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考评细则

李四光中学学校师德师风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师德素养,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分值10分

1、日常规范2分

2、廉洁自律2分

3、教育行为3分

4、教学常规3分

二、执行部门

1、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评工作。

2、日常规范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廉洁自律情况由工会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教育行为由政教处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教学常规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三、计分办法

(一)日常规范2分

1、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法规的,一票否决。

2、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散布谣言或吵架等影响教师团结的言行扣0.1分。

3、女教师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男教师穿背心、拖鞋进课堂每例扣0.1分。

4、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的每例扣0.2分。

5、不参加各类集会、会议(含教研活动)的,每例扣0.2分。

6、不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的每例扣0.3分。

(二)廉洁自律2分

1、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和推销商品的每例扣0.2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

2、以教谋私,通过家长为自己办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0.2分。

3、违规订购资料等,每例扣0.2分,收受回扣的每例扣0.4分。

4、班主任收费宣传不到位、违反收费规定、私自收费或搭车收费者扣0.2分。

(三)教育行为3分

1、私自搞有偿家教者,每例扣0.2分,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

2、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每例扣0.2分。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

3、在学生干部培养、评先评优工作中明显不公,循私舞弊的每例扣0.2分。

4、不执行家校联系制度的扣0.1分。

5、出于各种目的,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的,每例扣0.3分。

6、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师德师风问题,情节轻微的扣0.2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

7、对待家长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0.2分。

(四)教学常规3分

1、上课迟到每例扣0.1分,无故缺课,每例扣0.2分。

2、擅自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家长、学生反响严重的扣0.2分。

3、上课时间接听电话、抽烟的每例扣0.1分。

4、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者每例扣0.1分。

5、作业未及时批改每例扣0.1分。

四、其余事项

1、本细则计分分为四部分,各部分基分扣完为止。

2、每学年总评一次,计算每位教师考评得分,有疑义者,由校委会裁决。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委会。

2009年秋

李四光中学学校师德师风考评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版)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造就一支素质高,品德优的教师队伍。根据赣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8年修订)是教师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最基本的要求。全体教师应严格遵守,自觉执行,修师德,强师能,铸师魂,当名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 量化考核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 爱国守法。(15分)

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二)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权利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本条款内可累计扣分,以下同)

(一)每学期抄、撰写5000字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字数不足的扣2分。没有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扣3分。

(二)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1分。

(三)违背职业道德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扣5-15分。

第四条 爱岗敬业(15分)

基本要求:

(一)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二)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

(三)既教书又育人,不敷衍塞责、消极懈怠,不从事第二职业和搞有偿家教。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分值。

(一)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一节扣1分。

(二)有事有病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每天扣5分。

(三)教师职责履行不到位,课堂教学不规范,完不成教学任务,学生反映较大的,视其情节扣2-5分。

(四)因搞第二职业影响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第五条 关爱学生(20分)

基本要求:

(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建立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二)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 关心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健康成长,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一)排挤、歧视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出现一次的扣5分。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每次扣5-10分。

(四)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2分。

(五)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或在危急关头处置不当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10-20分。

(六)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2分。

第六条 教书育人(20分)

基本要求:

(一)遵循教育规律,遵循人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加强教学工作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并能根据不同学科,结合教学目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三)传授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科学意识和动手能力,激发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尊重学生的主休地位,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理解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一)教书不讲原则,育人态度差。视情节扣5-10分。

(二)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现象的,每次扣2分。

(三)因工作方式简单、不当,造成学生出走或其它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人次扣5-10分。

(四)强迫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各种教辅读物、测试卷或收费补课等,每次扣5-10分。

第七条 为人师表(15分)

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和人格的修养。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做人诚信友善,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三)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家长请客送礼谋私利,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一)在校园内行为不捡,语言粗俗,打扮怪异,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每次扣5-15分。

(二)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三)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四)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五)在课堂内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随意停课、调课,每一次扣3分

(六)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每次扣5分。

(七)在教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的,或和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八条 终身学习(15分)

基本要求:

(一)热爱学习,崇尚科学,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做终身学习的带头人。

(二)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研修活动,发展专业,成就事业,争当名师。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一)不参与继续教育学习,不接受新理念、新课程、新方法,因循守旧,教育教学观念、方式、手段落后。(扣5-10分)

(二)学期内没有教研任务,也不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扣3-5分)

(三)不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10-15分。

(四)没有个人研修计划和专业成长目标的扣3-5分。

第三章 考核测评原则及程序

第九条 考核测评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

第十条 各校要加强领导,成立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各占一定比例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师德考核工作。

第四章 考核测评方法

第十一条 各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计师德测评问卷,切实组织学生、家长及同行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进行问卷测评。可采用家访、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设立师德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每学年末,学校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备案。如遇教师学年内调动,考核依据由原学校出具文字资料证明,后交调入单位备案使用。

第十三条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由个人自评分,学生、家长评议分,教师评议分和考核小组评议分组成。各项分值所占比例分别为:自评20%;
学生评议15%;
家长评议15%;
教师评议20%;
考核小组评议30%,计算教师的师德考核分。

第十四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根据最终得分确定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
75-89分,定为“良好”;
60-74分,定为“合格”;
59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对考核优秀的名单公示7天,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指定一名领导成员与本人谈话,允许本人提出异议,再进行核实。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

(2)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封建迷信等活动,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的;

(3)工作态度差,劳动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5)受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

(6)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7)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或违法乱纪的。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并将考核成绩、教师日常师德行为表现及各方评价等相关材料记入个人道德档案。

第十七条将师德考核结果填入汇总表并备案,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章 考核结果使用

第十八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培训、聘任等重要依据。职业道德

考评为“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培训学习时,可优先推荐;
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定为不称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可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与本细则一并执行。

2009年秋

江陵县师德师风考评细则(讨论稿)

江陵县教育局 (2011年3月9日)

为全面落实《中共江陵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认真搞好教育局部署的“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纪委严明、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老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评细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共六大项,总分为100分。每个大项的扣分下不保底。总分低于 60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完成6000字以上的政治学习笔记,坚持写心得体会,撰写心得体会2篇以上。

(二)爱岗敬业

1、认真执行教育局和学校制定的考勤制度。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按时上课。

3、严禁从事第二职业。

4、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参与炒股。

(三)关爱学生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

2、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

3、不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准随意赶走学生。

4、教师不得侮辱学生和猥亵女生。

5、教师每周应定期深入学生宿舍督导学生,帮助寄宿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6、严禁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

(四)教书育人

1、积极转化后进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和1-2位学生结对帮扶并有转化后进生的有关记录。

2、教师应定期家访,并经常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记录。未达到家访规定要求或无记录的,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为人师表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做到仪表端庄,穿着服饰应符合教师要求。

3、教师应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做到心胸坦荡,积极促进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的建立。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
对领导、同志和对工作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当的渠道提出。

4、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尊重,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

5、服从工作分配,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6、严禁在教学区内或其他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

7、严禁参与有偿招生或违规向招生机构推荐生源。

8、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

9、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或各类用品。

10、严禁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

11、严禁教师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吃请,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或礼金,托家长办私事。

(六)终身学习

1、每位教师必须订有2份以上的业务学习报刊杂志。

2、教师必须参加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3、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教师职业规划中所列学习内容。

二、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以年度为时间段考核。各校应加强日常管理,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有序。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的结果和考评结果要及时公示。

1、根据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

2、各校应根据校情,做出具体的细化补充,制定实施细则,各校的实施细则要报县教育局师训科备案。

3、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并确定其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⑴参与赌博或邪教组织的;

⑵违法违规诉求,影响恶劣的;

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⑷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损失,影响较大的;

⑸道德品质败坏,造成较大影响的;

⑹严重妨碍稳定团结,造成极坏影响的;

⑺本人参与或发动他人停课、罢课的;

⑻不珍惜三尺讲台,采用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过激方式发泄不满,后果严重的;

⑼与学生谈恋爱的;

⑽违反廉洁从教有关规定,私自向学生乱收费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⑾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较坏的。

三、师德师风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评: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按本方案及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评。

2、凡违反各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并造成极坏影响,确定为师德师风不合格。

3、师德师风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应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教师职务评聘、绩效工资等各项师德师风要求相挂钩。对于“一票否决”、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等,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处理。

五、校(园)职工(员)的职业道德考核

各校(园)职工(员)的职业道德考核参照本方案执行,各校(园)应作补充和细化。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局务会或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江陵县教师师德师风考评表

XX学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细则

为全面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内乡县教体局、镇中心校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长:XXX

员:XXXXXXX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
不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 (如:捐款、捐物不主动);
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每次扣2分。

(二)爱岗敬业(30分)

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 如发现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
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
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每次扣5分。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5分。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
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

(三)热爱学生(1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如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

(四)严谨治学(10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如: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扣2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不搞阴谋诡计,对学校发展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逐级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4、不能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及其他场合暴露同事之间的问题。以上情况每出现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

2、应经常及时地与家长联系,积极进行家访,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为更好的教育学生而努力。

3、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 如: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洁从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

4、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 发现一次扣5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 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服装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尤其爱护,在校时间只上教育网和查阅有关教学的内容,严禁网上聊天和游戏。 如:以上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三、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4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
教职工互评占3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师德标准后果严重,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4)教师本人无故旷工的。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1、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师德优秀者优先。

2、在职称评聘中,师德优秀者酌情加分。

3、在年终对教师的综合性考核中的优秀和各种综合性先进,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4、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晋职晋级,不能评优评先。

5、对第一年度师德评价不合格者批评教育,第二年度仍不合格者,学校可以解聘。

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细则

XX小学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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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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