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巡视制度“利剑”作用专题党课讲稿】 巡察工作专题讲座材料

  充分发挥巡视制度“利剑”作用

 ——在区委党校的专题党课

 同志们:

 受XX区党委所托,我接下来为大家上一节关于巡视制度的专题党课。希望各位同志学有所获,在XX区下半年巡视工作当中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取得更加出色的成绩。

 下面,我主要讲一下巡视制度的形成过程、具体内容、基本作用、施行做法四个方面。

 一、巡视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我们党的巡视制度依据不同历史时期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经过不断的演变,才达到了今天的成熟高度,构建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在初建和曲折阶段进行制度探索

 我们党自建立后,就开始探索巡视制度基层化与常态化运作模式。1922年,中共二大明确指出,中央执行委员会需要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而且,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对地方党组织进行巡察指导。1928年制定《巡视条例》、1931年颁布《中央巡视条例》,这即是明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作为革命党,在组织队伍建设上还不够完备,因而巡视制度上下级党组织之间面临工作联络不畅通的难题,进而影响了监督指导作用的发挥。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成为了国家的执政党,上下级党组织建设逐步健全,党和国家监察体系建立起来,巡视制度的运行机制与结构功能进一步完善,应有的监督作用得到极大到彰显。但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由于遇到曲折发展的国情,巡视制度相应地显现出波动。

 (二)在重建和恢复阶段进行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后,我们国家的发展迎来新的春天。面对党员干部经济犯罪、腐败问题以及国家监督体系的不足,我们党对巡视制度进行了重建,致力于维护党的纪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983年,中央下令县级及以上各级党委从本党组织挑选一批各方面能力都比较优秀的同志,作为巡视员,秉承“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整党工作。三年半的时间过后,这一批巡视员对所属党组织所发挥出来的督促、指导、联络作用得到了中央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在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上,中央指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腐败风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根据需要向各地、各部门派出巡视工作小组,对有关贪污腐败、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并可直接向中央和省(区、市)党委报告情况。在这次大会上,我们党首次将巡视制度提高到了党内监督方式之一的高度。

 1996年,中央纪委制定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以便巡视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更加具有操作性。在详细制定巡视制度的过程中,突出了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那就是要着重考察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纪律和廉政情况,深度聚焦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到了1997年,中央纪委将新巡视制度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纪委推广实行。2000年,中央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巡视,决定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巡视组,着力对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以及巡察。2002年,党的十六大要求,继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深化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更加成熟的巡视制度体系。基于此,到了2003年,初步构建起巡视工作办公室、巡视组等巡视工作组织架构,并通过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将巡视制度在党内法规层面的地位奠定下来。

 2007年,我们党将巡视制度写入十七大党章,并提出要高度重视、继续完善巡视制度。到了2009年,党中央正式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对巡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和说明,对巡视工作加以专业化、分工协作化、授权与限权化、环节时限具体化,让巡视制度和实际工作搭配得更加科学合理。同年,我们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国巡视工作的统一领导。原来设立的巡视组及巡视工作办公室,相应地改设为中央巡视组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巡视制度得到了重建和恢复。

 (三)在发展与完善阶段进行制度提升

 2012年党的十八大指出,全国上下要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建的科学化水平。2013年,十八届党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展开。同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表示要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突出巡视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对巡视工作覆盖比例提出要求。

 2015年,通过对六轮巡视工作经验的总结,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该条例强调中央统一领导,对巡视机构与人员、巡视范围与内容、巡视工作方式与权限、巡视程序和纪律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巡视工作全覆盖(含副省级城市)。至此,巡视全覆盖的要求首次被写入党内法规。到了2016年,我们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各级党委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全面巡视。

 2017年,党的十九大在总结分析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工作经验、成果的基础上,更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表明中央和省级党委的巡视全覆盖已经实现,巡视利剑作用彰显。提出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在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补充完善了巡视制度,增加了有关巡察的内容,提出了巡视巡察的说法。这是党中央首次以党内最高法规的形式将巡视制度确立下来。很快,中央办公厅等单位分别印发《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等文件,为巡视制度提供可操作的配套制度保障。2018年,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对2017年以来的巡视巡察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2019年,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要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这标志着我们党的巡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巡视制度的具体内容

 根据制度设计的规定,巡视制度的内容主要是组织架构、方法手段、制衡机制这三个部分。接下来,我从横向、纵向、立体、闭环、比较的角度来加以一一阐述。

 (一)组织架构纵横贯通

 从横向的角度来看,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巡视巡察组织架构中处于中心地位。以党委(党组)横向展开,包括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组等组织架构。各级党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执行具体的巡视工作。其中,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情况下来说是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作为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小组副组长通常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为例,第一届组长为贺国强,副组长为李源潮、何勇;第二届组长为王岐山,副组长为赵乐际、赵洪祝;第三届组长为赵乐际,副组长为杨晓渡、陈希。我们可以看到,三届组长均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前两届副组长分别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第三届副组长分别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和中央组织部部长。从2009年起至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总共历经这三届领导班子变动。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也就是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辅助开展巡视工作的指挥部。巡视组由党委设立,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每轮巡视工作,并定期按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具体工作;设置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及其他职位,分管各项巡视工作。

 从纵向的角度来看,巡视制度建立了垂直严密的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原则。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及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实行巡视制度;市、县党委(党组)实行巡察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巡视工作主体责任,设立巡视巡察机构,组织开展对被管理党组织或下一级党组织的巡视巡察工作。在巡视工作中,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以及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巡视工作的统一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则要对下一级党组织加强巡视工作的领导;市、县党委(党组)按照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落实巡视制度要求。这样,巡视制度构建起从上到下的垂直工作体系,确保协同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高效开展,在纵向上发挥巡视制度合力。通过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巡视工作在全国上下一盘棋的整体布局稳步推进。

 (二)方法手段定位导向

 制定巡视制度绝不是单单为了党的规章制度的健全,更重要的是为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用制度形成“发现问题—检视问题—解决问题”的可重复程序化闭环流程。在巡视工作方法层面,巡视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提出“回头看”、专项巡视、一托二(三)、机动式巡视等工作方法。具体来说,“回头看”主要是保持巡视工作的长久震慑力。只要是过去的问题还没有见底,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就一定要杀个回马枪,毕竟巡视工作并非是一巡了事。专项巡视就是指巡视组实行专项巡视工作,集中对一个领域、一个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式检查,联动发现问题,形成专门性的巡视调研报告。一托二(三)则是为了实现巡视工作范围全覆盖,由同一个巡视组来巡视相同类别单位,从而增加巡视效率,保证巡视成果不打折扣。机动式巡视采用短、平、快的灵活自由式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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