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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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一)

 一、目标任务

  XX-2018年,按照“442”(每年分别完成总任务量的40%、40%、20%)工作进度,分类救治患病贫困人口,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到2018年底,所有患病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效、及时救治,当地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防控、计划生育等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制定下发调查摸底方案,摸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薄弱环节,精准识别患病贫困人口病情及病种,在此基础上,一县一策、一户一案、一人一法,逐一建档立卡。出台《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方案》、《便民惠民医疗服务方案》、《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分类救治方案》、《妇幼健康扶贫方案》、《健康扶贫考核评估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健康扶贫政策体系。

  (二)实施“八个一”工程,分类救治。对患病贫困人口开展“八个一”工程:明确一所定点医院、确定一名家庭医生、签订一份承诺书、制定一张健康卡、建立一个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查体、组织一次健康会诊、发放一张健康明白纸。将实施“八个一”工程作为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总抓手,精心组织,抓出实效。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组织主体,统筹辖区内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划分责任片区,测算好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和工作量,明确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及其他病的救治标准,对患病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

  (三)推行“先治疗、后结算”机制,便民惠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采用“先治疗、后结算”的机制,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保障贫困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将惠民医疗服务作为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让贫困人口共享改革红利的具体措施,为贫困人口提供安全、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XX年5月底前,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惠民门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便民惠民服务。XX-2018年,在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做好“微笑列车”和“健康山东光明行”活动,分期分批对全省贫困人口唇腭裂患者、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和手术治疗。认真做好贫困人口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血友病治疗等惠民便民项目。

  (四)健全服务体系,夯实人才根基。按照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的思路,XX年6月底前出台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确保2020年前全部达标。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对7005个省定贫困村合理规划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确保村村都有卫生室服务。不断夯实基层卫生人才根基,启动“3+2”助理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模式,XX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2018年,通过开展对口帮扶培训和继续教育,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轮训。2020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每千服务人口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

  (五)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突出重点帮扶、精准帮扶,强化考核评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XX年6月底前,组织省、市级三甲医院与扶贫工作重点县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进一步推进和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强化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国医堂”和“中医馆”建设,使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在健康扶贫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发挥。鼓励二、三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培训、远程预约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XX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2018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不出县”。

  (六)推动健康教育促进,提高健康素养。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倡导“互联网+医学科普”传播权威健康科普知识,帮助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以农村基层为重点,以学校为突破口,广泛开展“健康进万家、幸福伴我行”活动,加强地方病、慢性病、传染病等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作为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主阵地,组织开展“百名健康教育专家千场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开展高危行为干预,促进卫生服务模式由“重疾病治疗”向“重疾病预防”转变。力争到2018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省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七)打造公益平台,吸引各方参与。出台有关政策,鼓励支持群团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健康扶贫事业。探索建立“健康助力奔小康”公益品牌,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打造社会各方参与健康扶贫的统一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有关公益活动、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信息,使健康扶贫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不断提高健康扶贫工作公信力、美誉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省卫生计生委成立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扶贫工作重点地区责任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明确具体承担健康扶贫攻坚任务的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政策倾斜。加大对健康扶贫的投入,列出专门扶贫资金和项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确定卫生计生项目、制定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区域发展与健康扶贫工作的实际,协调发改、财政、人社、扶贫办等部门将普遍支持的政策和项目向扶贫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倾斜;先行先试的政策和项目在扶贫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先行试点,予以优先安排。

  (三)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评估验收。建立“季度调度、半年督导、年度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好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制定考核评估办法,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重点对组织领导、患病贫困人口分类救治、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确保健康扶贫工作规范、科学、有效推进。

 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二)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到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16个重点专科建设。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XX年建设2400个,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XX年至2020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18年至2020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XX年起,每年从省卫生计生委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处科级优秀干部到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XX年起,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重点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多点执业服务,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XX年起,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医师到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XX年起,对全省417万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年终统一核算,次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所需资金根据实际执行结果,由省级通过调整财政新增缴费补助的方式解决。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年至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年至2020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20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年至2018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XX年20个贫困县,XX年20个贫困县,XX年18个贫困县,2018年17个插花县。

  6.从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各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政策指导。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甘肃保监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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