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小学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例文

某某小学 2020 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招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根据县招生委员会《XX 县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XX 县城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常住地及学区认定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XX 小学2020-2021 学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二、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1.招生对象:我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年满 6 周岁儿童)。

 2.招生规模:计划招收 4 个班。

 3.学区范围:XX 以东经济开发区、XX 村。

 四、招生程序 1. 8 月 18、19、20 日进行入学登记。

 2. 8 月 22 日-24 日,学校做好复核、汇总、排序,并将拟录取新生名单公示(学校门厅)。8 月 25 日,学校返还学生入学登记材料原件,通知并指导家长于 8 月 25 日-26 日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新生家长填报网上信息,要以现场预审信息为准,真实填报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如若信息不真实,将直接影响学生注册学籍。学校同步开展网上校验信息并审核通过。

 3.学校在严格审查信息确认后,于 8 月 26 日前下发入学通知。

 4.8 月 28 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报名注册。

 五、入学登记安排 登记时间:8 月 18、19、20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2:30—5:00,逾期不予办理。

 8 月 18 日登记对象和材料 对象 1: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我校服务区内户籍和自有产权房。

 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须法定监护人和儿童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对象 2: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我校服务区范围但是其本人房产在我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暂未领取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须提交备案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一个月以上用水、用电发票。下同)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须法定监护人和儿童两人的)。

 对象 3:父母仅持有我校服务区内户籍 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须法定监护人和儿童两人的)

 对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非本县人口,跨省、市、县流动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

 材料:居住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务工证明、居住证明。

 对象 5:父母在我校服务区内有公租房或廉租房的 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须法定监护人和儿童两人的)以及公租房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对象 6:房屋拆迁户,拆迁后重新购房或安置的,以新购房或安置房地址认定学区;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原居住地或现租居房地认定学区。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象 7:适龄儿童第二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或房产在我校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8 月 19、20 日登记对象和材料 对象 8: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我校服务区范围,但是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服务区租房居住且从事经商或务工等劳务工作并办理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材料:家庭户口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取得时间半年以上,即 2020 年 2 月 28 日之前,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以注册执照或备案合同的时间先后排序。

 六、入学登记注意事项 1.严格服从学校管理,文明有序登记。

 2.家长必须佩戴好口罩,间隔一米距离排队依次接受学校体温检测、消毒后方可入校。

 3.首次进入校园人数 15 人为限,有出才入。

 特别说明:

 1.请有关家长按要求及时到我校进行入学登记。如错过时间则不予登记,责任自负。

 2.登记中提供的儿童出生日期与公安机关户籍信息不符的,一切责任由儿童法定监护人自己承担。

 3.已经取得义务教育学籍重复就读的或材料造假的,一经查出即刻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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