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工作岗位职责制度

反恐怖主义工作总结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恶性伤害师生案件,提升我校师生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应急方案,成立了校园应急处突队伍,分步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制定学校安全保卫暨反恐防暴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

二、召开保安人员培训会,明确职责,保证每天两名保安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安防器材检查,补齐补足各种器械:警棍、头盔、防割手套、辣椒水、盾牌、钢叉、木棒等。

四、加强了学校上放学值班、护学工作,加强校园巡逻队日常巡逻。还邀请了派出所进行日常校园巡逻。

五、召开全体教师会,安排部署了应急演练方案,明确了各自职责、演练要求及注意事项。

六、针对学生进行了反恐防暴知识培训。

六、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校门出去就是陡坡,每到上放学时候路口停放了很多长安车、摩托车,尤其是赶场天为甚。

2.校门口拐弯处有一无证小食摊点,卫生执法工商行政和乡综治办联合检查依旧为根除。

2018.12.25

反恐怖主义工作预案

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提高和预防应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投毒、爆炸、破坏、劫持人质、危害公共安全等恐怖暴力事件,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大冶镇金华矿业所属各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特别是矿区内发生的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等目的,利用投毒、爆炸、劫持人质等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广大职工和企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重大危害,需要由矿反恐防范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

二、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指挥;
各司其职,密切协作;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体系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在反恐防范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启动预案。

1、领导指挥部

总 指 挥:XXX 成

员:XXX 领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负责日常事务,XXX任主任,XXX、XXX为副主任,电话:XXX。

2、指挥部职责

(1)、指挥部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领导下,负责处置恐怖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策;
根据发生的恐怖案件情况,迅速做出是否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
协调调动救援力量和资源;
决定采取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重大措施。

(2)、负责反恐防范的宣传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工作。

我标段项目部、各个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等场所遭受爆炸、纵火、投毒、武力挟持等恐怖袭击事件。

(3)、我标段项目部、各个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等场所遭受爆炸、纵火、投毒、武力挟持等恐怖袭击事件。

(4)、我标段的临时配电室及输变电线路等电力设施遭受的恐怖袭击事件。

四、应急抢险

(一) 应急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设在事发地段附件,由矿长任总指挥,其他副矿长任副总指挥,相关科队为成员。成立应急救援队,配置---XXXXX为应急救援指挥车辆。

主要职责:

1、先期到达恐怖事件现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维护现场,疏散群众。

2、迅速确认事件、信息来源,并对信息来源分析判断,为公安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3、组织人员进行就近排查,发现可疑人员、物品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或附近公安部门。

(二)抢险救援组

成立抢险队,抢险队设在通风队,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

员:通风队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接到反恐防范领导小组通知后,按照指定地点迅速赶赴恐怖事件现场,立即投入抢险,实施救援,紧急调运抢险物资、设备、人员、车辆,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时处理和转移,恢复供应,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命令。

(三)安全保卫组

长:xxx 副组长:xxx

员:安全科全体人员

责:负责封锁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职工,对现场周边进行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指挥部报告,防止破坏分子趁机再次破坏。

(四)后勤物资供应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员:xxx、xxx、及机电队全体成员

责:负责组织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装备、器材的调集、筹备、登记、发放。保障有关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命令。

(五)水、电、通讯联络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员:供电通讯队、供暖供水队全体人员

责:组织机动力量投入到遇险地点,组织供水、供电通讯技术人员快速建立应急供水、供电、通讯,确保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的正常运转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技术资料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生技科全体成员

责:负责事故现场有关记录,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件现场原貌保存救援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及现场救援遇到的障碍进行现场指导、地点勘察提供准确数字资料,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命令。

五、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力量

1、指挥部领导小组的领导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2、应急队伍;

3、抢险队伍。

(二)先期处置

1、各相关单位应急队伍出动:

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先期赶赴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小组报告

2、指挥部领导小组的领导赶赴现场:

接到报告后,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在最快时间内赶赴事故发生地,组建现场指挥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援协助工件。

3、抢险队伍赶赴现场:

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调动各相关单位抢险分队赶赴现场,展开抢修,实施救援。

4、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件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服从政府及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六、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旦发生暴力袭击事件,立即报警,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要稳定群众情绪,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必要时动员群众帮助,避免产生恐慌,造成拥挤、踩踏等不必要损失和人员伤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把营救群众的生命作为首要任务,并注意自身的保护,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暴力

1、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宣传教育为主,不要用话语刺激对方,尽可能以平稳的心态缓和气氛,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2、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3、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

即擒获;
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感到时再擒获。

4、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

1、如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枪械,立即向反恐应急指挥部汇报,同时采取隔离措施,仔细观察盘问,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2、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逻工作。

3、等待公安部门派人排爆并协助其工作。

4、对查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枪械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对收缴的要造册登记,妥善保管。

(三)、投毒

1、如发现是邮寄毒品,应立即报告反恐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2、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同时报告反恐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3、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并切断毒源,严禁他人进入,如:水、煤气及时关闭阀门,保持新鲜空气流通。

4、如食物中毒同时应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管控,对厨房及餐厅进行隔离管理,等待有关部门取样化验。

(四)、纵火

1、立即进行扑救灭火,及时启动防火、消防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并立即向集团公司或就近求助,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着火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如恐怖分子在现场或虽在逃但在可视范围内,立即组织围捕。

4、灭火后,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五)、绑架、挟持人质

1、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应在第一时间向反恐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汇报,有条件的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2、正面宣传教育对话,以情感化其放下凶器或释放人质。

3、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4、如恐怖分子已离开现场,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5、如恐怖分子已逃离现场但在可视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七、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事件的消极影响,加强全矿的巡查;

(二)协助公安对事件进行侦破,查清事件的内幕;

(三)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八、预防措施

(一)加强对全矿干部职工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格执行内保管理制度,严格不明真相的外来人员进入矿区域。

(三)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可疑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说服,尽力做好思想工作。

(四)严格食堂用品采购、食品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严防有毒、有害食品进入食堂。

(五)严格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日常排查,防止发生危害。

严密保护全矿供水水源,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查宿舍制度,防止不法人员进入。

(七)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八)有组织的针对恐怖袭击手段进行反恐怖演练,教给广大职工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九)使用好人防、物防、技防,并及时、准确地进行紧急报警。

九、具体要求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对突发应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各自实际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按照要求组建应急分队和抢险分队,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应急工作处置预案。

(二)、顾全大局,严明纪律。各单位在处置突发性应急工作中,要无条件服从反恐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小组要坚决服从命令,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加强联络,掌握动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准确掌握活动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杜绝因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突发事件发生。

(四)、加强值班,确保稳定。各单位要加强值班,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明确值班领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在位。

(五)加强应急专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理专项培训,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内容摘要:

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劫持民航飞机撞击美国的世界贸易中心的两座大楼,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白宫、五角大楼、国务院和国会山也相继发生爆炸事件,整个美国处于极度的恐慌之中。随后,10月初美国即以“打恐”为由,展开了对阿富汗塔利班的军事行动。美国的“9.11” 事件让世人目睹了当代国际恐怖主义最血腥的一幕,其践踏人道主义与国际公认的规范、准则,漠视无辜民众生命的残酷手段是向全人类发起的挑战,是对世界和平的破坏。所以,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已经成为整个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 恐怖主义的定义及其争论

(一)各种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

由国际联盟主持制订的1937年《防止和惩处恐怖主义公约》是国际社会所制订的第一个针对恐怖主义的专门公约。公约的第1条第2款将恐怖主义定义为:针对一个国家所进行的犯罪行为;
该行为意在或者是用来在某些特定人、某一部分人或公众当中制造恐怖。这是国际社会就如何定义恐怖主义所作的第一次尝试。

此后,针对武装冲突中所发生的恐怖主义活动,1949年的日内瓦4公约以及1977年针对公约的2个补充议定书从国际人道法的角度做出了规定。

在上述日内瓦公约和议定书中,有两个基本标准用于区分合法与非法的作战手段因而与禁止恐怖主义有关。第一个标准与从事暴力行为的人员的身份有关:一方武装力量的成员有权利直接参与敌对行动。其他任何人都不具有这项权利,如果他们仍然诉诸暴力,则违反了 法律 ,他们的行为可能构成恐怖主义。

另一个标准是由有关保护特定类型人员的规则和在武装冲突中的作战手段或方式的规则而来。为了合法,在武装行动中使用暴力必须尊重战争法所施加的限制。因此,即使是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武装力量的成员,如果违反战争法,也可能成为恐怖分子。

有关战时平民保护的日内瓦第4公约指出;
任何受保护人员不应因其未曾从事的违法行为受到惩罚。集体惩罚以及所有类似的凌辱或恐怖主义措施都是被禁止的。该公约第33条还禁止对受保护人员及其财产的劫夺或报复。第34条增加了:“禁止劫持人质”。

作为对这些规定的改进和补充,有关国际武装冲突的1977年第一议定书在第51条第2款中规定:群体的平民以及单独的平民不应成为攻击的对象。禁止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平民中散布恐怖的行动或暴力威胁。

冷战期间,在两个超级大国核威慑平衡的恐怖阴影中,特殊性的作战手段,甚至包括恐怖主义对某些国家和准国家组织(如民族解放运动组织)成为一个越来越具有吸引力的政策工具。这类工具成本低,相对而言风险也比较小,而就对削弱对方,渗透甚至控制对方而言,这些方法却可能获得很高的回报。而且,相比常规战争而言,这种方式在防止事态恶化方面,成本更低,风险更小。国家支持的国际恐怖主义对其背后的支持者而言,更具吸引力,因为这类活动可以秘密进行,如果被发觉了,有关的国家可以轻易的否认可能存在的任何联系。

但是,“恐怖主义”这一用语显然被滥用了,许多国家的政府将“恐怖主义”一词随便用于谴责不仅是真正的恐怖主义,同时也用于他们不喜欢的合法的民族解放运动。正如beres所言:“美国将任何针对亲苏政权的反政府武装定性为合法的,不管反政府武装在其反政府活动中采用了什么手段。相反,任何针对亲美政权的反叛活动都被自动的定性为恐怖主义。而苏联领导人则认为美国在使用”恐怖主义“一词诬蔑苏联所认为的争取民族自决和人权的合法运动。”

因此,是将非洲人国民大会或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视为争取民族自决民族的合法代表还是视为恐怖组织,并不看重这些组织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所采用的手段或方式。而是完全出于 政治 考虑,而这些考虑中反映的是特定的意识形态倾向和国家的私利。

另一方面,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频繁发生,尤其是重大恐怖主义活动的发生,如1972年发生的针对参加奥运会的以色列选手的恐怖行为,使得国际社会切实感到对付国际恐怖主义的必要性。在这种背景下,1972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对付恐怖主义的3034号决议,开始介入防止和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国际努力。但是,自那时以来,由于各国在所处地位、政治立场和利害关系相差很大,出发点和目标不尽一致,国际社会一直未能就“国际恐怖主义”一词的含义达成普遍一致的看法,也未能就预防恐怖主义暴力行为的有害表现所必需的措施共同取得充分的一般意见。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制定的“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治罪法草案”1991年文本的第24条对恐怖主义作了如下规定:“代表一国或受其指使的个人从事或命令从事下列行为:进行、组织、协助、资助、鼓动或纵容反对其它国家的,以人员或财产和类似性质的事物为对象的活动,以在某些公共人物、某一类人、或公众中制造恐怖。”

上述该24条只适用于国家代表,或受国家指使的人员所从事的恐怖活动,而不适用于一般的个人。第24条的假设前提是由国家支持的恐怖主义威胁更大,因此只有这种更为严重的形式应被定性为“危害人类和平和安全的”的犯罪。可以仰仗国家支持的恐怖组织在进行跨国恐怖活动的时候确实有着更大的能量。一个国家可以以非官方的方式给予恐怖分子假护照,并帮助其逃避有关国家的检查。另外,国家可能滥用外交地位、特权或豁免。给予有关人员以外交护照以支持位于国外的恐怖组织。

在对1991年文本的审议过程中,好几个国家的政府认为该24条的有关规定未能满足就实现国际刑法的目的所必需的确切性。

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有关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未能明确提及“暴力”,而这使得规定并不清晰,就规定此种理解,连进行威胁性的宣传也可以被认定为恐怖主义。而俄罗斯、丹麦、芬兰、冰岛、挪威、巴拉圭、瑞典和英国的政府又认为规定过于狭窄,因为定义只涉及国家,而私人所从事的恐怖主义活动同样可以威胁人类和平和安全。荷兰政府则认为就国际刑法的目的而言,规定过于模糊。

这种对恐怖主义定义的不同看法,即使在国家的内部也可能存在。例如美国在反恐怖主义活动方面的实施部门主要涉及国务院,联邦调查局和国防部。而这三个部门各自都有着对恐怖主义或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

联邦调查局是这样定义恐怖主义的:对人员或财产非法使用武力或暴力以强迫或恐吓政府,民众或其组成机构或部分以实现其政治或社会目标。而国际恐怖主义则是指与外国国家或政府有着一定关系的组织或个人(或者这些组织或个人的活动跨越了国家边界)针对人员或财产非法使用武力或暴力以恐吓或胁迫政府或民众,以实现其政治或社会目标。

在美国法典第22部分第256条第f款d项中,美国国务院是这样定义恐怖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的:恐怖主义指由准国家组织或秘密组织针对非战斗目标所犯下的有计划的,具有政治动机的暴力活动,其通常是为了对周围的人施加影响。国际恐怖主义是指涉及一个以上国家的公民或领域的恐怖主义。

美国国防部是这样定义恐怖主义的:对个人或财产非法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或暴力,以恐吓或强迫政府或社会,经常被用于实现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方面的目的。

综上所述,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不管是条约法还是习惯法都未就“恐怖主义”的定义提供一个完整的概念。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考察目前人们所实际使用的众多“标准”定义,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定义对学者或政策实施者而言,并不具有多少操作性。这一用语已变得如此的宽泛和模糊,以至把最具争议的一些情形也包括在内。

(二)恐怖主义的构成要素

而韩国学者柳炳华则认为国际恐怖主义具有以下几个要素:(1)使用恐怖主义的的手段,即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
(2)具有恐怖主义的动机,即具有政治性的目的,要求修改特定政策或中止特定状态;
(3)具有国际性,即直接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民、或者恐怖分子不具有罪行发生地国国籍。

robert a.friedlander认为判别某种情形是否属于国际恐怖主义有以下标准:恐怖性暴力,不管是国际性的还是跨国性的,必须至少包括以下要素的一项:(1)有关的活动或一系列的活动必须在一个以上的国家发生;
(2)有关的活动或一系列的活动必须涉及一个以上国家的公民;
(3)有关的活动或一系列的活动必须针对受国际保护的人员;
(4)有关的活动或一系列活动必须发生在国家的专属管辖之外;
(5)有关的活动或一系列活动必须针对受国际保护的财产。如果有关的活动具备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这些要素,则将不再仅仅是普通的刑事犯罪而是涉及国际公共秩序的国际犯罪。

美国在向国际恐怖主义委员会提出的“防止及惩处国际恐怖主义公约草案”针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国际性指出,在罪犯的国籍国、罪行发生地国、犯罪结果发生地过、犯罪指向的目标国和受害人所属国等五个要素中,如果涉及不同的国家,即认为是属于国际恐怖主义。

(三)现阶段对恐怖主义作出统一定义的难度

就概念而言,现阶段有关国际恐怖主义的法律含义是模糊的,首先,在与国际恐怖主义有关的国际法律文件,特别是联合国已有的法律文件中缺乏有关恐怖主义的定义性说明。其次,有关国际恐怖主义的含义,主要集中在学者们的讨论中,而这些看法中突出表现的是恐怖主义所具有的政治动机或目的,而对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往往含糊其辞。而作为法律概念,尤其是涉及国际刑法的概念,尤其需要清晰明确的表述。而对动机或目的的强调则涉及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在确定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可罚性时,是否应考虑到有关行为的动机。

这种情况使得从法律实施的角度要对国际恐怖主义有一明确的定义变得十分困难。从国内法的角度来讲,把恐怖主义单单作为一种罪名加以规定罕见出现。而恐怖主义的行为动机更是超出了普通刑法对犯罪行为动机的理解。动机、目的对恐怖主义的划分归类方面具有显著意义,关系到如何确定某个行为的性质。但是在定罪方面却不应作为要件。

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中用来对社会生活中多种现象和事件进行分类的专门观念。在法律制度领域,法律概念以一种简略的方式对那些具有相同或共同要素的典型情形进行辨识。由于法律的首要目的之一就是将人的行为置于某些规范标准的支配之下。又由于不对某一特定标准所旨在适用于的行为种类加以划分就无法确立规范标准。而不完成分类这一首要任务,法律制度就不可能创制出任何会得到公认的审判和诉讼方式。

更直接的针对国际反恐怖主义行动而言,国际反恐怖主义行动能否成功,取决于国际合作,而国际合作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共同定义上的一致。

运用法律概念对具体情形进行解释和分类是法律实践的必经阶段。为此目的,法律的实施者必须在某一时期内有大致相同的意见。

考察在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问题上所发生的争议,人们难以发现这种一致。这也表明针对国际恐怖主义尚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概念,这也可以用来证明在国际反恐怖主义方面尚未形成一个成形的国际法律制度体系。因此,当各国用一种国际法的眼光来看待当前的国际反恐怖主义行动时,会发现其把 现代 的国际法律体系的缺陷和弱点暴露无遗。

正如当前国际反恐怖主义实践的 发展 所显示的,许多国家已经认识到打击恐怖主义亟需有效的国际合作。在恐怖主义的威胁面前,所有国家都是脆弱的,然而由于恐怖主义活动所涉及的政治性,许多国家不愿支持在国际法内针对恐怖主义就确立个人的刑事责任取得卓有成效的进展,除非首先确定“恐怖主义”的法律定义 .只要没有完整的多边协定对“恐怖主义”进行定义,则在国际层面这一问题将可能仍然无法得到解决。

事实上,一定要为国际恐怖主义确定一个明确的定义在国际立法技术上是困难的,对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也没有多少直接的好处。而提及国际恐怖主义的意义更多的是在增强推动有关国际立法、在打击相关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国际合作所需要的政治氛围和舆论导向上。

2、负责防恐反恐例会的组织工作,整理防恐反恐会议纪要或办理下文事宜。对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并提出报告。

3、负责组织开展员工背景和身份审查及核对。

4、在组长领导下对全体员工进行防恐反恐防范技能培训和反恐意识教育,要定期摸排医院内部不稳定因素,并对不稳定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5、负责制定防恐反恐预案并针对防恐反恐预案内容定期组织演练。

6、负责检查相关人员是否熟悉防恐反恐应急措施,每日检查防恐反恐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立与属地公安机关的报警联运机制,对职工开展防恐反恐防范宣传教育。

7、负责在医院明显位置设立防恐反恐公告、标示等防恐反恐警示标志。

8、配合各部门及时处置恐怖袭击事件。

9、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调集各种交通工具,保证疏散人员,救援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10、人事部要负责对员工进行分析排查,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并对员工宿舍区以及疏散通道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确保患者和员工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精选资料

国元证券青岛辽宁路营业部反洗钱岗位职责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范证券交易资金报告行为,防范利用证券交易系统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营业部实际情况,特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杨念新,成员:严根荣(营业部副经理)、马献礼(财务部)、王磊(综合部)、张艳(电脑部)、邵贺春(交易部)、田亦惠(营销部)。

为明确各岗位责任,特制订以下工作职责。

一、各部门涉及反洗钱工作的岗位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徇私情,不断提高反洗钱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营业部负责人应当为本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实施负责;

三、营业部副经理为本部门反洗钱信息报告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反洗钱工作的落实以及反洗钱实施细则的制定,在履行内控职责的同时,负责分析、识别和报告本部门的可疑交易信息,每日登录以洗钱监控系统,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查询、甄别、报告与反馈等工作;

四、交易部工作人员在客户开立证券资金账户时,负责审查其提交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为客户办理规定的业务时,按规定核对客户的身份证和有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对于持公证书继承取款的,留存有关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对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有疑问的,由营业部工作人员登录交易所的开户系统查实或电话核实公证处或派出所、银行,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准确;

五、交易部、综合部应建立健全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客户账户的信息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和个人资金帐户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的同时;
严格坚持人民币大额交易审批登记制度,建立完整的大额交易记录。

六、信息报告员严密关注相关个人与单位在短期内(指10个营业日以内)利用银行账户大量的将资金进行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行为,认真分析,对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人之间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存取、客户保证金的内转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50万元以上的划转,作好可疑交易记录,填制《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报告表》向公司总部及人民银行进行报告;
发现客户有《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二)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三)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大额现金交易和标准的保证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四)没有交易或客户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用途;

(五)客户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地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六)开户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七)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证券交易;

(八)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九)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十)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十一)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有业务联系;

(十二)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十三)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十五)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可疑交易数据的甄别分析主要考虑无交易户资金的大额划转、无交易户资金的频繁收付、频繁变更客户信息资料、无交易户突然启用监控、短期交易开销户监控及对股份、基金的非交易过户监控、转托管、指定交易监控等情形,应记录、分析该以上可疑支付交易,逐户、逐笔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作好评估,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及时向公司总部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进行报告;
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七、电脑部工作人员协助交易部及信息报告员加强系统识别与监控。

八、报账员负责报送反洗钱季报、年报等相关报表,与反洗钱监管机构保持经常性联络,协助营业部负责人、信息报告员加强与人行反洗钱部门的协调。

九、综合部、营销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日常培训与宣传。

十、严格操作,严守秘密。对记录和分析的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柜台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严格按规定办理反洗钱的其他工作。

2008年3月16日

防恐反恐工作职责

一、目的

为切实落实《重庆欢乐水魔方防恐反恐工作方案》,有效避免、控制恐怖事件的发生,确保景区日常地安全运营,为旅客提供安全、可靠、快乐地旅游环境,结合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二、工作职责

(一)总经理工作职责

1、本公司总经理负责景区防恐反恐的全面指导、监督本公司反恐安全管理和部署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恐反恐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3、明确落实防恐反恐的措施,设立负责反恐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审批发布反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定期组织防恐反恐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反恐应急预案。

5、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具体负责组织和监督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对各种反恐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6、负责组织和监督落实反恐基础防范工作,部署反恐基础防范具体工作,组织检查防恐反恐防范责任的落实情况。

7、组织和监督景区各部门针对存在的不安全,不稳定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扩大覆盖面,进行拉网式不间断的检查。

8、组织和监督景区各部门开展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加强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

(二)营运总监工作职责

1、本公司的运营总监配合总经理全面负责景区的反恐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总经理指定负责的景区反恐安全管理工作,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2、实施防恐反恐工作目标责任制。善于吸收先进的反恐安全管理经验,对各种重大防恐反恐问题能及时做出准确的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做出果断的决策。

3、负责制定反恐基础防范工作方案并落实相关方案和工作制度情况。

4、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恐反恐工作情况,负责对各个防恐反恐应急预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考评。

5、全面掌握景区反恐安全管理运作中各个重要环节的基本情况景区反恐安全管理运作中各个重要环节的基本情况,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贯彻实施景区的反恐安全管理方案。

6、全面抓好景区反恐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以及薄弱环节,组织制定防恐反恐整改措施,提高景区整体反恐安全管理水平。

(三)行政部门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反恐安全管理的政务和事物工作。承担执行各项规章、工作指令的任务。

2、负责防恐反恐例会的组织工作,整理防恐反恐会议纪要或办理下文事宜。对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并提出报告。

3、负责组织开展员工背景和身份审查及核对。

4、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防恐反恐防范技能培训和反恐意识教育,要定期摸排公司内部不稳定因素,并对不稳定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5、负责制定防恐反恐预案并针对防恐反恐预案内容定期组织演练。

6、负责检查相关人员是否熟悉防恐反恐应急措施,每日检查防恐反恐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立与属地公安机关的报警联运机制,对职工开展防恐反恐防范宣传教育。

7、负责在景区明显位置设立防恐反恐公告、标示等防恐反恐警示标志。

8、落实景区售票处、检票口、更衣室、冲浪池、仓库等危险源点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合各部门及时处置恐怖袭击事件。

9、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劫持客,制止伤害人质人身安全,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调集各种交通工具,保证疏散人员,救援人员和游客的安全。

10、人事部要负责对员工进行分析排查,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并对员工宿舍区以及疏散通道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确保景区和员工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工程部工作职责

1、在运营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按规定配备防恐反恐防护装备并及时维护和更新。

2、负责安排专人负责防恐反恐防护装备的保管和使用。

3、在运营总监的领导下检查公司工作人员对防恐反恐防护装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负责保障景区内水、电、气的安全供给。

5、负责防止景区内人员纵火、投毒和爆炸事件的发生。

6、工程部、库房要对仓库存放的化学药品、宣传品、食品以及配送运输的物资强化检查,并设专人值守。

(五)出入管理部工作职责

1、负责重要目标出入口、监控室等工作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含毒物品的人员入园。

2、负责对出入人员、车辆、物流等进行严格查验并记录其详细情况。

3、对可疑人员、车辆采取有效的严禁入园措施。

(六)检票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含毒物品的人员进入园区。

2、发现可疑人员入园时应采取有效的制止入园措施。

(七)水上游乐中心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反恐安全管理制度及游客安全须知中的规定,确保本工作所负责的区域无安全隐患。

2、水上救护负责本人区域内反恐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无投毒、纵火和爆炸等安全隐患。

3、更衣室负责做好检查游客存放物品的安全,易燃、易爆和含毒物品不得存放,并立即做没收销毁处理或强制其带出园区。

4、严格按照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反恐应急演练,做好反恐应急反应等工作。

(八)外招商单位

1、配合景区检查人员进行所属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做好记录。

2、外招商单位负责做好所属区域内的防护工作,做好对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保证救援人员、疏散人员和物资器材的及时供给,配合相关部门处置恐怖事件。

乌什县人民医院宣传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的出台,对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职工干部及患者对《反恐怖主义法》的认识,进一步提升职工干部反恐意识和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把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作为我院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职工干部的反恐怖主义教育,为《反恐怖主义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氛围,努力构建和谐医院。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学习教育活动。

1.我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组织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恐怖主义法》扩大会,我院领导班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我院党委书记作中心发言,并对我院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工作进行部署。

1 2.我院邀请公安机关组织民警深入医院开展“反恐一课”宣传教育,结合反恐防恐对广职工干部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干部的反恐安全意识,培训职工干部面对暴力恐怖活动时,如何紧急避险、快速报警、迅即疏散、机智勇斗等方式和常识。

3各科室、部门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科室、部门职工认真研读《反恐怖主义法》,准确把握其基本精神。

4.组织一次反恐防暴演练,提高广大职工干部在发生纵火、爆炸、枪击、砍杀等恐怖袭击时的避险自救能力。(时间安排:2016年—6月;
负责部门:保卫处、行政办公室、医务科)。

(二)做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工作。

1.在医院内悬挂有关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的横幅,在宣传栏出版“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板报。

2.在我院急、门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反恐主义”标语 3.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微博、QQ群进行《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教育。及时上传学习资料,做好学习笔记。

4.在对口帮扶村开展《反恐主义法》的宣传。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我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反恐怖主义法》公布施行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作为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打赢反恐怖斗争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一把手对此项工作要负总责,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

四、工作要求

1、我院成立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对单位职工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做好相关学习笔记,督导检查组不定期下科室检查笔记情况。

3、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好《防恐怖主义法》学习宣传工作。

4、认真做好工作信息的报送,图片的搜集。

2016

乌什县人民医院 年3月28日

反恐怖工作岗位职责制度(共11篇)

学校反恐怖主义工作岗位职责(共20篇)

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共6篇)

医院反恐怖工作总结

反恐怖工作总结(共7篇)

推荐访问:工作岗位 职责 反恐怖 主义 制度