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围绕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全域旅游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程建设目标,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加快人工湿地(荷花塘)的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全域旅游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程发展目标,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相结合,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按照“路、沟、池、圈、序”五字整治方针及“五有”标准(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机关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遵循“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序实施。以“多规合一”改革为契机,在对全县各自然村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人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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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坚持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全县总体规划以及村镇规划当中,通盘谋划,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统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政府推动,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农民主体,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且有从事城乡水环境治理专业能力的企业,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发挥企业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涉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立“谁投资、谁运营、谁受益”的治理模式,安排适当财政补贴,确保企业合理受益。

(三)因村制宜,经济实用。以优化全县水环境为导向,在认真分析各自然村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居民生活规律等基础上,结合不同村庄的地形地貌、排水方式及去向等特点,因村制宜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和处理技术,明确治理目标、序时、措施等。

(四)示范带动,全面推进。以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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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治污设施发挥效用。

(五)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按计划、高质量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切实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效果。

三、治理模式与要求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因村制宜,分类施治,适度超前,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推广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

(一)对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

(二)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生活污水量大且易于统一收集的,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等方式集中处理,即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村庄重点推广人工湿地项目(即垂直流型人工湿地或潜流型人工湿地)。

(三)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应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采用氧化塘、稳定塘等方式分散处理,即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庄重点推广“荷花塘”项目(即表面流型人工湿地)。通过污水治理所排放的尾水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尾水排放到环境敏感区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二)尾水排放到非环境敏感区的,尾水鼓励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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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田、土地消纳等方式资源化利用。

(三)经处理后的尾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水质现状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的水体。

四、治理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全县8个镇119个行政村662个自然村(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96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566个)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即人工湿地(荷花塘)计划。科学编制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重点围绕列入37个美丽乡村建设名录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湖库周边、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高速公路两侧、主要城镇周边(城镇规划建成区以外)、循环农业养殖小区周边等区域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6年前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自然村有16个,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8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8个。2016年后实际需治理的自然村为646个,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88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558个。

(一)88个自然村采用人工湿地项目建设,计划分三年(2016年-2018年)实施。2016年计划实施的自然村11个(详见附件1),2017年计划实施40个(详见附件2),2018年计划实施37个(详见附件3)。

(二)558个自然村采用“荷花塘”项目建设,计划分四年(2016年-2019年)实施。2016年计划实施的自然村50个(详见附件4),2017年计划实施165个(详见附件5),2018年计划实施167个(详见附件6),2019年计划实施176个(详见附件7)。

(三)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即农户各类排污口接管等支管网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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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排沟等主管网),采取政府出水泥、石料等原材料,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加强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加强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保局,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涉及规划、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指导,编写技术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工作指导;
县农业局负责村庄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采用建设养殖小区统一治理或户型沼气等方式治理养殖废水,严禁养殖粪便等生产废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放到环境;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村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从源头控制污染,推进卫生户厕改造全覆盖,严格落实三级化粪池防渗措施;
县水务局负责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村庄的污水管网建设;
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用地保障;
县财政局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和使用,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镇政府作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作;
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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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村作为项目后期运维管理落实主体,负责后期运维管理工作。

(三)多方统筹整合资金。在每年编制财政预算时,由县财政局根据当年的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统筹整合“一事一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扶贫等资金,争取将我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畴,将不少于20%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运行。实施646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预计需要费用16240.1万元,其中人工湿地项目(88个自然村)测算费用为5080.1万元,截止目前有9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实际概算1130.1万元(含管网建设费用),剩余79个项目按50万元/个测算(不含管网建设费用),费用为3950万元;
“荷花塘”项目(558个自然村)按20万元/个测算(含主管网建设费用),费用为11160万元。

(四)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用地要因村制宜,由镇政府牵头解决。涉及村集体用地的,直接使用村集体用地建设;
涉及到个人用地的,优先考虑通过村集体用地置换的方式解决,如无法置换的,可采取“谁出地谁受益谁管理”原则,对提供用地支持项目建设的村民,人工湿地(荷花塘)建成后,水塘仍由其使用,种植荷花等作物以及养殖等所产生收益由其获得;
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在不破坏基本农田现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污水排入农田的入口处采取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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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基本农田不受破坏。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要按照“路、沟、池、圈、序”五字整治方针,通过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的方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沟、渠、道)的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开展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建设采取市场化PPP模式建设。荷花塘项目建设采取政府出资,乡镇包干模式建设。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采取政府出水泥、石料等原材料,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建设。

(六)细致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各镇要按照确定的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及时跟进具体实施项目的有关情况,并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进程。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保存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有关资料,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七)加强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污设施常态化运行的要求,一是集中处理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向社会招投标,由企业投资管理、政府补助形式开展;
二是分散处理方面,由所在村负责日常管理,借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模式,通过“政府补贴一些、村民自筹一些”的方式,每个行政村聘请一名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员,通过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加强日常管护,定期或不定期清理杂物、悬浮物和沉积物,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部门联动,建立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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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查制度,检查监测进出水量和水质,并分村建立档案。

(八)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印制人工湿地(荷花塘)宣传手册,采取电视、广播、横幅、网络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各镇要通过已建成的人工湿地(荷花塘)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底前完成污水治理规划梳理工作,制定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二、具体举措

1.认真梳理污水治理规划。认真梳理全区已建成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查找污水管网规划未覆盖的空白区域。对污水管网规划已覆盖的区域,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重点协调安排x片区、卓越城片区等改造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规模和时序,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项目建设,为片区改造开发做好有力保障。对污水管网规划未覆盖的空白区域,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及其变化趋势、原有设施状况及生活用水情况、污水排放量、污水特征等因素,在x年底前完成制定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2.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市政管网能够覆盖的村庄,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街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有条件的村庄可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模式。人口600人以上的,采取集中处理为主;
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进行生态治理。

3、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市级项目,各街镇、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协调做好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等大型项目可研、初设、选址等前期工作。对区级项目,各街镇、部门要根据全区管网未覆盖区域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主动落实项目用地,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基础工作,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4、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鼓励各街镇以行政辖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实行第三方监管,并依据监管结果向运行单位支付运行费用。街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污水数字化运行维护服务管控平台,对达标排放的污水进行在线监测。村级组织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配合企业参与设施运行维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组,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抓好治理工作实施。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并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街镇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实施,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多元投入。生活污水治理资金通过政府补助、政策贷款、社会投入、住户付费等多渠道筹集。鼓励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引进技术适宜、信用良好的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根据招投标合同规定的污水处理量、处理标准,给予社会资本合理回报。日常运行管理方面,由区、街镇、村居以及村民共同承担。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对资金使用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督查组要采取现场督查、定期通报、专题调度、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抓好工作落实。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规范实施。规划设计委托、建设材料采购、工程项目发包等均实行统一招投标。所有项目均需加强财务监管和质量监管,作为重点审计和监督对象。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使污水治理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根据《中共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X〕26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14号)精神,按照《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委办发〔X〕20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40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X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X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X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县。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16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
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从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X年,实现全县188个行政村、16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X-X年):推进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库周5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X年底,全县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X-X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X年底,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X年):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X年底,确保全县188个行政村、16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四)强化规划引领。X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
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乡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各乡镇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科知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X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X—X年)》,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
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农村入河排污口的监管纳入农村面源污染整治范围,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须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X支行、国网X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财政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的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县住建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县住建局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县发改经信局和县财政局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我市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显成效

我市自2003年开始探索生活污水治理以来,全市累计有69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13个自然村实施了生活污水治理,占自然村总数的一半;
在无法纳入市域污水处理厂的农村,有15个村建有集中式治理设施,34个村建有分散式治理设施,7个村建有雨污分流工程;
已建农村公厕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8座,总规模达395吨/日,为实现全市公厕粪便零排放创造了条件。通过治理,试点村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一、明确方案,出台补助政策。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慈政发[2006]71号)和《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06]122号)文件,制定了《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自2007年起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全市生态建设任务书考核内容,鼓励各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结合全国环境优美镇、省级生态镇和宁波市级生态镇(村)的创建工作,按照“先重后轻、先易后难”(即:先治理直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地区、后治理一般地区;
先治理农村住宅集聚点、后治理分散居住户)和因地制宜原则,逐步推开各种试点。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一般村的补助额度为工程直接费的60%、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补助额度为工程直接费的90%,还根据有关政策积极向宁波、省和国家争取项目补助、奖励资金。考核制度和补助政策的完善,加大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步伐。

二、因地制宜,分步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 1 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思路,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阶段是试点示范阶段,积极试点多种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选择工艺成熟、适合农村实际的模式向全市推广;
第二阶段是重点突破阶段,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为重点,梯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第三步是全面推进阶段,到2015年,争取有一半以上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我市于2005年开始建设总投资11.3亿元的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总投资为10.4亿元,建设内容包括东北部污水处理厂2座和配套收集、输送管网泵站(干管133公里、支干管193公里、泵站56座),建成了规模分别为10万吨/日、5万吨/日北部污水处理厂和东部污水处理厂。

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的实施,为农村生活污水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避免工程的重复性投资,我市目前只对无法接管的村庄和规划保留的自然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并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即一次性投入少、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操作简便易行、维护管理方便、处理现场美观,采用适合农村实际的高效、低耗、经济和实用性强的处理技术进行治理。从试点示范工程看,此举实现了家家户户“污浊变清流”,深受当地农民欢迎。

三、六种模式,实行分类治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改造或更换漏底化粪池开始,将家庭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厨房、沐浴、洗涮及卫生厕所等产生的污水纳入收集范围,彻底解决了家庭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和渗漏排放。目前已形成六种治理模式:一是农村公厕粪便集中处理模式,采取粪便等污染物经厌氧发酵后作为有机肥,生产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充分显示出社会效益、经济效

2 益和生态效益的最佳统一,使排错了方向的污水资源变成了农田灌溉的优质原料,为避免二次污染,农田消纳不了的废水再进一步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然后再排放,解决了农村公厕粪便处理难的问题;
二是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模式,主要采用厌氧后生态湿地或利用附近河沟池塘进行阿科蔓塘处理,处理后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用作村级公园景观用水或内河的补充水,既治理了污水和附近已被污染的河沟池塘,又美化了周围环境,适合于住宅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的农村;
三是生活污水联户或单户处理模式,主要采用小型生态湿地,无余留地农户采用地下五格厌氧处理,此模式具有布局灵活、施工简单、管网投资省、管理方便等的优点,适合于农村分散型的住宅;
四是实行雨污分流后接管模式,适合于能接入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的村庄;
五是公厕生态化治理模式,采用循环水冲式污水处理系统,每天节水率可达80%,并达到污染物的零排放,适合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公厕和村内交同不便及环境敏感不便抽粪的公厕;
六是受污染地表水体修复模式,通过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控制污染源头,再经下游人工湿地进行末端治理净化地表水体,适合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水管网收集难度大、卫生环境差的山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试点村环境大为改观,据河网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目前劣Ⅴ类站位比例由2006年的90.9%下降到50%,污染物明显削减,村民反映普遍较好。

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考核评比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特制定以下考核评比办法。

一、机构设置

省住建厅成立考评办,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二、考评机制

(一)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省级每季度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查看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
平潭综合实验区每季度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庄。已考核过的县、乡镇不重复考核,各县、乡镇、村庄考核名单分别由考评人员到所属市、县、乡镇后当场随机抽取。检查时间不通知地方,检查过程中市县有关人员不得陪同。

(二)评分方式。考评办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评办法,明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1、2),考评人员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对所负责考核的县、乡镇和村庄进行评分。

(三)排名方式。设区市对县(市、区)要在省级考评前组织进行考评计分,并公布县(市、区)得分,被抽查县级最后得 分由省、市两级对该县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占70%和30%。省级考评按县级15%、乡镇15%、村庄50%、县(市、区)推进PPP工作落实情况20%的权重计算分值,作为被抽查县(市、区)得分,每季度对各设区市(含平潭)按照其所属被抽查县(市、区)最后得分进行排名,年终根据各季度得分通过简单算术平均进行总评,作为当年度各设区市(含平潭)最终排名依据。

(四)通报方式。省级每季度通报并约谈全省排名后三位的设区市,并将年终总评后三位的名单在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由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附件:1.福建省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评分表

2.福建省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分表

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农村整治实施方案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XX镇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畜禽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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