三间卧室被挤得满满的。出示证件后,记者看到他们都是来自湖北省团风县,但对于他们的关系,却互称并不相识。

“我是来这找老乡玩的,老乡在合肥做生意。”一个姓万的中年女子说道。“你老乡在哪里做生意?他人呢?”对于这个问题,他们无法应答。在房间内,执法人员搜出了许多记录着传销组织上课所准备的材料,对于这份材料,万姓女子竟称是在小区楼下捡到的。对于此类非法传销活动,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取缔,对人员进行遣散,并通知房东,收回出租房。

执法人员又来到了位于5楼的另外一户民居家。推开房门,只见屋内六个大人带着两个小孩正在吃早餐。“我们来合肥做生意的,这些都是我的朋友。”为首的冉姓男子相当老练,看到执法人员到来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可当被要求告知从事什么工作、在哪做事的时候,冉姓男人却无法告知。

在房间里的一个笔记本上,记者看到了真相。笔记本上记录着各种各样的针对新人的“洗脑秘籍”,“对新人一定要大方,给足面子,要让他们认为自己不是来打工的,是来做事业的。”此外,还列举着要为新人灌输的心态,包括要学会付出、学会宽容、自律感恩等。在笔记本的扉页,记者还看到了一段让人忍俊不禁的话,“现在大学毕业生毕业就失业,我从事的行业就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为中国分忧解难。”

据介绍,“皖剑-2013”行动重点打击和防范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和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及相关联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和处置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以及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以及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葛传红 谢奉群 胡玉洁 记者 杨赛君/文

男子传销带全家

骗妻子带上6个月儿子来“享福” 男子把家“搬”到南昌传销

被网友以旅游的名字骗到江西南昌传销后,湖南衡阳人杨某某被成功“洗脑”。他广邀亲戚来南昌“投资”或“考察”,还以找到工作、环境不错的理由,骗妻子和约6个月大的儿子到南昌一起传销。8月8日,记者从南昌新建县公安局长堎派出所获悉,在杨某某父亲杨某的报案后,警方打掉了这个藏在小区的传销窝点。

儿子频邀亲戚到南昌

8月6日上午11时许,长堎派出所值班室接到3名中年男子报警。3人中自称杨某的男子说自己是湖南衡阳人。杨某称近段时间,儿子杨某某一直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亲戚,说在南昌有一个好项目,小投入高回报,邀请亲戚投资或到南昌考察。约半个月前,杨某某还叫媳妇邓某带着约六个月大的儿子一起到南昌。因为怀疑儿子深陷传销窝点,杨某和亲戚一起来到长堎派出所报案。

独居两室两厅搞传销

根据杨某某短信中对周边环境的介绍,警方很快摸清了传销窝点的具体位置。民警立刻前往该窝点,发现了杨某某一家三口。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3岁的杨某某在约半年前被网友叫来南昌玩,随后陷入传销组织,被“洗脑”成功。由杨某某独居在两室两厅的套房来看,他已经在传销组织中达到了一定阶层。近段时间,杨某某一直联系亲戚,邀请他们投资或考察,其大伯还因此被骗了6900元。

曾被劝过回家却不听

据悉,此前警方曾在打击传销组织中见过杨某某并劝他回家。而这次被解救,杨某某依然觉得自己是在赚大钱。在民警苦口婆心的劝说,特别是提到其儿子和父母情况后,杨某终于妥协。6日晚11时许,杨某某及其家人踏上回家的火车。

办案民警提醒,近年来,不少传销组织针对年轻人涉世未深、容易相信朋友的特点,以旅行游玩等为诱饵,将人骗至传销窝点“洗脑”。然后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鼓吹可以高额提成,利诱他人成为会员,达到骗取会员费的目的。对此,长堎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多加防范.

传销窝点亲身经历

2010年12月底我踏上了去广西北海的火车,因为以前的一位关系比较好的朋友给我介绍了两笔单子(我是做销售工作的),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去了,心里还有一丝感激,没想到朋友这么支持我的工作.

到广西南宁的时候很早,天还未亮,朋友带着老公,儿子还有弟弟自己开车过来接我,据我所知,从北海开车到南宁需要2个多小时,为此我一直觉得歉意,这么早就打扰他们过来接我.由于跟朋友一年多未见免不了叙叙姐妹之情,看到朋友老公对她很好,还有个可爱的儿子,而且生活水平也提高了不由得替她高兴,终于苦尽甘来了.一整天朋友就带着我到处转悠,特别带我去了北海著名的银滩,北海的确是个很美丽的城市,而且朋友告诉我这里的外省人特别多,当时我也没怎么在意,只当沿海开发城市外省人多是正常现象.第一天在愉快中度过.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朋友就随意的问我:"你来这里之前有没有听说过广西有很多做传销的啊?"我的确太孤陋寡闻,还真没听过,汗!朋友又说:"你就这样就来了都不害怕啊?"我说:"我们是朋友啊,我相信你不会欺骗我,就像我也不会欺骗你的,朋友不是应该互相信任,坦诚相待的吗?"过了会.朋友开始告诉我她现在另外在做一个项目(因为之前我只知道她老公是在这边做小区绿化工程的),她大概说了下,并且一直强调这绝不是传销.这时,我心里有点警觉了,于是我趁朋友没注意的时候偷偷把身份证,钱还有手机随身放好,这时朋友又说了:"要不我叫个人来详细的给你说说?"为了稳住朋友的心,我只好配合:"好啊,你叫来吧."于是朋友打了个电话,没多久来了一个大概20多岁的女孩,大概讲了30分钟吧,讲的一些国家政策啊什么的,听得我迷糊的同时我也好奇这到底是怎样的,于是我叫她直接讲重点,谁知道她却不讲了,说会有人来给我讲下一步的,就这样一共来了3个不同的人(两女一男,都是20多岁的),每个人讲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就好像规定好似的,本来应该是4个人来讲的,可是我已经听得不耐烦了,于是拒绝了继续听下去.不过这3个人都一直重复的说:"这只是朋友在给你传递信息,你可以留下5-7天自己去考察,如果觉得可行就投资,觉得不行就走人,完全自愿,不强迫."而且我还发现他们用笔一边讲一边写在纸上的内容走的时候都会撕下来带走,直到这时我才明白我朋友利用了我对她的信任,原来他们根本不是在做什么工程,其实就是在做传销!

中午的时候我偷偷给另外的朋友电话,把我所知道的这里的一切信息都告诉了他,并告诉他一旦联系不上我了就马上报警,因为之前我听过的传销都会限制人身自由,会断绝外来联系的,所以我不得不防.

可是他们并没有如我所料那样限制我自由,在我睡觉的房间就有电脑,于是我利用中午午休时间上网查询了一下上午来讲解的人所说的1040项目,这一查更证实了我心里的想法,这其实是现代的一种新型传销! 这一查可真叫我胆战心惊,我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能让他们察觉。于是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慌及愤怒(因为我一直对传销深恶痛绝的)装作若无其事的走出房间,朋友以为我休息好了,于是就说:“走,我带你去个朋友家转转。”于是,朋友就带着我去了一个女人的家,这个女人以前是一间公司的管理层干部,当我去到那里又继续了所谓的洗脑工作,那女人一直不停的讲着自己的经历,努力的强调这其实是国家在暗中支持的,朋友其实只是在传递一个信息而已,还让我一定要感谢朋友把这个信息告诉了我,同样的叫我留下5-7天考察考察,如果觉得可行就投资,不可行就离开,还说什么以后要是我加入了想要听她说也没机会了,说她只负责给新人讲解。我滴乖乖,敢情现代传销还有专门的新人讲师啦?!那女人家里放着好几本书,都是关于传销的,有什么民间投资啊,北部湾开发啊之类的标题,还说这些都是在新华书店买的,还恬不知耻的说:”你想想,如果国家不支持新华书店怎么会卖这样的书?”这洗脑大概又进行了30多分钟吧,一个电话解救了我,那女人有事要出去了,终于结束了这痛苦的洗脑。谁知道出来之后朋友又说带我去另外一同行家里,我无奈的答应跟随去,于是我们又来到另外一女人家里(这两女人同住在北海一高档小区内,朋友告诉我这小区里很多他们的同行,敢情北海的高档小区成传销窝啦,汗!),这个女人跟我是一个地方的人,她以前是个商人,在当地也是个比较知名的商人,也可以算是个富人,她同样的也讲述了她的经历,还说她老公已经快升总走人了(他们的说法,当升到一定的级别就必须走人,然后呆家里每个月等着领10-99万的工资),在讲的过程中她接了一个电话,说也是我们同一个地方的,还说了下名字,我惊讶,因为她说的这个人我认识,也是一个很精明的生意人,而且也比较富有。我不解,为什么这些精明的生意人一个个的都来做传销勒?同样又是30多分钟的洗脑过程,那女人还拿出工商银行的工资条给我看(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必须去工商银行开户,然后把钱存入同一个私人账户,每个月则是那个私人账号把不同的钱存入每个人的账户里),我仔细看了看,真的是由同一个账户里打款出来的,有1万多的,有几千的不等,而且她还特意给我看了操作员号跟流水号都是同样的, 再次强调了这其实是国家暗中在操纵,不然每天那么多人把7万存入同一个账户,而且每个月同样的日子这个账户又给那么多不同账户打款,银行难道不起疑?当然,对于这些我不了解,可是不管她怎么说我都无法相信她说的。最后,这女人告诉我她为什么会加入的真正原因,她说当时她也不相信的,还跑回家了,是因为后来发现焦点访谈里播放的北海抓捕传销分子里的破绽百出,所以更进一步证实了他们所说的其实是国家在暗中操控,为了不让太多的人来到北海引起混乱所以故意制造一些负面新闻,当然必须要有头脑,有智慧的人才能看透,才可以赚到这钱。这女人还不失时机的赞扬了我几句,说一看我就是个比较聪明的人(的确,我是不傻,我的聪明是不会被他们忽悠),终于再次结束了这痛苦的洗脑,当我们离开的时候我看到那女人在招呼门外的3个人进去,看来又一个像我一样的傻瓜被骗去洗脑啦!回到住处之后我归心似箭,不想再被他们带来带去的洗脑了,于是我告诉朋友我要回家,明天就去订票,朋友当时一口答应。晚饭后,朋友邀我一起散步,一边散步一边挽留我,让我留多两天,可是这时的我巴不得即刻离开,我婉言拒绝了,并假意告诉朋友就算多留几天我也决定不了,我得回去慢慢考虑,朋友见我去意已决也就不再多说。

第三天,早上吃过饭朋友有事出去了,家里就剩下我跟她老公了。我知道她老公肯定也会挽留我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没一会她老公就叫我聊会,然后又是那些话题,让我多留几天好好的考察下,在我们谈话的过程中来了一个也是我们一个地方的男人,他也跟着挽留我,还问我有没有看过《北部湾集结号》这本书,还说这书里就是专门讲的这个项目(我早就在网上查过,这是一本禁书,属于非法书籍),又让我朋友老公带我出去看看,还说他马上就要升总走人了什么的,我心里越来越烦躁了,实在没耐性再跟他们继续磨下去啦,他们就一直问我怎么想的,于是我索性就直接告诉他们我根本就不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并告诉他们不管怎么说我都已经决定要离开了,那男人见劝说无望于是借故有事走了。可是朋友老公仍然不死心的劝我跟他出去看看,无奈我只好答应,于是他带着我出去转了一圈,并把所有的工商银行指给我看(因为他们都是在工行开户的,照他们的说法这是国家支持,银行参与的,不然怎么会这么多工行勒)。最后,他带我来到北部湾广场,并对我讲起了广场上标志性建筑物的寓意(有一个好像一个锅盖似的被他们说成是政府在背黑锅,他们更是在背着做传销的黑锅。还有一个叫南珠魂的建筑物被说成是3瓣的贝壳,表示他们每个人都必须找3个事业伙伴等等,可是我在网上查过,北部湾广场建于1986年,而他们所说的这项目是1998年才开始的),朋友老公带着我转悠了一圈之后问我有什么想法,我直接告诉他说我没想法,终于,他死心的带我回去了。

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

治理工作目标,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工商局、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关于2011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打击传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3、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建立起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4、严厉打击采取“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
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监督、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直销市场发展健康有序,无严重损害消费利益的行为。

6、巩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打击传销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

1、单位领导不重视,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领导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机制,组织机构不健全,层层监管责任不到位,要按照市局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计入年终考评,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对传销活动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反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发生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群众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面言论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责 任 人:
杉仙岭社区居委会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联合打击拒执 讲话稿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共6篇)

打击传销简单工作汇报(共15篇)

工商局打击传销个人先进事迹

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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