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女童更需要多保护

留守女童更需要多保护
  
  作者/陈小力
  
  农村留守儿童,一个脆弱的群体。然而留守女童除了面临和其他留守儿童相同的问题之外,还有着特殊的困扰与危机。
  
  有这样一个案例:12岁的留守女童谎称交学费,向爷爷奶奶要了钱后并没有到所在的寄宿学校,而是到外地打工,遇到一位“关心”她的23岁的男子,于是两人就经常在一起。一次酒后,这名男子与女孩发生了性关系,以后又有多次性行为,从此后活泼爱说话的女孩变得沉默不语……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在未成年人自愿的情况下,都触犯了刑律,属强奸罪。
  
  还有不久前,发生在甘肃省陇西县震惊全国的一起案件:警方初步证实,当地28岁的乡村教师刘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多次强奸、猥亵小学生数量多达8名,其中5名女学生被强奸,3名女学生遭到猥亵,年龄最小的仅10岁,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3岁。其中的受害者多为留守儿童。
  
  还有个案例,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女儿嫁给某男,双方又生育一女孩。后来女人外出打工,男人在家把妻子带过来的三个女儿全都强奸了,大女儿14岁,小女儿才10岁。
  
  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女孩,她的父母外出打工,小女孩交由奶奶看护,而奶奶缺乏防范意识,一次,奶奶打麻将时将小女孩顺手交给同湾里一个男光棍,男光棍抱走后就性侵害了小女婴。
  
  为什么农村留守女孩遭性伤害的悲剧频频上演?
  
  据有关调查,现在农村80%的青壮年农民进城打工,而打工父母把孩子带到身边的比例大约只有5%~10%,而且父母带孩子进城一般也是带男孩,而把女孩留在家里,所以,农村留守女童要占留守儿童的一半多。留守女童长期失去父母的监护,爷爷奶奶、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做临时监护人,有的年迈体弱无法行使监护权,有的老年人对女孩的性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太弱,缺乏对女孩的性安全保护。
  
  青春期教育历来是农村学校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性是一个难以启齿的字眼,信息的闭塞也给农村青春期教育的开展带来了阻碍。留守女孩的父母几乎不对自己的女儿进行性安全方面的教育,学校也很少对学生进行性安全教育。同时很多打工父母认为女儿的安全有学校管,学校则认为有家长监护,结果两头都没有管,导致很多留守女孩自我防范意识太弱,也没有这方面的防范知识。
  
  更让人不安的是,留守女孩遭受性侵害问题很少被告发,主要是因为遭性侵犯的女孩和她的家人担心一旦被曝光,将会给女儿及家人带来耻辱和巨大的压力。
  
  农村留守女孩遭性伤害的案件警醒我们: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区,都要承担起责任,加强留守女孩的性安全教育。外出打工的父母,一定要为女儿选择好安全的监护人,不要轻易把女儿托付给男性亲戚监护。母亲是对女孩性教育的第一任老师,要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从小对孩子进行性知识教育,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加强性安全防范知识。学校也要对留守儿童进行适度的性知识教育,介绍青春期的性生理、性心理知识。农村中小学也可以聘请医院或计生站的医生到学校讲授生理卫生知识,尤其是性安全方面的知识,以确保留守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充分调动社区基层组织对留守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农村社区和村两委会应对受委托的女童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同时也要对本社区内有性侵犯倾向的人加强教育和防范,防止他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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