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公务员考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度公务员考录人选递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面试人选2名

 因我局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考录职位个别人选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不符等原因,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顺次递补该职位面试人选2名,递补后该职位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为121.8分。

 二、面试时间:

 (1)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软件开发岗职位面试,于2014年2月14日(周五)下午1点30分开始;

 (2)其他职位面试,于2014年2月15日(周六)上午9点开始。

 全体考生请于面试工作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工作开始时间前1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根据路途远近和选用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三、面试地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楼二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候考室在三层340会议室。

 四、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身份证,(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阶段提供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3)报名登记表。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六、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体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5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弃权 或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资格的顺次递补。

 七、考试组织:(1)抽签决定各招考职位内部面试顺序。(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交考务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请提前做好安排。(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3天通知招录机关,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上报记录在案。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附:面试人员名单及参考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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