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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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房地产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代理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项目之发展商,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约定

 甲方为

 项目之发展商,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约定

 的标的物业提供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 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业1.1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第一条

 标的物业

 1.1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总占地

 面积: m20项目地块编号为:

 项目类型:住宅;

 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范围:标的物业为本项目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部分可 售住宅,建筑面积共约 40000平■方米,具体销售服务区域、单位、面积由甲方 在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前书面确定。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关系客户销售标的物业。甲方关系客户购买标的物业可售单

 位(以下简称“关系成交单位”)的:(1)在不超出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 5% 的范围内,甲方无需就这些关系成交单位(以下简称 “免佣成交单位”)向乙方 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2)在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 5%以外的关系成交单位, 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客户签署认购书的同时或之前,

 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成交单位是否为关系成交单位。免佣成交单位的物业面积仅在

 计算乙方销售率的情况下计入乙方可服务销售之总面积 /总套数,不参与代理销 售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须对甲方所有关系客户进行全程接待, 不得怠丁履行相 关客户服务及推售之义务,不得提供低丁接待其他客户的服务标准, 否则影响甲

 方销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存在违法、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

 销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内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 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

 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首次正式公开发售后 三个月止。

 合同期满,后续合作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在甲乙双方未以书面方

 式明确终止服务合同之前,乙方有权继续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甲乙双方 仍需按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 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终止履行合同之日止, 此期间销售代理服务费率按双方已结

 算的最高销售代理服务费率计算。

 第三条工作内容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参加甲方的营销工作, 提供前期策

 划服务,指导整个销售工作。

 前期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丁:

 3.1.1完成市场调研、物业定位、营销推广;

 3.1.2提供竞争项目案例分析及推荐意见书,根据甲方需要按时派遣相关工作人员配合

 甲方与设计单位进行工作沟通和交流;

 3.1.3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

 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1.4根据甲方需要推荐物业管理、设计单位等相关专业公司;

 销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丁:

 3.2.1项目公开发售准备期内(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公开发售计划时间为准)完成

 标的物业销售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标的物业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团队的组建、

 完善公开销售期各种销售情况应对预案等,并获得甲方的确认;

 3.2.2标的物业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

 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行为,配合做好楼

 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第四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1.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4.1.3甲方保证甲方是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唯一权利人,对本项目享有完全所有

 权。如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有其它权利人, 则甲方应当保证丁预售许可证经 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其它权利人认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将预售 许可证经批准的标的物业交由乙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书面文件。 甲方保证本项

 目不存在与合作方、出资方、土地权益分享方等主体的任何纠纷,并保证上述主 体不会就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事项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

 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不得因本项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对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之给付义务提出任何异议。如因甲方保证之事项不能实现, 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未能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或乙方其它主体 享有权利的物业提供了销售代理服务而无法收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 的其他费用,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4.1.4甲方对因标的物业本身之权届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2.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双方权责

 甲方权责: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规

 划设计的图纸、数据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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