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论文:高校教师岗位人才租赁应慎行

高校教育论文:高校教师岗位人才租赁应慎行
  孟令熙,赵晓康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上海200051)
  摘要:高校从人才租赁机构租赁教师,到底弊大还是利大,这是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根据对11所高校Il名管理者和42名被租赁来的教师所进行的访谈,笔者认为,从高校大学精神的培育看,从高校教师的职业特点看,从人才租赁的外部环境看,从人才租赁的运行机制看,从国外人才租赁的经验看,此种方式在高校须慎行。
  关键词:高校教师;人才租赁;慎行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0)12-0068-03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租赁方式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中国兴起。人才租赁又称人才派遣,是指人才为人才租赁机构所有,用人单位和租赁机构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然后由人才租赁机构向用人单位提供其所需人才,用人单位使用人才租赁机构所提供的人才的一种用人方式。人才租赁作为一种弹性且新型的用人方式,由于其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灵活性和便捷性等特点,所以颇受用人单位的青睐。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近年来一些高校也开始在其图书馆和后勤等部门采用了人才租赁的用人方式,因而在降低办学成本、突破高校编制限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近几年高校人才租赁的范围和规模已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近两年高校的招聘信息显示:有的高校已开始在部分教师岗位上采用了人才租赁的用人方式,在广州、青岛等地甚至出现了一个分校区或独立学院的教师全部都是采取人才租赁的用人方式的现象。如此一来,就引发出一个问题,即高校租赁教师,到底弊大还是利大。笔者对青岛、广州和昆明等她的Il所高校的11名管理者和42名被租赁来的教师进行了深入访谈,得出的结论是高校教师岗位人才租赁的办法应慎行。
  一、从高校大学精神的培育看,高校教师岗位人才租赁应慎行
  大学精神是大学文化的顶层与核心,是大学在其发展过程中经过长期的积淀而形成的并被本校师生共同认可的能对本校师生的行为起到引导、熏陶、激励和规范作用的一种价值观念体系。大学之大主要在于其精神之大,大学精神足大学的灵魂,也是衡量一所大学办学水平的重要因素。这正如弗莱克斯纳所指出的:“总的来说,在保证大学的高水平方面,大学精神比任何设施、任何组织都有效。”我许多大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大学精神,如“兼容并包、学术自由”(北大)、“厚德载物、自强不息”(清华)和“允公允能”(南开)等等。这些精神不仪进一步造就了北大、清华和南开大学等中国一流的高校,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为我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动力。
  大学精神的源泉和依托在于教师,教师是培育优秀大学精神的主体,所以优秀大学精神的培育就要求我们必须尊重高校教师的独立人格和保证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独立人格是高校教师不可或缺的精神特征,学术自由则是高校教师职业的根本特性。所以,必须保证高校教师是一个自由的阶层,是一个没有自己直接的利益或私利的阶层。如此,他们才能站在全人类的角度以其理性和批判的眼光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其学术研究才能真正体现出其公正性、全局性和长远性。人才租赁涉及到被租赁者、租赁机构和高校三方。在实行租赁办法的情况下,被租赁的教师属于人才租赁机构,但其劳动却要由高校进行管理,这就很难保证他们的人格独立和学术自由。同时,由于被租赁教师不属于高校成员,他们也很难对高校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据笔者对Il所高校42名被租赁来的教师的调查,其中的39人表示他们对他们所服务的学校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加上被租赁教师的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所以他们对高校的消极作用也远远地要大于积极作用。被租赁教师属于人才租赁机构,而租赁机构目前的运作模式基本上是纯公司化的市场运作模式,明显地有其功利性和商业性色彩。在11所高校42名被租赁来的教师中,有36人认为人才租赁机构的用人方式过于带功利性,所以就使自己的独立人格无法得到保障,学术自由更无从谈起。另外,目前一些高校对被租赁来的教师执行的与本校教师相比同工不同酬的政策也比较普遍,这也使被租赁教师的地位更加边缘化,大学精神所要求的人本性和文化性在他们身上很难得到体现。连最起码的人文关怀都得不到的被租赁来的教师,大学似乎也不指望在他们身上能培养出或体现出自己的大学精神。
  二、从高校教师的职业特点看,高校教师岗位人才租赁应慎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于1966年发表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对教师的职业进行了描述:“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能。”由此可见,与其他职业相比,高校教师有其自身的特点。一般说来,高校教师具有职前投入比较大并且其工作具有复杂性、创造性、长效性、劳动成果的滞后性和劳动成效难以衡量等特点。高校教师职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高校教师岗位人才租赁应慎行。
  高校教师是智力高度密集的职业,其劳动是对高级知识的归纳、整理和创新,因而高校教师准人的门槛比较高,反映在学历上就是要求他们要具有较高的学历。根据2009年和2010年全国高校教师招聘信息,高校90%以上的教师岗位均要求要具有博士学位,这就决定了高校教师职业具有职前投入比较大的特点。按照中国目前的消费水平测算,一个人拿到博士学位需要有36万元人民币的投入。根据亚当·斯密的关于补偿性工资差别的理论,高校教师如此大的职前投入,自然就应该有较高水平的收入,包括薪酬水平、工作环境和工作的稳定性等。目前高校教师的薪酬与其他行业相比并不是很高,许多高学历的人才之所以愿意从事高校教师这一职业,更多的是看重高校教师有很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的稳定性。在高校教师岗位上实行人才租赁的办法,租来的人才并不属于高校,而是属于人才租赁公司。人才租赁公司的人才被租赁到高校以后,他们要给高校提供服务,要接受高校的管理,这就使被租来的教师的工作事实上成为一种临时性的工作。这会降低他们职业的稳定性,也会使高校面临吸引不到优

[1] [2] [3] 下一页

推荐访问:高校教育论文:高校教师岗位人才租赁应慎行 高校教师人才网 高校教师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