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宁夏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院决定每年进行一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比例
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二、评选程序
1.填写推荐表。按照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标准和学生答辩情况,指导教师提出推荐意见;
2.各系评选。系评选小组按照优秀设计(论文)评选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写出评审意见;
3.将参评学生推荐表、学生设计(论文) 光盘一份及其他有关资料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毕两周内,送交实验中心;
4.实践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选出院级优秀设计(论文);
5.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正式公布“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并将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册。
三、评选标准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2.能较好地提出论文论证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论文撰写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用语规范,符合规范化要求
4.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论文的观点和方法具有创新性,答辩表现出色。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向获奖学生颁发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证书;
2.向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颁发奖金。
实践中心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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