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考

  对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考

 一、当前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难度增加。一是在当前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社会不良风气、价值取向等对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带来了影响和冲击。二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机构分设后,基层央行部分干部职工对职务级别和福利待遇盲目攀比,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心态浮躁。三是央职能调整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业务的发展,各项业务工作考核项目和内容增加,职工心理压力增大,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难度。

  (二)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在基层央行不同程度地存在。具体表现: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认为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对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业务管理、机构设置等不再行使监管和审批权,滋生腐败的土壤在减少,因而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组织和领导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存在事不关己的旁观心态。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从思想上树立人人有关,人人有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错误地认为进行责任追究会影响人际关系和工作开展。四是一些部门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存在安排部署多,深入落实少的情况。

  (三)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由于管理体制的制约,多年来基层央行人员呈递减趋势。纪检监察岗位人员大都年龄老化,缺乏年轻的、具备较高素质和较强综合能的纪检监察人员。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日常工作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从而出现纪检监察工作跟不上业务工作发展步伐的情况,与案件防范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难,“贴近业务、防范风险”要求高。一是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查案子、反腐败的认识局限,而积极探索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新办法的不多。二是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往往被动贯彻的多,而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细化,主动贯彻实施不够。三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银行的日常业务相关知识的要求愈来愈高,业务系统更新愈来愈快,这就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贴近业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压力。

  

 二、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实行党政齐抓共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要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业务主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基层央行要贯彻落实这一《实施办法》,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加强防范;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行政领导班子综合责任目标管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立足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思想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针对当前影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利因素,加强思想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从创新政治素质教育机制入手,加强对员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一要坚持经常性地对基层央行党员干部和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金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宣传教育,使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在思想上增强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自觉性,正确行使权力、规范权力运作,不以权谋私,不以职谋利,正确处理好权责利的关系,调整好心态,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廉政宣传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是增强基层央行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纯洁性的重要途径。要运用全国的、金融系统的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对干部职工进行正面教育,激励他们勤政廉政,不断进取;同时,要运用直观、形象、具体、有震撼力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教育的有效途径,提高教育的有效性,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任务和员工不同思想状况,灵活选择不同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氛围。四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查防并举”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要根据基层央行的工作特点,制定各种有效防范措施,加强人防和技防工作,做到以人为本,防范在先;以防为主,查防并举,着重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搞好结合,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为业务工作“护航”的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一岗双责”涵盖了方方面面,延伸到每一个角落,较好地发挥了为业务工作“护航”的作用。为将“护航”作用发挥得更充分,必须适应职能转换的需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基层央行的中心工作相结合。要求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五同”,即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修改、充实、完善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评内容及标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和要求分解到各项业务工作中,责任到岗到人,建立起涵盖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机制。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基层央行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定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查、自评和考评工作,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定期向党委(组)汇报。党委(组)要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取得较好成绩的部门及个人,按照年度目标考核给予表彰奖励,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一种人人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你追我赶的积极氛围,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为业务工作“护航”的作用,保证基层央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提高素质,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整体合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一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及激励机制,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稳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坚决把好纪检监察人员进出关,将懂法律、熟悉金融业务、品行好、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二是狠抓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善于管理”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单位培训与自我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和脱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培训对象不能仅仅只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应是全员培训,包括一般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要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规划、有安排。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除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知识外,还要努力学习中央银行业务,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纪执法的能力,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人员还要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积极深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了解分析情况,研究政策,总结经验。

  (五)加强防范,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途径。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结合央行职能转换后新业务的开展,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行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岗位风险控制实施有效的再监督上来,积极探索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监督检查的新路子,并采取随机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检查的综合作用,不断提高监督效率。一是要结合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后的业务要求,依据法规制度和上级行有关规定,对不合业务需要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剔除过时的制度。二是要将监督重点放在要害岗位人员和重要环节上。结合基层央行业务变化后的风险点,及时调整监督的重点和内容,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重点是加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岗位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人事等职能部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岗位风险防范指南》等有关法规,围绕风险防范这个核心,严肃查处和追究各种岗位风险责任事故。对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风险防范和控制不当而酿成较大风险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促进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内控机制不断完善,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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