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领域检查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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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县《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民生工作实际,制定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要批示,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纪委关于开展专项检查部署要求,紧扣“双基”建设、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围绕县委、县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事项,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推动民生政策全面落实、民生项目加快建设、民生资金规范使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2015年以来全县聚焦民富、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政策执行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一)检查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民生政策规定执行、工作部署落实、民生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各镇(区、街道)、县相关部门单位是否学习贯彻到位、重大举措是否落实到位、具体标准是否执行到位;惠民政策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享受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走形式、搞变通、打折扣。

 (二)检查民生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检查各类民生重点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序时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全程管理是否规范全面。

 (三)检查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生资金审批、拨付、使用是否合规;惠民政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兑现;镇区、街道、部门单位民生资金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民生资金专账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贪污挥霍、私分冒领、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检查房屋征收和土地征用情况。主要检查房屋征收、土地征用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房屋征收是否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征地拆迁款项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补偿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五)检查教育民生情况。主要检查教育民生建设情况;教育单位是否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在财务账务、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人事调配等方面是否存在公权私用和权力滥用现象。

 (六)检查医疗民生情况。主要检查健康滨海建设推进情况;医疗机构是否乱收费,医生是否收受红包,医药购销中是否存在虚开、造假发票等违法行为。

 (七)检查生态环保民生情况。主要检查污染防治攻坚和“263”专项行动情况;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是否有效解决不反弹;是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推进是否有力。

 (八)检查民生领域是否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三、检查方法步骤

 专项检查从4月9日开始至5月9日结束,共分六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9日前)。成立县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县会精神,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所有部署工作在4月9日前完成。

 (二)政策项目资金梳理阶段(4月10日—4月15日)。按照“全面覆盖、归零见底”要求,牵头部门摸排,各镇(区、街道)和县各相关部门单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条块结合,分别梳理出近三年来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民生政策文件、实施的民生重点项目、民生资金安排,4月13日前填报民生政策文件目录表、民生重点项目表、民生资金安排表,归类汇总,建立3本台账,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交各检查组对照检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4月25日)。各镇(区、街道)、县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专项检查的八个方面内容要求,组织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民生建设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侧重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切合实际、不实事求是,贯彻落实上级民生政策不到位、不扎实,甚至与民争利,侵害民利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梳理汇总,分类整理,建立问题台账,填报问题清单,撰写自查报告,于4月23日前报送县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组办公室。

 (四)重点检查阶段(4月26日—5月5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各检查组进驻各镇(区、街道)、各相关单位采取听取有关汇报、就地审阅账目凭证、查看业务流程、走访相关人员、实地察看资金使用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和重点督导,对被检查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和报表认真逐项审查核实,撰写检查报告,于5月4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五)责任落实阶段(5月6日—5月9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自查自纠阶段发现并整改到位的,从轻或免于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各检查组5月8日前将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组办公室。

 (六)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5月底前)。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总结材料于5月18日前报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架构及任务分工

 成立三个层面工作小组。

 1、政策项目资金梳理工作小组。由县发改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分块梳理汇总政策文件目录表、民生重点项目表、民生资金安排表。

 2、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单位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落实。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与派驻单位共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3、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成立五个专项检查组,由县委五个巡察组对各镇(区、街道)、县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检查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通榆镇、天场镇、农业园、东坎街道;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检查坎北街道、界牌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经济区、滨海港镇、陈涛镇;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检查县环保局、发改委、农办、农委、经信委、商务局、海洋林业渔业局、开发局;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检查县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民政局、科技局、人社局、交运局、残联;县委第五巡察组负责检查县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公安局、信访局。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区、街道)、县相关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清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排查问题不护短,整改问题不手软,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工作改进提升。

 2、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检查组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共享信息资源,牵头推进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各被检查单位和检查组必须按规定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查工作。

 3、严格纪律,廉洁自律。检查期间,实行检查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廉政规定开展工作,不得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发生,不得做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泄露有关检查情况。

 附件:1、民生领域政策文件一览表;

 2、民生领域重点实施项目一览表;

 3、民生资金安排一览表;

 4、民生领域专项检查整改任务清单。

 县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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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民生领域政策文件一览表

 填报单位: 月 日

 序号

 名称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时间

 主要内容

 备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写人: 手机:

 注:请将附件1-3表加盖公章于4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送至县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组办公室(县发改委投资科,联系人:王飞,同时电子档发至邮箱bhfgwtzk501@163.com,相关材料请在bhfgw@163.com,密载。

 附件2:

 民生领域重点实施项目一览表

 填报单位: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投资额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目前进展情况

 备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写人: 手机:

 附件3:

 民生领域资金安排一览表

 填报单位: 月 日

 序号

 工程或事项

 名称

 资金来源

 (下达单位及文号)

 金额

 安排时间

 使用情况

 备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写人: 手机:

  注:主要填报民生领域实施的民生类工程和事项,包含各级财政安排及政府性投入。

 附件4:

 民生领域专项检查整改任务清单

 填报单位: 月 日

 序号

 类别

 存在问题

 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备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写人: 手机:

 注:1、“类别”是指民生政策、民生资金、民生项目;

  2、请将此表加盖公章于4月23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送至县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县发改委投资科,联系人:王飞,同时电子档发至邮箱bhfgwtzk5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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