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发津补贴整改措施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范文(一)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靖组发〔20XX〕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三、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资阳市监察局、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并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人事干部、财政所长、出纳、会计为成员的清理乱发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指定了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乡认真对照清理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自查。通过自检自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的发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实施范围。取消了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除了按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资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做到了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二)关于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情况。经自查,乡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津贴补贴项目,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通过摊派向企业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关于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的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乡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没有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关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执行情况。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乡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没有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乡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下级上缴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资金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定期对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乱发放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范文(三)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纪发〔20XX〕2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XX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XX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二)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范文3篇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靖组发〔20XX〕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三、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范文写作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资阳市监察局、资

阳市财政局、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并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人事干部、财政所长、出纳、会计为成员的清理乱发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指定了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乡认真对照清理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自查。通过自检自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的发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实施范围。取消了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除了按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资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
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
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

津贴、补贴、资金和福利;
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做到了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

(二)关于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情况。经自查,乡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津贴补贴项目,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通过摊派向企业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关于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的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乡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没有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关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执行情况。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乡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没有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乡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下级上缴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个人简历补贴、资金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定期对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乱发放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范文(三)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纪发〔20XX〕2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XX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XX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心得体会,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二)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热门思想汇报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规范津补贴整改报告

规范津补贴整改报告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机关已取消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8人、普通工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

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 在职公务员及退休人员每月列入工资发放的津贴补贴均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由国库统一支付。年终一次性发放的201X年年终奖金(即 小县乡之间收入水平差距。同时,深化 收支两条线 改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资金来源,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统一规范有序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机制。

(二)目标要求通过规范工作,实现 四个统一 ,即:
统一项目,将各部门、各单位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大类;
统一标准,不同部门相同职级人员执行相同的津贴补贴标准;
统 资金来源,规范到位后,逐步做到各部门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统一由财政预算安排,资产统一由财政部门管理;
统 发放办法,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逐步实行集中统一发放。

二、规范津贴补贴的实施范围按照上级要求,全县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确定的具体范围为:

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上述机关单位中的工人和执行行政工资的离、退休人员一并规范。同时,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在过渡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暂参照本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应职级的标准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暂对应正县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暂对应副县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暂对应正科级,助理级专业技术人员暂对应科员,待上级部署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时,再按政策进行调整。

三、规范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内容 (一)规范津贴补贴项目的内容

1、归并津贴补贴项目。在取消违规津贴补贴项目的基础上,对 贴项目的标准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实行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即:

规范前(201X年1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用的除外),先对地方福利补贴、职务补贴、地方补贴、工资附加、生活补贴、物价补贴等项目进行归并,再比照同级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比例计算确定退休人员补贴。规范后(201X年2月1日起)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执行新的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归并后各职级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水平占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比例不高于90%,并与归并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的发放水平大体相当。4.关于乡镇201X年分流人员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对乡镇201X年分流人员的津贴补贴,参照乡镇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进行归并,根据《关于落实乡镇分流人员有关政策的意见》(夏人发[201X]3号)文件精神,按全县乡镇在职人员人均增资比例,相应增加生活补助费。分流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参照规范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执行。5.关于乡镇201X年离职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根据xx县人事局201X年2月18日《机构改革后乡镇人员工资发放规定》的要求,对乡镇201X年离职人员,参照乡镇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进行归并,归并后按50%比例执行增资额。6.关于退职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滤布厂比照退休人员津贴补贴调整标准,并参照市规范津贴补贴方案,根据退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执行相应的增资标准:

①按照国办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每月100元标准执行增资额。

②精简退职人员不纳入规范津贴补贴的范围。7.关于退养民办教师的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1X]14号)文件中 办理退养手续的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标准按现任的教师职务,比照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工资发放,不再享受以后公办教师的调整工资政策 的规定,退养民办教师不纳入规范津贴补贴的范围。8.关于差额(或定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对差额(或定额)拨款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人员参照本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执行,列支渠道不变。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政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问题。压滤机滤布这部分离退休人员提高的离退休补贴列入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列支渠道维持不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一)按照 收支两条线 规定,加强各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运用 票款分离 征管系统,进一步扩大征管范围,提高征管效率。有关执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确保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逐步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益纳入财政管理。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或乱收乱罚的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办法。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鲁财库[201X]17号文件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部门、单位发放给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账户管理,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项目的发放纳入工资专户管理,逐步实行

县财政集中统一发放,除工资专户具体核算的部门、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外,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再出现新的津贴补贴项目。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在实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维护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联合对各部门、各单位津贴补贴项目清理、归并情况,规范后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本次规范津贴补贴从201X年2月1日起执行,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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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目标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办发电[2014]26号)和省、市关于规范奖励性补贴发放等文件为依据,对机关和参公单位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事业单位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绩效工资总量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机关事

业单位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清理整治工作成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根据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

2 --- 目的。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还将根据各地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对乡镇做到100%,对县直不低于

30%。各部门、各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5年9月4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加强作风建设以及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县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正面清单,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5年11月13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违规

4 --- 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政策规定。各职能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已有的政策规定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政策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要及时向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汇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政策规定和市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正面清单,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出台文件予以规范。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专项整治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在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制止,坚决查处,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纪律的严肃性。

(四)建立月报告制度。各部门各

6 --- 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
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8 --- 津贴补贴现象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基础,根据财政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通知,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针对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的一律取消,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10 --- 确领会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和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每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根据县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向办公室下发了开展规范津贴补贴自查情况的通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及时成立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财务副主席马思仁担任,成员由其他人员组成。分工明确,各司其

12 --- 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是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

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不存在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是对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不存在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四)设立“小金库”方面

开展“小金库”清查是贯彻落实党风

14 --- 实情况;
其次定期对我单位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16

关于乱发津补贴和私设小金库的

报 告

为严格贯彻落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乱发津补贴文件的精神,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尹吉甫学校专门成立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的开展了学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工作。首先是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接着对2013年以来发放各种补贴、资金的项目和数额进行认真清理和自查。我校在2013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只发放了教师绩效工资、先进教师个人奖、教师教学成绩奖。通过自查,我校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

我校通过对私设小金库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尹吉甫中心学校财务核算点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总之,在今后津贴补贴的发放工作中,学校将严格执行县津贴补贴发放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将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学校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尹吉甫中心学校财务核算点统一核算。杜绝有乱发津贴补贴和私设小金库现象。

房县尹吉甫学校

2014年4月28日

最新整理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专项

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的通知》(x办通〔20xx〕20号)要求,我局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通过对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情况开展自查、检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全面清理和整顿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发放秩序,严肃收入分配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标本兼治,纠正“四风”,确保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和xx政策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建立制度机制,促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按照自查清理内容,除了工资之外,重点围绕是否严格按国家和xx规定给在职人员发放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纪检津贴、信访津贴、审计津贴、安监津贴、警衔津贴等特岗津贴)是否存在超标准、超项目、超范围发放等问题开展清查活动。

通过清查,我局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在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三、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通过此次的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专项检查工作,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但是通过清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务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个乡收入应收尽收,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我局决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的提高。

xx区水库移民局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开展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自查

自纠报告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关于开展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自查自纠报告》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http://]。

根据xxx区人社局《关于印发xxx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人社发〔20xx〕21号)要求,结合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我局已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专项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时间范围从20xx年1月到20xx年12月,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等问题。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以十八大召开为节点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从20xx年起,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一是检查机关(参公)单位除基本工资外,是否严格按国家和xx规定给在职人员发放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纪检津贴、信访津贴、审计津贴、安监津贴、警衔津贴等特岗津贴)是否存在超标准、超项目、超范围发放。二是检查事业单位除基本工资外,是否严格按国家和xx规定给在职人员发放绩效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有毒有害等特岗津贴),是否存在超财政部门核定水平发放绩效工资行为。(二)对超出规定发放的津贴补

贴进行核实、清理和规范。对不符合国家和xx政策规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20xx年第31号)规定,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整改清退,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严肃执纪问责。(三)结合整改工作,完善监督机制通过抓整改工作的落实,深入研究和解决津补贴监管体系中突出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监管合力,从源头上防止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行为发生。二、自查自纠结果1.我局已严格按国家和xx规定给在职人员发放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纪检津贴、信访津贴、审计津贴、安监津贴、警衔津贴等特岗津贴),不存在有超标准、超项目、超范围发放的情况。xxx市xxx区糖业发展局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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