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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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填 写 说 明

 一、本协议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制的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文本格式,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照

 执行。

 二、本协议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 62 号)第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协议适用范围和相关用语的含义与该办法相同。

 三、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并在签订工程承

 包合同时签订。

 四、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为企业主要负责人, 签约时若需要委托代理人

 的,应当出具委托代理书。

 五、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 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 ( 财企〔 2012〕16 号) 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

 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

 的配置及维护保养、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 事故逃生和

 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 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

 目。

 六、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 、《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

 两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的其他

 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中若存在签约方无需填写的条款, 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 “无”

 等字样;条款的填写空格不够时,可以另附页说明。

 以下简称甲方 ) 已将 采矿工程 ( 以下简称工程 ) 承包给 ( 以下简称乙方 )

 施工。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防止和减少施

 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

 行办法》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2 号,以下简称《办法》 ) 的要求,甲

 乙双方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

 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一) 工程名称:

 ( 二) 工程地点与范围: ( 三) 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 四) 工程工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条 承诺

 ( 一) 甲方承诺。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工程设计, 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

 业。

 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 二) 乙方承诺。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工程设计 , 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 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由于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对甲方日常安全监督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三条 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 一) 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 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

 条件的资金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

 ( 二) 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

 费用,其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财企〔2012〕

 16 号) 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

 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

 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 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

 设备的配置、 应急演练等, 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甲方应

 当明确其金额或者比例为: 暂定为工程款的 2.5%加采矿量中提取的 2

 元/ 吨。该费用由甲方控制,乙方使用,双方签证确认 后按照实用实付的原则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每季度结算一次。执行结余由甲

 方收回,不足由甲方补充的原则。

 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

 到位。

 ( 三) 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

 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 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工

 程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甲方制定的 《安措费管

 理办法》使用安措费,并按照甲方制定的《安措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

 款提供安措费使用证明材料。

 ( 四) 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 其金额为:112

 元/ 人。乙方应当为井下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雇主责任险。

 ( 五) 本协议未明确的安全投入, 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

 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

 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 一) 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保

 证外包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二)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 除不可抗

 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 由此给乙方造

 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 三)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现有生产系统, 以及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完整和有效;同时,应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

 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对工程施工进行书

 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

 甲方提供乙方图纸资料的日期 ( 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 ) 、名称和数量清

 单,技术交底的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记录资料,应当在本协议的附

 件 1( 《技术交底记录文件》 ) 中予以明确。

 ( 四) 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

 ( 五) 乙方应当保证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淘汰属于乙方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

 的施工设备设施。

 ( 六)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提供给甲方备案。

 ( 七) 乙方应当明确其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1. 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 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

 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

 乙方应当将上述情况在本协议附件 2( 《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证明文

 件》 ) 中列明。

 第五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

 ( 一)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 监控等项制度, 定

 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

 ( 二) 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 建立

 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 三) 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 应

 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四)因为乙方未按照甲方所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整改项进行

 整改的,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 1-5 倍的罚款。

 第六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

 ( 一) 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 二) 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 三) 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 四) 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

 行安全教育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操作技能和应

 急逃生知识。

 (五)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新工人进行不少于 72h

 的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不少于 20h 的安全教育。

 第七条 事故应急救援

 ( 一) 应急准备。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甲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 车辆、正压式氧气呼吸器、通讯器材、急救设施、自救器等 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设备清单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和器材 。

 乙方应当编制与工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预案, 并定期组织演练或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

 乙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 车辆、正压式氧气呼吸器、通讯器材、急救设施、自救器等 乙方制定的应急预案设备清单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和器材 。

 乙方必须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和器材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民爆物品防恐防暴演练。

 ( 二) 事故报告。

 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

 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 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

 ( 三) 事故救援。

 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 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

 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 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 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

 ( 四) 事故处理。

 1. 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

 任。

 甲方应当承担的经济处罚不得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给乙方。

 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发生事故乙方为主要责任的给予乙方工程款 2.5%的处罚。第八条 安全检查与考评

 ( 一) 甲方应当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发现乙方违反法律、 法规、规

 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

 ( 二)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制定考核办法,

 对乙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 三) 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 制定施工方案, 加强工程

 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四)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 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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