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学校工作总结专题合集

鄂坪乡中心学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县教育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统揽全县教育工作,以“五个全面”布局全县教育重点工作,指导全县各学校开展“三大一进”活动、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联校协作发展、安全工作、“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学校安全等工作。我校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1、扎实开展“三大一进”活动。

一是学校制定了“三大一进”整体活动方案和分项具体方案,制定了教师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安排教师进行教学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竹溪县阳光教育学习手册》、《课堂教学模式与案例选编》,做到有笔记,有体会。二是结合“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和“课内比教学”活动要求,开展“比备课、比上课、比反思(教育叙事)、比成绩”为主要内容的优质课大赛、微课及课件制作大赛、优秀论文评选、优秀教案评比、优秀反思(教育叙事)评选等活动。做到了学校、教师、学科全覆盖。三是建立教学常规包括集体备课、安全管理、后勤管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德育管理等各项常规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坚持周检月查期奖惩制度,做到检查有记载、有量化评价、有总结通报,有问题整改记录。毕业年级召开了复习备考动员会,毕业年级教师有复习计划教案。四是全面落实干部进课堂,把课堂巡查和随堂听课纳入日常管理,学校管理干部坚持参与学校教学常规校管理,把干部进课堂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管理。

2、全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

一是学校制定了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召开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动员会,教师全员参入知晓率100%;
二是教职员工师德规范、工作纪律、履职尽责到位。三是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并将其印发人手一份,让教师对照细则检查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3、积极参与联校协作发展工作

一是参加了第四协作区联席会议,共同参与商讨制定了《竹溪县联校协作发展第四协作区工作方案》;
二是及时与基地学校联系,积极参与协作区的各项活动;
三是整理了协作区工作专项档案和工作简报,开展了3次协作区毕业年级联考,上传了成绩。

4、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二是落实传染病防控、饮食安全、三防等安全常规管理,逢会必讲安全,每天必讲安全。三是认真开展学生夏季防溺水工作,及时完成“十个一”活动,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密切家校联系,落实监护人责任。

5、认真组织“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 一是按照县教研室和装备站要求,学校制定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方案,并将其纳入“三大一进”重要内容,截止目前,我校教师注册率达100%;
二是认真开展晒课和推优课录制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一定数量的质量较高的优课。

6、逐步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
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
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一律公开;
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考勤制度执行每周上下班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后期工作打算

1存在的问题。一是“三大一进”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不够规范,没有分门别类建立专项档案。二是有些安全隐患没有整改到位,如学生上放学必经之地的索桥木板破损没有更换、校园内的个别摄像头坏掉没有及时更换等。三是“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授课任务没有完成,推优课的视频制作质量较差。四是履职尽责的教师公开承诺没有完成,学校及教师个人的履职尽责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没有建立。五是协作区的教师交流不够,少数教师的教学常规不够扎实。六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没有进展。

2、后期的打算。根据上面自查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在后期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收集、整理“三大一进”活动的资料,分门别类建立专项档案。二是再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专项培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上级要求完成“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各项任务,提高晒课和推优课质量。四是限期完成学校及教师个人的履职尽责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按期完成工作整改。五是进一步落实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协作区的教师交流。

2016年5月29日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通过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执行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

(三)坚持优质高效原则。分级负责、严格把关、规范办理,及时、准确、快捷地做好各项督查督办工作。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任务

(一)对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公司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上级公司会议决定涉及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或上级公司领导同志在本单位进行调研工作时议定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三)对公司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涉及需要查办落实,并向领导同志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对公司和公司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

(一)督查督办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省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各所属单位(部门)对公司文件、公司会议决定事项及公司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各所属单位经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岗)要按照公司和省公司经理办公室的要求,负责公司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公司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中涉及本单位(部门)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各所属单位(部门)要明确一名专兼职督查督办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承办任务的分解、督办、汇总和反馈工作。督查督办任务要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以保证督查督办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建立督查督办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中的好的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对在督查督办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对贯彻落实中的不足之处及时指出

并督促改进;
对督查督办不认真、不得力、敷衍推诿、贻误工作直至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办公室系统要运用现代办公手段,建立健全督促检查组织网络,形成正常的工作渠道,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四)督查督办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公司相关保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妥善传递、使用、保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材料;
对需要保密的督查督办事项,要严守秘密;
不需要扩大影响的督查督办事项,要在指定人员、指定范围内进行。

五、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为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办公室系统具体承担着督查督办工作职能,要强化意识、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加大力度,进一步提高督查督办实效,有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和执行力提高。

(二)把抓落实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查督办工作从上到下,从指定计划到组织实施,从工作内容到工作方式,都要紧紧围绕落实到实处这一中心,在落实上下工夫,在落实上见成效。要经常检查了解决策落实的进展,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不断地推动决策落实,直到决策目标的实现。要坚持求真务实、讲求

实效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制止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三)切实抓好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的督查督办。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出台后,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公司决策精神,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开展督查督办的建议,提供需要督查督办的内容、重点和方式。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动态,跟踪了解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要认真负责地向公司报告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凡是文件和会议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也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在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时,要讲实话,报实情,提供对公司抓决策落实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

(四)认真做好公司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工作。各单位(部门)收到省公司经理办公室转去的公司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后,要尽快落实,办结后及时报告。查办件一般应在10天内办结;
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省公司经理办公室对转交有关单位(部门)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向公司或省公司经理办公室报送的查办结果,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
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坚决克

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1、坚持督查工作原则。决策督查必须及时分解立项,加强跟踪督查,定期综合反馈。专项查办坚持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
谁承办谁负责;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严格督查工作标准。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必须做到方案科学、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反馈及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严格领导审批程序。督查活动必须经县委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所有督查材料未经督查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县委主要领导审签同意,不准上报下发。

4、灵活运用督查方法。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催报检查、明查暗访、联合督查、督查调研、随机抽查及转办、协办、自办等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检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

5、严肃督查工作纪律。督查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既报喜又报忧。注意在一定范围内保守工作秘密,不准向外人透露未经领导审核同意和有可能影响督查效果的事项。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办公室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大会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分。

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情况汇报

XX市XX学校 2017年12月16日 学校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XX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16)59号)和市教育局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我市校园公共安全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教办〔2016〕131 号)等一系列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现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校长张晶为组长,副校长陈海峰为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

员:各班主任老师

小组成员强化自查、自管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各自分工负责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建章立规,加强监督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安全检查的精神,强化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了《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并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如《XX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制度》、《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XX学校防恐防暴应急演练方案》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使具体行为人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操作,对存有不安全隐患的地方要求专人控管,做好预防,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危害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保卫人员对每天的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如晨检通报单、安全保卫记录、宿舍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记录、来客登记单、值班记录等,保存了第一手资料;
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明确责任,层层把关,使学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

三、具体工作的开展实施

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多次强调,逢会必讲,促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1、各班学生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主任,每个年级均有学校校级领导下年级重点负责。加强日常的工作监管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即时处理,及时整改。

2、学校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周领导带领值周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首问制,并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严格落实到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方案中。校长与各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状,使学校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

3、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值班,认真落实了查宿制度,即班主任在下午放学把住宿生要交由宿舍管理员,做好交接工作,统一管理。值周领导每天都要检查班主任是否按时做好交接班,并且每晚都有宿舍管理员值班管理学生就寝。

4、提高校园消防安全能力。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 学校配备了消防栓,指示标志、疏散逃生的技能,通过开展了防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在特定时期、特定气候下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行为和应急能力。

5、食品卫生:加强食品及饮水工程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的实施细则。把好食品进货关、验收关,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做好食品进货、验收、留样等台帐记录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种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进行食品操作,责任到人,一环紧扣一环,层层抓落实抓重点,有力地确保了师生的安全。对食堂等部位的卫生死角及时由专人清理。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自觉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增加防病知识,提高防病能力。

6、校舍设施与活动安全:通过整改,我校取消了存有安全隐患的一些设施:对操场篮球架进行了维修,对校园所有树木进行排查,把一些高大的树木进行移除,安排电工处对学生宿舍、办公场所以及教室进行了电路安全排查与维修。对学校锅炉、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围墙、等部位进行扎实细致的排查、确保师生活动的安全。

7、落实课堂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校外防溺水、防火、防雷、防风等意外事故的安全教育。向学生家长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家访与学生家长交谈,提高学生在校外的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我们在校园安全方面做了如下工作: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学校无责任事故发生,安全事故为零,但安全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通过校领导及全体师生集中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明显的好转。但是,周边小卖部,精品店,游戏机室等对我们的学生影响还是还很大,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希望能够协助解决,同时学校门口的交通比较乱,对上学放学的学生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校领导带头与值周教师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时段值班,督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

总之,学校在安全工作上引起了高度重视,目前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学校的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我们将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XX学校 2017年12月16日

关于2012年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建工作

调研督导有关安排的通知

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推进国资委系统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德国资党发(2012)20号]文件精神,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九月上中旬对全系统所属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调研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研督导分类及调研督导方式:

在开展调研督导活动中,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企业,按照文件规定逐一开展调研督导工作,重点检查国资委党建工作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企业,以座谈会形式开展调研,研究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出路和途径。以查资料、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二、调研内容:

2012年初以来国资委党委下发文件,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

1.[德国资党发(2012)16号]文件各企业执行情况:

(1)年度工作要点;

(2)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情况 ;

(3)党员公开承诺档案;

(4)基层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5)党员公开承诺签订情况统计;

(6)党员公开承诺考核情况档案。

2.[德国资党发(2012)20号]文件基层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

(1)企业党组织台帐;

(2)党员名册;

(3)流动党员登记册;

(4)基层组织调查报告;

(5)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

(6)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7)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8)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

3.[德国资党发(2012)25号]文件各企业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制定执行情况。

4.[德国资党发(2012)32号]文件各企业确定党组织十件实事内容及落实情况统计资料。

5.[德国资党发(2012)38号]文件各企业党委中心学习组写一篇学习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文章情况。

6.[德国资党发(2012)49号]文件各企业执行情况:

(1)企业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方案;

(2)企业基层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台帐;

(3)基层党支部整改承诺书;

(4)调整充实党组织班子情况;

(5)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教育情况;

(6)党组织和党员结对帮扶情况台帐;

(7)为职工办实事情况台帐。

7.[德国资党发(2012)53号]文件各企业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情况:

(1)企业党组织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领导机构建设情况;

(2)创先争优 “三亮三比三评”制度(含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党员评、领导评制度);

(3)检查通报制度;

(4)考核评价制度;

(5)表彰奖惩制度;

(6)监督管理制。

三、调研督导分类及单位:

1.生产经营正常企业:

清平磷矿天池集团金河磷矿金路集团玻纤集团 蓝星机械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联通公司建投公司西南工程学校中机建设天然气公司 天元酒业

2.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企业:

酱油厂金鑫公司耐材厂四川化建冶轴厂 永兴机械鼎天科技通工厂旌湖水泥厂

四、调研督导单位及时间安排:

9月10-14日调研督导单位:清平磷矿天池集团 金河磷矿蓝星机械天元酒业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

9月17-21日调研督导单位:玻纤集团天然气公司 中机建设 建投公司西南工程学校金路集团联通公司

适时在国资委机关召开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有关企业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党群部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各自汇报企业今年以来的党建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参加人员:

在企业进行调研督导过程中,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参加。本次调研督导是对国资委党委文件在全系统执行情况的一次大调查,调查结果将纳入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评。因此,请各企业党组织务必给予高度重视,企业党组织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研督导前的相关工作,确保此次调研督导取得实效。

德阳市国资委党群工作处2012年8月29日

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 查)工作,明确督查工作任务,规范督查工作流程,提高督查工 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督查工作是指对人民法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专项工作,上级或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等有关机关及其领 导、上级人民法院及其领导或本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督 查。

第三条督查工作应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 筹兼顾,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依章办事、保守秘密,做到科学 督查、高效督查、廉洁督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督查 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督查督办下级人民法院和本院各单位承担 的督查事项。

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立专门的督查一2一

工作机构;
没有条件的,应当视情配备专职或兼职督查工作人员。

第五条督查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一)督查督办。对人民法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专项工作及 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二)报告通报。及时向有关机关及其领导报告督查事项的贯 彻落实情况;
定期汇总通报各承办单位落实督查事项的情况。

(三)协助调查。协助本院领导解决执行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问 题;
经授权参与对某些重要问题的调查处理。

(四)综合分析。综合分析督查工作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 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评比。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本院各单位完成 督查任务情况的考核评比。

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内设各单位应当确定 一名负责人分管督查工作,负责对本单位承担的督查事项进行指 导协调和跟踪落实;
确定一名人员为兼职督查工作联络员,负责 配合本单位承办人及督查部门落实督查事项。

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由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工 作作风实、纪律观念严的人员从事督查工作。督查工作人员一般 应当具有审判职称。

第三章督查内容和方式

秦八条督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上级人民法院或本院文件中,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或 需要督查的事项;
每年度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人民法院工作报 告》中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人民法院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本院党组会议以及院领 导主持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中,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人民法院开展重要专项工作中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上级或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等有关机关及其领导批

示交办的需要督查的事项。

(五)上级人民法院及其领导或本院领导批示交办的需要督

查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九条开展督查工作一般采取发函督办、网上督办、召开 协调会、电话督办等方式进行。

对重大事项的督查或经催办仍未报告办理情况的,督查部门 可以派员实地督查,或者视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专门研究,必要 时细成专门督查组进行联合督查。

第四章督查程序

第十条督查工作一般包括立项登记、拟办送审、交办、办

一4一理、反馈、催办、报告、结项归档等程序。

第十一条立项登记

对上级或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等有关机关及其领导、上级 人民法院及其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应当报经本院领导批准后由 督查部门立项登记;
对本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直接送督查部门 立项登记;
对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重要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 督查,可以由督查部门提出立项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立项 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立项编号、内容提要、批示领导、批示时间、批示内容、交办单位、交办时间、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理时 限、催办记录、办理结果、办结时间等情况。

第十二条拟办送审

督查部门应当根据来文内容和业务分工提出拟办意见,报送 有关领导审定。

第十三条交办

交办督查事项一般采用督办函的形式。督办函应当明确交办 事项的由来、要求、反馈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的时限,并附督查 事项有关材料。对于紧急事项可以直接电话交办,并做好电话记 录,事后及时补发督办函。

督查部门一般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督办函及有关材料转送 承办单位;
由督查部门自行办理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承

办人。。对于任务有交叉或者涉及几个单位的会办事项,交办时应当 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督查部门应当视 情及时进行协调。

第十四条办理

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任务后,应当认真及时办理。对于会办事 项,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 极配合。

第十五条反馈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督办函确定的时限反馈办理结果或进展

情况;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当反馈进展情况,并说明 原因,视情适当延长办结时限。

对于会办事项,协办单位应当积极向主办单位反馈办理情 况,由主办单位统一反馈办理结果。

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反馈情况应当加盖院印,本院 各单位向督查部门反馈情况应当经单位领导签批或加盖单位印 章。对于紧急事项,可以先行电话反馈,事后补充书面材料。督查部门对于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情况应当认真审核,必要 时可转请本院有关单位审核;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退回承办 单位重新查报。

第十六条催办

督查部门应当适时掌握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对限时未结或 未能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的,应当及时催办。

一6一已盔督查部门催办的,承办单位应当于1周内反馈办理情况第十七条报告

督查部门应当及时形成督查工作报告,或者转本院有关单t 形成督查工作报告,或者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形成办理情况报告, 报送有关机关或领导。报告应当实事求是,观点明确,文字简练 用语规范。

有关机关或领导要求听取专题汇报的,由督查部门联系雍 实。

第十八条结项归档

督查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结项登记;
需要督促其他单位射 续办理的,应当重新立项。

督查任务结项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和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及 时立卷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负责解释。各高级 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 厅备案。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人民法院 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法发[1996]8 g-)同时废止。

.7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政令畅通,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山西某某政务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办国土资源站的政务督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务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保证局委会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局成立政务督查领导组,组长由“秘书工作”担任,副组长由“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担任,成员有“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秘书工作”兼任,副主任由“秘书工作”兼任,政务督查员由局办公室和执法监察股抽调人员组成。

第五条 政务督查人员具有对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权、建议奖惩权。

第六条 各股室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务督查人员的工作,确保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

第七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上级批示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局领导批办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局党支部、局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五)重大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章 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第八条 政务督查工作包括立项、下达任务、督促查办、督查专报、立卷归档等工作程序。

第九条 立项。凡需要督查的工作事项,都要由督查办公室填写立项报告卡片,提出拟办意见,包括督查事由、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要求等内容,送局长审批。

第十条 下达任务。根据立项要求,督查办公室拟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将督查工作任务下达给承办人。

第十一条 督促查办。督查工作任务下达后,督查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进度,按期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 督查专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站或局各股室接到督查工作任务之后,要交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
办理结束后,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以督查专报形式上报督查办公室。对难度大、办理周期长的督查事项,要书面报告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在上报督查结果的同时,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五章 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

第十四条 政务督查员每周应向局政务督查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工作情况,对紧急重大事项应随时报告局长。

第十五条 政务督查办公室一般每月通报一次督查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 政务督查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事项,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政务督查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未及时向上级报告督查工作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督查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 对股室不配合督查人员工作,造成重大工作延误或者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股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其分管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 政务督查工作根据所督查的事项可采取文书催报检查、现场巡视检查、专项查办等工作方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政务督查的结果,由政务督查办公室按行政奖惩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务督查领导组研究后予以落实。

[政务督促检查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政令畅通,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山西某某政务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政务督促检查工作办法。

第二条 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办国土资源站的政务督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务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保证局委会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局成立政务督查领导组,组长由“秘书工作”担任,副组长由“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担任,成员有“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工作”。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秘书工作”兼任,副主任由“秘书工作”兼任,政务督查员由局办公室和执法监察股抽调人员组成。

第五条 政务督查人员具有对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权、建议奖惩权。

第六条 各股室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务督查人员的工作,确保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

第七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上级批示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局领导批办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局党支部、局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五)重大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管理制度《政务督促检查工作办法》。

第四章 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第八条 政务督查工作包括立项、下达任务、督促查办、督查专报、立卷归档等工作程序。

第九条 立项。凡需要督查的工作事项,都要由督查办公室填写立项报告卡片,提出拟办意见,包括督查事由、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要求等内容,送局长审批。

第十条 下达任务。根据立项要求,督查办公室拟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将督查工作任务下达给承办人。

第十一条 督促查办。督查工作任务下达后,督查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进度,按期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 督查专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站或局各股室接到督查工作任务之后,要交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
办理结束后,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以督查专报形式上报督查办公室。对难度大、办理周期长的督查事项,要书面报告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在上报督查结果的同时,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发布单位】九江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2-08-19 【生效日期】2002-08-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九江市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定

九江市人民政府

2002年8月19日

第一条第一条 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使督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 督查工作由市长、常务副市长领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机构具体实施。市政府其他领导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都有督查落实的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和落实难度较大的事项,要亲自组织督查。

第三条第三条 市政府督查机构是市政府开展督查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发现和纠正一切违反国家行政管理原则、法规、规章及市政府的规定和决策的行为,防止和纠正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偏差,保障市政府的行政目标准确、及时地实现;
根据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协助市政府领导制定督查督办预案,确定督查工作重点,报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跟踪督办;
根据领导授权安排和组织督查活动,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收集汇总各方面落实情况,向市政府领导综合反馈;
开展有一定深度的督查调研活动,深入分析督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根据督查情况进行考评活动,提出奖罚建议;
及时上报《政务督查专报》和发出《政务督查通报》。

第四条第四条 市政府督查机构协助市政府领导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经常、广泛、有效地行政监督。督查机构可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如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内部刊物;
对政府重要会议议定的事项,政府领导明确批示的事项,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的落实执行情况,可直接责成有关单位按要求执行;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可直接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督查事项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进行协调时,可就督查事项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综合协调。

第五条第五条 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在正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意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二)切实遵守职权界限,在领导授权范围内开展督查,严格按照政府的决定和领导的要求进行工作。未经领导授权,一般不直接处理问题,不代替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工作。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地了解社情民意和基层动态,既报喜又报忧,使政府领导准确掌握工作落实情况。

第六条第六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以及上级领导或机关和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批办件、查办件。

(二)本级政府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及本级政府决定要办的事项。

(三)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重要交办事项和确立的查办事项。

(四)对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的落实执行情况。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由本级政府答复的有关建议、提案。

(六)本级市人大、市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广大市民对本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管理问题提出的重要批评、建议或意见。

第七条第七条 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审批。政府领导按职责分工,可直接指示督查立项;
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提出立项督查的建议。凡拟督查事项,市政府督查机构应制定督查预案,根据内容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呈市政府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定;
重要的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市政府各种会议议定事项及会议纪要、下发的各种文件中需要督查的事项,视同领导已审批,市政府督查机构可以直接督查。

(二)交办。立项建议经领导审定批准后,市政府督查机构应及时立项,登记编号,填写《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或发出督查函通知承办单位办理。

(三)转办。应由下级政府或部门办理的督查督办事项应当及时转办。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的督查件只转原件的复印件,填写《领导批示转办通知单》后交有关单位办理。

(四)催办。督查督办事项交办或转办后要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催办。

(五)办结。各承办单位对凡有明确期限的督查督办事项,应按期办结并向市政府督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办结报告要求文字精炼、格式规范、事实清楚。凡未明确办理期限的,应视情况尽快予以反馈或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单位应主动及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对有特殊要求的办件,要特事特办。

(六)反馈。市政府督查机构负责做好督查工作的情况反馈工作。凡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要及时组织督查活动,及时以《政务督查专报》形式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市政府督查机构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要在25天内反馈;
对专题会、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要在20天内反馈;
每月要将政府当月各项工作执行情况汇总报告市政府领导。上级党委、政府转来的督查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按一事一报的要求正式行文,经市长或秘书长审批后上报。

(七)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督查工作材料连同办结报告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定期向文书档案部门归档。

第八条第八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方法

(一)通知督办。向承办单位发送《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

(二)询问检查。采用电话和上门等形式,适时询问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了解掌握工作进度。

(三)督报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对超过上报时限的要及时催报,并视情下发《催办通知》。

(四)跟踪核查。对承办单位办理的重大事项,必要时跟踪核查。

(五)实地督查。在重大事项的办理过程中,必要时派人实地督查。

(六)明查暗访。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必要时派人明查暗访,了解办理、办结的真实情况和效果。

(七)督查调研。对一个时期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发现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第九条第九条 承办单位的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承办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为督查落实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督促落实。

(二)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应主动与会办单位共同研究落实,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由主办单位向交办单位书面综合报告。

(三)承办单位要按规定要求认真搞好综合反馈工作。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议定事项,要在收到文件后15天内反馈落实情况;
对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确定事项,要在10天内反馈落实情况;
对市政府领导的批办件,要在5天内反馈办理情况;
对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的落实执行情况,要在5天内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执行情况;
对其他督办事项,要按督办单或督办通知要求的时限办结。对超过时限未办结而又未能说明原因的,由市政府督查机构发《催办通知》予以督办;
对督办后应落实而仍未落实的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情况特别严重的将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人大作出说明,并责成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检讨和整改承诺,同时建议监察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条第十条 督查工作的考核评比

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组成部门以及驻市各单位的督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分为:《政务督查》报送和采用情况;
专项督办件的办理落实情况;
重大决策落实的反馈情况;
重点督查调研课题的质量和采用情况;
督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制度建设情况;
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等6项内容。各单位应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当年明确的有关考核要求,先行做好自评总结,并于翌年1月10日前将自评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考评办法进行检查和评比,并对评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后进单位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较大影响的,将给予政纪处分或向党委部门建议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规定执行。凡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条款有差别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加强督促检查 推动工作落实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关键在于落实》(文章发表《求实》杂志2011年第6期),围绕落实这一主题,从抓落实在党的领导中的重要意义,抓落实必须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正确政绩观,抓落实必须具有知难而进、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抓落实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抓落实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对有效抓落实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特别是文章里提到:抓落实“要科学进行任务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要进一步完善巡视督察制度”,讲的很具体、很到位、很管用,既强调了督查对抓落实的重要性,也对督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就如何强化督促检查,使督查督办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谈些看法。

一、要充分认识督查在推动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 督查工作是促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是政府机关工作实现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首先,督查工作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督促检查工作必须扎扎实实,做大量实际的而不是表面的、深入的而不是肤浅的、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工作。必须环环相扣,贯穿到决策实施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方面,直至决策真正转化为每个干部的实际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其次,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实效。局党组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在“五个服务一个加强”方面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再好的蓝图,不落到实处,就是毫无意义的空谈。实践证明,近年来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狠抓落实的结果。必须把抓好落实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并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三,督查工作是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领导最主要的职责是科学地制定决策,锲而不舍地抓好决策的落实。没有决策就谈不上落实,没有落实,决策就失去了意义,两个环节缺一不可。抓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是第一责任人,要着力在政策的贯彻落实上下苦功夫,下硬功夫,下细功夫,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真正把抓落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通过有效的督促检查,把党组的决策和部署变为自觉行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要把督查的落脚点放在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上 督查是动力,落实是目的。一要突出工作重点,这是做好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搞督查,抓落实,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要在总揽全局的基础上,善于抓住重点问题、关健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寻求突破,从而推动全局发展,重点做好“三抓”:一抓大事。始终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当前的中心工作任务,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二抓难事。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门职能交叉或界限不清等原因,会出现诸如一些工作无人负责,一些问题久拖不决的现象,以致工作不能落实。这就需要加强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三抓急事。对于那些上级统一部署,明确完成限时的工作和关系社会热点问题的工作,往往都是急事、大事,如果不及时抓好落实,就会影响大局甚至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督促解决。二要立足解决问题,这是做好督查工作的基本思路。督查的目的,就是要不断在解决问题,推动决策的落实。解决问题的多少,取得实效的大小,是衡量督查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要做到这一点,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善于发现问题。注意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带共性的问题,从群众反映中发现难点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认真研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敢于督查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督查干部是“钦差大臣”,是代表一级组织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敢于面对面地指出存在的问题,秉公直言,刚正不阿。要敢于对那些弄虚作假、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典型,抓住不放。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特别是要敢于反映那些影响决策落实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三是要切实解决问题。工作中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抓住那些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紧紧咬住不放,一个一个难题去解决,一项一项决策去落实,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三要坚持开拓创新,这是做好督查工作的不竭动力。督查工作只有不断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才能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要创新思想观念,紧紧围绕发展主题,把促进发展作为督查落实的首要任务。要强化责任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由被动交办型督查向主动自觉型督查转变。要创新督查方法。着眼于改进督查方式,创新督查方法,丰富督查手段,在综合运用联合督查、实地督查、抽样督查、跟踪督查、催报督查等方法的基础上,还可以开展暗访督查、回访督查和督查调研等等。要创新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把督促检查的任务具体分解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探索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在对决策落实的成效作出科学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奖励或惩戒,不断开创督查工作的新局面。四是发挥领导职能,这是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手段。督查工作实际上是一种领导行为和领导职能,它需要借助领导的权威去推动,需要运用高超的领导艺术和方法去创新发展。督查部门需要在平时的督查工作中扮演好三种角色:一是要当好“代言人”。督查工作是受命于领导或领导集体的行为,这就要求督察员要摆正自己的位臵,身在其位而不越位,做到既要有“威”,适时展现领导“代言人”的威严,在“威”中体现魅力,在“威”中推动工作,又要有“和”,适时展现领导的“亲和力”,在“和”中密切关系,在“和”中抓好落实。二是要当好“中间人”。督查工作处于上有领导、下有群众的中间位臵,决定了督查工作者既要有相当的表达能力,能全面把握领导意图和有关精神,又要有相当的洞察力,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工作效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定。还要有相当的理性分析能力,能将督查情况全面、准确地向领导反馈,不隐瞒,不夸张。三是要当好“观察员”。督察员要善于观察,遇事多思考,在处理具体事务中不断深刻强化领导艺术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遇事多分析,融督查与调研于一体,在正确认识事物和处理矛盾的过程中,寻找抓督查、抓落实的特殊规律。遇事多总结,善于在共性中寻求个性,在个性中总结共性,在变化中探求本质,从而把督查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和水平。

三、要进一步探索督查在推进工作落实中的有效方式 督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系统工程,仅凭领导和督查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抓督查工作,必须整合督查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督查网络,整体联动,形成“大督查”格局,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督查工作同目标管理相结合。在部署工作时尽可能把目标量化、细化、具体化,分解到每季度甚至每个月,这样使基层开展工作有章可循,督促检查也就有了可操作的“抓手”。同时,把督查结果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考评挂钩,建立督查台账,定期向领导汇报。二是督查工作同干部管理相结合。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督查落实情况,既与各级各部门的整体目标挂钩,又与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挂钩,对工作落实差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应有所体现。对影响决策落实和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三是把督查和调研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际开展督查调研,认真了解实情,不断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供领导参考,推动决策和部署一步步地得到落实。四是坚持集中督查和跟踪督查相结合。对落实周期较长的工作或项目,要建立督办计划,连续督办,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效果,对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查原因。坚决摒弃那种虎头蛇尾、半途而废的“半截子”督查做法,特别是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要咬住不放,紧催勤促,全程跟踪,确保确定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科服中心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总结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督促整改安全生产督查中查出问题建议的函》的通知精神,我中心结合实际工作任务情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大局高度为主题,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中心科室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强调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主管科长(行政第一责任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此责任书目认真履行职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行政目标管理之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安全责任档案,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并主动提出整改方案,以求得到及时解决。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1、检查治理、排除安全隐患

这次检查治理各科室对中心七个科室的五个机房、二十间办公室、四辆汽车及气象职教中心大楼安全问题再一次进行自查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中心办公室组织安排领导带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听、看、查三种方式为主,即:听取科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汇报;
看科室工作环境基础,规章制度的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事故隐患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存在的问题

(1)职教中心大楼经营场所与住户混住。根据消防安全要求,经营场所不能同住户同住,但宾馆实际情况是,五楼、六楼都有住户,并且住户都在使用液化气或电磁炉。六楼的消防通道一直有住户住着,不能开通。该房间原住着新分来的大学生,属于单身职工宿舍,现在这些人都已经结婚成家,不应该再继续占用。卫星楼南院无消防通道,如果后院有火情发生,消防车也进不去,对于此事,消防大队曾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造成后果很难设想。

(2)媒体项目机房原存在使用电热设备情况,极易产生消防问题的发生,现已改正,停止使用电热设备。

(3)对消防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知识普及还有不到位的现象存在,现已加强消防知识的使用学习,职工以基本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愈大、会使用报警电话。

三、进一步督促科室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情况,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满腔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千方百计回应群众期待;

(二)落实安全保卫设施、人员、措施、制度等情况;

(三)落实车辆和交通安全;
消防安全;
机房网络安全;
机要保密安全;
个人出租房、宿舍等安全;

(四)落实中心应急值班室工作到位情况,及时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五)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认识搞好交通安全的艰巨性、迫切性和重要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国气象局的有关规定;
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全省气象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严防病车出行;
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杜绝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落实加强中心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高警惕,明确和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切实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防控能力,尤其是短短信、声讯、电台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同时,要做好防泄密、防投毒、防破坏、防爆炸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加强值班工作,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保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应急处置,如有违反细则者,按照问责制逐一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排除安全生产死角,强化责任制落实到位,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把工作重点放在隐患排查治理上,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着“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治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加强人员配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日常检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积极主动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环保局2012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

查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要求。为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通报,积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督促辖区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局领导对环境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绑紧污染防治这根弦,防患于未然;
并将任务分解细化,责任明确到科室、到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采取四大措施,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一)排查隐患,防患未然。为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我局监察大队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风景旅游区、放射物品、电镀、化工、食品、药业、造纸、仪器仪表、建材、屠宰、医疗等重点区域和生产、使用、经营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单位

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有环境不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彻底消除环境安……

学校工作总结 2008年度学校工作总结

在2008年度,我校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积极开展“学、查、改、评”活动,认真落实教育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改革力度,真抓实干,克难奋进,特别是秋季开学,新生人数急剧增加,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各线工作面对新形势、秩序井然,各项工作全面整体推进,取得了历年来最好的局面,最大的发展。

一、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升领导集体战斗力

学校管理的好坏,领导班子是关键,本年度各项工作取得的良好局面,是我们注重加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结果,我们在过去实施的《实事登记制》、《工作交办制》以及过错追究制。责任连带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各处室岗位责任制,并注重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了学习,坚持执行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学习河北衡水中学的办学经验,学习讨论衡水中学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八个倍加”,学习外地职业教育学校的先进办学理念,不断掌握职业教育改革新动向,要求每位领导干部用专用本作好学习笔记,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本。

二是加强了工作交流,定期召开月工作小结交流会,每位领导干部在会议上交流工作作法、成绩、体会、存在问题、下月的打算,相互之间借鉴、学习,取长补短,好的作法在全体领导中推广,使得各线,各处室工作比较平衡发展。如“做什么事都要提前计划好、商量好、研究好,作为领导还要督促落实好”;
“开展工作之前要预知先机,思路清晰,提前安排”;
“工作相互配合,团结出效益、出成绩”等个别领导的工作经验、体会现己深入到每位领导头脑中,从而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是通过“学、查、改、评”活动,加强了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合作意识,创新意识和忧患意识”的教育,要求领导将上述四种意识细化到具体工作实践之中。同时加强了领导干部的考核,由教职工来评价领导干部,组织学生、教师问卷调查,征求对处室工作和领导工作的意见,组织教师代表对全体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与领导的岗位津贴挂钩。

四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教育局制订有关规定,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坚持做好政务、校务、财务公开和各处室工作情况公示,充分发场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参政议政作用。学校重大事项,如购置专业器材,办公设备,基建项目,食堂商店经营承包等都提交到职代会代表、职代会主席团讨论,有效地避免了一个人说了算以及领导班子工作误差,化解了教职工心中的疑虑,如新建教学楼、办公室,开始有的教职工就担心学校刚刚日子好过点,又要建房子,会影响到自己眼前的切身利益,有的议论搞基建,是领导想捞好处,通过组织教职工代表反复讨论,使广大教职工达到共识,由反对到支持,基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了秋季开学扩班的需要。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精神状态 在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上,我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突出口,从抓教职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入手。在搞好师德师风建设上,做到了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首先是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学“十六”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的重要讲话和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暂行意见》、《关于廉洁从教的若干规定》,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现代教育理论,特别是衡水中学新的教育理念,开展“八查八看”活动,并且规定了学习时间,教职工每大周星期一晚上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交流会,全校教职工共计写学习心得200余篇,还举办了两期学习专栏,并将写心得体会纳入教职工的工作量考核之中,让全校教职工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学习的重要性,提高了他们的知识水平和理论水平,增强了教师的责任感。

其次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考勤,在过去签到、坐班的基础上,设专人节节课查教师到岗情况,并规定上课铃声结束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违纪情况及时公示,教务处还建立了每个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学校对教育局制订的廉洁从教若干规定进行了细化并补充了相关内容:①酒后不准进教室上课;
②未备好课不准进教室上课;
③教师不准坐着讲课;
④班主任收取学生学费应及时交到会计室,不准挪用、挫支等。学校一度打麻将风气较浓,不少教职工下课时间就谈麻将“战况”,一门心思放在麻将上,严重地影响了教学,这种风气很快得到了遏制。教职工中“比、学、赶、帮、超”之风悄然兴起,现在爱岗敬业,认真工作之风盛行。

第三是树理工中专教师形象,以前我校有不少教职工认为当官有权的可以开后门,可以贪污腐化,作为一名穷教师也可以利用学生这张王牌,吃餐把饭,钓几次鱼,推销一些产品也不为过,也犯不了多大法,与那些当官相比,根本上不了桌面,因此有少数教师,特别是少数班主任,利用这些关系,弄得家长怨言不少,又不敢得罪教师,也只好忍着,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通过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这不仅是吃饭钓鱼而己,而是在损害自己的形象和学校的形象。现在学校教职工更加关心爱护学生,视学生如自己的子弟,不少教师主动拿出钱物支助困难学生。教职工的精神状态明显转变,不同的精神面貌,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秋季学期扩班导致不少教师工作负担偏重,没有一位教师有怨言。一年来,涌现出很多先进事迹和个人。如政教副主任吕善明上班途中脚损伤,在没有愈合前,忍着疼痛坚持来校上课;
物理教师熊春英在母亲重病弥留之际,没有守候在病榻前,仍来校上课,在亲情上留下终身遗憾;
宿舍管理员郭胜勇徒手掏大粪,保学生厕所流水畅通等等一件件数不胜数。

三、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办学质量

学校发展规模大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了学校的工作中心。只有把教育质量提高了,才有立于不败之地的条件,才有发展的后劲。

首先,建设一支良好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高起点的基本要求,也是学校“核心竞争力”之所在,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保证。本年度我校加强了对教学规范化管理,设立了教学督导组,对教师备课、讲课,教学辅导等教学环节,实行全方位的评估与督查,对学生上课,自习进行跟踪与督查。与此同时,给教师充电,倡导终身学习,学校定期组织进行教育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聘请市教研室行家来学校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选派骨干教师外出到英山、罗田理工中专听课取经,使教师不断更新观念,学习掌握先进的教法;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论文竞赛。郭熙雪、孙学宁合写的《诱学生兴趣,扬学生个性,拓学习技能》,——职业中专学生教学之我见,被黄冈市职教学会评为优秀论文三等奖。大力推行青年教师上过关课,中年教师上示范课的作法。本学年来,学校有20位中青年教师讲过关课,提升了中青年教师的整体业务水平;
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工作,使得学校参加继读教师的人数比例较高,得到了局教师管理科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学校在省、地、市级以上刊物及报纸共发表文章60余篇。语文组编写了“青春飞扬”作文集和语文学科习题集,学校也创办了“武穴理工中专校报。” 另外,高中班和中专班分开管理。中专班教学在课程设置上加大专业课程比例,并要求文化课教师专业化,在教学计划上突出了专业课和技能课的作用,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创办学校特色。在教材的取舍和专业课实习上作出了大胆尝试,中专班教材根据就业的需要,文化课教材以奠定学生基础性学力为主,专业课教材少讲深奥的理论。专业技能训练实行师徒制,创造学生学习均等机会。学校还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了书画组、兰球队、家用电器、电子电机等各种兴趣活动小组8个,效果十分明显。各教研组积极组织活动,如语文组开展自编、自导、自制的戏剧改编表演,校外采风远足,书法作文规范练习,读说写手抄报;
英语专业的英语Party,英语角手抄报;
机械专业的机械模具制作,机电一体化的技能大比武;
计算机的CAD制作,打字比赛等系列活动,延伸了课堂知识教学,丰富了学生业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相关素质。在学籍管理中增设了中专毕业生必须取得普通话、钢笔字、计算机、英语会话四个合格证,才能取得毕业证的新规定。学生由过去厌学,无事可做,课外活动放任自流,变为现在有事可做,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各专业课教学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作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高中班教育教学注重借鉴和创新,一方面认真学习普通高中教学管理经验,另一方面结合自身实际,面向教材,面向学生强化教学研究,狠抓教学质量,使综合高中班学生在文化知识和水平方面不断跃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校126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高职考试,学生600分以上9人,500分以上82人,有45人达本科线,达本科线率为35.7%,上省线率100%,全省3万余名考生,只招本科生760人,而我校就有45人达线,占全省的5.93%,创历史新高。在今年十一月份全市中学生作文比赛中我校学生获得两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的好成绩。

四、加强学生德育工作,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针对学生的实际,为加强学生德育工作,政教以活动为载体,实施育人目标,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在抓学生思想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了德育队伍的建设,我们的作法:
一是坚持每大周召开一次主题政教工作会,小结前大周工作的成绩,明确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后阶段班级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注意事项,使学校的班级工作自始至终有目标、有内容、有计划、有措施,使班级工作在健康、正确的轨道上推进。

二是坚持开展班级量化考核月评比制度,政教处每天对各班级工作作全面细致的考核,在考核评比中,汇总学生会、保卫处和班主任轮流值班、教务、政教共同值日的考核结果,实行评比结果公开,与班主任津贴挂钩,极大的调动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班级管理经验层出不穷。

三是坚持组织班主任进行理论学习。班主任为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人人订阅了《班主任之友》和《德育报》,开展德育论文征集评比活动,本学期召开了两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各位班主任介绍自己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前进。

四是坚持开好主题班会和晚讲活动,政教处非常注重主题班会和晚讲的质量,每天由团委会组织学生会干部对各班的晚讲进行检查并评出等次,每周的主题班会都由政教处深入到各班检查并进行评比,为了切实提高晚讲的质量,政教处还组织晚讲活动观摩课,全体班主任参加听课、评课,这样大大提高晚讲活动的质量。

五是坚持开展德育系列活动,培养学生思想素质,政教处花大力气抓学生的养成教育,从日常生活中的“五线一平、一块、六面卫生”到学生言谈举止,无一不突出了学校的特色和亮点。开展“内务整理比赛”“内务能手比赛”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卫生的习惯。下学期进行了“展开理想的翅膀”的演讲比赛,举办了“纪念12·9运动”手抄报展览,进行了“《我的小学》”影评和《我与互联网》征文活动,培养了学生爱祖国、爱学校、爱学习、爱劳动的情感;
聘请市法院有关人员来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举行有关法律知识竞赛,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9月份开学,组织新入校学生军训,并进行了汇操表演比赛,十一月份成功举办冬季田径运动会,从体格上和思想上锻炼了学生。本年度来,学生违纪率明显降低,打架斗殴、闹事的现象几乎看不到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好,良好校风基本形成。社会舆论对理工中专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面貌作出了较高的评价。

五、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提升办学条件

学校要发展,建设是关键。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扩大办学规模,促进学校的发展,在资金非常紧缺的情况下,今年学校投资80多万元,重点建设了机械加工车间、模具实习工厂、购置多媒体产品、改造多媒体教室,添置了80多台微机,连接了宽带网,每间教室都安装了音响。

为了迎接秋季开学,添置了桌凳、床300套等,办公桌凳30套。在一无资金,二无场地的困境中,校长刘中国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多次召开工会职代会主席团会议,统一思想,一致认为,大发展,必须要有大手笔。然后又带领相关领导,跑关系,办手续,买土地,调解周边环境,想法减免有关税费,想了不少点子,碰了不少鼻子,说了不少好话,做了不少工作,投资260多万元,新建一栋1700m2的教学楼,700m2办公楼,翻建近4000m2操场,改建250m的环形跑道,兴建了1800m2小广场,铺垫了3000m2彩砖,校园内该硬化的硬化,该绿化的绿化,面貌焕然一新,基本上完善配套设施,为争创省级重点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六、加强招生与就业力度,提升社会信誉

就业、升学是学校发展的两张大牌,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在去年就业、升学率均为100%的巨大成绩面前,学校领导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仍然尽全力做好这两项工作。升学方面,学校安排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精干力量到教学第一线,集中优势,抓好毕业班的升学;
制订了毕业班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的奖惩方案,既给他们动力,又给压力;
经常研究对口高考制度和招生院校情况,分析高考动态,捕捉高考信息;
使得今年高考再创佳绩,保持达省线率100%的不败记录。就业方面,继续抓好“考察——推荐——跟踪”的各个环节,主动与广州、深圳、东莞、上海等地的企业联系,邀请他们来校召开现场招聘会,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应聘,在招生教师和毕业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出现了就业快,就业好的红火局面。二00四届毕业生己有4人到浙江人本集团,30人到温州飞科电器有限公司,16人到正泰集团,12人到深圳富士康公司提前就业,就业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升学就业的双丰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学校赢得良好的声誉。今年秋季,招收新生968人,在校学生数达到1818人,超过了历史。不但在数量上超过了往年,在质量上亦有了较大的提高,学校首次使用保底线,即综合高中的保底线为300分,中专班的保底线200分。没有到线的学生,原则上我们是不收的,理工中专再不是过去那种装进蓝子就算菜的局面,保证了学生的质量,为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注入了活力。

还有综合治理工作抓得有特色、有创新,校园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考核评估两个季度为红旗单位;
计划生育工作无一例计划外生育,也受到了市计生委的好评;
在一手抓“防非”;
一手抓“教学”工作的同时,推进了养成教育的升华,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但是,学校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学生人数急增的形势下,校园面积严重不足,扩大办学规模难,发展空间小;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特别是专业教师,能讲的不会做,能做的不会讲;
专业课的实习设备、场地不足;
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学校的发展。

学校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我们必须不断,寻找新的增长点,武穴理工中专一定不会辜负各级领导的殷切希望,争创重点,抓住机遇,敢立潮头。

坡妹镇平安创建督促、检查、考评工作制度

为将“平安乡镇”创建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治本上狠下功夫,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平安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督促、检查、考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平安乡镇”创建工作有总体安排部署和阶段性总结,能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听取“平安乡镇”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创建活动人员到位,有专人专抓,创建工作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实际拨付。

(二)宣传教育

1、加强党内教育和情况通报。进一步完善党内通报制度,合理扩大知情面;
全面落实平安建设教育工作,纳入各学校的教学计划,定期开展形势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对基层特别是村以上干部的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平安建设宣传教育信息源源不断地送入千家万户,做到人人愿意听、愿意看、愿意读,人人参与的格局。

2、继续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样性上作文章,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统一起来,务必使宣传教育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平安建设教育与新农村、普法、综治宣传等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宣传教育内容。

3、开展好对“门徒会”等其他邪教骨干信奉人员的面对面教育工作。要不断创新面对面教育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做到解脱得了,巩固得住。同时,要做

好对其它邪教一般信奉人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

(三)摸底排查工作

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要采取集中摸排与日常摸排相结合、经常性摸排与阶段性摸排相结合的方式,以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状况进行摸底排查,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教育转化、回归社会工程工作

继续开展对“法轮功”门徒会及其他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以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形成教育转化攻坚工作的整体合力。采取深入基层办班、分散办班、上门办班等灵活多样的转化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转化工作,要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对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要全面帮教,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对“法轮功”人员转化得了,巩固得住。不断推进教育转化工作扎实深入进行,大力开展对其他邪教人员的面对面教育,使其早日脱离邪教组,回归社会。

继续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和转化人员完全回归正常社会,进一步巩固教育转化成果。重点完善接茬帮教工作制度、党员干部联系承包制度、分类巩固制度、定期回访等机制,将管理、帮助、教育的责任落到实

处,及时掌握思想不稳定的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和新转化人员的有关情况,帮助其切实解决问题,直至彻底转化,回归正常生活,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五)切实做好防范监控与深挖打击工作

1、为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对重点人员、不把握人员的包保责任,加强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的防范控制,建立健全责任查究制度,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人,防住外来的人”,有效防范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期进行的捣乱破坏活动,实现“无进京滋事、无电视插播、无在当地进行非法公开聚集滋事事件、无重大恶性反宣案件”的“四无”工作目标。

2、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专案侦查,主动进攻,集中力量破获一批有较大影响的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对破坏分子分子形成震慑。

3、做好经常性清缴、清除反动宣传品和反动标语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范反动宣传活动的长效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实现“三无”即:无在当地进行非法公开聚集滋事事件,无重恶性反宣案件,无规模性团伙活动案件,切实把各项防范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六)适时调研,完善基本制度建设

1、对创建工作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创建工作各项基本制度的建设。

2、加强信息上报工作。注重对本地区平安建设活动情况信息收集并及时沟通、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处臵,有效消除隐患。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继续实行零报告制度,保证有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3、进一步加强维稳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有效处臵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切实履行好防范办作为党委“参谋部、协调部、作战部”的职责,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在政治上坚决同党、同中央保持一致,做到忠于党、忠于人员、立场坚定。

三、督促、检查、考评工作程序

(一)“平安乡镇”创建活动由镇综治办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复查报县综治办核准并作出书面认定。

(二)“平安乡镇”创建活动检查考核每年开展一次,

单独考核。检查考核合格的,认定为活动合格单位。经州和县抽查,不合格的,不予认定;
已经认定的,因后续工作松懈,措施落实不好,发生重大问题的,经县综治办进行查实、审定后,取消认定。

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鄂托克旗委督查室把督查工作作为抓落实的重要环节,通过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把旗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抓好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的落实

旗委研究和部署的重点工作,形成和作出的决策,如果不能贯彻落实,就会沦为一纸空文。我室通过实地督查各个事项,使旗委作出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不是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而是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如,2013年,我室按照旗委的部署,重点对10项惠民工程以及苏木镇干部职工食宿工程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督促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定期通报进度,电话督促等方式,有效推动了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能动作用

一项决策从酝酿到作出再到付诸实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同时,决策执行过程中也要结合实际不断调整完善。作为旗委的参谋助手,我室既善于发现决策不落实的问题,也善于发现决策不完善的问题,并及时形成工作建议报告旗委,为旗委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工作落实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如,2013年开展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我室在大力推进此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及时向旗委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旗委领导高

- 1以更好地推动工作的落实。截至目前,共编发督查报告18期,提出合理化建议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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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河池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河池市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69号)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政府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强化督查职能,切实促进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是对贯彻落实河池市人民政府决策和部署情况进行督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督查工作负总责、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政府系统办公室及督查机构对督查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政府督查机构应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充分调动和依靠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督查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注重工作实效,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敢于发现并如实反映问题,善于对决策落实情况做综合分析,提出促进政府决策落实的有效措施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各职能部门应共同协作,发挥整体功能,促进工作落实。

第二章 督查机构

第五条 河池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是河池市人民政府的专门督查工作机构,并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是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专门督查工作机构。河池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督查科(室)是各部门的专门督查机构;
未设立督查机构的,其办公室(秘书科)是承担督查工作的主要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工作。

第六条 政府督查机构行使以下权职:

(一)组织协调权。对涉及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事项落实的督查,由政府督查机构牵头,组织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共同进行。

(二)专项案件查办权。对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的事关全局或久拖不决的一些重要专项案件,经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可由督查机构派人直接进行调查、督办或由督查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联合调查、督办。

(三)参与工作实绩评议权。依据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批办事项的情况,督查机构可向政府提出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考核评议意见。

第三章 工作任务和工作原则

第七条 督查工作是保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其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现场办公会议、专业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重要文件、电报规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五)督查机构主动立项并经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督查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六)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答复和督办。

(七)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八)对下级政府督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条 政府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督查原则。政府督查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督查,认真做好督查工作。要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政府的权威。

(二)领导授权原则。各级政府督查工作机构应根据上级或本级政府授权、政府领导同志的交办意图开展督查工作,未经授权,不直接受理督查事项。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注意发挥政府督查工作机构和督查工作人员的作用,及时交办督查事项,指明督查意图,提出具体要求。

(三)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督查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抓本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督查工作,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查事项。

(四)实事求是原则。政府督查工作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五)讲求实效原则。政府督查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重在落实,讲求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不良现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督查工作应建立健全下列主要制度:

(一)责任制度。建立督促检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和督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立项督查制度。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及时立项,组织督查。

(三)通报反馈制度。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督查结果。

(四)保密制度。对督促检查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应严格保密。

(五)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对本地、本部门的督查工作和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对督查工作开展得好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督查工作开展不利、敷衍塞责、没有完成督查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对顶着不办、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督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立项。对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应及时分解立项,拟定督查工作方案;
对领导批示和交办件的督查事项应及时登记立项,提出拟办意见。

(二)检查催办。对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应采取不同的方式督查;
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
对全年性的工作,分阶段督查;
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对逾期未报办理结果的,应以电话询问、发函或到实地督查等方式催办。

(三)报告反馈。对河池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告反馈;
对常年性的工作,年中要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要总结报告落实情况。对专项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接到督办通知20天内向交办单位报告反馈办理结果;
交办单位有办结时限的,按时限要求报告反馈办理结果。

第六章 承办单位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的职责:

(一)承办单位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认真办理所承办的督查事项。

(二)凡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应按期办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对未明确办理时限的,应视情况适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年终作书面综合报告。

(三)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督查事项,由交办单位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衔接、协商,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若双方意见不一致,主办单位应及时提请交办单位协调。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向交办单位书面报告。

(四)承办单位应按规定和要求向交办单位反馈承办情况。反馈的内容应力求准确、精炼,格式规范,经本级、本部门的办公室 (室)主任审核,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交办单位。

(五)承办单位的承办人员既要有明确分工,又要互相协作,不断提高整体承办工作水平。

第七章 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督促检查工作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应加强督查工作人员理论、政策、法律和业务学习,通过有组织的岗位培训,或举办工作经验交流会、研讨会和业务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督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 督查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政府的形象,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卓有成效、创造性地开展督查工作。应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按原则办事,坚决杜绝感情用事、假公济私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现象和作风。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应选配具有实践经验,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分析研究、文字综合能力,热爱督查工作的同志从事专职督促检查工作,并保持专职督查工作队伍相对稳定。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应为督查机构解决经费、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等问题,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网络,有条件的应建立电子数据资料库,以形成保证和促进决策落实的督促检查运行机制。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督查机构应主动与同级党委督查机构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同级党委督查机构的工作。

第八章 附

第十八条 本规定如与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河池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全国税务机关督促检查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使全国税务机关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国税发[2004]12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工具,是确保政令畅通、上级和本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必须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注重实效、务求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税务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督查工作的领导。具体督查工作事项由各级督查部门承担。

第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的办公厅(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督查工作并负责指导下级机关督查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厅(室)应当建立和完善督查工作各项制度,如分级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督查时限制、责任追究制、督查报告制、安全保密制等。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文件和上级会议决定中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二)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级税务机关年度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专题会议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决定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本级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七)重要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

(八)新闻媒体以及内部媒体反映税收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

(九)上级单位及同级有关部门来电、来函征求意见、会签文件的办理情况。

(十)下级税务机关请示答复的办理情况。

(十一)局领导日常工作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列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八条 督查工作程序。凡列为督查的事项,一般应按督查立项、分办、承办、督办、审核、反馈、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工作。

(一)立项。督查部门根据督查工作范围,对明确需要督办的事项,按照立项要求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填写“督办通知单”报办公厅(室)领导审定立项。没有明确需要督办的事项,需填写“督办立项审批单”,由办公厅(室)领导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审定立项。

(二)分办。经审定立项的事项,督查部门应及时将“督办通知单”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督办事项,应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三)承办。承办单位收到“督办通知单”后,应按督办要求尽快落实。承办单位如认为督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应立即退回督查部门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督办。督办事项下达后,督查人员应采取督查调研、明察暗访、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实地督查、电话、发函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办;
紧急事项,跟踪督办;
一般事项,定期督办。

(五)审核。督查部门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要认真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办单位应补办或重新办理。网上承办督办事项的,各承办单位应转贴“反馈办理结果”。

(六)反馈。督查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经审核、符合办理要求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以书面形式反馈办理结果。反馈落实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

(七)通报。督查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八)归档。对经审理符合办理要求的督办事项予以核销归档。

第九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情况特殊的,上级机关可以越级进行督查。

第十条 岗位责任制。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立项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承办单位必须按时限要求办结。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限的,应及时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核准报主管局领导同意后可延期办理。对需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督办事项,总的时限要求由办公厅(室)负责确定,会办时限要求由主办单位确定。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一)对党中央、国务院,上级领导同志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1.对有时限要求的,承办单位一般应在时限要求内提前2个工作日完成。对未明确时限要求的紧急事项,承办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
其他事项,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

2.查办件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按上款规定执行。

3.特急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急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对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文件中涉及税收工作的重要事项的办理。

1.承办单位应在收到文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落实决定的时间、方式、具体责任人等报送督查部门。

2.对列入督办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同级机关部门会签或征求意见的公文办理。 1.同级有关部门主办,向本单位征求意见或会签的公文,有明确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在时限要求内提前2个工作日完成;
没有时限要求的,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特急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承办单位应尽快与来文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并向办公厅(室)申请延期。

(四)本级局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1.有明确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在时限要求内提前2个工作日完成;
没有时限要求的,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

2.需要调研后办理的事项,承办单位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

3.需要本级以下单位报送有关情况的,承办单位要明确提出报送时限,并督促报送单位按时报送。

(五)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承办单位必须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及时办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由办公厅(室)征求承办单位意见,提出时限要求,填写“督办立项审批单”报局领导审批后,填写“督办通知单”,承办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完成。

(六)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需要答复的事项,应按来文时限要求给予答复,不能按时答复的应及时回函作出解释,同时向办公厅(室)申请延期。

(七)下级税务机关报送的需要回复的请示件的办理。下级税务机关报送的需要回复的请示件,承办单位应在10日内予以批复,如不予批复,应在10日内电话或回函说明情况,同时向办公厅(室)说明情况。

(八)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信访部门在接到重要信访件后2日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送办公厅(室)督查部门立项分办,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办理。

(九)对局领导日常工作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列入督办事项的办理。承办单位应按“督办立项审批单”上确定的时限要求完成。

(十)其他督办件的办理。承办单位应按照督查部门的要求和时限及时办理,对办理时限有异议的,应尽快提出督办时限的建议。

第十二条 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单位要明确督查人员,及时催办、检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对违反办文时限规定,特别是无故拖延、推诿而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督查报告制。

(一)对重要督查事项的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督查部门应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二)在执行中遇到重要情况或特殊问题的,督查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三)下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督查部门报送督查专报,按季或半年报送督查小结,年末报送督查总结。

第十四条 安全保密制。各级税务机关督查部门办公室应符合重点涉密部位的保密要求,采取物理和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存储的各类涉密载体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主要领导要对督查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设立相应岗位,选配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工作经验和文字综合能力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督查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为督查工作创造必要的便利条 件,调动和保护督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工作需要,督查工作人员可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列席本级机关的有关工作会议。

第十八条 各级督查部门应完善督查载体,逐步建立比较完整的督查反馈体系,确保督查信息的通畅。

第十九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督查工作,大力推广网络化督查,实现督查信息共享,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机关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督促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223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贵州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04-20 【生效日期】2005-04-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贵州省

贵州省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则(修订)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则(修订)》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政务督查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抓工作落实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是确保党 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政府 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具有重要作用。全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 站在围绕大局、抓好落实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督查工作;
要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的督查,并积 极为本地、本部门督查工作创造条件,发挥其在抓落实中的作用;
要适应新形势下加强督查 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建设,促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级政府 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 责,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

贵州省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则(修订)

第一条第一条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各项决策及工作部署 的贯彻落实,促进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改进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推动督促检查工作规范化、制 度化、科学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第二条 督促检查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施政能力、实现科学管 理的客观要求。各 级人民政府(行署)及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建立并坚持实行督促检查工作责任制,进 一步完 善督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行政工 作中,要切实把督促检查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 况;
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要亲自组织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真正做 到求实、务实、落实。

第三条第三条 督促检查工作原则?

(一)依法督办,确保党和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的落实。?

(二)实事求是,查实情,讲真话,注重工作实效。?

(三)分级负责,依靠各级人民政府(行署),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四)严守保密规定,防止泄密。?

第四条第四条 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贯彻执行或回复的事项。?

(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的事项。?

(三)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四)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研究办理的重要事项。?

(五)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

(六)省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督办事项或其它需纳入省人民政府督办程序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第五条 督促检查职责分工?

(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省人民政 府督查室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履行省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职责的专职机构,负责省人民政府重 大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及指示的督办;
负责对全省政务督查 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

(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是省人民政府 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承办责任单位;
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

(三)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认真按照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督办要求抓好督办事项的落实,及时报告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并对本行政 区域和本系统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规章的施行情况,由省人 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执行情况。?

第六条第六条 督促检查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一)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要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重 视督促检查工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工作。?

(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要重视和加强督查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工作经验, 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三)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充分发挥督 查机构的职能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行署)和各部门领导要经常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加强督查 队伍建 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使督查人员能及时了解掌握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重大决策和领 导同志关心的重要问题,促进督促检查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网络,保持各级督查工作机构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与 沟通,发挥各级督查工作机构的整体合力,促进督查工作的高效、有序和规范化运作。?

第七条第七条 督促检查的职权?

(一)根据工作需要,督查人员可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参加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研究部署 工作的有关会议。?

(二)根据工作需要,督查人员可到承办督查事项的有关单位和地区进行调查,直接了解有 关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根据领导授权和工作需要,督查机构可协调有关单位办理督办事项,或会同有关单位 直接参与有关督办事项的调查处理。?

(四)定期或不定期通报督查工作情况。?

第八条第八条 督查事项办理?

(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提出督办事项,指定承办、协办单位及责任人,决定督办方式 ,下发督办文件,明确督办要求;
督办事项办结后,及时向省人民政府领导反馈。?

(二)在办理过程中,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协调,必要时与有 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实地督查,协调解决问题。?

(三)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接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督查文件或督办通知后,应对照自己的职能分工和督 办要求,明确经办机构和人员,确保任务完成;
对重大督办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遇到 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说明情况;
对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 办工作。?

(四)省人民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务信息和督 查材料报送格式的通知》(黔府办函〔2000〕57号)规定的统一格式上报省人民政府。各级 人民政府(行署)应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在收 到 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特殊时限要求的除外)。不能按期办结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

第九条第九条 督促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后,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应及时向领导提出开 展 督促检查的建议;
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把督促检查工作贯 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二)对列入督办的事项,各级督查工作机构要定期催办、检查;
对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 新情况、新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并及时向领 导反馈。?

(三)督办事项的牵头承办单位要主动协调督办事项落实中出现的矛盾,加强与协办单位之 间的沟通,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

(四)督办事项的办理结果应书面反馈;
督查报告应讲真话、报实情,杜绝欺上瞒下、弄虚 作假、报喜不报忧等现象;
反馈材料应简明扼要、事实清楚、结论准确。?

第十条第十条 督查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一)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督查工作 的情况和完成省人民政府督办事项的情况,作为衡量和考核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工作及其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省人民政府将督促检查工作纳入对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年度工作目标管 理和考核。各级人民政府(行署)也要将督查工作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年度工作 目标管理和考核。

(三)省人民政府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好、督办成效突出 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对督办不力、报告内容不实、督办事项落实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

(四)省人民政府建立年度督办工作考核评比制度,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 本规则,制定实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关于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83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汝政〔20**〕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全面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政务督查工作认识

政务督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十九大精神,时刻保持艰苦奋斗、戒骄戒躁的作风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敢于碰硬、勇于担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督查就是抓落实,抓督办就是抓效率的思想,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全力配合政务督查工作,推动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加快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新**的建设进程。

二、突出政务督查工作重点

根据县政府年度各项工作安排,县政府督查室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确督查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政令畅通,促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领导批示和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件、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其他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和县政府年度重要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县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工作调研等提出的需要落实的事项;

(七)县政府重要会议会风会纪情况和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八)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促检查的重要事项。

三、严格政务督查工作考核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政务督查工作的开展,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督查工作专项台账,实施“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终结账”的方式,对各类政务督查事项进行跟踪督查、阶段备案、及时销号、定期通报、年终考核。考核将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一)督查制度的建立。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务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督查联络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推动政务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
要加强对政务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定期研究分析、及时安排布置,建立完善督查事项办理落实台账和推进落实方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督查通知的接收。县政府下发的各项工作部署通知和要求事项,主要途径包括电话通知、督办通知单、工作提示函、党政办公平台、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接收责任人,不间断关注,第一时间接收查收,确保各类通知事项能够迅速传达、及时安排布置、加快工作推进。

(三)督查事项的落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在收到有关通知后,要逐项认真对照,及时进行任务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案、加快推进速度、保证工作质量,按照县政府既定目标圆满完成。

(四)督查结果的反馈。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和时限要求,上报落实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必须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

(五)督查活动的配合。县政府开展的各类政务督查活动,被督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根据督查活动的具体内容,安排熟悉情况、精通业务的人员配合督查,提供必备的督查工作条件,保障政务督查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根据督查工作实际需要,抽调选派有关单位人员参与专项督查活动或参加督查跟班交流学习时,被抽调选派单位要积极配合,促进督查工作有效落实。

四、强化政务督查结果运用

为发挥政务督查作用,保障政令畅通,加强正向激励、反向鞭策,县政府实行“书面检查、情况通报、媒体曝光、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形式,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化运作,确保督有权威、查有手段。

(一)适用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二)适用对象

承担政务督查工作推进落实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三)处理形式

1.书面检查。县政府各类督查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或办理结果不满意的;
连续两次不按时接收通知或不按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的;
领导不够重视、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得力,工作推进缓慢的;
不按规定参加县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等情形;
相关责任单位或人员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县政府各类督查事项,出现多次不按时接收通知、不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的;
工作推进迟缓,导致此项工作在全县处于落后位置的或此项工作被县政府主要领导批评的;
工作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工作进度及成效的;
县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不履行请假手续且替会代签或无故缺席的;
不配合督查人员开展督查活动的等情形,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人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3.媒体曝光。被县政府通报批评的工作,到整改期限仍无明显改进的;
因工作不力,导致工作被省市县挂牌督办的;
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差、工程进度慢,影响政府工作大局等县政府领导要求曝光批评的其他情形;
对有关单位、责任领导、企业负责人等,予以曝光批评。

4.警示约谈。被媒体曝光,依旧整改不到位的;
因部门或个人原因有关工作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重点工作在全市排名末位或连续两次在全县排名末位的等情形;
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施约谈。

5.责任追究。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问责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诿工作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等情形。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政府督查室向纪监、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给予相关单位、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四)结果运用

受到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处理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季度、年度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政务督查考核和有关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处理结果视具体情形在政务督查工作群、党政办公平台、党政工作群、新闻媒体等媒介上予以公布。县政府各部门以县政府名义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人员名单必须经政府督查室审核,对受到责任追究、警示约谈、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情形的单位和人员,实施一票否决,不得将这些单位和人员作为表彰对象。

五、充实政务督查工作力量

加强政务督查队伍建设,充实政务督查工作力量,是做好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保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督查队伍建设,保证政务督查工作的良性运行发展。

(一)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政务督查工作实际需要,通过抽调锻炼培训学习方式,定期从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选调优秀工作人员到县政府督查室跟班学习,学习期限原则为六个月,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考虑给予表彰或奖励。同时,适时组织督查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学习、交流活动,有效提升全县政务督查工作水平。

(二)发挥督查专员作用。围绕各类督查事项的协调推进,建立全县政务督查联动机制。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均要明确一名督查联络专员,负责涉及本单位各类督查督办事项的衔接联系、台账建立、组织协调和结果上报。通过遍布全县的督查联络员网络,有效提升政务督查工作效率。

(三)加强督查队伍建设。注意选派政治素质高、党性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积极为督查工作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督查工作人员,鼓励和支持督查工作人员如实反映情况、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同时,强化新时期督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不断提升政务督查工作现代化水平。

加强中小学常规督促指导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册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省、州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提高与规范并重、制度与机制并重的原则”;
督导工作模式更加突出建设性、伙伴性、合作性和发展性的特点,充分发挥督导工作的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以巩固“两基”成果为重点,围绕全县教育工作大局,着力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等方面开展了各项督导活动,把教育督导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队伍,健全制度,促使督导工作规范化

一是健全了督学队伍。督导室现有8名专职督学人员,他们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综合素质较高,他们都能根据当前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较好地完成督导工作任务,为我县督导工作实效的提高给予了重要保证;
二是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修订了册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以及专职督学职责,建立督学责任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规范了教育督导档案。对督导室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归类整理,规范归档,提高了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

二、职责明确,切实加强“两基”复查、“普实”验收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督促指导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教育督导室在加强中小学常规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积极参与“两基”复查及“普实”验收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制定《册亨县“两基”巩固提高规划》及一系列有建设性的工作规划、方案措施,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充分发挥了教育督导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加大了“控辍保学”力度,实行双线责任制,责任落实到各单位,部门,具体的个人;
三是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控辍保学”的各项规定的宣传,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两基”巩固提高得到了巩固,2009年复查验收时:全 1

县小学入率99% ,与2005年相比上升0.11个百分点;

初中阶段入学率109.61%,与2005年相比上升9.76个百分点;
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77.4%,与2005年相比上升1.43个百分点。

三、深入学校,督查指导,着力强化教育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常规工作管理,每年分别对中小学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工作既帮助学校总结经验,并对学校办学亮点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促使全县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管理有了新的起色。

近年来,紧紧围绕全县教育改革的中心任务,积极推进区域内教育督导体制改革与创新,区域内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实施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以来,我县按照《学校督导指南》的目标要求,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将学校常规督导检查与中英项目督导检查有机结合,本着帮助学校总结成功的经验,发现其薄弱环节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指导学校依法提高自主发展的能力,整合教育资源,加快学校发展的原则。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实施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以来共对辖区内27所中小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在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时,严格按照学校督导的流程,即督导前、督导中和督导后的各项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教育督导理念得到更新和提升;
二是督导的内容更加全面、具体;
三是督导评估更加齐全、规范;
四是学校管理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增强;
从已经接受过新的督导模式的学校情况来看,我县多数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普遍认为:这种督导模式理念新,督查内容全面,督导组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在整个督查过程中,督导人员与校长、教师、家长和学生在平等、公正、公开、和谐的气氛中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结论能准确反映学校的特点,对学校的成绩、不足与问题分析透彻、具体、客观,提出的建议很中肯、有价值、可操作,对学校今后的发展很有帮助,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

在教育督导工作实践中,积极推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2010年起,根据册党发【2010】79号文件安排,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涉教部门,对全县14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行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督导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否

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依法治教;
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各项指标;
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
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安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督查。通过对全县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责任目标的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主要领导晋升、晋级的主要依据。增强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尊师重教的意识,督促各乡镇党政领导严格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和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有效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目标明确,以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的工作重点,学生德、智、体、美得到全面发展。

四、取得的成绩及经验

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按照《学校督导指南》的目标要求,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认为:

(一)、教育督导理念得到更新和提升。(1)在督导过程中,学校是发展的主体,也是整个督导活动的主体,是督导全过程积极主动的参与者;
(2)督导人员与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代表是合作伙伴关系,社区和家长在学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督导过程真正体现了合作型、伙伴型、指导型、服务型、参谋型和发展型的新的督导理念;
(3)督导更加关注学校的教与学,特别是把改善课堂教学作为核心目标,充分关注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4)督导结果重视学校的发展,纵向与横向比较相结合,以纵向比较为主,鼓励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
(5)督导评价的标准是统一的,督导员在评价时所采集的信息是全面、真实、准确的,督导评价的过程是透明开放的,评价的结果是客观公正的。

(二)、督导的内容更加全面、具体。督导内容从学生发展、学校提供的服务质量和领导与管理水平三大领域进行督导,每个领域又包含有不同的次领域,每个次领域均有相应的等级评判标准 ,对学校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和评价,内容全面、具体、详实,而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三)、督导评估更加齐全、规范。新的督导模式评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课堂观察表,供督导员在进校观课时使用;

二是证据收集表,用于课堂观

察之外的证据记录;
三是学校环境证据收集表,用于专门对学校环境证据的收集而设计的表格,它列出了与学校软件、硬件环境相关的种种观察角度,使督导员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四是整体评判表,一般是督导员在内部小组会上使用,作为督导报告文本的附件;
五是访谈提纲,它包括对学生、教师、家长、校长四类人群的访谈提纲,作为督导员进行访谈时参考使用;
六是学校督导质量评价表,它由学校填写,在对学校完成督导后,收到督导报告前,由校长交教育督导部门。新的督导模式较传统的督导模式而言,评估更为齐全、规范。

(四)、学校管理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增强。从已经接受过新的督导模式的学校情况来看,我县多数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普遍认为:这种督导模式理念新,督查内容全面,督导组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在整个督查过程中,督导人员与校长、教师、家长和学生在平等、公正、公开、和谐的气氛中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结论能准确反映学校的特点,对学校的成绩、不足与问题分析透彻、具体、客观,提出的建议很中肯、有价值、可操作,对学校今后的发展很有帮助,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

(五)、督学生的个性发展,让事实说话,使学校心悦诚服、乐意改进。将学生的个性发展放在督导的第一位去关注,是因为学校教育质量综合体现的主体是学生,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学生的发展表现是学校教育的产出,所以一改传统督导中从管理——教学——环境——教育质量的督导程序。反过来按学生的表现——教与学——学校环境(资源)——学校管理的程序进行督导。从学生的表现着手,从他们身上首先肯定学校教育的成功之处,再将重头戏放在课堂观察,总结教学中的成功经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在观察中去发现,在参与中去指导,在反馈中去总结和交流,使教师真正地感受到与督学的合作伙伴关系,放下包袱,放开手脚,展示真我,认识不足,积极寻求帮助,变被动为主动,使工作得以更快的改进和发展。

(六)、通过对学校环境的督导评估,促使学校更好的运用物质条件和人文资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环境一般分人文和物质两方面。物质环境也就是可直接地用来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的物质资源。物质资源使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不仅直接关系着教学效果,而且还能体现出学校教育公平的现状,所以对物质环境的督导评估,会使学校在利用物质资源时,尽量考虑它教书育人过程中的支撑作用,在发挥好功能作用的同时,使物质资源组建的环境更能符

合人本需求,从校园到教室,都变成学生安居乐学的场所。人文环境,作为一种软资源,其主要功能主要表现在营造一个积极、文明、健康向上,且富有文化气息和时代气息的学习和工作氛围,其主要作用是使教育者和学习者和时时感到职业内在的魅力,让情感产生共鸣,情操得到陶冶,思想得到升华。潜移默化中来提高人的思想品位。当今教育面临多维世界,要让日渐丰富的物质资源(教育教学资源)发挥作用。

所以,新的教育思想,办学思路,教育创新都是在软环境的分析思考和对比中产生的。新的督导理念倡导关注软环境,也就是重思想、重氛围、重人才发展的需要,重参与型、民主型、和谐型管理。体现了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的发展观。

(七)、以学校管理的督导为落脚点,促进推动学校自我发展。

推行的教育新督导理念,我县在程序上就始终坚持以教育主体学生的表现为产出标准。以教与学、教育资源到管理思想的实践运行为效果。特别强调通过督导推动学校自我发展。发展性督导模式所强调的是:学校教育资源的进一步开发,管理自主性和创造性,发展计划的不断修改和完善。

总之,进行学校督导,是遵循着学校的发展轨迹,尽量考虑学校发展的实际现状,督导时既要给学校提供一个规范办学行为的“一把尺”,规范办学行为,导其变,又要采用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多把尺”去评估学校间的差异性,促其发展。通过与学校各阶层广泛的交流沟通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学校认同督导评估结果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计划进行修正完善。变被动为主动,走上自我发展的办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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