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因该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在原单位且继续存缴,属个人原因在本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
签字:
年月日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系我公司职工,公司已按照国家政策《社会保险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
特此证明!
单位缴纳保险证明
为我单位职工,我单位自年月
至年月开始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
伤)项保险,自年月开始缴纳生育、养
老、失业、医疗、工伤项保险。本单位不接收档案,
由个人存放职介中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单位缴纳保险证明
为我单位职工,我单位自 年 月至 年 月开始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 项保险,自 年 月开始缴纳生育、养老、失业、医疗、工伤 项保险。本单位不接收档案,由个人存放职介中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社保缴纳证明(共8篇)
未缴纳社保证明(共5篇)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共4篇)
缴纳证明
北京社保缴纳证明(共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