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东兴区纪委监委

  关于东兴区纪委监委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和中共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区政府和内江市监察局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区纪委机关和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责。对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依法对监察对象实施行政监察。

 (三)负责调查处理区级机关,区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开除及开除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区的实施细则。

 (八)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

 (九)提出纪检监察干部任免意见,负责本机关股级干部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区廉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十二)开展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等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调查、分析、综合全区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向区政府提出专项治理的建议和防范措施;对群众反映的损害群众利益热点问题组织进行专项治理;调查处理纠风案件。

 (十四)负责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制定、任务分解、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承办上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及区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兴区纪委监察局围绕“一条主线、两个责任、四化并举”的思路,全面落实区委“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东兴铁军”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被省纪委列为8个法规工作联系点之一;纪律审查、预防腐败和案件审理工作在全市作经验交流;行权平台工作持续领跑全市,得到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肯定批示;在治理微腐败、脱贫攻坚、环保等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得到市、区主要领导批示12件次;村务公开“8+2”“1+X”模式、“两代表一委员”大走访、社评“123”工作法、巡察“12345”工作法、三联动办案协调机制等特色亮点工作也得到省、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239件,同比增长16.02%;结案236件,同比增长4.8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5人,同比增长7.8%;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开展谈话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414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212人,党纪重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3.0%、32.3%、3.5%、1.2%,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5.3% ,准确把握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一)铁腕治党,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廉政宣传。利用多媒体阅报系统、LED显示屏等载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和成效860余条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360余篇,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8篇,省级媒体采用77篇。以“话家风·传家规·树新风”为主题,举办“践行十爱·传承家风”文艺汇演,组织开展了征文比赛、主题班会等系列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巡讲2场,开展“两准则四条例”的学习宣传100余场次,组织280余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2000余名党员干部到我区廉洁教育示范基地“范长江纪念馆”参观学习,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100余条次。分类创建廉洁细胞17个,大力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加强党内巡察。自今年4月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已进行两轮四批次的巡察,涉及25个单位,发现问题781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82个);发现问题线索17个,立案4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3人),巡察利剑作用初显。5大项、35小项,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的工作方法,明确差异化责任内容,锁定问责依据。常态化履责。及时呈送主体责任“提示卡”,提醒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担当。印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笔记本1100本,明确“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时刻提醒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修改完善述责述廉办法,将乡镇长纳入年度述责述廉对象。常态开展提醒谈话,今年共开展谈话提醒257人次,其中乡科级及以上干部93人次。绩效化考责。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责任制考核和社会评价在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强化问责,问责党组织35个,对183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

 (三)铁面执纪,持续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制发《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度正风肃纪工作方案》,以“7+1”模式推进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开展环保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14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开展教育、卫计系统行风整治,提醒谈话28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开展两轮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7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组织处理31人。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督查56次,发现问题117个,组织处理23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查纠服务质量问题64个,通报批评单位18个,诫勉谈话12人,推动全区作风持续向好。扎实解决群众诉求。扎实开展“践行十爱进万家”活动,收集群众建议诉求1249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百企千人评作风”工作,切实整改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200余个。积极组织参与《甜城问政》全媒体直播栏目,跟踪督导解决街面占道经营、生猪养殖污染等老大难问题4个。组织参与《阳光政务》栏目14期,解决群众问题86个,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铁拳惩腐,持续推动执纪审查纵深化。注重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公开接访制度,充分发挥“一家亲”纪检监察信访便民服务窗口作用,创新开展全区“两代表一委员”大走访活动。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8件,已初核违纪线索87件(次),其中转立案审查16件26人。注重保持惩腐高压。创新实行分片联系督导制度,4个纪检监察室对29个乡镇(街道)分片、对53个部门分三类进行联系指导。基层立案覆盖率达100%,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92件(其中脱贫攻坚领域案件45件),查处乡科级干部22人、“一把手”15人,通报曝光20人4个方面55个要点,深入开展办案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今年采取“两规”“两指”措施6人,均未发生安全事故。

 (五)铁律扎笼,持续推动防腐治腐系统化。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打好惩防体系建设收官战,36个责任单位对37项工作任务开展了五年自查评估。在交通系统和经科系统开展系统治理,从7个领域提出系统化防治腐败措施及建议10条;针对征地拆迁案和乡镇敬老院案进行专项防治。向责任单位制发预防腐败建议书4份,提出整改建议17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全区102个单位查找一级风险点703个、二级风险点961个、三级风险点739 个,指导各单位制定防控措施2865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03项。对4个单位8个一级风险岗位进行抽查审计,制发预防腐败建议书4份,查找问题35个,移送线索5条。强化科技防腐。运用“互联网+”,全区范围内推广“8+2”“1+X”防腐模式,积极利用村级门户网站、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手段,构建信息公开平台,让权力晒在阳光下,筑起基层腐败“防火墙”。每日对行权平台工作进行网上巡查,共督查督导320余次,查找并督促整改问题180个。行权平台办件录入211441件,位居全市第一。

 (六)铁心向党,持续推动自身建设精细化。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人员转隶、留置场所建设、办公场所改造等前期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严格按程序提名考察了纪委书记1名、纪工委副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7名。抓实干部教育管理。全面落实乡镇(街道)、部门纪委委员纪检津贴。多元化开展干部培训,举办“东兴区纪检干部大讲堂”9期,举办纪检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2期,培训261人次,抽调23人到省、市纪委跟班学习。出台了《东兴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东兴区贯彻落实<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的实施意见》。严格干部考核问责。开展纪检组织负责人述职述责,实施“双通报”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深化“三转”要求,督促37个单位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严防“灯下黑”, 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其中信访了结1件,立案查处4件,党纪政纪处分4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党组织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具体;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制度建设和执行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逾越纪律红线、法律底线,不知止,不收敛,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有的党员干部担当进取精神不足,存在懒政、怠政和为官不为现象;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履职不到位,监督定位不准、执纪精力发散、问责力度不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基层村(社区)延伸力度不够,全覆盖、量体裁衣式的针对性教育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东兴区纪委监察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断开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两个责任”再压实。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督责问责,对照考核细则,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二)正风肃纪再深化。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强化关键节点检查,深化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项督导,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进作风整顿监督检查,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惩腐力度再加大。整合办案资源,规范线索处置,继续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开展纪律审查,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推进案件“快查快结”,确保问责追责取得实效,形成震慑。

 (四)源头预防再加强。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惩防体系自查评估和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狠抓廉洁细胞创建工作,强化正反面典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五)政治巡察再深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器作用。紧盯“六大纪律”,突出“四个着力”,重点发现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适时进行“回头看”,持续形成再震慑,保证巡察成果运用到位。

 (六)队伍建设再精细。深入落实“三转”,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坚决不从事、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做好人员转隶和业务提升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东兴纪检铁军。

  三、部门概况

  东兴区纪委监察局由中共内江市东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东兴区监察局组成,下属事业单位1个,实行统一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东兴区纪委监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24.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4.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24.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6.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委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委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委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东兴区纪委监察局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支出411.98万元。主要用于委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案监控指挥调度系统维护费、办案专项经费、纪检监察信息平台运行及维护费、全区纪检干部培训费、社会评价、行政权力监督、阳光政务、专项整治等方面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45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28.54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培训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委局职工素质提升培训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局离休干部经费保障。

 (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7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相持平。主要原因是委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5%。主要原因是委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单位原有公务车辆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公车改革后置换2辆。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兴区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4.2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5.2万元。主要是人员较2017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标准较2017年人均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22万元,占100%;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24.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兴区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4.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兴区纪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5%。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杜绝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5 %。主要是因为今年执行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介绍需要用到公务车的主要工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东兴区纪委下属局机关及(填下属参公单位名称)等0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东兴区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东兴区纪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小轿车1辆、越野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各部门实际情况对各收支科目名称进行解释。)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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