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年终考核总结报告

天发(2010)102号

天池镇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干部年度考核的工作报告

县委组织部: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大学生村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6个考核小组,分别由科级干部带队,于12月20至12月25日深入我镇29个行政村,采取民主测评、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形式对各村大学生村干部及全体村干部进行了全面考核;
二是于26日召开了由镇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的测评会,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了统一测评。共考核大学生村干部30名。通过考核评选出席有锋等6名优秀大学生村干部,24名称职大学生村干部。

特此报告

中共天池镇委员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共杂谷脑镇党委

杂谷脑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度村干部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杂谷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有力确保考核工作如期圆满完成。现将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村干部考核工作,镇长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村(居)干部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对考核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为考核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自评。各村(居)严格对照年度考核细则,对一年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及时将自查情况报镇党委政府。

三是全面开展考评。根据各村(居)自查情况,镇考核工作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数据、按要求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测评等方式,结合日常表现,对各村(居)干部进行客观评价,并于9日召开镇党委政府工作会议,集

体对村(居)干部工作表现情况进行了评定,全镇48名村干部中18名评为优秀,30名评为称职。

杂谷脑镇党委

2011年12月9日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高全镇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干事、创业、为民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党性、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干部队伍。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干部是指经组织任命或民主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会计。

第三条 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现实表现,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准确。

第四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包括实绩考核、组织评价和群众评议三部分。

第五条 实绩考核占60分,设置4大类12项考核内容:第一类为经济发展指标,满分20分,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10分)和村级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10分);
第二类为公共服务指标,满分15分,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5分)、基础设施建设(5分)、社会事业发展(3分)、环境卫生整治(2分)4项;
第三类为社会管理指标,满分15分,包括社会稳定(5分)、安全管理(5分)、土地管理(5分)3项;
第四类为党的建设指标,满分10分,包括组织建设(5分)、党员教育管理(3分)、发挥党员作用(2分)3项。以上12项具体考核标准以当年省市区下达考核标准为基础,结合全镇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第六条 组织评价占20分,由镇党委根据村干部平时完成上级布置任务情况(5分)、执行组织纪律(10分)和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5分)进行打分。其中执行组织纪律考核实行倒扣分,凡未经请假缺席镇政府会议的扣1分/次,迟到扣0.5分/次,该项扣分以扣完10分为止。

第七条 综合评议占20分,设置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评议(10分)和主管领导综合评议(10分)。其中主管领导综合评议按照“党委评正职,正职评副职”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村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1、不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在省市区考核中被通报的。

2、矛盾纠纷不及时排查调处和上报,致使出现群体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

3、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整改到位,致使出现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4、在重大原则性问题上未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的。

5、违反财经纪律并被有关部门查处核实的。 第九条 考核等次原则上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凡年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80-89分(含80分)的为“称职”等次,得分在70-79分(含70分)的为“基本称职”等次,得分在70分及以下和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为“不称职”等次。

第十条 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挂钩,其中“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占全镇村干部总数的30%;
“称职”等次的按90%发放,占全镇村干部总数的50%;
“基本称职”等次的按80%发放,不低于全镇村干部总数的10%,不高于全镇村干部数的20%;
“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绩效补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2014年村干部实绩考核标准

一、经济发展指标,满分20分。

1、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10分)。考核标准:①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占3分,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②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规范或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提供服务,好的得3分,一般的占1分,差的不得分;
③农民收入占4分,农民收入有实质性增加的得4分,与去年持平的得2分,递减的不得分。

2、村级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10分)。考核标准:①制定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且执行情况好的得3分,未制定或未执行的不得分;
②完成镇上分解下达的经济指标得3分,一般的得1.5分,差的不得分;
③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逐年增加且能及时化解村级债务的得4分,与去年持平的2分,递减的不得分,不化解债务的不得分。

二、公共服务指标,满分15分。

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5分)。考核标准:①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及“四术”落实情况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情况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③计生服务室规范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占1分,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

2、基础设施建设(5分)。考核标准:①主干道路及巷道硬化、排水管道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占1分,缺一项不得分;
②基础水利设施、电网升级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占1分,缺一项不得分;
③村庄绿化美化无盲区、文体休闲场所建设档次高占3分,在区镇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的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

3、社会事业发展(3分)。考核标准: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度落实情况占1分,达到100%的得1分,90%~99%得0.5分,89%及以下不得分;
②低保户评定情况占1分,群众对低保户评定结果无异议的得1分,群众不满意有上访情形的不得分;
③残疾人事业发展及其他救助政策、扶贫项目、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等占1分,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

4、环境卫生整治(2分)。考核标准:①村组干部实行分片包干、保洁队伍健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占1分,缺一项不得分;
②主干道路、进村沿线无明曝垃圾,村民门前实行“三包”,无杂物乱堆、畜禽乱养、乱停乱靠等现象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三、社会管理指标,满分15分。

1、社会稳定(5分)。考核标准:①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②社会治安稳定,无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得1分,发生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的不得分;
③无越级和违法上访的得2分,发生越级和违法上访的不得分。

2、安全管理(5分)。考核标准:①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得2分,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分;
②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得2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分;
③日常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占1分,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

3、土地管理(5分)。考核标准:考核标准:①无违法占用耕地和在耕地上乱搭乱建得2分,有任何一项不得分;
②无私自出租集体土地和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得2分,有任何一项不得分;
③村组耕地调整程序合法且群众无异议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四、党的建设指标,满分10分。

1、组织建设(5分)。考核标准:①落实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情况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建设情况占1分,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
③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无制度或落实差的不得分。

2、党员教育管理(3分)。考核标准:①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②完成党员发展任务的得0.5分,完不成任务的不得分;
③党员远程教育操作熟练,无“零点击”,资料规范的得0.5分,缺一项不得分。

3、发挥党员作用(2分)。考核标准:①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占1分,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
②党员“五星评定”积分制管理、党员志愿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占1分,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

对村干部考核总结报告(共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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