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稽查工作汇报

二OO七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本局各位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本人始终以"求真务实"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处理各项国有资产管理业务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要求下属各单位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各项国有资产业务管理工作,使我们随时掌握各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本局12户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核实本局资产总额xxxx.9283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xxxx.47919万元,负债总额xxxx.545572万元。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查出评估价值近xxxx.00元的300多处资产—土地、房屋类未入帐,盘盈资产xxxx.21585万元;
盘亏资产xxxx.571304万元。

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家底。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采纳了初始信息,实施了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

三、调查国有资产房屋出租出借情况

各单位普遍存在着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这些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其所有权性质没变,仍然属于国家所有。为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我们对下属各单位的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分类别将各单位租赁合同、协议整理备案,按照坐落地点、出租日期、出租面积、出租金额等进行登记造册。以此杜绝私设小金库、杜绝腐败。为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四、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对各单位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要求新购置及盘盈资产要及时入帐,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合法调拨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处理的程序,;
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标准,保证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到财政专户。

对于个别单位违规对资产进行处置,例如:擅自拆扒房屋类固定资产、先处置资产再提交申请等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并且向上报部门汇报,确保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五、工作中的不足

资产清查工作中已核实的一些资产报废、盘亏及帐目混乱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尚未进行帐目调整,所以帐目中体现的数据与资产清查数据不完全一致,目前正在协调中。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尤其是下属各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某些单位对资产进行出租,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这有可能使租金收入没有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存在个别“坐支”现象。有些单位资产出租协议不过完善,租金及租期不合理,例如房屋类资产租期时间过长,租金却始终保持较低价格,这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

拟对各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做进一步完善调查,对瞒报、漏报的单位下发通知,予以修正。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大家好!

按照今天座谈会要求,下面,我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行政事业单位343个,其中行政单位37个,事业单位276个。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2.6亿元。县财政局内设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明确有分管领导,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其职责是专门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配置、处置、调拨、资产网络系统管理等工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各项资产管理均按相关制度、办法、标准执行。

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已全面做到了管理有机构,机构有人员,人员有职责,执行有标准,办事常态化、制度化。

二、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我们依据中、省、市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标准和程序。我们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业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

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类资产配置标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等办法、通知、标准、方案、制度等。以上所述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极大地提升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绩效。

2、全面履行职能,积极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目前我县各单位资产配置严格按照我县《资产管理配置办法》和《办公类资产配置标准》执行,单位提出资产配置申请,国资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政府采购。

二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各单位资产处置均严格执行《凤翔县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凡涉及资产调拨、捐赠、报废、出售等处置事项,均应报县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单位不得随意处置资产。对大宗资产的出售,还应报县政府批准,由申请单位、财政、住建、国土、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门资产处置小组,通过市场化的形式,公开拍卖,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拍卖收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近年来,我县体育场、招待所、中医医院等房地产处置,党政机关车改取消车辆的处置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的。

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所用,必须报财政国资部门批准,经营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经营收益应按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

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管理。随着近年来机构改革、撤乡并镇、撤并学校、单位搬迁等,行政事业单位出现许多闲置房地产。2017年来我们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摸底,基本弄清了这部分闲置资产的底子,除一部分划入了凤翔县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外,其余资产也明确了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规范了管理行为。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我县财政、审计、监察三部门联合对全县各单位的资产管理进行了一次大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在每年例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中,将资产管理做为一项内容,每年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单位整改,对严重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罚。

六是认真完成省市安排的工作任务。(一)按时完成每年的资产更新数据上报;
(二)完成2016年清产核资工作;
(三)编报完成2017年经营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
(四)完成检、法两院上划涉及的清产核资工作;
(五)积极参与车改,完成了机关车改取消车辆的处置,事业单位车改取消车辆的处置也正在进行当中。

三、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力量薄弱。从局机关到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着人员不足,力量单薄的问题,制约了业务工作的时效性。

2、在资产配置环节,我县个别单位不能严格按标准配置资产,超规格、超价格、超数量问题时有发生。在资产处置环节,部分单位未经审批,自行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3、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保管和使用制度不够健全。未明确管理人员职责,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不及时,个别单位资产长期不进行盘点和清查,出现了账实不符现象。

4、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系统操作能力参差不齐,操作技术水平不高。 四、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全面做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资产配置和处置工作严格按规定办事,没有发生任何有悖于上级精神的违纪违规事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保障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效能的正常发挥。

对市上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有以下两点:

(一)建议市上制定一个更加全面细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尽最大限度扩充配置目录范围,能将行政事业单位必需的特种设施、设备的配置目录纳入其中。

(二)优化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一是将配置审核能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
二是简化信息系统后台管理功能,方便基层调整;
三是加强对资产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操作水平。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我县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我县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政局内部专门设立国资股负责管理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单位申请—政府(财政)批准—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或构建)—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业务流程。

二、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一)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相结合,国家投资项目经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或政府采购物质供货后,将批复决算或物质采购的情况同时通知国资 1

股,由国资股及时监督单位将已完工程或采购物质记入固定资产。

(二)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去年我们对全县124个单位展开了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首先让单位自查,并把自查结果上报财政局,采用深入到每个单位对会计账簿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询问的方式,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帐账相符、账卡相符、帐实相符。采取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资产闲置、处置数量较大的单位及单位的大宗资产(如车辆、房屋及土地)进行重点清查,对土地、房屋建筑物采取现场测量与查看相关产权证件相结合,进行重点核实。通过清查,我们掌握了相关单位资产的具体情况,使单位的资产真正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为处置、出租或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了依据。

(三)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的步署,我们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要求资产占有单位结合推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和卡片账,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四)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发

生国有资产调拨、转让、置换、出售、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问题,以及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行为时,按照“单位申请、部门审核、财政审批”的程序办理。在发生国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行为时,由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资产评估,在审计或评估的基础上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公开交易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不宜公开竞价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协议转让。对产权不明确的,先进行产权界定,在未明确产权归属前不得擅自处理。在办理房产、车辆过户、工商登记、土地出让手续时,未出具政府或财政部门审批的资产处置证明材料,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

(五)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我县印发了《沽源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担保、处置以及利用国有资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搭建平台、科学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我县124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安装并运行了财政部门统一配发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将所有固定资产

数据和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实现了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通过对软件的“登记、申报、查询、分析、统计、审核、处置”等系统功能,基本实现对全县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会计制度不规范、不明确。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从核算上对经费的收入、支出账都算的很明白,但对资产的增加、减少核算不严肃、不规范,往往是一支了事。尤其是基建工程完工,不能及时按照基建财务的要求及时进行财务决算进行资产移交,将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按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二是执行会计制度不明确。表现在经费开支形成的国有资产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记入国有资产,按基建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形成的资产也能按要求记入国有资产,但有一部分资产尤其是涉农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单位在会计处理上无所适从,大多没有按国有资产进行反映,造成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二)账实不符,“家底不清”。有些单位由于开支渠道不同,增加的固定资产,不列入固定资产账,这样就有一部分资产成了账外资产,无人管理,处置时不上报、不审批;
有些单位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资产,不入账,视为己有,用完了自行处置;
有些单位拆迁、报废资产,不报告,不办手 4

续,有账无实,致使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管理混乱

(三)日常管理不完善、账务处理不及时。一是日常管理不完善。通过资产清查了解到,虽然大多数单位设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但部分单位存在不及时记账的问题。有的单位只设总账进行核算,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乡镇政府机关大多数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不完善。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部分单位虽然根据县政府安排进行了资产调整,但相关单位没有根据资产管理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致使单位无法进行账务核算。清查中还发现,尚有部分单位没有根据上次资产清查的结果及时进行调账。

(四)职责缺失,配置资产的职能无法落实。从目前的管理模式看,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只行使资产的处置权,而没有真正落实资产的配置职能,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谁想买啥就买啥,造成资金开支增大,形成国有资产不必要的浪费;
在资产调剂方面,有些单位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过剩、闲置,而有的单位没有办公用房,设备紧缺,还要政府拿钱租赁办公场所。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造成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

(五)监管手段单一,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于实际。目前,我县国资管理部门用于行政事业资产的监管手段主要是产权登记、资产处置审批、清产核资等,基本局限于资产处置环节,而无法管理单位的资产“入口”。同时,各单位的资

产管理是否到位,并不影响财政资金分配部门对他们的年度资产预算安排。管理的好与坏,对下年底资金预算没有影响,无形中使单位只注重资金管理,注重资产的购进,而不在管理上下功夫。致使各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视不够。

(六)经营性资产和收入管理需要加强。事业单位由于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积累了规模相当大的经营性资产,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中尚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的管理机制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督、财会管理没有与经营性资产监管相结合;
二是经营性收入不能及时、足额上缴。目前虽然明确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财政专户,但在具体征管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具体问题:如单位经营性收入的具体范围界定不清;
对经营性收入的征收主体尚不明确;
经营性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后,其支出管理尚不明确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资产管理越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单位,尤其是主管部门越权擅自行使本应属于财政部门行使的资产管理权,随意报废资产、随意调拨资产、随意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还有部分单位办公用房临街,单位擅自将门面房对外出租,租赁费自行支配,没有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四、加强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严格国有资产配置。坚持资产配置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通过设定前置性审批环节,严格资产配置审批。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各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努力实现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紧密结合,加大对各单位国有存量资产的调控力度,逐步建立国有资产调配和处置的有效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的整合、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二)强化管理职能。管理职能到位是管好行政事业资产的前提条件。县政府应明确将资产的配置,调剂职能真正落实到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明确县政府及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各行其职,以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以资产产权管理为基础,以资产配置为核心,以资产处置为关键一整套可行有用的制度办法。

(四)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是资产管理的重点,也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公共房产统一管理、公开招租的制度,防止低价出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完善资产经营收入管理制度。单位使用有形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内部经营产生的收入都应做到

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收取。同时,资产经营收入要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杜绝隐瞒、截留、坐支、挤占和挪用资产经营收入。

(五)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与纪检、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部门一起加大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内容纳入日常审计、监察范围,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对那些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无视管理法规,随意购置、处置国有资产,低价处置国有资产,隐瞒、逃漏国有资产收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浪费、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党的报告明确提出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八大任务之一。报告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体制和新的举措,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了基本目标和总体框架。××县委、县政府根据党的报告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从××××年下半年开始

,审时度势,对这个较小山区县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一场重大变革。到目前止,95%以上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已改制企业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实行了由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集中管理和营运,共接管了这些单位的酒店、店面和改制企业剩余资产面积(含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本)共计4.7万多平方米,价值2亿多元。一年来,通过运作,筹集资金955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县里的各项事业建设,积极参加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帮助筹集资金505万元,取得了可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县级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改革探索了一条可取的道路。也很好地从源头上防止了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流失,防止干部的腐败。

一、不管东西南北风,咬住改革不放松

改革势在必行。2003年下半年,××县委、县政府经过两年反复多次调查研究,发现县直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十分严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改制时国有经营性资产严重流失。有的企业不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或者不经评估,随意定价转让变卖,个别人受益。2000年8月国有企业改制前,全县经济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有2亿多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有1亿多元,由于监管不到位,这些国有资产随意低价变卖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人从中获利;
甚至还出现个别留守人员有“监守自盗”现象。

二是国有经营性资产拍卖或出租后的资金缺乏监督。有的将国有经营性资产拍卖或出租后的资金自用;
有的部门或企业在国有经营性资产拍卖中存在“自卖自买”的现象;
还有的部门和企业以职工安置不足为由,自行组织资产变现,脱离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三是拍卖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专项资金,不是用于安置职工。有的用于购买小车;
有的用于装修办公楼;
还有的以各种名义给自己发福利。而把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推给政府。

四是转移国有经营性资产。有的单位将国有经营性资产以“化整为零”的办法,把国有资产经营性资产转移到其下属单位,制造本单位无经营性资产的假象;
还有的单位将临街店面分给本单位职工,集体私分国有资产。

五是监管不到位。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出资人出现“空位”和“缺位”,致使国有股本不能保值增值。

六是重债务轻债权。有的企业改制后,对企业销售人员的货款和社会上的债权不闻不问,致使企业债权“躺在帐上无人问津”。

通过调查、分析和论证,县委、县政府常委会和常务会认为:上述种种问题和现象的产生,是1998年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错位、越位问题,已演变成出资人“空位”“缺位”,它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对国有经营性资产只有权利,没有责任,更没有人或机构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真正负责。这也正如群众称这些问题是一种“群龙戏水”现象,有的人借这种体制的机制的漏洞和弊端,想方设法将国有经营性资产挖空。就在笔者此次调研之时,××县纪委正在查处某单位几个领导,从1998年到2003年(此次改革前)的几年间,将卖公家店面、公房的收入,采取开虚假工程款发票等手段,集体私分、贪污和挪用公款80多万元的重大案件。事实表明,原有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将国有经营性资产分散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各自经营,难以确保资产国有经营性经营资产的公开、公平、公正;
难以堵塞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跑、冒、滴、漏”。对国有经营性资产既无保值增值的机制,又无任何监管的措施和手段,他只会成为国有经营性资产流失的一个又一个的“黑洞”,甚至诱导有的干部“下水”,成为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蛀虫”。为此,改革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机制和体制,实行全县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势在必行。这不仅是防止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继续流失、保值增值,而且是从源头上构筑和治理腐败,防止干部走向反面的一道重要的防线,只有从源头上堵住它,才能防止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本县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果断做出决定,不管东西南北风,咬住改革不放松。全县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必须做出重大的变革。为此,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已改制企业的国有经营性资产,一场实行重大改革的序幕在××县拉开了。

二、不管难度有多大,强力推进实施它

心动更要行动。

(一)建立机构。县委、县政府在2003年9月,立即组建了××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定编8人。并且明

确了他是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的主体。

(二)制定方案。2004年3月5日,县委、县政府随即制定并下发了《××县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营运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原则、范围、权限、接管方式、营运办法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纪律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组织发动。2004年

3月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大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部署了全县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的总体方案,并强调要做到“四个到位”,即:端正态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大会上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到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营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求真务实,确保资产监管到位。要坚持彻底性、公开性和稳步推进性原则;
凝聚合力,确保接收工作到位,确保监管营运、债权债务和市场运作要规范;
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到位。

(四)资产接管。县委、县政府紧接着组织了由县委办、政府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国有资产营运心、审计、财政、国土、房管等部门骨干参加的两个工作组,历时三个多月,对59个县直部门(单位)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核实登记和产权交接。在产权交接过程中,县委办、县府办、组织部、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带头做出表率,在开会第二天,就将本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到县营运中心,其他的太多数单位是支持和配合的,但也有少数单位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以各种方式来阻挠。其表现:

一是有的领导在认识上有差距。站在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利益上,以强调要改善办公条件和单位职工福利、待遇等借口为由,对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接管,不理解、不支持、不上交。

二是变换各种花样来抵挡上交国有经营性资产。有的部门和单位将其国有经营性资产化整为零,全部转移到下属单位,制造无经营资产的假象;
有的单位以做办公场所、车库、打字室为由,不移交资产;
有的单位虽然企业已改制,职工已安置,但仍以留守人员需要发工资为由,不同意移交资产;
有的部门干脆不提供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合同,现场清查时指鹿为马,拒绝接管;
有的单位和企业联手,以资产抵押为名,借企业破产之机,将属于企业本身的部分资产或资金转移到特殊机构隐蔽起来;
有的对工作组避而不见,硬顶不交;
有的故意制造矛盾,以本单位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被县接管而无钱发本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为由,要这些老同志到县里上访,干扰移交资产;
有的单位抱着“只要平,不要赢”的思想等待观望;
有的将店面上交后,故意停店面的水电,利用承租户来阻挠接管;
还有的向县主要领导打小报告,说县营运中心出租店面的钱比他们出租的钱少,来干预和阻止接管工作。

对此,县委一班人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已进入攻关阶段,不能“九十九头牛下水了,因一头牛不下水”而影响整个接管工作的大局。要不管难度有多大,强力推进实施它。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指出:国有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管理营运,牵涉到部门利益的调整,牵涉到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并强调,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认真对待,排除干扰,积极配合,协调动作,强力推进。做到“三个一”,即:一个调子唱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鼓劲要抓到底。要以坚定的信心、过硬的措施、务实的作风,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按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求接管,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视情节轻重,要给予相关人党纪、政纪处分。由于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工作稳步推进,通过上下努力,在三个月内,不仅较好地完成了县直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接管工作,而且未发生一起集体越级访。

三、不管工作多艰辛,继续朝前劲不松

开弓没有回头箭。国有经营性资产交接后,这只是改革的开局,县委、县政府要求国资营运中心,代表政府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全面监管职能,不允许出现“错位、缺位、漏位”现象,要按照制定的改革规则和实施方案,精心筹划,规范动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国资营运中心迅速进入角色,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国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变现处置的监管。除县城范围内的国有经营性土地以外的国有(集体)资产处置,全部由国资营运中心统一公开拍卖,变现收入首先进国资营运中心专户,根据该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核拨,国资营运中心全过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是国资营运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因银行贷款而被法院冻结或已抵押给银行的资产的监管。

三是国资营运中心要加强对于县政府以土地等国有资产入股的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本的监管。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把企业股权红利全额上缴国资专户管理。

四是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先后制定了《××县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营运实施方案》、《××县国有(集体)资产集中监管、处置实施方案》、《××县国有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关于理顺店面管理关系的紧急通知》等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

五是为免除原产权单位的后顾之忧,又能确保部门的正常运转。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较为科学和合理的返还比例。

六是县委、政府加强了对国有资产营运中心的领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对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工作的监督力度。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为提高本身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尽快培养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国资干部队伍,也制定了较为健全和科学的制度及考核办法,并加强了对国资干部的监督。

××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不管今后的工作难度有多大,不管面临将要开展的工作有多艰辛,将一无反顾地将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其他的改革结合起来,不断地将国有资产的改革推向前进。

四、几点启示:

一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保值增值。

二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营运,通过投资导向、股权流动的调控作用,实现“无中生有”、“小中聚大”,最大限度地集中县财力办大事。实践表明,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营运,对政府集约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是一个最现实、最可靠、最稳定的筹资平台。

三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堵塞国有经营性资产流失的“黑洞”,有利于从源头上构筑起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防线”。

四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有利于解决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缩小单位之间的利益差别,促进社会的公平。

五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减少了有的干部调动、提拔时,想去有国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而四处找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情况。

六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可激活监管企业的运行机制,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经营自主权进一步得到落实。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规范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我县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我县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政局内部专门设立国资股负责管理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单位申请—政府(财政)批准—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或构建)—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业务流程。

二、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一)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相结合,国家投资项目经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或政府采购物质供货后,将批复决算或物质采购的情况同时通知国资股,由国资股及时监督单位将已完工程或采购物质记入固定资产。

(二)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去年我们对全县124个单位展开了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首先让单位自查,并把自查结果上报财政局,采用深入到每个单位对会计账簿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询问的方式,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帐账相符、账卡相符、帐实相符。采取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资产闲置、处置数量较大的单位及单位的大宗资产(如车辆、房屋及土地)进行重点清查,对土地、房屋建筑物采取现场测量与查看相关产权证件相结合,进行重点核实。通过清查,我们掌握了相关单位资产的具体情况,使单位的资产真正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为处置、出租或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了依据。

(三)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的步署,我们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要求资产占有单位结合推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和卡片账,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四)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发生国有资产调拨、转让、置换、出售、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问题,以及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行为时,按照“单位申请、部门审核、财政审批”的程序办理。在发生国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行为时,由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资产评估,在审计或评估的基础上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公开交易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不宜公开竞价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协议转让。对产权不明确的,先进行产权界定,在未明确产权归属前不得擅自处理。在办理房产、车辆过户、工商登记、土地出让手续时,未出具政府或财政部门审批的资产处置证明材料,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

(五)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我县印发了《沽源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担保、处置以及利用国有资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搭建平台、科学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我县124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安装并运行了财政部门统一配发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将所有固定资产数据和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实现了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通过对软件的“登记、申报、查询、分析、统计、审核、处置”等系统功能,基本实现对全县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会计制度不规范、不明确。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从核算上对经费的收入、支出账都算的很明白,但对资产的增加、减少核算不严肃、不规范,往往是一支了事。尤其是基建工程完工,不能及时按照基建财务的要求及时进行财务决算进行资产移交,将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按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二是执行会计制度不明确。表现在经费开支形成的国有资产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记入国有资产,按基建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形成的资产也能按要求记入国有资产,但有一部分资产尤其是涉农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单位在会计处理上无所适从,大多没有按国有资产进行反映,造成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二)账实不符,“家底不清”。有些单位由于开支渠道不同,增加的固定资产,不列入固定资产账,这样就有一部分资产成了账外资产,无人管理,处置时不上报、不审批;
有些单位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资产,不入账,视为己有,用完了自行处置;
有些单位拆迁、报废资产,不报告,不办手续,有账无实,致使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管理混乱

(三)日常管理不完善、账务处理不及时。一是日常管理不完善。通过资产清查了解到,虽然大多数单位设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但部分单位存在不及时记账的问题。有的单位只设总账进行核算,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乡镇政府机关大多数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不完善。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部分单位虽然根据县政府安排进行了资产调整,但相关单位没有根据资产管理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致使单位无法进行账务核算。清查中还发现,尚有部分单位没有根据上次资产清查的结果及时进行调账。

(四)职责缺失,配置资产的职能无法落实。从目前的管理模式看,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只行使资产的处置权,而没有真正落实资产的配置职能,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谁想买啥就买啥,造成资金开支增大,形成国有资产不必要的浪费;
在资产调剂方面,有些单位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过剩、闲置,而有的单位没有办公用房,设备紧缺,还要政府拿钱租赁办公场所。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造成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

(五)监管手段单一,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于实际。目前,我县国资管理部门用于行政事业资产的监管手段主要是产权登记、资产处置审批、清产核资等,基本局限于资产处置环节,而无法管理单位的资产“入口”。同时,各单位的资产管理是否到位,并不影响财政资金分配部门对他们的年度资产预算安排。管理的好与坏,对下年底资金预算没有影响,无形中使单位只注重资金管理,注重资产的购进,而不在管理上下功夫。致使各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视不够。

(六)经营性资产和收入管理需要加强。事业单位由于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积累了规模相当大的经营性资产,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中尚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的管理机制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督、财会管理没有与经营性资产监管相结合;
二是经营性收入不能及时、足额上缴。目前虽然明确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财政专户,但在具体征管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具体问题:如单位经营性收入的具体范围界定不清;
对经营性收入的征收主体尚不明确;
经营性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后,其支出管理尚不明确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资产管理越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单位,尤其是主管部门越权擅自行使本应属于财政部门行使的资产管理权,随意报废资产、随意调拨资产、随意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还有部分单位办公用房临街,单位擅自将门面房对外出租,租赁费自行支配,没有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四、加强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严格国有资产配置。坚持资产配置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通过设定前置性审批环节,严格资产配置审批。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各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努力实现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紧密结合,加大对各单位国有存量资产的调控力度,逐步建立国有资产调配和处置的有效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的整合、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二)强化管理职能。管理职能到位是管好行政事业资产的前提条件。县政府应明确将资产的配置,调剂职能真正落实到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明确县政府及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各行其职,以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以资产产权管理为基础,以资产配置为核心,以资产处置为关键一整套可行有用的制度办法。

(四)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是资产管理的重点,也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公共房产统一管理、公开招租的制度,防止低价出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完善资产经营收入管理制度。单位使用有形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内部经营产生的收入都应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收取。同时,资产经营收入要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杜绝隐瞒、截留、坐支、挤占和挪用资产经营收入。

(五)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与纪检、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部门一起加大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内容纳入日常审计、监察范围,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对那些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无视管理法规,随意购置、处置国有资产,低价处置国有资产,隐瞒、逃漏国有资产收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浪费、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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