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个人总结‌

 实习人员个人总结

 自从2016年3月初我与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周朝霞律师确认实习与指导关系后,经过一年多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历程,使我对海南律师行业状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对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运作有了基本的认识,对律师工作有了基本的体会并掌握了实际操作中的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技能。现本人主要对实习期间律师具体工作进行简要总结。

 一、通过一年多的实习,使我认识到要做好律师,首先做好人

 海南法律服务市场比较小,经济也不算发达。海南法律服务市场也存在“二八”现象。随着每年越来越多的律师不断进入法律服务市场。海南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因此,要做好律师,首先要学会做好人,时刻严于律己,做个品德优秀,守纪律、热心公益、服务大众、助人为乐、人缘好、人脉广的律师。从大的方面讲,国家和平发展的机会来之不易,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对律师是重大利好。因此,时刻并永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说有利于党、国家和民族的话,做有利于党、国家、民族和广大人民利益的事。从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教训来看,律师坚定地拥党、爱国、爱民的政治立场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从小的方面来说,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积累自己口碑和善行,提升自己形象。

 二、通过一年多的实习,使我的法律文书的书写更加规范

 首先,没有实习之前本人写法律文书总是洋洋洒洒写得很多,尤其是诉状和答辩状。通过实习使我认识到:写诉状和答辩状最主要目的在于让法官了解当事人的主张及其理由,所以只要写清楚自己诉讼请求或主张,并简要陈述这些诉讼请求或主张所支持的事实,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即可。因此,诉状不可过多底叙事抒情,指导律师强调诉状要观点鲜明、层次分明、简洁有力地让法官了解您的请求或主张。

 其次,没有实习之前本人写诉状等法律文书过分富于感情色彩。其实,律师讲事实摆法律才是硬道理。因此,一份充满理性,清楚阐述案件事实,充分引用法律条文的诉状更令人赏心悦目。

 再次,通过实习使我认识到,写法律文书之前要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尤其是细枝末节的案件事实,有时案件的细枝末节或蛛丝马迹就是案件的突破口。在分析法律关系后,律师应穷尽有关涉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府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穷尽与涉案有关类似案例的判决,穷尽与涉案有关的论文,然后才能开始写诉状。

 最后,通过实习使我认识到,好的法律文书是经过不断修改,不断推敲出来的,因此,法律文书要至少要反复修改五遍以上才可以打印给别人校对。

 三、通过一年多的实习,使我参加庭审更加自信从容

 首先,通过实习使我认识到,庭审前必须充分地准备,即使标的额很小的案子也不意味着案件就简单,俗话说“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子”。每份证据材料的选取和证据清单的编排都体现了办案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庭审前多种预案或各种应对措施将使律师在庭审时有备无范,从容应对各种状况。

 其次,刚开始出庭时心里忐忑不安,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更担心表现不好让委托人瞧不起。经过多次出庭后,使我觉得自己尽量把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讲清楚就行,其它都没必要太在意,心理就稳定起来,说话也有条不紊,表现也显得从容多了。

 再次,刚开始出庭时常犯反复强调己方观点,总是被法官说“您的话刚才已说过,不用再说了”的错误。通过实习期间多次出庭后,才体会到有条理地、有层次地、逐条地、简要地庭审发言才是上策。庭审时律师关键说清自己的主要观点尤其是重点和法律依据。另,在法庭调查阶段回答问题时,必须听清提问,有针对地回答,避免答非所问。

 最后,在案件审理中,法官每查明一个事实,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而每一个事实所指向的法律后果,都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因此,律师在庭审时须清楚阐述己方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从证据和法律的角度充分论证己方的请求或主张。律师出庭审的目的是想法设法地让法官采信己方的主张,而不是为了辩赢对方。

 若,庭审表现不好,可以庭审后重新认真研究对方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认真总结己方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庭审后写一份分量很好的代理词给法院,这是非常重要的庭审补过机会。

 四、通过一年多的实习,使我懂得把法律知识和实务操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首先,实习前我们学的都是一些主要的法律规定和理论,而这些主要的法律规定,考试时常作为主要的知识点来考。但,实务中面对各种纠纷,纠纷之所以存在有相当大部分是因为当事人对标准的游戏规则不清楚,而且有些法律规定的规则过于抽象导致操作性不强。因此,面对纠纷经常找的比较有操作性的规则是司法解释、条例、办法、批复及一些政府规范性文件。通过实习使我对许多纠纷的具体解决办法所依据的规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其次,面对一些法律规定,有些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又很难做到甚至无法做到,律师必须为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程序1,作者注,下同),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程序2)。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程序3)。”现实中许多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未经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也未经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导致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因为程序不合法而无法律效力。面对该条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做不到怎么办?律师主要是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因此,我们就建议用人单位把单位的规章制度写进劳动合同中,这样规章制度成了劳动合同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受劳动合同条款约束,从而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再次,学习永远在路上,律师需谦虚谨慎,与时俱进,不断钻研法律。我国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法律规定不断改进完善,律师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我国的法律涉及的行业众多,律师不但要理解法条规定字面意思,还要了解法条制定的现实背景及时代要求,关键还需要把法条用于实际操作之中,不断解决各种问题和纠纷。因此,法律知识和行业运作知识都需不断深入学习研究,正是“学习永远在路上。”

 五、通过一年多的实习,使我认识到律师行业是高危的行业,除了如履薄冰,勤勉尽职地把工作做到极致外,更须严格依法执业。

 通过实习使我认识到无论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可以说律师工作有时是步步惊心,只有熟悉法律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时刻持有风险防范意识。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混进去与律师一起会见,那么律师就违反会见规定。开庭前律师好心地把刑事案件材料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复印也违反规定。因为刑事案件风险较大,律师稍微不小心就可能违法从而影响执业导致自身难保甚至深陷囹圄,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我的指导律师不做刑事案件,但民事案件也同样存在各种风险。如,诉前审查风险、起诉状书写风险、反诉风险、举证事项风险、申请审计、评估、鉴定风险、财产保全风险、办理担保法律事务风险和代理权限风险等。

 诉讼业务存在很多风险,非诉讼业务同样也存在很多风险。我参与了三个收购或重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每次法律尽职调查前,指导律师都强调我们尽职调查收集的材料必须确保其来源、程序和内容真实完整,并保留自己勤勉尽职的程序文件和证据。对尽职调查材料必须依法核查和判断。指导律师还给我们讲述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因为没有依法核查材料导致赔偿客户800万的案例。律师在办理其它具体业务时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房地产法律业务、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法律顾问业务等。

 总之,本人既然选择了在律师行业中前行,不管山高水深路不平,就得风雨兼程,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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