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部分 工作制度目录 行政管理—30 项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82-1) 二、会议制度(82-2) 三、请求报告制度(82-3)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六、病历管理制度(82-6) 七、医疗统计制度(82-7)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82-8) 九、进修工作制度(82-9) 十、入、出院工作制度(82-12)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82-13)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82-14)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82-19)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92-6) 十五、社会监督制度(92-2) 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92-3) 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92-5) 十八、档案管理制度(新增) 十九、计算机室工作制度(新增) 二十、医院应急管理制度/预案(新增) 二十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五、医院信息公示制度(新增) 二十六、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新增) 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新增) 二十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新增) 三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新增) ? 注:目录每条后面(82-/92-)为卫生部原 82 版与 92 版的制度序号 医疗—35 项

一、急诊工作制度(82-15)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82-16)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82-17) 四、门诊工作制度(82-18) 五、处方制度(82-20) 六、病历书写制度(82-25) 七、查房制度(82-26) 八、医嘱制度(82-27)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92-1)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92-4) 十一、查对制度(82-28) 十二、会诊制度(82-29)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82-30)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82-31)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82-32) 十六、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82-40) 附、围手术期管理(新增)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82-41)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新增)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82-55) 十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新增) 二十一、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新增) 二十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试行)(新增)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试行) 二十六、首诊负责制(新增) 二十七、约束具使用制度(新增) 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重新整理) 二十九、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新增) 三十、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新增) 三十一、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82-35) 三十二、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82-36) 三十三、中医科工作制度(82-37) 三十四、针灸室工作制度(82-51) 三十五、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组)工作制度(82-43) 护理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82-33) 二、病房管理制度(82-24) 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2、患者入院须知 3、病房管理要求 四、早会制度(新增) 附、病房早交班时间要求 五、交接班制度(新增)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

六、夜班督导工作制度(新增) 七、执行医嘱制度(新增) 八、分级护理制度(新增) 1、特级护理 2、一级护理 3、二级护理 4、三级护理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九、护理会诊与查房制度(新增) 十、病房药品管理制度(82-35)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82-34) 十二、皮肤压力伤登记报告制度(新增) 十三、导管滑脱登记报告制度(中心静脉插管、气管插管等)(新增) 十四、病房安全制度(新增) 十五、患者膳食管理制度(新增) 十六、健康教育制度(新增)(新增) 十七、探视、陪伴管理制度(82-14) 十八、注射室工作制度(82-21) 十九、治疗室工作制度(82-22) 二十、换药室工作制度(82-23) 二十一、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新增) 二十二、物资、器材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三、病人外出检查制度(新增) 二十四、护理查房制度(新增) 二十五、护理查对制度(新增) 二十六、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新增) 二十七、护理新技术准入制度(新增) 二十八、护理制度、操作常规变更批准制度(新增) 二十九、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新增) 三十、护理应急管理预案(新增) (一)患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新增)、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程序 1 2、患者突然发生猝死时的应急程序 3、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程序 4、患者自杀后的应急程序 5、患者坠床/摔倒时的应急程序 6、患者外出(或不归)时的应急程序 7、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程序 8、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程序 9、患者发生静脉空气栓塞时的应急程序 10、输液过程中出现肺水肿时的应急程序 11、患者发生化疗药外渗时的应急程序 12、患者发生误吸时的应急程序 13、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程序

14、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应急程序 15、住院患者发生消化道大出血时的应急程序

16、病房发现传染病患者时的应急程序

17、病房发现确诊或疑似 SARS 患者时的应急程序 (二)意外事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新增) 1、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程序 2、泛水的应急程序

3、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程序 4、失窃的应急程序 5、遭遇暴徒的应急程序 6、火灾的应急程序 7、地震的应急程序 8、化学药剂泄漏的应急程序 9、有毒气体泄漏的应急程序

三十一、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新增) 三十二、病房医嘱计算机录入管理制度(新增) 三十三、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新增) 三十四、特殊科室管理制度(新增) 1、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2、供应室护理管理制度(82-54) 3、血液净化科(室)护理管理制度 4、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 5、分娩室护理管理制度(82-38) 6、新生儿室/母婴同室护理管理制度(82-39) 7、病区监护室护理管理制度 8、介入(导管)室护理管理制度

三十五、手部卫生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 (新增) 药学--17 一、处方制度(82-20)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新增) 三、临床用药管理制度(新增) 四、药剂科工作制度(82-42) 五、调剂室工作制度(82-42) 六、制剂室工作制度(82-42) 七、静脉用药调配室工作制度(新增) 八、煎药室工作制度(新增) 九、临床药师工作制度(新增) 十、药房值班工作制度(82-32) 十一、药库工作制度(82-42) 十二、药品采购工作制度(82-42) 十三、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82-42) 十四、药品质量监控制度(新增) 十五、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新增) 十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新增) 十七、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新增) 医疗技术科室—13 项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82-44) 二、血库工作制度(82-45) 三、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新增) 四、病理科工作制度(82-52) 五、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新增) 六、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新增) 七、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制度(82-46) 八、放射治疗科(室)工作制度(82-47) 八、核医学科工作制度(82-48) 九、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82-49) 十、理疗科工作制度(82-50) 十一、针灸室工作制度(82-51) 十二、营养室(部)工作制度(82-53) 十三、供应室工作制度(82-54) 医院感染--9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92-4) 二、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新增) 三、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新增) 四、消毒药械管理制度(新增)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新增)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新增) 七、医院感染的防护管理制度(新增) 八、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新增) 九、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主要职责 (新增) 财务与物价—17 项

一、财务部门工作制度(82-56) 二、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新增) 三、医疗收费制度(82-57)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82-58) 五、票据管理制度(新增)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增) 七、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82-13) 八、住院处收费工作制度(82-14) 九、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新增) 十、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新增) 十一、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十二、物价工作管理制度(新增) 十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新增) 十四、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新增) 十五、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新增) 十六、奖金分配管理制度(新增) 十七、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新增) 3楼 huangjin62010/11/17 19:08 行政管理方面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82-1)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 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2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 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工作会议,并有记录文件。

3.2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

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注:制度标题后括号内的前二位表示原制度 82/92 版本,后者为原序号) 二、会议制度(82-2)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4楼 huangjin62010/11/17 19:10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求报告制度(82-3)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82-6)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 24 至 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 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 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 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七、医疗统计制度(82-7)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

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 HS 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5楼 huangjin62010/11/17 19:11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82-8)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 50 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9、有条件的医院逐步为员工提供文献检索、电子图书、网络及外院资料查阅、打印复印等服务。

九、进修工作制度(82-9)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报请医疗管理部门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5、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6、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7、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9、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入、出院工作制度(82-12)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目、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1、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82-13)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82-14)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82-19)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整理上架归档,自行保管者将门诊病历交至患者本人。

9、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92-4)(一) 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 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政治思想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6楼 huangjin62010/11/17 19:14 医疗管理方面制度 一、急诊室工作制度(82-15) 1、医院要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各级各类医院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 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 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 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

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提高救治水平。要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 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82-16)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82-17)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82-18)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7楼 huangjin62010/11/17 19:14 五、处方制度(82-20) 1、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及处方权,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病情诊断。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园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12、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82-25)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 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 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3.4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4.1 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2 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4.3 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填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4 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5 病员入院后,必须于,,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4.6 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4.7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4.8 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4.9 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4.10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4.11 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4.12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4.13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82-26)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

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3、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4、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5、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6、查房的内容: 5.1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5.3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7、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82-27)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通过医院 HIS 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8楼 huangjin62010/11/17 19:17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92-1)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1 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委员会、ICU 及急诊管理委员会等)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2 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2.3 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2.4 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5 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1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3.2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4.1 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4.2 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92-6)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 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9楼 huangjin62010/11/17 19:17 十一、查对制度(82-28) 1、临床科室

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2.1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

2.2 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

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

2.3 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2.4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2.5 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3、药房

3.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3.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

进行核对。

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

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5.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病理科

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6.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7、医学影像科

7.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7.3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7.4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理疗科及针灸室

8.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8.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8.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8.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供应室

9.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9.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9.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9.4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0.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10.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10.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十二、会诊制度(82-29)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82-30)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82-31)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1 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1.2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1.3 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1.4 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1.5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2.1 有条件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应定期(每月,,,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2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3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 3.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3.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术前病例讨论会: 4.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4.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4.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4.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 5.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5.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5.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5.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82-32)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1.2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1.3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1.4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5 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1.6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1.7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1.8 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2.1 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2 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2.3 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2.4 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2.5 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十六、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82-40)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2.1 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

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2 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2.3 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2.4 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2.5 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

10楼 huangjin62010/11/17 19:19 附、围手术期管理(新增)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手术当日参加手术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严格执行手术室的有关规定。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的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 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的患者病情复杂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且不得离开本市。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 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 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有执业资质的医师开出,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82-41)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痛疼治疗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三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实习、进修人员要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6、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术后 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8、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9、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10、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新增)。

1、为确保麻醉恢复期病人的安全性,对麻醉工作量较大的医院及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情况设置麻醉恢复室。 2、麻醉恢复室是临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应由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进行管理。

3、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恢复室。 4、待患者清醒,生命及主要器官功能稳定后,方可由麻醉恢复室转至病房。病人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可参照 Steward 苏醒评分,必须达到 4 分才能离开麻醉恢复室;或是制定。

5、如遇到患者苏醒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 ICU,以免延误病情。

6、患者收入或转出麻醉恢复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麻醉专业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82-55)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十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增)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二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新增)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难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要建立危急试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病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

3、建立起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有关人员都应按此程序办理。 4、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5、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界值试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试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6、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7、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二十一、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新增)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

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

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11楼 huangjin62010/11/17 19:21 二十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新增)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

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新增)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内卫生资源的情况,对各科手术按照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划分为三级、二级以及一级,三个档次与医院等级相对应,此等级分类与医师职称无关。

2、分级管理范围应包括各类手术、麻醉、介入诊疗等有创操作项目。

3、三级医院可以实施三级及以下等级手术;二级医院可以实施二级及以下等级手术,禁止实施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仅可实施一级手术,禁止实施二级及以上等级手术。

4、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范围应与其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能力相一致,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相应的诊疗科目。

5、医院应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医院手术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

6、医院应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确定出手术级别,建立手术准入管理、执业医师手术授权管理及手术分类细则。并且对重大、疑难、毁容致残、特殊身份病人等特殊手术建立起相应审批和申报程序,各类探查性(如:腹部、腹部等)手术原则上应由副主任医师承担。

7、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三年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

8、对外聘及脱离本专业临床工作 1 年以上的外科医师,应由医疗管理部门对其技术能力和资质进行再评价与再授权后,方可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9、对于开展如人体器官移植等类的重大/特殊手术(诊疗技术),必须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资格

后方可开展。

10、严格执行中等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的管理措施,手术者及麻醉师须参加讨论。术前讨论应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及麻醉的选择、术中医疗风险以及手术后并发症的防范措施等内容。

11、各级手术医师应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病人(或委托授权人)及其家属就病人病情、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可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充分、明确的术前告之,并有签字认可。

12、如果手术过程中手术方式因故需要变更时,需要向其亲属(或委托授权人)交待并获得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病人实施新开展的手术技术须征得病人(或委托授权人)及其家属同意。

13、手术/或有创操作记录应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 24 小时内完成书写,详细记述手术过程、术中病理大体所见、术中出血量、病理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情况,附有必要的图示说明,必要时可有影像记录;术后首次病程录应由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 8 小时内完成书写,除记述手术的重点内容外,还应记录对术后并发症预防、标本去向等项内容。

二十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试行)(新增) 1、在进一步认真落实卫生部\"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吸取国际上成熟的医院管理模式和体系,其所以能够有效运行的经验,进一步保障医疗的连续性、治疗的及时性,加快床位周转、提高利用率;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患者安全感与满意率,强化医师的责任性和年轻医师的培养,在有条件的医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可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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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huangjin62010/11/17 19:23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试行)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

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4、1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1、执行《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院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与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及时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4、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临时必须的开支要按照审批手续办理。严格实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努力增收节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5、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6、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及院领导签名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及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任务完成后一周之内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有资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理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银行帐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及个人。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相关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日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进行消号,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10、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11、每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壹万元(10000元),不得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和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如实反映,报经院领导研究处理。

12、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及装订工作。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负责对收费医嘱的审核,防止多收、少收和漏收。

负责对结算单据的审核,防止结算错误。

负责对病人费用医保报销比例、自费比例等的审核;

负责病人退费合理性的审核。

根据日报表,对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数、支票等进行审核;
对收费人员领取的预交金收据和各种报销单据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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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1、执行《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院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与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及时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4、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临时必须的开支要按照审批手续办理。严格实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努力增收节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5、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6、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及院领导签名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及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任务完成后一周之内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有资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理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银行帐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及个人。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相关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日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进行消号,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10、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11、每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壹万元(10000元),不得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和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如实反映,报经院领导研究处理。

12、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及装订工作。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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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要严格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须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帐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的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人员不予验收,财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货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负责人应对基层单位如职工食堂、总务科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门诊收费、住院收费、新农合报帐等处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的购置、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批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财务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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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
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
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
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
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
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
出票单位的公章;
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6、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1 个月内报销,

7、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由主管院领导批示。

8、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

9、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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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长队现象。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清点,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新农合医疗,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科室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进行结算,随时与科室联系及时催收病员欠费。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现金必须当面清点,汇总打印报表,清点钱、账、表相符后向出纳缴结。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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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物资部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物资部门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物资采购部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采购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物资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妥善管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物资部门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报损、报废复价残值应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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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1、医院使用的各种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向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购买,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经院领导批准印制医院内部财务运行的各类表格。

2、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及票据核销。

3、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票据领取人应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名。

4、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5、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在票据上简单注明作废原因。

6、票据的核销。各种收据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日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票据遗失、短少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登记备案,登报声明遗失票据的号码,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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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

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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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员必须奉公守法,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文明服务,礼貌待患,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杜绝和患者吵架。

3、工作尽职尽责,熟练掌握各项检查、治疗的收费标准,准确计价,如发现少收、漏收按丢款处理。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长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清点。

5、周转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向出纳人员缴结。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

7、工作时间严禁擅自离岗,不准由外来人员代替收费人员开据收费,否则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收费室实行三班制,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严格交接班制度,及时交待需要办理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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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住院收费处负责办理入院、出院手续。

2、病员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方可住院。

3、收费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对住院患者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结算。对住院患者费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收费准确。

4、加强住院收费管理工作,防止漏收、欠收、合理组织收入,提高经济效益,收费员每天将患者所发生的费用记入患者账户,有漏费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和科室取得联系,堵塞漏洞。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科室通报,催促欠费病员补交预交金。

5、退费手续要完备,必须经有关科室医生签名后方可办理。

6、办理出院手续时,以科室出院通知单为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7、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向出纳人员缴结。

8、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严格执行三班制,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严格交接班制,及时交待需要办理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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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账处工作制度

1、新农合报账处负责新农合住院病人医药费用减免报销工作。

2、严格执行昭阳区新农合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偿比例、补偿范围,为参合农民审核、减免报销住院医药费用。

3、严格执行昭阳区新农合医疗运行要求的有关规定,如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并及时做好各种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4、严格执行昭阳区新农合就诊、减免补偿报销程序,严格执行昭阳区新农合医疗诊疗项目及用药目录和价格,严格对新农合参合人员身份及住院补偿范围的审核,加强新农合资金的监管,严格杜绝套取合作医疗基金。

5、严格按照昭阳区新农合医疗滚动筹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住院参合农民筹资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按时做好新农合减免报销资金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7、认真做好新农合相关政策的宣传及公示工作。

8、严格执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医保病人出院结算统筹金支付及孕产妇住院分娩出院结算救助减免报销工作,严格执行审核报销程序,如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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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需要退费,应按下列规定及程序办理: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证齐全;

2、严格执行多岗位权责制,不得一人独立负责全程退费工作;

3、费用的减少,必须能在收费系统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费窗口退费;

4、根据所退费用类别的不同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1)涉及病房医嘱收费的退费,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共同签署退费说明、退费项目及退费金额,千元以上退费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2)涉及检查、化验的退费:原始记账凭据上应有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及签名;

(3) 金额大于千元以上的退费,同时还需由住院处主任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4) 由审核人员对退费单据、原始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收费系统上进行退费操作后,将原始收据及账袋转交到窗口出纳,由窗口出纳进行款项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费凭证。

5、未实行计算机收费系统的退费同样应按上述规定的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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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保管。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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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招标范围

以外的商品,须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应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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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做到合法收费。

2、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实行费用清单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收费管理工作,实行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材料收费明细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控制药品费用过快上涨,减轻群众负担。

5、加强大型医疗设备的收费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次性用品和器材”购入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不属于规定可另行收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6、加强对各种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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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

2、医院必须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

3、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4、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5、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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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医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病历记录及费用情况,没有病历记录的、没有收费标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2、患者出院时,医院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

3、对病历检查过程发现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4、定期对各科室病历书写相关负责人进行物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最新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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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为方便患者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对住院患者费用实行每日清单制度,或提供计算机网上实时查询。这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诊疗信息透明化、提高病人对每日诊疗费用的可信度。

2、医院应该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服务,或计算机网上查询,包括每一笔医药费用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3、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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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医院特点,制定相应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不准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2、设立奖金管理组织负责全院奖金管理工作,并有相关程序与制度。

3、奖金分配原则。

(1)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遵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准再实行科室的收入和医生个人收入挂钩” 的要求。

(2)逐步健全和规范对医院的资金分配制度,突出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在医院的组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3)坚持优质、高效、低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4)坚持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原则。

4、医院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1)医院内部进行奖金分配时应按照岗位职责,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指标,考核综合业绩。奖金应与综合考核指标挂钩,不得单纯与业务收入挂钩。

(2)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应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同、风险不同、技术不同,并综合考虑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创新能力等因素,在规范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于工作可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以量化考核为主,难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主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进行考核。

(3)医院内部奖金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奖金的分配应当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分配形式和办法可以由医院根据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特点,根据考核结果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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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长令51 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实施规定或细则。

2、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1)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2)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并对院长负责。

(3)院长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3、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1)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部门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 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4、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6)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7)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8)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9)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10)其他审计事项。

5、内部审计部门权限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6)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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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7)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8)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9)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10)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
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6、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应当向院长提交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与按排;

(2)对重大问题及警示信息做到及时报告,并能落实院长的批示意见。

7、委托审计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院长批准,或是本院不具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8、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

(1)院长及领导班子集体对内部审计部门或是委托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议,每年至少一次,有记录。

(2)能够从管理组识体系上、制度上、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

(3)相关职能部门并认真组织落实、督导、反馈。

(4)并对整改结果要用数据效果予以评价,提出再改进的意见,达到持续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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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计算机操作制度

1、严格执行班前班后清洁制度,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2、非操作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遇到突然断点时,立即作数据存盘和备份,退出系统后关机。

4、不允许微机在无人值班的情况下开机运行。

5、严格数据备份制度。每次作账务处理后都要作全部数据备份,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可靠。

6、严防病毒传播,外来磁盘一律不准上机。否则,一旦造成损失,追究违反者全部责任。

7、财务微机不能做财务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允许在不进入程序情况下做数据库操作。特殊情况下需办理报批手续。

8、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保养、维护,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

9、设备出现故障时,要认真检查并及时报告,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属责任故障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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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严格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据医院收入增减因素和事业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上报预决算。

5、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6、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有效。

7、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8、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单位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9、按照国家物价制度,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医院管理层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11、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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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部门会计的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项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对医院的各项开支进行核算,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2、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等,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处理及时,账证、账实相符。

3、登记账簿。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并及时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时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实相符。

4、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每月根据总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的账户余额及其他有关资料,按国家统一的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说明。

5、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6、做好往来帐款的管理。对各往来款项,要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并按收付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7、管好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各类资产。对各类资产的采购、出入库、领用、调拨、报废、盘亏或盘盈进行核算。

9、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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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部门出纳的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根据编制、审核的收付款凭证办理银行存款及现金的收付业务,并随时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已办理完毕的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终了,将各种原始凭证汇总交财务会计核算。

3、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4、负责收取医院的各项收入,按实收金额开具收款收据,并将收取的款项及时存入银行。

5、每日将住院收费处、门诊收费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6、认真做好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农村孕产妇救助等有关减免报销资金的核拨工作。

7、严格报销手续,原始凭证要有审批签字。一切开支都要先审查其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再看有无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名,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

8、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管理。应该用转帐支票支付的,不得用现金支付。严格遵守银行的现金管理规定。

9、严格做好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空白收据的管理。妥善保管各种有价证劵和支票,对支票要严格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10、遵守现金保管的有关规定,确保库存现金安全。不得用白条抵库,不得挪用资金。保守保险箱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管。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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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财务部门成本及奖金核算岗位职责

1、拟订成本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拟订成本管理办法。

2、拟定成本核算程序。根据医院成本支出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目标,确定各项成本归集方法、成本对象和成本中心、成本分摊的程序和方法。

3、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标准成本、内部结算价格等制度,为正确计算医院成本提供可靠的依据。

4、按成本核算的内容、程序、方法,进行费用的归集、分配和考核。定期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本升降原因,对照本单位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办法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5、开展科室经济核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拟定科室经济核算的范围及方法,并将成本核算结果作为对科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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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价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确认,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2、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结果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及时调整变更。

4、负责接待与调查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及时协调与处理,并向相关科室通报,各项工作记录完整。

5、负责本院医疗收费许可证的换证及年检工作。

6、负责本院物价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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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票据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各类票据管理业务。

2、做好对领购票据的统一登记和专门保管工作。

3、严格票据领用关,做好领用登记工作。

4、负责办理各类票据的领用、结报和缴销手续。

5、指导和监督票据使用人正确使用和填写各类票据。

6、及时督促票据使用人交回已使用的票据存根,对交回的票据进行核对后注销。对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用票据要定期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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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稽核人员职责

1、及时审核收费收据的金额与票码,审核报表的填报金额与缴款金额是否相符,如发现不符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纠正。

2、具体负责有价票证的购进、发出、缴销和保管工作;
认真做好门诊、住院收入和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孕产妇救助、民政救助等减免报销资金的统计汇总工作,做到数字准确。

3、切实做好有价票证的保管工作,做到经常检查,定期清点,使有价票证不受虫蛀、潮变、毁损和散失。

4、控制有价票证的储备额;
甄别发出、回收票据的真伪并掌握票据的使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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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收费员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在门诊收费处组长的直接管理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做其他之用。

2、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漏收或多收。

3、收付现金做到唱收唱付,当面清点,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核对无误后向出纳缴结。

4、收据领用要严格按照请领手续办理。个人领用收据后要妥善保管,不准丢失,不准借用或挪用他人收据,不准任意作废、涂改收据。使用收据要按顺序号领用。

5、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缴清所收现金。备用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私留公款或转借他人。不得私留病人收据和科室联。保管好款项、收据、收费专用章,收费专用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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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收费员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在住院收费处组长的直接管理下,应用微机做好出入院病人费用登记、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做其他之用。

2、认真热情办理住院手续,对入院登记及住院号、科别等一整套资料认真准确地进行微机录入及开出入院预交金收条,收取住院预交金。

3、认真准确地办理出院手续,做好补交款及退款手续。对住院病人费用要严格按收费标准结算,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多收、少收或漏收。准确打印住院医疗费收据及总费用清单。

4、对在院病人住院费用欠费及时通知住院科室催促病人或家属补交款。

5、认真准确地对各种检查费、手续费、中药费、鉴定费等及时录入微机记账,必须做到不漏不错。

6、及时准确填制住院收入日报,审核住院病人出院结算相关资料,清点现金、支票及记账条等,做到账、表、款相符,每日必须将所收款项向出纳缴结,必须做到日清日结。

7、在办理入、出院手续过程中,优先办理好急危重病人的入院、转院手续。

8、所有票据必须各自领用,严禁使用他人领用的票据。所有票据必须复写,各联字迹清楚,数字一致,严禁涂改。

9、退还预交金,必须经相关科室医生签字,微机手续完善后方可办理。

10、对入、出院病人的所有财务档案资料及款项、收据、收费专用章等必须严格妥善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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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账人员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新农合报账处组长的直接管理下,在昭阳区新农合办的业务指导下,应用新农合网络微机认真做好昭阳区新农合参合住院病人住院医疗费用的当场减免报销工作。

2、严格按照昭阳区新农合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偿比例、补偿范围,为参合农民审核,当场减免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3、严格执行新农合就诊、减免补偿报销程序,严格执行新农合医疗诊疗项目、用药目录及价格,严格对新农合参合人员身份及住院补偿范围进行审核,加强新农合资金的监管,严格杜绝套取合作医疗基金。

4、严格按照昭阳区新农合医疗运行要求的规定,如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并及时做好各种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核拨新农合住院病人减免报销资金。

5、在办理新农合住院病人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报销工作中,特别要加强对新农合参合人员身份及住院补偿范围的审核,病人必须提供《合作医疗证》、病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的户口簿、住院发票、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及自费诊疗同意书和使用目录外药品知情同意书等相关资料,经严格审核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微机,打印出新农合住院病人报审单,并完善相关登记和签字手续方可办理减免报销工作。

6、严格执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审核减免报销程序。

7、认真及时做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病人出院结算统筹金支付报销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出院结算救助减免报销工作,如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规档及保管工作,及时完成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核拨相关减免报销资金。

8、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及时办理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村孕产妇救助减免报销工作,做到账、表、款相符,日清日结。妥善保管好款项、印章、账表等相关资料,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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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住院、门急诊收费处审核人员的职责

1、负责对收费医嘱的审核,防止多收、少收和漏收。

2、负责对结算单据的审核,防止结算错误。

3、负责对病人费用医保报销比例、自费比例等的审核;

4、负责病人退费合理性的审核。

5、根据日报表,对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数、支票等进行审核;

6、对收费人员领取的预交金收据和各种报销单据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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