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方案

XX县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县政务数据治理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省、市数据治理专项规划工作部署安排,坚持统筹规划、应用导向的原则,围绕业务应用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以数据治理为支点,梳理出重点业务应用,创新业务服务模式,及时总结亮点,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数据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数据治理标准化、规模化、制度化建设,实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目标,推动XX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二、工作目标 围绕民生服务、营商环境等领域业务场景,以业务需求为驱动,持续不断地开展数据治理,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政府内部运作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三少一快”,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配合完善全县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目录的一致性,梳理并形成部门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需求目录清单、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数据服务目录清单以及共享负面清单,服务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的一致性、规范率达到90%以上。

——配合完善省市数据共享模式和共享渠道。

——配合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配合建立数据质量工作机制,明确县级政务部门数据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共建、治理、共享的数据治理工作模式,彻底改变以往各自治理数据的局面,加强绩效评估,推动数据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开展数据治理基础工作。

1.配合制定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围绕业务数据质量问题,通过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各部门配合)

2.组织开展数据清单梳理工作。各部门按照省、市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要求,梳理本部门业务事项,围绕业务事项和用数场景形成数据需求清单,在此基础上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梳理并形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需求目录清单、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数据服务目录清单以及共享负面清单,并将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系统中进行编目挂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数据资源目录的一致性。(县直各部门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3.开展数据系统整合工作。围绕重点政务服务应用,按照市有关数据系统整合要求,梳理数据录入和共享情况,对多次录入数据的情况进行排查整改,按要求对接相关业务系统,优化改造业务流程,推动数据共享和系统整合,减少基层数据录入负担。(县直各部门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开展数据应用专项提升。

1.改善民生服务。

一是配合开展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应用。梳理优化民生服务事项办事材料,逐步推动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应用,探索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基层高频事项的应用,2020年底前,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明显减少,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直部门配合)

二是推动健康信息便民专项应用。配合加快建设XX省电子健康码,通过电子健康码实现身份认证及挂号、就诊、缴费、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取药、住院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2020年底前,县内60%的二级公立医院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发码率达到60%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是拓展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应用。加快签发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组织梳理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在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场景,2020年底前,实现港澳人员在粤“一证通行”。(县公安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2.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不动产登记提速专项应用。住建、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按市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业务场景分析,梳理高频业务场景所需证照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专项,实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类型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打造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司法保障相结合的商事主体监管新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监管事项梳理完成率10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是落实中小微企业信贷应用。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信用数据和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和XX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省中小融平台)落地XX,并进一步发挥XX省(XX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平台)作用,通过线上融资对接,形成金融机构高效配置金融资源的科技金融生态链。同时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控,丰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产品和评估模式,开展失信行为治理和失信风险防范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XX县支行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共享各类数据库。

3.充分利用数据库资源。

一是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初步搭建的市统一自然人基础信息库、全市统一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库、全市统一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的数据资源,加快推进网上全流程审批工作。(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是配合市直部门建立完善统一电子证照库。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电子证照签发、验证、更新和维护,推动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逐步汇聚历史存量证照数据信息,做好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转换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率达到80%。关联汇聚公安、民政、住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出具的各类证照、证明、办事结果等信息。按业务主题形成若干专题证照,包括公安专题证照、民政专题证照、交通专题证照、市场监管专题证照、人社专题证照等。配合建设证照数据问题处置机制,打通证照数据服务堵点。(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配合市相关部门完善专题库的建设。

配合市建立完善重点领域专题库。2020年底前,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市相关部门专项工作要求,基于基础库和本单位的业务库,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在电子政务云平台上按需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医疗救助、底线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专题库。各部门充分利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资源和服务能力,根据自身业务需求或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建设、维护相关主题库,提供数据标准和共享访问接口。(县直有关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配合完善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级分节点的建设。

1.开展数据资源编目挂接。

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各部门开展相关数据清单梳理工作,推动数据资源摸底与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推动在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系统中编目并挂接数据。(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直部门配合)

2.推广使用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

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各部门数据资源在门户的集成、申请和管理,为本地区政府部门提供数据查询、数据申请、数据管理、成效展现等服务,提高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协同效率,加快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应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直部门配合)

(五)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评估评价和安全审计。

1.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对政务数据质量进行统筹,对政务数据的数量、质量、归集以及更新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和全面评价,定期发布数据质量监测报告,及时派发数据质量问题工单,要求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做好本部门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数据质量,提高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落实。(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2.开展数据治理评估。根据市级政务数据治理成效评估机制,围绕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部门逐项任务进行成效评估,落实各部门数据治理主体责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3.配合开展数据安全审计。根据市级数据安全审计制度,开展政务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实施、共享使用和开放的安全审计,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审计细则,开展政务数据治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及时发现数据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各部门持续改进现有数据安全的相关管理和技术措施。(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成立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本部门政务数据治理相关工作,定期报送工作情况。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部门要统筹各类政务数据治理专项工作资金,将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预算范围,规范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做好资金保障支持,确保数据治理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过程督导。建立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督查通报机制,将相关工作任务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加强审计监督。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日常检查和跟踪,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各部门应定期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报送本部门数据治理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切实保障数据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附件:1.主要任务分工表              2.本实施方案指标说明 附件1 主要任务分工表 工作类别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 责任部门 数据治理基础工作 梳理各地各部门数据清单 2020年底前,各部门梳理形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需要目录清单、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数据服务目录清单以及共享负面清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数据资源目录的一致性。

县各部门牵头 开展数据系统整合工作 2020年底前,各部门完成系统整合对接需求的梳理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流程改造、系统整合和对接工作。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改善民生服务 配合开展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应用 2020年底前实现一批基层高频事项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推动健康信息便民专项应用 2020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码发码率达到60%以上。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牵头 加快签发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 逐步签发港澳居民电子居住证,2020年底前,实现港澳人员“一证通行”。

县公安局牵头 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专项应用 2020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其他类型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牵头 强化市场监管 2020年底前,实现监管事项梳理实现率100%。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推进中小微企业信贷应用 2020年12月底前,争取共享使用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县发展改革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牵头 建设完善基础库 充分利用基础信息库资源 2020年底前,在稳步完善基础数据库的同时,利用数据库资源推进网上全流程审批。

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建设完善专题库 完善电子证照库 2020年12月底前,全面使用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各部门做好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转换工作;

2020年底前,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率达到80%。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建立完善其他重点应用领域专题库 持续推进。

县直有关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建设完善数据服务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 开展数据资源编目挂接 2020年底前,初步建立县级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共享目录,各部门在全省统一的目录系统上编目本地本部门全部数据资源,并进行数据挂接。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推广使用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 2020年,宣传使用我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加强数据管理和安全审计 开展数据质量监测 定期发布数据质量监测评估报告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开展数据治理成效评价 2020年底前,制定政务数据治理评估办法。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开展数据安全审计 2020年底前,建立县级政务数据安全审计制度。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附件2 本实施方案指标说明 1.数据鲜活率:数据按照编目要求更新的信息类数量/数据挂接的总的信息类数据量*100% 2.信息共享率:数据共享清单/数据资源目录清单*100% 3.监管事项梳理完成率:已梳理完成的监管事项数/应梳理的监管事项数*100% 4.监管信息归集率:有监管行为的事项数/应监管的事项数*100% 5.投诉举报处理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的投诉举报数/在规定时间内应处理的投诉举报数*100% 6.纸质证照电子化率:部门已有电子证照数量/部门所有已发证的纸质证照梳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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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施方案

大数据实施方案(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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