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乡镇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自查工作的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对全乡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乡党委政府内设11个办公室:党政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扶贫作战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计生办、交管办。下属事业单位8个: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天然林保护站。

人员编制情况。基本情况:我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二、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的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三、做好实名制管理

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我乡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切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五、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机构编制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
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六、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今后,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此我乡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分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积极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

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乡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编办:

根据XX县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我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井镇属XX县东大门,地处云贵两省二县一市交界处,辖区总面积254.1平方公里,耕地种植面积47200亩。全镇辖17个村委会251个村民小组13055户42980人, XX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23806.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228元,人均有粮449.5公斤。

大井镇机关编制数28人,现实有25人,其中领导干部9人。机关内设办公室四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办公室均设主任1名,共4名,设副主任1至2名,共5名。

大井镇事业编制数67人,现实有66人。事业单位设5中心、1所,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数35人,实有36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32人,技术工人4人;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参共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8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9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技术工人1人;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数4人,实有2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1人,技术工人1人;
财政所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参共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

总的说来,我镇在机关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均能严格遵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无超编制限额进人、无超职数设置内设机构、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行为。

二、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规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既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而要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不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全面掌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是不行的。正是基于此认识,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视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相关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全面掌握和深刻领会了相关政策规定,从而有效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定岗定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登记。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 县编办的工作安排,指定专人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出了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去年乡镇机构改革,由机改办底对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逐一进行了核定登记,做到了定编到人,定员定岗到人。核编登记名单报县编办审批。

夯实责任,严把机关事业人员进口关。一是严肃人事编制管理纪律,把好“进人关口”。镇党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组织、纪检、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级落实了机构编制与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违规进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层层进行责任追究。由于纪律严,制度硬,责任明,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领导深感责任重大,从不在政策之外乱开口子,也从不徇私情违规进人。二是严格财政供养经费管理,把好“人事编制管理关”。顺应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入手,严格落实了“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财政经费与人事编制相挂钩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镇镇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以编制核拨经费,以经费加强人事管理,从而有效杜绝和杜塞了违规进人、超编制及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

、行使编制稽查审核职能,加强编制台帐审核管理。每年按照县编办的要求,除如实搞好在岗在编人员登记外,对所属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实名制台帐定期进行年度审验核对, 并将核编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待遇调整、财政统发工资经费核拨等相挂钩。

三、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效:

精简了内设机构,优化了干部队伍,实现了精干效能的目的。通过严格加强编制管理,不但有效实现了我镇干部队伍的稳定,同时通过竞争上岗、定员定岗等举措,强化了干部管理,提升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消除了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等弊端。

严控了财政供养人员,减轻了镇级财政压力。近年来,我镇未超编进人,同时通过自然减员等措施,减少了在编在岗人员,大大减轻了我镇财政支出供养压力和农民负担。

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由于实行了“一人多岗”、“定员定岗”的人事管理模式,从而有效强化了对干部的量化管理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增强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由于严格落实了编制限额管理制度,我镇乡镇机构改革得到了全面贯彻和落实,有效减轻了财政压力和群众负担,人民十分满意。

四、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在抓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行政机构中一般干部少,官多兵少,干事人员严重不足,行政效能大受影响。

乡镇条件较差,待遇低下,没人愿意在乡镇工作,既造成了乡镇人力严重不足,新考录公务员,刚转正或干两年就走人,乡镇还得招,总是留不住人,同时也使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感到心灰意冷,前途渺茫,工作力不从心。

机关人员职数普遍不足,大量拉用事业人员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政事不分、人员混岗。

五、几点建议

从根本上调动属于乡镇干事创业中坚和骨干力量的一般干部工作积极性。

大力推行干部异地交流、轮岗等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县城与乡镇的干部交流、对调力度,在相互交流中,一方面锤炼干部,增强干部工作阅历和工作才干,提升其应对、适应各种复杂环境的能力。另一方面均衡城乡差异,稳定干部心态,焕发和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

严格落实政事分开政策,加大行政机构人员配置,必要时,可以在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中或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录用行政工作人员,以解决行政人员严重不足这一实际问 题。

篇1: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45号)、《关于2010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
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
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
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
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
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
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
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篇2: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市编办: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马机编办〔2011〕82 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对照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马机编〔2010〕22 号)要求,设立马鞍山市审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审理科、内审指导科、审计执行科、计算机审计中心、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社会建设审计科、开发区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等11个科室(局),另单设机关党总支。行政编制46 名,领导职数: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纪检组长1 名;
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1 名和开发区审计分局局长1 名(高配副处级);
科级领导职数17 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 名)。截至12月份,行政编在职人数42人(巢湖区划调整调入2人,退休1人),配备科级领导17名(另巢湖区划调整一名正科级职数单列)。

朝阳【wlsh0908】整理2010年,根据马机编马机编〔2010〕41 号文批准,成立了市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心,为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公开招聘了8名具有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心已于年初正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
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
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
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
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
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

朝阳【wlsh0908】整理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
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
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
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年检登记,按要求完成中文域名,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支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量大,审计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已难以应对日益加大的审计任务,我局编制虽有空余(定编46人,在职41人,空编5人),但由于全市总编制超编,申请招录公务员几年未获批准,人少事多的矛盾 尤为突出。

2012年,我局将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朝阳【wlsh0908】整理篇3: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年(**编委,*编[****]**号文件)。**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牌子)(*编[****]**号„„)。

内设机构共**个(**编委,*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名,群团事业编制**名。(事业编制**名)。

现实有**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人,群团事业**人,工勤**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人,工勤离岗待退**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人,其中编外聘用**人,统发工资不占编**人。占编不在岗**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
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股级领导职数**正**副;
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
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股级领导职数**正**副;
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

高配领导**人,高配至**级。兼职领导**人,**级,所兼职务**。

离岗**人,其中:正科级**人;
副科级**人;
其他**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2年**月**日

机构编制核查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

乡镇编制自查报告(共20篇)

局机构编制自查报告(共13篇)

机构编制评估自查报告(共8篇)

推荐访问:自查 乡镇 机构编制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