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中医院办公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附件1

 舒城县中医院办公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ZCGS2016-0134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函

 序号

 品名

 品牌、规格及型号及技术性能指标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3

 4

 5

 6

 7

 8

 9

 ……

 合计(投标总报价)

  元

 注:

 1、供应商报价内容应包含所有招标采购需求内容。

 2、本张若一页填写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张,但每页都须盖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承诺书

 致: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招投标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4.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货物设备,派驻技术人员安装设备,并负责安装之后的检测、调试,直至通过验收达到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采购人可要求我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我方承担返工费用。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且无质疑、无投诉的情况下的10日内缴纳相关招标服务费用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视为我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并自愿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我单位自愿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代理人所签署的关于本项目的一切文件,我方均承认。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日 期:

 合同条款(范本)

 采购人:

  

  

  

 供应商:

 货物设备供应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金额

 生产厂家

 1

 2

 3

 4

 5

 6

 7

 二、合同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相一致。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交货地点:

 2.1.2交货期:

 2.2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至现场安装调试,在整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保险均由中标人负责。

 3.1合同价款:

 3.2付款方式:

 4.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5.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

 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违约责任

 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采购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 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7.3采购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0、合同解除:

  10.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履行合同的;

  (2)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

  (3)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0.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解除了本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方法另行采购,另行采购货物的规格型号可根据用户单位的时间需求与本合同标的相当或高于本合同标的,供应商应承担另行采购货物的价款超出本合同价款的那部分货款;因为解除合同而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争议解决:

  11.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其他约定事项:

 13、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 壹 份。

 1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备案方(签章)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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