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安全工作上落实“目 标到人、责任到人、奖惩激励到人”,按照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安 全管理“有职必尽、有责必究”的奖惩激励机制,更好的约束安全工作的落实。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安全管理。

 3.0管理职责

 3.1安委办:具有开具《安全罚款通知单》,判定类别予以奖惩的权利。

 3.2公司各部门:有遵照规定执行的义务。

 4.0工作程序

 4.1奖励条款

 4.1.1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根据人力景区制定的《员工奖惩 管理规定》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4.1.1.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到位,安全作业、文明作业有显著成绩的部门、 班组和个人。

 4.1.1.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 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1.1.3为保证安全运营,积极提出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经公司办公例会审核, 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现场实践能够很好运用,对提 出意见本人进行奖励。

 4.1.1.4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

 目的主要成员

 4.1.1.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 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1.1.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1.1.7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4.2处罚条款

 4.2.1违反《安全管理手册》和《安全操作规程手册》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 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4.2.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对其进行处罚:

 422.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的,对进行作业的部门或个人罚款 50— 200

 元/次。

 4.2.2.2违反用火、用电和私自进入设备运行区的视情节罚款 200-500元/次。

 4.2.2.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 30元/次。

 4.2.2.4对厂内机动车辆无年检报告,并带病上路车辆驾驶员罚款 200元/次。

 4.2.2.5特种行业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对个人罚款 200元/次。

 4.2.2.6凡由于运营、基建或检修需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 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对施工单位进行 2000元罚款。

 4.2.2.7各类事故隐患不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期限完成的,并且未按时给 予回复说明的扣罚相关部门500元罚款。

 4.2.2.8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部门200元/次。

 4.2.2.9凡私自存放灌装汽油、易燃液体、液化气等危险品,扣罚相关部门 1000

 元/次。

 422.10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 部门1000元/起。

 4.2.2.11进入尘、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 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 200元/人。

 4.2.2.12下班后在离开工作岗位,留有火种或未关煤气阀、供电总闸等开关的; 视情节严重对当班人罚款100- 500元。

 4.2.2.13高空作业(2米以上)未系(戴)安全带、安全帽以及安全措施不全,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本人100- 500元罚款。

 4.2.3消防违规的处罚:

 4.2.3.1未经许可把灭火器、消火栓工具挪作它用或损坏消防设施者,罚款 100

 —1000元,并负责赔偿。

 4.2.3.2未经许可擅自动用明火者,罚款 50-100元;凡在禁烟区吸烟或乱丢烟 蒂者,罚款50-100元。

 4.2.3.3未经许可擅自改动消防设施、电源线路、煤气管道或乱接电源者,处100 —500元罚款。

 4.2.3.4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乱堆放杂物有碍消防安全的部门或个人,罚款

 100— 500 兀。

 4.2.3.5因违章作业、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火警、火险隐患,影响正常工作者, 处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2.3.6防火制度不落实,玩忽职守、渎职,发生火警、火灾不报警或不组织抢 救或隐瞒不报者,罚款200— 2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2.3.7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工作不落实,消防火灾隐患不积极上报整改的, 罚款50-500元,并通报批评,逾期不整改火险隐患的,罚款 500-2000元;拒不整 改者,将按消防法规予以重罚;因此造成火警、火灾,引致损失的,追究其行政或 开V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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